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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公告编号:2021-155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上半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上半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出席会议的杨裕镜董事长、YAO-LUEN KANG(康耀伦)董事、游仲华董事、孙晋恩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董事作为关联方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日常发展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558号1幢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558号1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裕镜实际控制人:杨裕镜、游仲华注册资本:2827.0817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电封装胶、电子灌封胶、电子粘接胶的生产,三维打印设备的批发,从事3D打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是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102房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102房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李得义实际控制人:杨裕镜、游仲华注册资本:450万美元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批发;塑料制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铂金制品批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控制方(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裕镜实际控制人:杨裕镜、游仲华注册资本:4135.2487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是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

4.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钜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5幢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5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游仲华实际控制人:游仲华注册资本:50万美元主营业务:金属拉丝及相关制品的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游仲华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5.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155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1幢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1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游仲华实际控制人:游仲华注册资本:41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各类衣架及其相关制造设备、钢丝制品、衣架配套辅助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服装、鞋帽、服装辅料、办公用品、洗涤用品、清洁用品、塑料袋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游仲华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6.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法定代表人:游仲华实际控制人:游仲华注册资本:247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纸质包装箱、包装盒及加工瓦楞纸板,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游仲华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7.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301房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301房

公告编号:2021-15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辉实际控制人:无注册资本:5.0016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1.0014%的股权

8.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晓塘东路88号综合展示楼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晓塘东路88号综合展示楼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立武实际控制人:李立武注册资本:3839.935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整机、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风力发电系统相关设备、锻件、机械设备、钢结构件、金属材料、电工材料、绝缘成型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玻璃钢制品、橡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保养;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的制造与销售;机械加工;风力发电厂的运营管理;新能源发电厂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是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6.2392%的股权。

9.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菀熠楼第三层38部位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菀熠楼第三层38部位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查良骏实际控制人:查良骏

公告编号:2021-155注册资本:20万美元主营业务:化学原料、高分子材料、化学工业产品(危险品、易制毒产品、特种化学品除外)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区内以化学工业产品为主的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及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展示;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方(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所投资的企业

10. 自然人

姓名:杨裕镜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关联关系: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

11. 自然人

姓名:林照惠住所:中国台湾关联关系:林照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1-6月
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394,979.80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2021年1-6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322,458.6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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