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43 | 股票简称:盈康生命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名称 | 通讯地址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 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公司/本所及经办人员同意盈康生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中引用本公
司/本所出具的文件,并保证其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所审阅,确认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3
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 13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3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14
五、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 15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6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 18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19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9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9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0
重大风险提示 ...... 3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4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37
三、其他风险 ...... 4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4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42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 ...... 42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 45
四、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 46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6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46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7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4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8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49
三、最近六十个月控股权变动情况 ...... 57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7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57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9
七、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60
八、上市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 ...... 62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3
一、交易对方 ...... 63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 68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70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 70
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 70
三、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及资产评估情况 ...... 72
四、交易标的产权结构情况 ...... 74
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 75
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 85
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86
八、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103
九、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 105
十、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05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10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 110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具体情况 ...... 113
三、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 119
四、特别事项说明 ...... 136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137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144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46
一、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 146
二、业绩补偿协议 ...... 150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53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153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156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156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 156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 157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8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158
二、交易标的资产的行业情况分析 ...... 165
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 174
四、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17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5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 203
一、苏州广慈财务报表 ...... 203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206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11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11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215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 22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27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230
三、其他风险 ...... 233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35
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35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235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主要资产交易情况 ...... 23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237
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237
六、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 241
七、上市公司首次披露前股价无异常波动说明 ...... 246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47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48
十、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51
十一、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251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252
一、独立董事意见 ...... 252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55
三、法律顾问意见 ...... 255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 ...... 256
一、独立财务顾问 ...... 256
二、法律顾问 ...... 256
三、审计机构 ...... 256
四、交易标的评估机构 ...... 257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 25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58
二、备查地点 ...... 258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 260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61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262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3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64
法律顾问声明 ...... 26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6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67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盈康生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盈康生命”,股票代码为300143。曾用名“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普医科)“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河)“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盈康医投 | 指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系盈康生命的控股股东 |
海尔集团 | 指 | 海尔集团公司,系盈康生命的实际控制人 |
盈康医管/交易对方 | 指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广慈/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 指 |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UYJDP0B),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标的股权/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 指 | 苏州广慈100%股权 |
原广慈医院 | 指 | 苏州广慈的前身“苏州广慈肿瘤医院”,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于2010年3月设立、2018年9月注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原广慈有限 | 指 | 苏州广慈的前身“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于2005年6月设立、2010年3月注销的有限责任公司 |
星河有限 | 指 | 东莞市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设立时的名称 |
星河生物 | 指 | 东莞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 |
苏大附一院 | 指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长桥合作社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龙桥社区长桥股份合作社 |
龙桥合作社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股份合作社 |
长桥集团 | 指 | 龙桥合作社及苏州长桥集团公司 |
龙桥居委会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
长桥街道办事处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 |
盈康一生 | 指 | 盈康一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盈康双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盈康双生) |
星玛康 | 指 | 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玛西普 | 指 |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怡康中医医院 | 指 | 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四川友谊医院/友谊医院 | 指 | 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盈康/长春盈康医院 | 指 | 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
重庆友方医院/友方医院 | 指 | 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 |
杭州怡康护理院 | 指 | 杭州怡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
长沙东协盛医院 | 指 | 长沙东协盛医院有限公司 |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 | 指 |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青岛盈海医院 | 指 | 青岛盈海医院有限公司 |
海尔财务公司 | 指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海尔数科 | 指 | 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海尔家电研发中心 | 指 | 海尔(上海)家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好品海智 | 指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青岛玛西普 | 指 | 玛西普(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玛西普盈康 | 指 | 玛西普盈康医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瑞迪 | 指 | 青岛瑞迪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海云谷置业 | 指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海尔创投 | 指 | 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品尧锦 | 指 | 四川品尧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尔融资租赁 | 指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盈康生命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 指 | 盈康生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盈康医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的交易 |
国泰君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瑞世联/评估机构 | 指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金杜律所/法律顾问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审计基准日 | 指 | 2021年6月30日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20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 指 |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 |
历史期/最近两年 | 指 | 2019年、2020年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
审计报告 | 指 | 信永中和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1QDAA20186号) |
备考审阅报告 | 指 | 信永中和为本次重组出具的以2020年度、2021年1-6月财务报表为依据《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68号) |
评估报告 | 指 | 中瑞世联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547号) |
法律意见书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盈康生命与盈康医管于2021年5月24日签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盈康生命与盈康医管于2021年5月24日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 指 | 盈康生命与盈康医管于2021年7月22日签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
过渡期 | 指 | 指标的资产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的期间 |
业绩承诺期 | 指 |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完毕当年及之后三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若标的资产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一年 |
承诺净利润 | 指 |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3月修正)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
《128号文》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
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 指 |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元、万元 | 指 | 除特别指明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卫计委、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于2018年3月因深化机构改革而设立,并整合了卫计委、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的职责而组建 |
苏州市卫健委 | 指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吴中区卫健委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吴中区民政局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 |
吴中区市监局 | 指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吴中区工商局 | 指 | 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 |
肿瘤 | 指 | 机体在致癌基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 |
注:本报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64排CT | 指 | 利用计算机技术对被测物体断层扫描图像进行重建获得三维断层图像的医学科研仪器 |
3.0T核磁共振 | 指 | 一种利用核磁共振原理的最新医学影像新技术,对脑、甲状腺、肝、胆、脾、肾、胰等实质器官以及心脏和大血管有绝佳的诊断功能,3.0T的磁场强度较强,分辨率较高,用来检查某些特定的部位 |
DSA | 指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器,通过对血管造影的影像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高清晰度数字化图像,主要适用于全身血管性疾病及肿瘤的检查及治疗 |
直线加速器 | 指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利用微波电磁场加速电子并且具有直线运动轨道的加速装置,用于患者肿瘤或其他病灶放射治疗的一种医疗器械 |
磁共振(MRI) | 指 | 根据有磁距的原子核在磁场作用下,能产生能级间的跃迁的原理而采用的一项新检查技术 |
多层螺旋CT | 指 | 多排探测器结构,球管一次曝光,可以同时获得多个层面图像的数据的成像系统 |
DR机 | 指 | 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是由电子暗盒、扫描控制器、系统控制器、影像监示器等组成,是直接将X线光子通过电子暗盒转换为数字化图像,是一种广义上的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 |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盈康生命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金额为63,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盈康生命将持有苏州广慈100%股权,苏州广慈将成为盈康生命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的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评估结论。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 净资产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 | |
苏州广慈100%股权 | 5,456.58 | 63,100.00 | 57,643.42 | 1,056.40% |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以上评估值,本次交易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3,10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分析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盈康医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盈康医管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安排
在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
其未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苏州广慈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2020年度/2020年末) | |||
上市公司 (2020年度/2020年末) | 265,075.03 | 224,064.81 | 66,105.44 |
苏州广慈 (2020年度/2020年末) | 14,064.85 | 5,456.58 | 39,455.29 |
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对价 | 63,100.00 | 63,100.00 | - |
苏州广慈相关指标与交易金额孰高 | 63,100.00 | 63,100.00 | 39,455.29 |
财务指标占比 | 23.80% | 28.16% | 59.69% |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2018年度/2018年末) | |||
上市公司 (2018年度/2018年末) | 262,242.98 | 206,715.41 | 50,402.44 |
苏州广慈 (2020年度/2020年末) | 14,064.85 | 5,456.58 | 39,455.29 |
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对价 | 63,100.00 | 63,100.00 | - |
苏州广慈相关指标与交易金额孰高值 | 63,100.00 | 63,100.00 | 39,455.29 |
财务指标占比 | 24.06% | 30.53% | 78.28% |
注: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期为2020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019年3月)的前一个财务会计报告期为2018年。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指标均选用2020年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3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公司。根据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相关指
标未超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18年度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100%,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情形。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一)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年度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四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将作相应顺延一年。
