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53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因工作原因常驻广州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丁晓琼、王竞达、邓学敏、WANG LEI(王磊)因工作原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至2021年0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董事孙晋恩先生回避表决。《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