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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柏新材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日常发展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WANG LEI

2021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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