盈康医管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44.64万元、4,867.92万元、5,931.96万元、7,042.92万元。
(二)补偿机制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盈康医管应进行现金补偿。
盈康医管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苏州广慈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苏州广慈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盈康医管累积已补偿金额。
每年度应补偿的业绩承诺补偿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结算应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盈康医管无需向上市公司补偿现金。但盈康医管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盈康生命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以下简称“期末”)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则盈康医管需另行补偿盈康生命,目标公司减值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
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应承担的目标公司减值应补偿金额与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的总额(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盈康医管违约而需承担的延迟利息或违约金)不超过盈康医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获得的股权转让对价。具体业绩承诺细节及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肿瘤治疗康复服务及肿瘤治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肿瘤相关的特色医疗服务,属于公司原有业务的扩展,有助于实现自身的业务协同。
1、推进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1+N”网络布局实现
上市公司坚持“科技引领”、“生态共创”,以“天下人一生盈康”为使命,聚焦用户最佳体验迭代为中心的医患合一模式。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1+N”网络布局的实现,从患者体验、医护解决方案、医疗资源链接、医院网络布局四个维度实现1+N的拓展,形成以区域旗舰医疗中心/医院、卫星医院、体验中心为触点的医疗服务网络,分别形成菜单式、零距离、生态式、网络式的物联网医疗生态,打造以肿瘤治疗康复为特色的一站式全场景服务第一联想品牌。
2、市场占有率与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和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肿瘤医疗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扩大和提升,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和优势互补,有利于上市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期,加快占领市场份额和行业整合,扩大人才团队,增强区域医院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加快上市公司肿瘤医院的全国网络建设步伐,完善网点布局,为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强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
本次交易将向上市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
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使得未来业绩得到有效保障。上市公司仍将坚持原有业务的战略目标,做大做强主业,并进一步深入挖掘行业业务机会,拓展业务模式,最终实现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和收入结构转型升级。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苏州广慈100%股权。根据盈康生命经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GZAA30092号)、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
资产总计 | 266,653.76 | 321,862.63 | 20.70% | 265,075.03 | 312,325.61 | 17.83% |
负债合计 | 45,296.97 | 121,980.19 | 169.29% | 41,010.21 | 112,739.19 | 174.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8,380.11 | 196,905.75 | -9.83% | 221,035.04 | 196,556.65 | -11.07% |
利润表科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
营业收入 | 29,874.13 | 53,555.21 | 79.27% | 66,105.44 | 102,888.17 | 55.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4.94 | 4,158.97 | 75.86% | 12,811.05 | 14,852.49 | 15.93%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指标与交易前相比均有一定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
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和信永中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6 | 0.22 | 0.25 |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盈康生命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5月24日,盈康生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议案。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就该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年6月21日,盈康生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就该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年7月22日,盈康生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就该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1年9月6日,盈康生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就该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盈康医管的批准和授权
2021年5月24日,盈康医管股东盈康一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盈康医管参与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法律、法规需取得的其他审批或备案(如需)。
在未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能否通过批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上市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虚假声明或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本人承诺在参与实施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将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信息。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人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本人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系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所禁止的情形。 | |
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在参与讨论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息。在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至今,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承诺人及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承诺人/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虚假声明或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关联交易程序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3、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允性和合规性,不利用该类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就关联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 1、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盈康生命股份。 2、若盈康生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为保证盈康生命独立性,维护盈康生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盈康生命的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后保证盈康生命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3、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公司。 二、资产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本公司;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规范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2、保证除合法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交易对方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利用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 承诺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关于标的股权暨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合法、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保证上市公司受让的标的股权免遭第三方的追索。本公司基于该等股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系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对赌等其他可能引起标的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协议或安排。 3、本公司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所支付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违法的情况。 4、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以标的股权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和标的公司未以任何形式赋予任何单位或个人标的公司的股权、期权或者任何相同或类似性质的权益。 7、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本公司不就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质押或者设定其它权利负担或限制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者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亦不得开展与本次交易的目的或履行相冲突的任何行为。 8、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了适用法律所要求的其当前的主营业务以及当前所使用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财产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允许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允许和许可均合法、有效,且不存在可能导致其被修改、终止、撤销、无效的情形。 9、标的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给予介绍费、好处费等途径获取客户的情形,不存在向其他医疗机构违法购买客户个人隐私资料的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情形,不存在向其他商业机构商业贿赂的情形,不存在未入账的返利或者返点或者采购过程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情形。 10、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本公司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保持公司的业务联系,保证公司处于良好的经营状态。未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本公司确认上述陈述和保证系真实、自愿做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陈述和保证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在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虚假声明或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 承诺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虚假声明或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 | 1、苏州广慈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或者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工商、税务、卫生、土地、环保、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给予介绍费、好处费等途径获取客户的情形,不存在向其他医疗机构违法购买客户个人隐私资料的情形,不存在向其他商业机构商业贿赂的情形,不存在未入账的返利或者返点或者采购过程中收受商业贿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苏州广慈不存在可能导致苏州广慈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3、承诺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的整体安排。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盈康生命股份。
2、若盈康生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除上述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和信永中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6 | 0.22 | 0.25 |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然而,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
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中规定了相关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摊薄可能的影响。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zse.cn)浏览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意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盈康生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根据《12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研究和协商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尽管如此,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存在因为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
(三)交易对价资金筹措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将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分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上市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交易价款,但是上市公司仍然存在无法或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的可能,从而存在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的风险。
(四)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可能提升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总计63,1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价款以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苏州广慈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鉴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额度有限,预计需要通过一定金额的债务融资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可能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同时上市公司需要为债务融资承担的财务费用将有所增长,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造成影响,降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
(五)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63,100.00万元,账面净资产合计为5,456.58万元,增值率为1,056.40%。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采取轻资产经营方式,无自有土地、房屋,具有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但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六)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经与盈康医管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明确约定了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的预测净利润水平。根据本次交易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44.64万元、4,867.92万元、5,931.96万元、7,042.92万元。未来承诺业绩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公司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市场竞争形势变化、行业增速下降、标的公司市场拓展或经营管理未达预期等影响,则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情况。
由于苏州广慈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较快,收入持续增长,床位使用率较高,业务规模发展受其场地限制,管理层考虑未来择机开展二期扩建计划。目前,苏州广慈二期建设规划尚未明确,二期项目建设、完工及开业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若开展二期扩建,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收入、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本次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公司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七)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与《业绩补偿协议》中已就业绩补偿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若承诺业绩无法实现,交易对方将根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但如果交易对方在承诺业绩未实现时无法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存在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八)交易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将得到显著提高。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业务层面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整合。但是,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业务覆盖区域扩展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管控的能力提出挑战。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整合工作的实施程度及效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九)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0年1月1日已经完成,上市公司2020年末将新增3.35亿元商誉。上述商誉为2018年底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时形成的相关商誉。鉴于盈康生命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8年底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时形成的相关商誉体现在本次重组的备考财务报表中,上述商誉未来也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报告期内,盈康医管合并报表层面苏州广慈商誉不存在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行业发生较大波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其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届时可能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政策方向有利于医疗服务和社会办医的发展,但存在慢于预期的可能,有可能对标的公司业务或盈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近几年苏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了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继续保持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或者未来国家对肿瘤及相关医疗服务相关医保政策发生变化,
如降低支付比例、收窄医保结算范围,将会降低患者支付能力,造成就诊患者数量减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面临医疗事故风险和医疗纠纷风险,其中包括手术失误、医生误诊、治疗检测设备故障等带来的医疗事故,以及造成的医患投诉和纠纷。在临床医学上,诊疗过程需依赖医生的职业判断和专业技能,且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医院条件及诊疗设备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医疗风险。如果标的公司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相关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社会声誉和口碑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
(三)行业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同时面临来自公立医疗的竞争和来自社会办医的竞争。一方面部分公立医院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一直以来处于行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数量大幅增加,资本涌入,推动了社会办医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如果标的公司未来无法在品牌口碑、人才团队、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可能会在未来竞争中损失市场份额。
(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治理等内部控制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但是短期内,标的公司仍然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租赁物业风险
1、租赁房产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所租赁的房屋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所租赁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用途为工业用地;所租赁房屋所在土地
登记的权利人和房屋产权人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部分自建房屋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上述租赁物业瑕疵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尽管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而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的,由其予以全额补偿,但若因上述租赁瑕疵问题,导致公司在租赁期内被强制搬迁,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租金上涨的风险
鉴于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开展医院业务,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租赁期限至2027年2月到期,租赁期间内年租金有一定上涨。房屋租赁到期后续租时若租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标的公司所租赁房屋不能续租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使用房屋主要系租赁取得,若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可能会对标的公司医院的经营稳定性构成影响。
(六)交易标的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交易标的曾受到涉及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五)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占交易标的收入及净利润比例较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苏州广慈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合规经营,可能存在受到主管部门处罚风险,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七)与苏大附一院《合作协议》续约的风险
作为医联体医院,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已合作十余年,双方合作紧密、模式成熟。目前正在执行的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双方在专家坐诊、疑难会诊、临床指导、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人才进修培养、特色学科建设、推荐人才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前述《合作协议》将在
2024年9月到期,《合作协议》已约定合作期满后根据合作情况,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若届时不进行续约,苏州广慈将不再作为苏大附一院的医联体医院,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疫情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虽然我国在疫情防控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经济活动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但假如未来发生较大范围内的第二波疫情,可能会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居民消费等造成不利影响,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产生一定影响。
(九)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及短缺风险
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执业水平和医院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因此,优秀的医生团队和管理团队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人才在医疗行业竞争中也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医疗服务行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培养、吸引并积累了大批拥有专业技术的优秀医学人才,但人才流失风险仍然存在。目前,我国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考虑到未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医院需通过自身培养或外部引进充足的专业人才。如果不能吸引和保留足够数量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标的医院的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会由于专业人才不足受到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无法持续的风险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目前,标的公司享受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关于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未来无法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
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结合相关信息披露资料做出适当判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盈康生命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金额为63,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盈康生命将持有苏州广慈100%股权,苏州广慈将成为盈康生命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的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医疗健康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肿瘤治疗市场需求较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及民众对于健康水平的重视程度持续加深,使得我国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增长迅速。但由于我国医疗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医疗健康服务无法匹配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因此我国医疗健康服务行业仍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为了满足人民对于医疗健康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促进医疗健康领域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国家不断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为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无论是市场的巨大需求与潜力,还是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均为民营资本参与我国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速,重大疾病护理等需求增长,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呈增长趋势,癌症负担逐年加重,肿瘤发病率持续攀升,肿瘤早期筛查率不足,肿瘤治疗市场空间巨大,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对肿瘤行业的关注和政策扶持都有不同程度的保障和完善。
盈康生命下属医院及本次拟注入的标的公司苏州广慈,均位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人口结构合理、人均消费能力较强城市,所在省市区有相应肿瘤行业扶持政策出台、实施,部分地区还将医保参保人员进行门诊放、化疗时的相关治
疗以及非放疗、化疗期间恶性肿瘤镇痛治疗纳入放、化疗门诊专项支付范围,大大提升了当地患者的就诊量。
(二)上市公司打造物联网肿瘤治疗康复综合生态品牌
2019年7月,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星普医科”变更为“盈康生命”,明确了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是物联网肿瘤治疗康复综合生态品牌,通过“一体两翼”持续为患者提供临床治疗科技创新、体验创新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肿瘤治疗康复服务)向“宽”度发展,坚持医患合一理念,持续加强医院管理运营能力,打造以放疗为特色的肿瘤一站式全场景医疗服务第一联想度品牌;医疗器械板块(肿瘤治疗设备)向“高”端发展,坚持高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战略,致力于将玛西普打造成全球领先的肿瘤治疗科技生态品牌。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断推进肿瘤服务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
海尔集团及盈康医投为助推公司实现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通过战略重塑,确定了“物联网肿瘤治疗康复综合生态品牌”的定位,围绕肿瘤治疗康复综合解决方案这一主线,聚焦用户最佳体验,不断推进肿瘤治疗康复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由于医疗服务行业前期资金投入较大,从开始投资建设到稳定运营、实现收益的周期较长,海尔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以来,一方面明确了以盈康生命作为集团内从事医疗服务产业的上市公司的集团产业板块定位;一方面为降低前期投资的不确定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围绕盈康生命的产业布局,集团先期投资、在上市公司体外孵化了部分与上市公司主业具有相关性或相似性的资产。除上市公司外,海尔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医院主要情况如下:
1、上海永慈康复医院
上海永慈康复医院是一家以重症康复医疗为特色、按三级康复医院设置的集临床与康复于一体的康复专科医院,医院将现代康复技术与临床医学、传统医学紧密结合,为各类患者提供从急性期抢救、疾患早期干预到中后期康复治疗的全面医疗服务。目前开放床位超过600张,2020年门诊人次超1.5万,月均在院人
数突破600人。
2、上海盈康护理院
上海盈康护理院以“医患合一”为理念,以“老年护理”为特色,是一家集护理、康复、养老于一体的社会专业养护机构,医院通过24小时医养结合,针对老年慢性难治性病症成立多个中西医结合的分中心,将优质的老年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医护养网络。
3、杭州怡康护理院
杭州怡康护理院参照国家二级医院要求设计建设,是一家以“医、养、护”三体合一模式为特色的现代化民营综合型护理医院。医院以老年病治疗护理和肿瘤(晚期)疼痛治疗护理为主要专科特色,将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进行融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疾病预防诊断治疗、长期照护等一体化医疗服务。
4、长沙东协盛医院、长沙协盛康复医院
长沙东协盛医院是长沙市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家二级综合医院。医院与当地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强化医院康复特色,秉承“患者需求至上,团队协作医疗”的办院理念,以专业的设备和人才服务大众,努力打造长沙地区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向成为“湖南省民营医院的标杆”的目标不断努力。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是以神经内科、骨伤科、骨关节康复、老年人康复、颈肩腰腿痛康复、心血管疾病治疗为主的专科医院。医院技术实力雄厚,为广大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一体化的全方位服务。
5、青岛盈海医院
青岛盈海医院是海尔医疗旗下青岛首家高端医疗中心,聚焦健康促进,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中高级医护精英,并与北京、上海等多家医疗机构及著名专家开展合作,以“健康管理”模式为切入口,打造家庭健康管理、亚健康干预、疾病筛查与早期预防治疗于一体的“365天x8小时即刻响应度”服务样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健康服务,让高端医疗体验走进千家万户。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履行同业竞争承诺,减少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间同业竞争2019年收购上市公司时,为减少或避免同业竞争,海尔集团公司及盈康医投出具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及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指2019年3月盈康生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保证将在未来60个月内根据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整合各企业发展方向,按照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尽一切合理努力解决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符合条件的优质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市公司,若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托管给上市公司等一切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盈康生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医疗服务业务上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收购是上述同业竞争承诺出具之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医院资产首次注入上市公司的交易。基于同业竞争承诺履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等目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选择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质量、合规基础较好的苏州广慈首轮置入上市公司,逐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广慈将成为盈康生命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在医疗服务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
(二)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肿瘤治疗业务竞争力
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坚持医患合一理念,打造以放疗为特色的肿瘤一站式全场景医疗服务第一联想度品牌。建设“大专科小综合”为特色的医学中心/医院,围绕提升肿瘤患者的体验,提升肿瘤服务的可及性和患者的生命质量为初心,以肿瘤放疗的差异化为切入,继续提升肿瘤筛查、手术、化疗、放疗、免疫靶向治疗、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能力,让患者享受一站式的医疗服务体验。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肿瘤相关的特色医疗服务,属于公司原有业
务的扩展,有助于实现自身的业务协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肿瘤医疗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扩大和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期,加快占领市场份额和行业整合,扩大人才团队,增强区域医院的协同效应。
(三)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22元/股提升至0.25元/股,2021年1-6月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04元/股提升至0.06元/股,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大健康板块业务后续的持续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股东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有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分析
有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分析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之“(一)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分析”。
(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安排
有关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安排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安排”。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有关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分析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关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有关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NKON Life Technology Co., Ltd.法定代表人:彭文
注册资本:642,167,010元成立日期:2008年9月17日由星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星河有限成立于1998年8月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37号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云谷创新大楼A座6楼股票简称:盈康生命股票代码:300143首次上市日期:2010年12月9日邮政编码:266103电话号码:86-532-55776787传真号码:86-532-55776787公司网站:http://www.300143.net电子信箱:starway@starway.com.c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财务咨询;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生命法定代表人变更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尚未完成。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8年,星河有限设立
盈康生命前身是1998年8月6日由叶运寿、叶春桃两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星河有限。
2003年7月,星河有限名称变更为星河生物。
2、2008年,公司股份制改革
2008年7月14日,星河生物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星河生物截至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4,500万元的股本总额,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超出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意星河生物名为广东星河。
同日,星河生物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72,652,417.67元中的45,000,000元按照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4,500万股,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
2008年7月31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联信评报字(2008)第A0782号),以200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星河生物净资产账面值为72,652,417.67元。
2008年8月15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和正信验字(2008)第7-013号),截至2008年8月15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000,000元,股本为45,000,000元。
200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广东星河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9月17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注册号为441900000178999的《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叶运寿 | 2,461.4895 | 54.70 |
广东南峰集团有限公司 | 847.1846 | 18.83 |
叶龙珠 | 341.3245 | 7.58 |
冯建荣 | 211.6753 | 4.70 |
杨忠义 | 111.1942 | 2.47 |
莫淦明 | 89.1295 | 1.98 |
梁锋 | 86.0232 | 1.91 |
张力江 | 78.0217 | 1.73 |
王秋云 | 63.5275 | 1.41 |
黄清华 | 44.4080 | 0.99 |
唐艻英 | 34.4261 | 0.77 |
吴汉平 | 29.0173 | 0.64 |
谈震宇 | 21.1909 | 0.47 |
阮航 | 17.8166 | 0.40 |
顾春虎 | 17.8166 | 0.40 |
叶金权 | 10.6900 | 0.24 |
叶权坤 | 10.6900 | 0.24 |
郑列宜 | 6.9641 | 0.15 |
黄千军 | 6.9641 | 0.15 |
许喜佳 | 3.4821 | 0.08 |
吴金凤 | 3.4821 | 0.08 |
胡斌 | 3.4821 | 0.08 |
合计 | 4,500.0000 | 100.00 |
3、2009年,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增资
2009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增资扩股500万股,全部由战略投资合作者广州御新软件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认购,其中500万元入股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09年5月23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对增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和正信验字(2009)第7-023号《验资报告》。
2009年6月9日,公司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增资的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4419000001789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运寿。
4、201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31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新股。
2010年11月29日,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A股340万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A股1,360万股,共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元。
2010年12月2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4号),截至2010年12月2日,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567,887,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7,000,000元,余额550,887,500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2010年12月2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000元,实收股本67,000,000元。
2011年1月12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境内法人股 | 16,871,846 | 25.18 |
境内自然人股 | 36,528,154 | 54.5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社会公众股 | 13,600,000 | 20.30 |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合计 | 67,000,000 | 100.00 |
5、2011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3月16日,广东星河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广东星河以股份总数6,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股本8,040万股,总股本由6,700万股变更为14,740万股。
2011年3月25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90005号),截至2011年3月24日,广东星河注册资本已变更为14,740万元。
2011年4月25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广东星河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000,000 | 74.6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400,000 | 25.37 |
合计 | 147,400,000 | 100.00 |
6、2015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2年6月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广东星河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月15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再次更名为广东星河。
2015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向广东星河核发《关于核准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岳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5号),核准公司向刘岳均发行16,736,538股股份、向马林发行28,401,923股股份、向刘天尧发行16,736,538股股份、向叶运寿发行15,576,900股股份、向徐涛发行4,543,369股股份、向王刚发行3,245,200股股份、向纪远平发行1,298,076股股份购买玛西普100%的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398,574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GZA20154),截至2015年12月29日,广东星河已发行86,538,544股,新增注册资本金额86,538,54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33,938,544元,实收股本为233,938,544元。2016年7月29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GZA20531),截至2016年7月29日,广东星河已实际发行48,398,574股,扣除发行费用后1,8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120万元。广东星河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82,337,118元,累计实收资本为282,337,118元。
2016年9月30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广东星河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6,306,639 | 62.4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6,030,479 | 37.55 |
合计 | 282,337,118 | 100.00 |
7、2017年2月,授予限制性股权并增资
2016年12月19日,广东星河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5万股,授予价格为15.13元/股。本次发行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8,387,118股。
2017年1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12号),截至2017年1月11日,广东星河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050,000元,广东星河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88,387,118元,累计实收资本为288,387,118元。
2017年2月24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广东星河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5,823,297 | 67.9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563,821 | 32.10 |
合计 | 288,387,118 | 100.00 |
8、2018年4月,股份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年6月26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广东星河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8日,星普医科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部分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2月8日,星普医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18年4月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102号),截至2018年3月23日,公司已回购限制性股票合计613,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7,774,118元,累计股本为287,774,118元。
2018年4月9日,星普医科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87,774,1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287,774,11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46,770,824股。
2018年5月2日,东莞市工商局向广东星河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3,288,180 | 51.81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3,482,644 | 48.19 |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合计 | 546,770,824 | 100.00 |
9、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9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运寿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徐涛分别与盈康医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叶运寿、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徐涛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3,425,416股股份、15,856,460股股份、42,539,445股股份、27,393,218股股份、9,349,000股股份(合计158,56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转让给盈康医投,转让价格为每股
11.50元。
2019年3月7日,前述股份转让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星普医科控制权发生变化,星普医科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盈康医投,星普医科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
10、2019年8月,变更公司名称,股份回购
2019年6月24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星普医科的公司名称变更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盈康生命”;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之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以7.9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916,56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回购总金额为7,295,817.60元。
2019年7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598号),截至2019年7月11日,公司已回购25名激励对象合计916,56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45,854,264元,累计股本为545,854,264元。
2019年8月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356,490 | 67.9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5,497,774 | 32.10 |
合计 | 545,854,264 | 100.00 |
11、2020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年3月18日,盈康生命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方案非公开发行股份。2020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170,852股新股。
2020年7月24日,盈康生命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根据该公告,盈康生命已于2020年7月2日完成新股发行,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96,312,746股,发行对象为盈康医投。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45,854,264股增加至642,167,010股,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642,167,010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1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254,876,285 | 39.69%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4,004,500 | 3.74% |
3 | 徐涛 | 18,494,801 | 2.88% |
4 | 叶运寿 | 16,635,293 | 2.59% |
5 | 章志坚 | 14,818,800 | 2.31% |
6 | 寻常(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81,069 | 1.06%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75,690 | 0.88% |
8 | 陈纯萍 | 5,400,000 | 0.84%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9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睿郡稳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256,752 | 0.82% |
10 | 梁姜 | 4,600,000 | 0.72% |
合计 | 356,543,190 | 55.53% |
三、最近六十个月控股权变动情况
2019年3月,盈康医投以11.50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运寿及主要股东马林、刘岳均、刘天尧、徐涛合计持有的公司29.00%股份(合计158,563,539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823,480,698.50元。
2019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盈康医投协议受让的合计158,563,53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2019年3月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协议受让后,盈康医投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盈康生命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盈康医投,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概况
截至2021年6月末,盈康医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76,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盈康医投系海尔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名称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龚雯雯 |
注册资本 | 140,00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海尔工业园 |
联系电话 | 0532-8893127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MA3NW51D43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医疗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 | 海尔集团公司 |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海尔集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海尔集团公司 |
类型 | 股份制 |
法定代表人 | 张瑞敏 |
注册资本 | 31,118.00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80年3月24日 |
经营期限 | 1980年3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点/通讯地址 |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163562681G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肿瘤治疗康复综合解决方案这一主线,从肿瘤治疗设备和肿瘤治疗康复服务两个维度不断推进肿瘤服务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建立物联网特色的智慧医疗体系,致力于成为以放疗为特色的肿瘤一站式全场景医疗服务第一联想度品牌和全球领先的肿瘤治疗科技生态品牌。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两个板块。其中,医疗器械板块主要为全资子公司玛西普生产、研发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立体定向放射治疗产品(SRRS型头部伽玛刀、GMBS型体部伽玛刀和SRRS+型头部伽玛刀);医疗服务板块主要系公司下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患者提供以放疗为特色的肿
瘤一站式全场景医疗服务。公司目前共有多家“大专科小综合”肿瘤特色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包括四川友谊医院和重庆友方医院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Q83卫生”;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Q84卫生”。最近三年一期,盈康生命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业务收入 | 比例 | 业务收入 | 比例 | 业务收入 | 比例 | 业务收入 | 比例 | |
医疗服务 | 27,728.58 | 92.82 | 45,816.24 | 69.31 | 42,847.65 | 74.79 | 41,692.04 | 82.72 |
医疗器械 | 2,145.55 | 7.18 | 20,289.20 | 30.69 | 14,386.72 | 25.11 | 8,555.18 | 16.97 |
其他收入 | - | - | - | - | 59.27 | 0.10 | 155.22 | 0.31 |
合计 | 29,874.13 | 100.00 | 66,105.44 | 100.00 | 57,293.64 | 100.00 | 50,402.44 | 100.00 |
七、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资产总计 | 266,653.76 | 265,075.03 | 195,710.36 | 262,242.98 |
负债合计 | 45,296.97 | 41,010.21 | 58,967.50 | 55,527.57 |
股东权益 | 221,356.80 | 224,064.81 | 136,742.86 | 206,715.41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218,380.11 | 221,035.04 | 133,834.39 | 204,120.92 |
(二)合并利润表简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29,874.13 | 66,105.44 | 57,293.64 | 50,402.44 |
营业利润 | 3,801.26 | 3,813.83 | -67,259.52 | 9,312.87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生命出售杭州怡康及长春盈康100%股权及债权相关交易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完成交割。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利润总额 | 3,905.47 | 17,097.66 | -66,464.35 | 9,676.95 |
净利润 | 2,924.36 | 12,932.35 | -69,243.14 | 7,107.0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4.94 | 12,811.05 | -70,341.12 | 5,016.66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7.20 | 1,050.69 | -70,955.29 | 4,746.33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7.90 | 8,810.90 | 2,978.00 | 9,968.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7.36 | -19,770.94 | -1,373.14 | -61,465.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50.52 | 49,721.00 | -1,367.77 | 36,329.0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22.83 | 38,708.37 | 257.83 | -15,137.99 |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年6月末/2021年1-6月 | 2020年末/2020年度 | 2019年末/2019年度 | 2018年末/2018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16.99 | 15.47 | 30.13 | 21.17 |
毛利率(%) | 29.81 | 33.70 | 40.04 | 45.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2 | -1.29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2 | -1.29 | 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7.51 | -41.63 | 2.25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注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的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的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的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注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注4: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八、上市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生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盈康生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且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盈康医管。
(一)盈康医管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EXA7J2B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九楼903室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经营范围:医院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服务;护理服务。
(二)历史沿革
1、2017年11月,盈康医管设立
2017年11月,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了盈康医管,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100%。2017年11月27日,青岛市城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盈康医管核发了注册号为3702140200031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盈康医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100 |
2、2018年3月,股权转让
盈康医管于2018年3月18日召开股东会,并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1)同意吸收新股东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同意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盈康医管100%股权(计出资额1,000.00万元)以零元价格转让给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股权转让后盈康医管的股东出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3、2018年9月,增资
盈康医管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股东会并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盈康医管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19,000.00万元由股东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增资后盈康医管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 |
4、2019年3月,股权转让
盈康医管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等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吸收新股东盈康双生;
(2)同意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盈康医管100%的股权(计认缴出资额20,000.00万元)以2,000.00万元转让给盈康双生。其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股权转让后盈康医管的股东出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盈康双生 | 20,000.00 | 100 |
5、2020年4月,盈康医管股东更名,增资
盈康医管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股东会,就变更股东名称、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1)盈康医管股东盈康双生名称变更为:盈康一生
(2)将盈康医管的注册资本由原20,0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0万元,增加的30,000.00万元注册资本中,由股东盈康一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00.00万元,增资后股东盈康一生以货币方式累计出资50,000.00万元,占盈康医管注册资本的100%。
增资后盈康医管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盈康一生 | 50,000.00 | 100 |
(三)股权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医管股权结构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医管控股股东盈康一生持有盈康医管100.00%的股权。
公司名称 | 盈康一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二号楼202室 |
法定代表人 | 蔡政元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 |
成立时间 | 2018年5月23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5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二号楼202室 |
联系电话 | 0532-8893125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5MA5YXD1A0G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系统、高端装备智能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海尔集团为盈康医管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概况”。
(四)主营业务情况
盈康医管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主要投资方向为医疗健康行业企业。
(五)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盈康医管最近两年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资产总额 | 197,916.35 | 197,235.41 | 158,711.89 |
负债总额 | 139,231.84 | 118,990.00 | 146,285.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684.51 | 78,245.41 | 12,426.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187.66 | 37,351.22 | -7,510.29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0,013.95 | 49,912.95 | 42,304.48 |
营业总成本 | 33,420.30 | 42,000.69 | 32,247.17 |
营业利润 | -2,072.65 | -4,707.50 | -5,616.29 |
利润总额 | -2,133.03 | -4,251.88 | -5,667.55 |
净利润 | -2,759.63 | -5,584.35 | -6,623.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57.35 | -5,929.95 | -7,521.88 |
(六)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盈康医管直接持股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 | 主营业务 |
1 | 青岛盈康一生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 | 山东省青岛市 | 100.00 | 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广告设计、代理;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 | 青岛海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920.00 | 山东省青岛市 | 100.00 | 医院管理(不含诊疗),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护理服务(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 | 主营业务 |
3 | 湖南湘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湖南省长沙市 | 100.00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1,210.00 | 江苏省苏州市 | 100.00 | 诊疗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 | 青岛盈海医院有限公司 | 5,666.67 | 山东省青岛市 | 88.23524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盈康护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上海市 | 70.00 | 一般项目: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医疗设备租赁;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 | 湖南高创海盈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722.22 | 湖南省长沙市 | 42.42 |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湖南泰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湖南省长沙市 | 40.00 | 医院管理及咨询;综合医院(限分支机构长沙泰和医院凭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 |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医管系海尔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海尔集团为盈康医管的实际控制人,盈康医管系盈康生命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且结果不利于交易对方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不良记录。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上述情形目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形成结论意见的情况。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法定代表人:顾美华注册资本:1,2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1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UYJDP0B经营范围:诊疗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苏州广慈的前身为原广慈医院,原广慈医院前身为原广慈有限。苏州广慈及其前身的主要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一)原广慈医院前身原广慈有限
1、2005年6月,原广慈有限设立
2005年3月18日,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批复》(吴卫医〔2005〕7号),同意筹建“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05年6月10日,原广慈有限设立,苏州市吴中区工商局向原广慈有限下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062107989)。
2、2010年3月,原广慈有限注销
2010年3月9日,苏州市吴中区工商局下发《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广慈有限完成注销登记。
(二)苏州广慈前身民办非企业单位“苏州广慈肿瘤医院”
1、2010年3月,原广慈医院设立
2009年10月19日,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下发《关于同意核定苏州广慈肿瘤医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批复》(吴卫医[2009]33号),同意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申请。
2010年3月19日,原广慈医院经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及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批准正式成立,举办者为刘文富、林玉英、林志勇。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210万元。
2、2018年8月,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广慈医院注销
2018年1月5日,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苏州广慈肿瘤医院变更机构性质的批复》(苏卫计医政[2018]1号),同意原广慈医院性质由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
2018年9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同意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注销登记的批复》(吴民〔2018〕124号),同意原广慈医院注销登记。
(三)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2018年1月,苏州广慈设立
2017年12月21日,苏州广慈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2018年1月25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苏州广慈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UYJDP0B)。
根据苏州广慈公司章程,其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刘文富 | 242 | 20% |
林玉英 | 484 | 40% |
林志勇 | 484 | 40% |
合计 | 1,210 | 100% |
2、2018年12月,股权转让
苏州广慈原股东刘文富、林玉英、林志勇与盈康医管于2018年7月9日签署《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8年12月签订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转让给盈康医管。盈康医管就本次股权转让合计支付对价为3.44亿元(含税)。本次交易作价系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未进行评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广慈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盈康医管 | 1,210 | 100% |
合计 | 1,210 | 100%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已收到控股股东盈康医管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10.00万元,苏州广慈注册资本已足额实缴。
三、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及资产评估情况
苏州广慈最近三年曾发生一次股权转让,详见本章“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之“(三)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2、2018年12月,股权转让”。该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转让对价与本次交易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为两次交易期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发生较大变化。
前次收购前后,苏州广慈主要业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盈康医管收购前 | 盈康医管收购后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1-6月 | |
门诊患者量(人次) | 97,761 | 108,188 | 113,819 | 136,636 | 76,620 |
项目 | 盈康医管收购前 | 盈康医管收购后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1-6月 | |
住院患者量(人次) | 16,545 | 18,881 | 19,107 | 20,469 | 11,319 |
床位使用率 | 88% | 90% | 92% | 92% | 98% |
床位周转天数(天) | 8.66 | 8.37 | 8.31 | 7.80 | 7.51 |
注: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后,于2018年初完成剥离苏州广慈传统优势科室血液科;2017年,苏州广慈血液科经营能力较强;为实现医院科室设置层面可比,2017年数据已扣除血液科相关住院患者量。
2018年底收购完成后,随着苏州广慈经营全面纳入海尔集团医疗大健康板块管理体系,苏州广慈各项业务指标持续改善,床位使用率由2017年度的88%上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98%,床位周转天数由8.66天下降至7.51天,住院患者量由2017年度的16,545人次上升至2020年度的20,469人次,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35%,门诊患者量由2017年度的97,761人次上升至2020年度的136,636人次,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1.81%。
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后,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具有肿瘤诊治、康复特色的肿瘤专科医院,全面提升各主要科室的服务能力。苏州广慈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综合外科等部分科室年医疗收入在前次收购时点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之间实现了大幅增长。部分科室年医疗收入数据及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部分科室收入 | 盈康医管收购前 | 盈康医管收购后 | 年复合增长率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消化内科 | 987.65 | 999.26 | 1,202.69 | 1,808.11 | 22.33% |
呼吸内科 | 1,423.59 | 2,026.64 | 2,289.49 | 2,620.08 | 22.55% |
综合外科 | 1,094.26 | 874.56 | 1,345.79 | 2,285.23 | 27.82% |
创伤骨科 | 563.59 | 839.17 | 861.44 | 1,699.90 | 44.48% |
康复科 | 1,396.91 | 3,543.78 | 4,360.66 | 4,694.18 | 49.78% |
注:上述收入均为住院收入;上述科室主要为医院二级临床科室设置。
苏州广慈上述科室在盈康医管收购后发展良好,历史期内实现了收入快速增长,其中,消化内科2017年度-2020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2.33%;呼吸内科2017年度-2020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2.55%;综合外科2017年度-2020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7.82%;创伤骨科、康复科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诊
疗能力大幅提升。综上所述,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后,苏州广慈业务快速发展,业务指标持续优化,部分科室收入大幅增长,较收购前业务水平及经营状况整体有较大改善、提升。苏州广慈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资产评估的情况。苏州广慈前身民办非企业单位“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改制情况详见本章“二、交易标的历史沿革”之“(二)苏州广慈前身民办非企业单位‘苏州广慈肿瘤医院’”之“2、2018年8月,改制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广慈医院注销”。
四、交易标的产权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标的为苏州广慈100%股权。苏州广慈股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盈康医管,盈康医管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与上市公司一致,海尔集团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三)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概况”。
(二)股权转让前置条件及股权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四)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苏州广慈固定资产主要为医疗设备。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医疗设备 | 5,376.74 | 2,291.65 | 3,085.10 | 57.38% |
运输工具 | 219.14 | 124.34 | 94.80 | 43.26%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443.83 | 390.12 | 53.70 | 12.10% |
合计 | 6,039.71 | 2,806.11 | 3,233.60 | 53.54% |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主要医疗设备用途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用途 | 数量 | 投入使用时间 | 预计使用年限 | 收费情况 | 每月使用人次 |
1 | DSA血管机 | UNIQ FD20 | 主要用于肿瘤晚期灌注介入、呼吸内科大咯血堵塞、外周血管四肢血栓、大隐静脉曲张等病症的诊疗 | 1台 | 2020年12月 | 10年 | 根据手术用途不同,600-5000元/次不等 | 30-40 |
2 | 64排CT | Ingenuity core 128 | 主要用于心脏冠脉成像、全身各部位常规或三维成像、全身各部位CT血管造影、骨关节及创伤成像、低剂量肺癌筛查 | 1台 | 2020年12月 | 10年 | 315-2380元/次,按部位收费 | 700-900 |
3 | 超导型磁共振成像系统 | 1.5T | 肿瘤、脑部疾病,脊柱疾病、腹部及盆腔疾病、四肢骨关节疾病等的核磁共振检测 | 1台 | 2017年1月 | 10年 | 516-1236元/次,按部位收费 | 200-300 |
4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6排 | 应用于全身各部位的肿瘤、炎症、外伤、畸形,血管性、退行性病变的定位、定性、定量诊断、鉴别诊断,病变分期、指导治疗及判断预后等 | 1台 | 2016年9月 | 10年 | 315-574元/次,按部位收费 | 700-1000 |
5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260SL | 用于为上消化道和下消化道进行内镜检查和治疗提供图像 | 1台 | 2015年7月 | 10年 | 100-2000元/次,根据手术或检测用途收费 | 150-250 |
6 | 奥林巴斯胃肠镜 | CV-290 | 用于为上消化道和下消化道进行内镜检查和治疗提供图像 | 1台 | 2020年12月 | 10年 | 100-2000元/次,根据手术或检测用途收费 | 140-230 |
7 | 腹腔镜 | STORZ IMAGE1 SPIES | 用于观察腹腔和盆腔内的器官并进行相应部位的诊断及手术治疗 | 1台 | 2020年7月 | 10年 | 300-1600元/次,根据手术或检测用途收费 | 40-60 |
8 |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治疗仪 | GYT-ZLY-I | 主要用于治疗半规管耳石症、壶腹帽耳石症、粘性耳石症、美尼尔综合症、前庭性偏头痛等周围或中枢性前庭等疾病 | 1台 | 2018年1月 | 10年 | 400元/人次,根据诊疗服务收费 | 500-800 |
在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核算方面,作为全面服务患者的诊疗内容之一,设备检测收入已与患者各项花费一并归入各科室住院收入/门诊收入,一般不进行专项收入统计。上表中8项主要医疗设备均为苏州广慈现阶段各科室满足业务运营的必要设备,根据服务范围不同、诊疗部位不同,各设备单次收费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诊疗患者数量随各科室业务变化波动。经统计,过去两年上述医疗设备每年合计为苏州广慈提供1,500-2,000万元左右设备专项检测收入,每年计提折旧额在80-100万元左右。
2、自有不动产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未有自有不动产。
3、主要租赁房产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主要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1)门诊大楼、医技楼、住院楼等房产租赁
苏州广慈向长桥合作社租赁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的建筑面积约18,321平方米的房屋,含门诊大楼、医技楼、住院楼、附属楼及连廊,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7年2月15日起至2027年2月14日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该等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22120号,权利人为龙桥居委会,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
房屋出租方长桥合作社及土地权利人龙桥居委会、长桥街道办事处、龙桥合作社就该等租赁房产共同出具了证明,确认:
①长桥合作社为租赁房屋产权人,为有权出租方,长桥合作社在该土地上的建设、施工手续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及龙桥居委会的同意。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证显示的土地权利人龙桥居委会,系历史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利人不一致问题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影响苏州广慈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②长桥合作社将房屋出租给苏州广慈已履行了内部所必须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龙桥合作社、龙桥居委会、长桥合作社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③继续支持苏州广慈在租赁房屋中的经营行为。《房屋租赁协议》到期后原则允许苏州广慈继续续租。
④如因租赁房屋用地性质(划拨)及用途(工业用地)等问题不符合土地管理或用地规划的相关规定,影响苏州广慈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将积极协调主管部门推进解决,以确保苏州广慈在租赁房屋中的正常经营活动。
盈康医管承诺:如因标的公司租赁物业所在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或因房产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尚未进行租赁备案,或合同效力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将来无法正常使用该等物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盈康医管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及/或上市公司为保证标的公司在现有经营场所开展经营而发生的额外整改、规范成本及支出;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因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盈康医管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2)续租情况
出租方长桥合作社已出具书面证明,确认《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后,如苏州广慈愿意向本单位继续租赁前述的租赁房屋,出租方同意按照原《租赁协议》约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范围、租金条件等)继续出租前述的租赁房屋给苏州广慈,与苏州广慈续签《租赁协议》。根据出租方了解,不存在任何影响出租方届时出租房产给苏州广慈的实质性障碍。
因此,如苏州广慈愿意续租,出租方同意续租,不存在出租方不允许续租的例外情况。
如果租赁房屋到期后,苏州广慈因完成二期建设或者因新的业务规模需求拟搬迁至更加合适的经营场所,盈康生命及苏州广慈届时将事先制订搬迁计划并提请准备新的选址、装修、批文申请变更等流程,在新的经营场所装修完毕可投入使用后再进行搬迁。
(3)其他
苏州广慈于租赁物业所在土地涉及业务经营的自建房屋面积合计约1,000平方米,占苏州广慈全部经营场所面积的比例约5%,该等自建房屋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苏州广慈已取得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最近两年在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无违规证明。另外,鉴于该等房屋占比较小,如该等房屋被拆除,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较小。交易对方盈康医管已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如因标的公司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上违规自建、搭建房产或附属性设施导致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本公司将赔偿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4、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无形资产主要为医院信息系统及软件,除拥有1项域名外,不存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苏州广慈的域名证书基本情况如下:
网站名称 | 域名 | 备案号 | 审核时间 |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 | szgcyy.com | 苏ICP备19071184号-1 | 2019年12月9日 |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负债总额为13,578.43万元,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
应付账款 | 7,657.19 | 56.39% |
合同负债 | 373.47 | 2.75%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1.84 | 8.11% |
应交税费 | 448.80 | 3.31% |
其他应付款 | 867.00 | 6.3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69 | 4.26%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26.99 | 81.21% |
租赁负债 | 2,416.44 | 17.80% |
项目 | 金额 |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
预计负债 | 135.00 | 0.9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1.44 | 18.79% |
负债合计 | 13,578.43 | 100.00%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非流动负债全部为租赁负债及预计负债,不存在银行借款等。
(三)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1)苏州广慈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诉讼请求 | 案件审理进展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顾X男 | 诉请赔偿残疾用具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约44.2万元 | 未鉴定,法院调解中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杨X明等 | 判令被告赔偿患者秦X芬人身损害各项赔偿费用暂定为10万元(损失赔偿具体金额根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再行调整) | 已鉴定,待法院开庭审理。鉴定意见认为苏州广慈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冯X婷 | 赔偿各项损失约9.6万元(其他费用待鉴定结论确定后另行计算) | 法院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苏州广慈的诉讼请求,苏州广慈不承担赔偿义务。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刘X洋 | 赔偿损失费100万元(赔偿一切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及后续的治疗费) | 待鉴定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陈X园 | 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6,690.95元(其他费用待 | 未鉴定,待法院开庭审理 |
鉴定结论确定后另行计算) |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陈X、初X晨 | 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51,561.37元 | 待鉴定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唐X鹏 | 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44,314.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以鉴定结论为准 | 未鉴定,待法院开庭审理 |
(2)苏州广慈作为第三人的案件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诉讼请求 | 案件审理进展 |
侵权责任纠纷 | 张X | 原告及被告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追加苏州广慈为第三人。 原告于2021年7月8日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赔偿金额,并请求第三人苏州广慈承担53,177.7元。 | 已鉴定,尚未出判决结果。 鉴定意见认为不排除苏州广慈与目前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损伤参与度为次要,考虑为25%左右。(苏州广慈此该案件前已与原告达成5万元调解协议且已支付。) |
(3)苏州广慈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案由 | 被告/被申请人 | 诉讼请求 | 案件审理进展 |
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 | 花X平 | 因被申请人长期拖欠医疗费用并处昏迷状态,苏州广慈1、请求宣告花晨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指定花晨平弟弟为其监护人。 | 已针对被告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尚未出判决结果。 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已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曾受到涉及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就处罚事项,苏州广慈已足额缴纳相应罚款或就被处罚事项予以整改,行政处罚涉及金额占收入及净利润比例较小,对苏州广慈后续业务开展和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根据苏州市卫健委、吴中区市监局、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区住建局、主管税务、消防等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苏州广慈所提供的资料、出具的说明与承诺,苏州广慈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苏州广慈近三年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处罚时间、作出处罚的部门 及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
1 | 2018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因苏州广慈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情况向公安机关备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苏州广慈罚款。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0元 |
2 | 2019年5月,吴中区市监局因苏州广慈购进并使用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不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司分装的产品,将该等药品按照假药论处,对苏州广慈作出行政处罚。 吴中区市监局考虑该等药品由苏州广慈从药品经营资质齐全、经审核的合格供货方处购入,执行了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无使用假药的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等情况,按照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458.80元 |
3 | 2019年7月,吴中区卫健委因苏州广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未佩戴标牌上岗对苏州广慈作出行政处罚。 | 《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未佩带统一的载有本人相关执业信息内容的标牌,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1,800元 |
4 | 2019年12月,苏州市卫健委因苏州广慈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对苏州广慈给予警告处罚。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室有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 警告 |
5 | 2020年11月,吴中区卫健委因苏州广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苏州广慈作出警告,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因苏州广慈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 警告,14,000元罚款 |
序号 | 处罚时间、作出处罚的部门 及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苏州广慈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吴中区卫健委根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对苏州广慈作出警告,作出罚款14,000元的处罚。 |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根据苏州广慈所提供的上述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及《审计报告》,苏州广慈近三年所受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占其当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均未达到0.05%。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占苏州广慈净利润比例较小,处罚结果未适用处罚依据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苏州广慈已全部缴纳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且/或已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整改措施,苏州广慈上述处罚所涉行为不会对苏州广慈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3、医疗事故纠纷情况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苏州广慈已完结且涉及诉讼的医疗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补偿对应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05.51万元、82.71万元、
18.7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31%、0.21%、0.08%,占比及影响较小。
其中,经济赔偿/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共6起,具体情况如下:
患者 姓名 | 赔偿金额 (元) | 事由及鉴定情况 | 处理情况 |
陆X妹 | 91,860.90 | 2018年8月9日,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南医大司鉴所[2018]医损鉴字第133号),认定苏州广慈对患者陆X妹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的诊疗过错为轻微原因。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20日出具(2019)苏05民终2448号《民 事 判 决书》判定苏州广慈赔偿陆卫星、陆金苟、陆红星各项损失合计91,860.90元。前述款项于2019年6月11日支付完毕。 |
金X平 | 950,000.00 | 病人自2014年开始前后有4年就诊时间,为盈康医管收购交割前事项导致,与患者家属多次沟通协商后,为尽快平息争议,同意赔偿,赔偿款到账后办理出院手续。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2019)苏0506民初668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苏州广慈赔偿原告金X平950,000元。前述款项于2019年7月24日支付完毕。 |
患者 姓名 | 赔偿金额 (元) | 事由及鉴定情况 | 处理情况 |
朱X华 | 59,933.88 | 2020年8月4日,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通三院司鉴所[2020]医损鉴字第18号),认定苏州广慈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朱X华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完全因素。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调解协议》,确定苏州广慈赔偿原告朱X华各项损失59,933.88元。前述款项于2020年8月24日支付完毕。 |
刘X妹 | 598,000.00 | 2020年3月17日,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南医大鉴所[2019]医损鉴字第52号),关于患者刘X妹的诊疗及后果,认定苏大附一院诊疗行为未违反诊疗原则,苏州广慈在诊疗中存在过错,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 | 2020年8月27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苏0508民初118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苏州广慈向原告顾晓明、刘往扣、许根英、顾心怡赔偿损失合计598,000元。前述款项已于2020年9月21日支付完毕。 |
王X | 169,147.17 | 2020年5月12日,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患者王X构成八级伤残,苏州广慈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2020)苏05民终910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苏州广慈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70%过错责任,并赔偿原告王X人民币169,147.17元。前述款项于2020年12月4日支付完毕。 |
刘X县 | 187,236.67 | 2021年5月10日,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苏大附一院、苏州广慈在诊疗中存在过错,上述过错与患者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以同等原因为宜(建议苏大附一院70%、苏州广慈30%)。 |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扣除原告尚欠结医药费,苏州广慈应向原告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金额为186,172.12元,并承担诉讼费482元。前述款项已于2021年8月21日支付完毕。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上述医疗纠纷系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事件数量较少,涉及赔偿、补偿金额较小,且不属于主观恶意导致的后果。针对上述医疗纠纷,苏州广慈及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服务水平,加强问题整改。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相关赔偿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苏州广慈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在海尔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在海尔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余额为0.00元,相关账户已于2021年6月18日注销。海尔财务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海尔集团及其下属成员企业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标的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在海尔财务公司具有合理性。
(七)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及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和员工安置情况。
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 |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 |
法定代表人 | 顾美华 |
主要负责人 | 张正春 |
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 |
医疗机构类别 | 肿瘤医院 |
经营性质 | 营利性 |
服务对象 | 社会 |
注册资金 | 1,210万元 |
诊疗科目 | 内科/外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以上科目主要限于肿瘤防治) |
登记号 | 55249667332050619A5142 |
有效期限 | 2020年09月02日至2035年01月09日 |
(二)其他资质证书
序号 | 证照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范围 | 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
1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苏卫放证字(2011)第004号 | 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 | 2020年9月14日变更 |
序号 | 证照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范围 | 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
2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苏环辐证(E0168)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19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3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乙1003000258 | 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 2020年9月23日颁发 |
4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乙10040000271 | 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 | 2020年9月23日颁发 |
5 | 质量技术监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苏)质技监(特设)准[2017]第2316号 | 压力容器6台设备档案号码R61688-R61693 | 2017年7月6日颁发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容17苏C6-7738 |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 2017年7月6日颁发 |
7 |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氧舱) | SZ-RA-2017-A00003 |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 2017年7月3日颁发 |
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 SZ2021036 | 实验室等级:BSL-2 | 2021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 |
9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2020010703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 2020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6日 |
1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3205060133928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18年12月19日至2022年9月11日 |
11 | 排污许可证 | 91320506MA1UYJDP0B001Q | 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水 | 2019年12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标的公司苏州广慈主要提供诊疗服务,其所处的行业属于医疗服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名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Q84卫生”下的“Q8415专科医院”。
2、行业管理体制和产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系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卫 | 组织拟定国民健康政策以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草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健委及各地方机构) | 案、政策、规划;统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医院综合改革等。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对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方机构) |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等;也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等。 |
医保部门(主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各地方机构) | 拟定医保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采购等政策并监督实施等。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负责计量性医疗设备仪器的校验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等。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负责医疗广告审查。 |
(2)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关于医疗服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15.6.15 | 国务院 |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二、拓宽投融资渠道。三、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四、优化发展环境。 |
《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书》 | 2019.6.10 |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 | 一、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二、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三、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四、优化运营管理服务。五、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六、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
《“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2021.6.1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 |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 |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
②关于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文件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6.15 | 卫生部(已撤消) | 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接受登记机关的定期校验和审核,倘医疗机构校验不合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被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2016.2.6 | 国务院 | 举办医疗机构须遵守有关地区规划要求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计划举办医疗机构的任何实体或个人均须遵守有关审批程序,并在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③关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14.11.5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 | 文件就多点执业的资格和注册管理、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 |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 | 2015.11.1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 首次对执业药师在运用药学等相关知识、技能和专业素养从事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药物警戒、健康教育等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做了明确规范。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2017.2.28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对医师执业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销与变更注册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医师准入管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 |
文件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要作用。 |
④关于医疗保险结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文件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 2016.01.03 | 国务院 | 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意见。 |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2016.8.19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为了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方面的细则。 |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办法》 | 2016.9.7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本办法所称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日常协议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参保人满意度调查及绩效评价等纳入综合考核管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 2017.6.20 | 国务院办公厅 | 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出意见。 |
《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 2019.5.15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提出了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应具备的条件以及门诊类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条件。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9.12.30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一、规范两定资格确定;二、强化协议管理;三、加强协议执行监管;四、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苏州广慈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按照二级标准筹建的肿瘤专科医院,开设外科、内科、妇科、内分泌科、中西医结合科、呼吸内科、肿瘤科等专业科室,以及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等多个医技科室,主营业务收入以住院收入和门诊收入为主。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始终为诊疗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图
苏州广慈业务流程图简要如下: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苏州广慈已加入医保体系,在当地患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苏州广慈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教育讲座、义诊筛查、社区服务等多种推广活动,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社会形象;另一方面,苏州广慈积极与当地其他综合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双向转诊,拓宽医院客户渠道。此外,医院结合当地消费特点,针对患者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服务。
2、采购模式
苏州广慈主要采取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由各科室定期提交采购需求,汇总后报医院内部各部门领导会签审批,由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医院建立了标准化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筛选、供应商及货品资质审批、采购合同条款要求、审批流程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采购的各个流程进行严格把控。
3、结算模式
苏州广慈主要实行非医保结算和医保结算两类结算模式。非医保结算患者在住院前预付一定金额,住院过程随诊疗进行持续进行补缴,并在出院后根据医院系统记录金额结算支付。医保结算患者离院时,医保支付部分视当地医保系统要求,由医院先行垫付后向医保部门报销,或由患者个人支付后自行向医保部门报销;非医保结算部分由患者在住院前预付,并在出院后根据医院系统记录金额结算支付。
(五)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苏州广慈最近两年一期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23,567.52 | 99.52% | 38,972.13 | 98.78% | 33,395.84 | 99.05% |
其他业务收入 | 113.55 | 0.48% | 483.16 | 1.22% | 319.23 | 0.95% |
营业收入合计 | 23,681.07 | 100.00% | 39,455.29 | 100.00% | 33,715.07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住院收入 | 19,193.96 | 81.44% | 31,202.24 | 80.06% | 27,539.83 | 82.46% |
门诊收入 | 4,373.56 | 18.56% | 7,769.89 | 19.94% | 5,856.02 | 17.54% |
合计 | 23,567.52 | 100.00% | 38,972.13 | 100.00% | 33,395.84 | 100.00% |
苏州广慈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住院医疗收入和门诊医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食堂收入。2020年,苏州广慈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5,740.22万元,增幅为17.03%,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相应增长。
2、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住院收入 | 19,193.96 | 15,542.40 | 19.02% | 31,202.24 | 25,673.79 | 17.72% | 27,539.83 | 22,987.46 | 16.53% |
门诊收入 | 4,373.56 | 3,757.96 | 14.08% | 7,769.89 | 6,797.88 | 12.51% | 5,856.02 | 4,914.66 | 16.08% |
合计 | 23,567.52 | 19,300.36 | 18.11% | 38,972.13 | 32,471.67 | 16.68% | 33,395.84 | 27,902.12 | 16.45%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5%、16.68%及18.11%。其中,住院业务为苏州广慈毛利主要来源。
3、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数据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开放床位(张) | 483 | 483 | 483 |
门诊患者量(人次) | 76,620 | 136,636 | 113,819 |
住院患者量(人次) | 11,319 | 20,469 | 19,107 |
手术量(人次) | 2,207 | 4,089 | 3,755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业务经营相对稳定。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开放床位均为483张,门诊患者人次有所提升,住院患者人次保持稳定。
2019年度,苏州广慈各季度财务及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一季度 | 2019年 二季度 | 2019年 三季度 | 2019年 四季度 | 2019年度 |
一、患者量 | |||||
门诊患者量 (人次) | 25,249 | 28,340 | 30,523 | 29,707 | 113,819 |
占比 | 22.18% | 24.90% | 26.82% | 26.10% | 100.00% |
住院患者量 (人次) | 4,415 | 4,659 | 5,135 | 4,898 | 19,107 |
占比 | 23.11% | 24.38% | 26.87% | 25.63% | 100.00% |
手术量 (人次) | 828 | 912 | 1,114 | 901 | 3,755 |
占比 | 22.05% | 24.29% | 29.67% | 23.99% | 100.00% |
二、主营业务收入 | |||||
门诊收入 | 1,315.80 | 1,401.03 | 1,559.05 | 1,580.15 | 5,856.03 |
占比 | 22.47% | 23.92% | 26.62% | 26.98% | 100.00% |
住院收入 | 6,474.03 | 6,808.51 | 7,156.15 | 7,101.15 | 27,539.84 |
占比 | 23.51% | 24.72% | 25.98% | 25.79% | 100.00%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7,789.83 | 8,209.54 | 8,715.20 | 8,681.30 | 33,395.87 |
占比 | 23.33% | 24.58% | 26.10% | 26.00% | 100.00% |
2020年度,苏州广慈各季度财务及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一季度 | 2020年 二季度 | 2020年 三季度 | 2020年 四季度 | 2020年度 |
一、患者量 | |||||
门诊患者量 (人次) | 22,302 | 36,517 | 40,363 | 37,454 | 136,636 |
占比 | 16.32% | 26.73% | 29.54% | 27.41% | 100.00% |
住院患者量 (人次) | 3,727 | 5,457 | 5,751 | 5,534 | 20,469 |
占比 | 18.21% | 26.66% | 28.10% | 27.04% | 100.00% |
手术量 (人次) | 556 | 1,198 | 1,220 | 1,115 | 4,089 |
占比 | 13.60% | 29.30% | 29.84% | 27.27% | 100.00% |
二、主营业务收入 | |||||
门诊收入 | 1,219.68 | 1,954.53 | 2,319.92 | 2,275.76 | 7,769.89 |
占比 | 15.70% | 25.16% | 29.86% | 29.29% | 100.00% |
住院收入 | 5,707.96 | 8,174.91 | 8,667.89 | 8,651.48 | 31,202.24 |
项目 | 2020年 一季度 | 2020年 二季度 | 2020年 三季度 | 2020年 四季度 | 2020年度 |
占比 | 18.29% | 26.20% | 27.78% | 27.73% | 100.00%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6,927.64 | 10,129.44 | 10,987.81 | 10,927.24 | 38,972.13 |
占比 | 17.78% | 25.99% | 28.19% | 28.04% | 100.00% |
可以看出,苏州广慈业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2019年度、2020年度,苏州广慈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7.91%及43.77%,下半年业绩普遍略高于上半年业绩,下半年业绩略高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分季度看,由于春节假期的影响,苏州广慈一季度业务量及收入一般会略低于其他季度。此外,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苏州广慈作为苏州市疑似观察病例收治医院,暂停部分门诊业务,并将部分病区用作隔离病区,因此2020年上半年收入及患者数量略低。
4、报告期内人员情况
(1)整体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合计有工作人员448人,其中各门诊科室、住院院区、医技科室医生178人,护士187人,医护人员合计365人,占比超过80%。苏州广慈具有较为稳定的医护人员团队,能够独立完成诊疗工作。
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全职医生诊治患者量分别为73,329人、86,750人以及56,061人,占同期门诊患者总量的64.43%、63.49%以及73.17%,门诊患者主要由苏州广慈全职医生诊治,苏州广慈能够依靠自身全职医生开展业务。报告期内,苏大附一院多点执业医生对苏州广慈住院患者主要提供临床诊治指导、教学查房等诊疗服务,住院患者日常治疗、护理工作主要由苏州广慈医护人员承担。
(2)医生团队情况
具体来看,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肿瘤科、放疗科、放射科、神经内科、康复科、肾内科、呼吸内科等各门诊、住院、医技科室全职医生人数合计178人;从事相关医疗业务的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或资质,不存在无证从业
的情形。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约40%,整体人员结构合理;副高级职称以上医生占比超过10%,各个科室主任等核心医疗人员执业经验丰富。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外,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与员工主要签订合同为三年期劳动合同。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任医师及各科室主任均不存在离职情形,副高级职称以上医生截至2021年6月末任职期限平均约7年,核心医疗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苏州广慈拥有较多拥有较高理论修养和丰富诊疗经验的优秀医疗人才,核心医疗团队在复杂肿瘤及相关疾病诊疗领域实力突出,长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精准的肿瘤、康复医疗服务,拥有较好的口碑及认可度。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部分核心专家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简介 |
顾美华 | 院长 | 主任医师 | 从事中西医结合治疗风湿病临床几十年,特别对中西医结合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类、骨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痛风性关节炎、皮肌炎、多发性肌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等风湿病的防治有一定的治疗经验。现任江苏省中西医学会肾病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中西医学会风湿病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市中西医学会免疫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张正春 | 副院长 | 主任医师 | 医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神经内科工作三十余年,有着丰富的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验。1989年赴日本大阪府成人病中心从事脑血管疾病的研究。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含sci)三十余篇。先后获得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二等奖二项,苏州市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等多个奖项,先后培养研究生18名。现任苏州市神经病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神经内科副主任。擅长头痛、头晕、癫痫、面神经麻痹、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等的诊断和治疗。 |
陈淑章 | 外科主任 | 主任医师 | 国际肺癌学会会员,苏州心胸外科学会会员,中华实用医学杂志常务编委,先后在国内外发表论文40余篇,曾获部队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两项。从事外科工作40余年,熟练掌握胸外、普外常见疾病治疗,尤其对食管癌、肺癌、胃肠道肿瘤的手术治疗有较丰富的经验。 |
何怀 | 康复科主任 | 主任医师 | 现任苏州康复医学会理事,苏州市物理医学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卒中中心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卒中学会康复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长期从事脑血管疾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骨关节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的康复工作40余年。苏州市脑卒中吞咽障碍专业带头人。在吞咽障碍康复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及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获江苏省临床医学科技专项1项,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一项,完成江苏省卫生厅职教科研项目1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 |
文1篇,中华医学系列核心期刊论文11篇。 | |||
周长友 | 放射科主任 | 主任医师 | 从事影像诊断工作30余年,在放射影像学多系统疑难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上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担任江苏省医学医疗损害鉴定专家、苏州市医德医风先进个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参与科研项目多项。 |
嵇成 | 医务科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苏州市医院管理协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苏州市医院管理协会医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从事临床、科研工作20余年,擅长采用中西医结合诊治各类内科疾病,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缺血性、出血性疾病,神经自身免疫性疾病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及丰富的病源。自创“复元通脉汤”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急性脑血管病的治疗,特别是脑梗塞早期的化瘀通络溶栓治疗和后期康复复元扶正通脉治疗,均有显著疗效;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发表中文核心论文2篇。 |
李虹 | 肿瘤内科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从事内科临床工作20余年,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术。在老年心血管病、老年脑血管病、老年糖尿病等老年常见病的诊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
牛悦纳 | 麻醉手术科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从事麻醉工作15年。具有丰富的临床麻醉经验,尤其擅长神经阻滞麻醉和全身麻醉管理。多年来致力于老年、肿瘤和危重病人麻醉与镇痛的探索和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数篇,现任吴中区麻醉学组委员。 |
5、苏州广慈各科室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各科室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科室名称 | 收入 | 成本 | 毛利润 |
2021年1-6月 | 住院业务 | |||
内科 | 9,982.66 | 7,944.67 | 2,037.99 | |
外科 | 6,645.85 | 5,513.81 | 1,132.04 | |
肿瘤科 | 1,799.64 | 1,428.32 | 371.32 | |
妇科 | 671.70 | 575.32 | 96.38 | |
中西医结合科 | 94.12 | 80.29 | 13.83 | |
合计 | 19,193.96 | 15,542.40 | 3,651.56 | |
门诊业务 | ||||
内科 | 1,753.16 | 1,512.51 | 240.64 | |
外科 | 1,427.52 | 1,339.67 | 87.85 | |
肿瘤科 | 176.90 | 166.95 | 9.95 |
年度 | 科室名称 | 收入 | 成本 | 毛利润 |
妇科 | 276.58 | 200.27 | 76.31 | |
中西医结合科 | 332.01 | 239.94 | 92.07 | |
其他科室 | 407.40 | 298.62 | 108.78 | |
合计 | 4,373.56 | 3,757.96 | 615.60 | |
2020年度 | 住院业务 | |||
内科 | 15,436.52 | 12,724.34 | 2,712.18 | |
外科 | 11,595.93 | 9,498.67 | 2,097.25 | |
肿瘤科 | 2,958.79 | 2,383.26 | 575.53 | |
妇科 | 1,065.39 | 960.46 | 104.94 | |
中西医结合科 | 145.60 | 107.06 | 38.55 | |
合计 | 31,202.24 | 25,673.79 | 5,528.45 | |
门诊业务 | ||||
内科 | 2,915.61 | 2,791.99 | 123.62 | |
外科 | 2,513.10 | 2,355.19 | 157.91 | |
肿瘤科 | 303.61 | 274.53 | 29.09 | |
妇科 | 483.13 | 396.54 | 86.60 | |
中西医结合科 | 583.83 | 427.19 | 156.65 | |
其他科室 | 970.60 | 552.45 | 418.15 | |
合计 | 7,769.89 | 6,797.88 | 972.02 | |
2019年度 | 住院业务 | |||
内科 | 13,934.89 | 11,745.23 | 2,189.66 | |
外科 | 9,415.96 | 7,639.77 | 1,776.19 | |
肿瘤科 | 3,156.52 | 2,637.49 | 519.03 | |
妇科 | 909.70 | 868.25 | 41.46 | |
中西医结合科 | 122.75 | 96.73 | 26.02 | |
合计 | 27,539.83 | 22,987.46 | 4,552.36 | |
门诊业务 | ||||
内科 | 2,141.65 | 2,007.72 | 133.93 | |
外科 | 1,589.53 | 1,479.43 | 110.10 | |
肿瘤科 | 244.24 | 215.71 | 28.53 | |
妇科 | 462.18 | 323.58 | 138.59 | |
中西医结合科 | 656.20 | 413.32 | 242.88 | |
其他科室 | 762.22 | 474.89 | 287.33 |
年度 | 科室名称 | 收入 | 成本 | 毛利润 |
合计 | 5,856.02 | 4,914.66 | 941.36 |
注:上述科室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设置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收入贡献的主要科室为内科、外科、肿瘤科等科室,上述科室为苏州广慈优势科室,主要诊治肿瘤患者。作为具有肿瘤诊治、康复特色的肿瘤专科医院,苏州广慈内科下设放疗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等二级科室;外科下设甲乳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等二级科室。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部分核心科室主要业绩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毛利润 | 收入 | 毛利润 | 收入 | 毛利润 | |
肿瘤科 | 1,976.53 | 381.27 | 3,262.41 | 604.62 | 3,400.75 | 547.56 |
康复科 | 2,527.26 | 391.04 | 4,700.89 | 777.43 | 4,367.37 | 825.77 |
呼吸内科 | 1,776.73 | 326.68 | 2,768.17 | 424.71 | 2,411.57 | 385.24 |
神经内科 | 1,639.19 | 332.40 | 2,569.63 | 407.01 | 2,364.94 | 388.29 |
核心科室合计 | 7,919.71 | 1,431.39 | 13,301.10 | 2,213.77 | 12,544.63 | 2,146.86 |
营业收入/毛利润 | 23,681.07 | 4,319.47 | 39,455.29 | 6,871.46 | 33,715.07 | 5,732.17 |
占苏州广慈比例 | 33.44% | 33.14% | 33.71% | 32.22% | 37.21% | 37.45% |
注:上述科室同时开设门诊及住院,收入及毛利润数据为门诊及住院合计金额。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核心科室营业收入分别为12,544.63万元、13,301.10万元及7,919.71万元,收入持续提升,占苏州广慈同期营业收入的37.21%、33.71%及33.44%。占比小幅下降,主要系苏州广慈在建设核心科室,提升核心科室收入同时,扩展诊疗业务涵盖范围、全面提升各科室诊疗能力,其余科室收入也保持持续增长所致。
由于医院手术业务多数需麻醉手术科辅助进行,且苏州广慈麻醉手术科具备丰富麻醉经验,多项技术在苏州地区较早引进,因此麻醉手术科归属于苏州广慈核心科室。其中,麻醉手术科收入未单独核算收入,主要系苏州广慈麻醉收入计入其他业务科室所致。
6、苏州广慈初诊、转诊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转诊收入主要为已在外部医院就诊病人后续存在转院治疗、康复需求,转院进入苏州广慈后产生的诊疗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为初诊收入。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转诊收入占收入比例不超过15%。发生转诊的原因,一方面,由于肿瘤病症一般无清晰表观特征,病患通常在综合医院等其他诊疗场景中才确定罹患了肿瘤,进而转向肿瘤专科医院治疗。另一方面,由于公立医院医疗资源更为丰富,当地患者各项病情发生后普遍存在先选择苏大附一院等当地资深公立医院诊疗的情况,且大型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饱和度较高,部分慢性病、康复患者首次就诊后需要长期诊疗、住院的存在对外转诊需求。
此外,报告期内,苏州广慈的疑难、复杂病例也存在向苏大附一院、外地三甲医院等其他医院转诊,多方面满足患者诊疗、住院需求。
7、医保结算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医保结算、非医保结算对应收入金额及占结算收入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医保结算 | 12,779.99 | 54.21% | 21,038.00 | 54.71% | 16,030.80 | 48.07% |
非医保结算 | 10,794.22 | 45.79% | 17,414.57 | 45.29% | 17,314.89 | 51.93% |
结算合计 | 23,574.21 | 100.00% | 38,452.57 | 100.00% | 33,345.69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医保结算收入分别为16,030.80万元、21,038.00万元及12,779.99万元,占同期结算收入比例有所提升,主要系随着苏州广慈业务发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诊疗服务持续增加以及医院知名度持续提升,异地就医患者增加,异地医保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六)采购和供应情况
1、原材料及能源构成及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药品 | 8,469.82 | 83.72% | 13,995.58 | 83.10% | 11,401.02 | 79.24% |
其中:西药 | 8,253.72 | 81.58% | 13,649.65 | 81.05% | 11,082.64 | 77.03% |
中药材 | 216.09 | 2.14% | 345.93 | 2.05% | 318.38 | 2.21% |
耗材 | 1,647.03 | 16.28% | 2,846.29 | 16.90% | 2,987.17 | 20.76% |
合计 | 10,116.85 | 100.00% | 16,841.87 | 100.00% | 14,388.19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要采购产品为医疗所需药品及耗材,其中以西药为主。报告期内,西药采购占对应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7.03%、81.05%以及81.58%,采购金额随医院收入规模增长呈上升趋势。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苏州广慈消耗的主要能源为水和电,由于苏州广慈主要提供诊疗服务,不同于传统的生产制造企业,能源的消耗量较少。
2、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从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同类采购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2021年1-6月 | 1 | 常熟市建发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耗材 | 4,477.38 | 44.26% |
2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 | 2,835.53 | 28.03% | |
3 | 苏州润赢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耗材 | 375.99 | 3.72% | |
4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药品 | 364.76 | 3.61% | |
5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药品 | 239.75 | 2.37% | |
合计 | 8,293.41 | 81.98% | |||
2020年度 | 1 | 常熟市建发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耗材 | 7,375.44 | 43.79% |
2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 | 5,396.59 | 32.04% | |
3 | 南昌康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耗材 | 344.33 | 2.04% |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比 |
4 | 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药品 | 281.50 | 1.67% | |
5 | 苏州临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耗材 | 257.07 | 1.53% | |
合计 | 13,654.93 | 81.08% | |||
2019年度 | 1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耗材 | 2,036.48 | 14.15% |
2 | 常熟市建发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耗材 | 1,594.05 | 11.08% | |
3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 | 1,452.48 | 10.09% | |
4 | 苏州天晴兴卫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 | 1,181.80 | 8.21% | |
5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耗材 | 966.23 | 6.72% | |
合计 | 7,231.03 | 50.26%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20年度为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管理效率,提升了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集中度。
3、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Q83卫生”;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Q84卫生”,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亦不存在高危险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已获取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水,除此之外苏州广慈无环境保护相关资质要求。
(八)质量控制情况
苏州广慈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建立了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针对医疗服务的各个流程环节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引、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
安全。
(九)其他
1、苏大附一院《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2009年9月至今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双方是苏州当地医联体模式下合作历史较为悠久的医院,双方分别发挥公立医院历史悠久、医疗经验丰富、口碑认可度高和民营医院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高、肿瘤专科优势等各自强项,按照合作协议内容实现了医疗资源、人员、技术、服务各个维度上的合作交流。目前执行的《合作协议》关于合作模式、费用支付、人才合作等主要合同条款约定如下:
(1)合作模式与目标
苏州广慈为独立法人的民营营利性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医保政策、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独立核算。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合作,旨在整体提升苏州广慈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开展适宜的新技术、新项目,帮扶建设若干个特色科室,有计划、分层次的培养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开展多种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合作期内,共同探索公立医疗单位和民营医疗单位医联体建设的新经验和新模式。
(2)主要合作内容及费用
①苏州广慈在苏大附一院的指导下重点开展各类专科疾病的日常诊疗活动。苏大附一院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定期选派专家到苏州广慈进行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临床诊治指导、义诊支援、教学查房及质控等。
②落实建立稳定的双向转诊制度,苏大附一院为苏州广慈的疑难、复杂病例转诊优先提供便利服务、优先解决住院等事宜,待病情稳定后返回苏州广慈继续治疗和康复。
③苏大附一院协助苏州广慈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优先推荐苏大附一院培养的专科医师人才、培训学员及学生至苏州广慈处就业。根据苏州广慈需要,每年度优先接纳苏州广慈专科医技人员的进修培养。
④按照合作协议约定,苏大附一院每年按照苏州广慈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技术管理费。按照双方协定,苏州广慈定期直接支付苏大附一院的专家门诊、远程会诊、授课培训、技术指导、教学查房等人员的个人坐诊费、会诊费、课时费等。此外,《合作协议》无股权合作相关条款。
(3)协议续期安排
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目前执行的《合作协议》预计于2024年9月到期,苏州广慈届时将根据经营管理安排、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后盈康生命对于医疗服务板块整体规划、肿瘤特色医疗资源及区域医疗资源整合进度,统筹决策是否续约。
2021年7月,苏大附一院已出具《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合作意向函》,书面表示:“基于2009年9月至今我院与苏州广慈医院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合作协议》到期后,我院有意向继续与苏州广慈医院开展合作,届时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继续发挥各自优势,继续实现医疗资源、人员、技术、服务各个维度上的合作交流,更好的服务苏州医疗卫生产业。”
八、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1QDAA20186号),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流动资产 | 12,662.63 | 7,725.19 | 7,684.07 |
非流动资产 | 9,409.08 | 6,339.66 | 3,118.22 |
资产总计 | 22,071.71 | 14,064.85 | 10,802.29 |
流动负债 | 11,026.99 | 8,538.27 | 8,253.20 |
非流动负债 | 2,551.44 | 70.00 | - |
负债总计 | 13,578.43 | 8,608.27 | 8,253.20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8,493.28 | 5,456.58 | 2,549.09 |
(二)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23,681.07 | 39,455.29 | 33,715.07 |
营业成本 | 19,361.60 | 32,583.83 | 27,982.91 |
营业利润 | 2,625.31 | 4,060.60 | 3,523.22 |
利润总额 | 2,493.31 | 3,904.45 | 3,409.96 |
净利润 | 1,826.70 | 2,907.49 | 2,548.97 |
(三)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4.99 | 1,831.66 | 3,440.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8.83 | -3,181.40 | -240.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43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41.58 | -1,349.75 | 3,199.89 |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年6月末/2021年1-6月 | 2020年末/2020年度 | 2019年末/2019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61.52 | 61.20 | 76.40 |
毛利率(%) | 18.24 | 17.42 | 17.00 |
(五)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81 | -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8 | 15.3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68 | -156.16 | -113.26 |
小计 | -96.69 | -140.80 | -113.26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7 | -35.20 | -28.32 |
合计 | -72.52 | -105.60 | -84.95 |
九、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历次股权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确认程序。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可能影响交易标的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十、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1、2020年1月1日之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标的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标的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标的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标的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医疗服务,收入具体确认政策如下:
①药品和卫生材料销售收入:标的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②诊疗收入:标的公司在医疗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医疗服务收入。
2、2020年1月1日之后适用的会计政策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标的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标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标的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标的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标的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医疗服务,收入具体确认政策如下:
(1)药品和卫生材料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的金额已经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诊疗收入:标的公司在医疗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医疗服务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标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XYZH/2021QDAA20186号审计报告所述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标的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五)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具体情况及对标的公司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未发生资产转移剥离。
(六)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报告期内的变更及对标的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标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547号),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 净资产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 | |
苏州广慈100%股权 | 5,456.58 | 63,100.00 | 57,643.42 | 1,056.40% |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以上评估值,本次交易苏州广慈100%价格为63,100.00万元。
(二)评估目的
中瑞世联接受盈康生命的委托,对盈康生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苏州广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盈康生命购买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交易评估对象为苏州广慈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苏州广慈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选择理由为:国内外与苏州广慈相类似的肿瘤专科医院交易案例较少,且难以取得交易案例,因此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交易参照对象,故本次评估不考虑采用市场法。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五)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3)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4)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3)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被评估单位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6)假设被评估单位已签租约合法、有效;已签租约实际履行,不会改变和无故终止;已签租约到期后可续约,且租金不变。
(7)假定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真实有效。
(8)评估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9)假设本次仅对被评估单位未来五年的经营收入、各项成本、费用等进行预测,自第五年后各年的上述指标均假定保持在未来第五年(即2025年)的水平上。
(六)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苏州广慈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4,064.85万元,评估价值为15,240.41万元,增值额为1,175.56万元,增值率为8.3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608.27万元,评估价值为8,608.2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456.5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632.14万元,增值额为1,175.56万元,增值率为21.54%。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3,100.00万元,增值额为57,643.42万元,增值率为1,056.40%。
3、评估结论的确定
苏州广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6,632.14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63,100.00万元,差异额为56,467.86万元,差异率为851.43%。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苏州广慈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特有经营理念、经营策略、经营方法,近年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股权收购的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比较分析,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苏州广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即苏州广慈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100.00万元。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具体情况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4,064.85万元,评估价值为15,240.41万元,增值额为1,175.56万元,增值率为8.36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608.27万元,评估价值为8,608.2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456.58万元,评估价值为6,632.14万元,增值额为1,175.56万元,增值率为21.54%。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7,725.19 | 8,071.70 | 346.51 | 4.49 |
非流动资产 | 6,339.66 | 7,168.71 | 829.05 | 13.08 |
其中:固定资产 | 2,933.30 | 3,752.69 | 819.39 | 27.93 |
在建工程 | 1,785.00 | 1,785.00 | - | - |
无形资产 | 15.33 | 25.00 | 9.67 | 63.08 |
长期待摊费用 | 786.90 | 786.90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02 | 66.02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3.10 | 753.10 | - | - |
资产总计 | 14,064.85 | 15,240.41 | 1,175.56 | 8.36 |
流动负债 | 8,538.27 | 8,538.27 | - | - |
非流动负债 | 70.00 | 70.00 | - | - |
负债总计 | 8,608.27 | 8,608.27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456.58 | 6,632.14 | 1,175.56 | 21.54 |
其中,主要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评估范围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提供医疗服务,应收取的款项。各项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账款 | 32,183,376.98 | 1,623,598.21 | 30,559,778.77 |
预付账款 | 1,263.40 | - | 1,263.40 |
其他应收款 | 366,699.61 | 317,035.61 | 49,664.00 |
2、评估方法
(1)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查阅的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评估为零。
(2)经核实,预付账款均处于正常状态,未发现不能按时取得相对应的实物资产权利和权益情况,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应收账款余额 | 32,183,376.98 | 32,183,376.98 | - | - |
减:坏账准备 | 1,623,598.21 | - | -1,623,598.21 | -100.00 |
评估风险损失 | - | 1,623,598.21 | 1,623,598.21 | |
应收账款净额 | 30,559,778.77 | 30,559,778.77 | - | - |
预付账款余额 | 1,263.40 | 1,263.40 | - |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 - |
评估风险损失 | - | - | - | - |
预付账款净额 | 1,263.40 | 1,263.40 | - | -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366,699.61 | 366,699.61 | - | - |
减:坏账准备 | 317,035.61 | - | -317,035.61 | -100.00 |
评估风险损失 | - | 317,035.61 | 317,035.61 |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49,664.00 | 49,664.00 | - | - |
(二)存货
1、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存货主要有库存商品等,存货类型及账面价值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库存商品 | 12,679,323.08 | - | 12,679,323.08 |
合 计 | 12,679,323.08 | - | 12,679,323.08 |
库存商品主要包括购入的中药、西药及耗材等。
2、评估方法
在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库存商品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对其评估值进行计算,如下:
向企业了解了库存商品市场适销情况,库存商品分为药品和耗材两类,药品类增加部分利润空间后进行销售,耗材类主要供医院自身使用,成本相应计入营业成本或费用。被评估单位为医疗服务行业,企业不需缴纳增值税,药品类根据其销售价格减去全部税金(所得税)及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库存商品评估值=销售价格-全部税金-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
=销售单价×库存数量-全部税金-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
销售单价根据企业提供的与评估基准日时间相近的实际销售单价减去销项税额确定,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全部税费的比率根据企业2019年~2020年的实际发生额分别进行测算,适当销售净利润根据不含税销售价-全部税金-成本单价的金额乘以适当比例确定,适当比率取50%。
对于主要供企业自身使用,后期转入营业成本或费用中的库存商品,耗用量大、周转速度较快、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市价较为接近,此次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其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各类存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库存商品余额 | 12,679,323.08 | 16,144,402.78 | 3,465,079.70 | 27.33 |
减:跌价准备 | - | - | - | - |
库存商品净额 | 12,679,323.08 | 16,144,402.78 | 3,465,079.70 | 27.33 |
合 计 | 12,679,323.08 | 16,144,402.78 | 3,465,079.70 | 27.33 |
存货增减值原因主要为: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成本价格,因此评估值增值。
(三)固定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编号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原值 | 净值 |
4-6-4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余额 | 49,543,069.81 | 28,381,171.18 |
减:减值准备 | - | - |
4-6-4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49,543,069.81 | 28,381,171.18 |
4-6-5 | 固定资产-车辆余额 | 1,858,327.90 | 500,298.92 |
减:减值准备 | - | - |
4-6-5 | 固定资产-车辆 | 1,858,327.90 | 500,298.92 |
4-6-6 |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余额 | 4,223,515.49 | 451,548.09 |
减:减值准备 | - | - |
4-6-6 |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 4,223,515.49 | 451,548.09 |
2、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
②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卖方承担运费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②对于车辆,主要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综合确定。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③对于电子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3、评估结果
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机器设备 | 4,954.31 | 2,838.12 | 4,851.43 | 3,562.68 | -102.87 | 724.56 | -2.08 | 25.53 |
车辆 | 185.83 | 50.03 | 138.76 | 77.50 | -47.07 | 27.47 | -25.33 | 54.90 |
电子设备 | 422.35 | 45.15 | 233.74 | 112.51 | -188.62 | 67.36 | -44.66 | 149.17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合 计 | 5,562.49 | 2,933.30 | 5,223.93 | 3,752.69 | -338.56 | 819.39 | -6.09 | 27.93 |
评估增减值原因如下:
(1)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企业部分设备购置时间较早,导致设备原值评估减值。
(2)机器设备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低于设备经济耐用年限,导致机器设备净值评估增值。
(3)车辆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企业部分车辆购置时间较早,导致车辆原值评估减值。
(4)车辆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车辆状况较好,会计折旧年限低于车辆经济耐用年限,导致车辆净值评估增值。
(5)电子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企业部分电子设备购置年代较早,且电子设备市场更新速度较快,部分设备购置价格有所降低。
(6)电子设备净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设备会计折旧年限低于设备经济耐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净值评估增值。
三、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一)收益模型的选取
针对、对本项目的目的和特点,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下: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净资产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 ──经营性资产价值;
i ──预测年度;r ──折现率;R
i──第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n ──预测期年限;
Rn+1──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
e
── 权益资本成本;Rd── 债务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T ──所得税率其中:权益资本成本R
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式如下:
nnni
ii
rrRrRP
)1()1(
????
???)1(TEDD
REDERWACC
de
?????
R
e
=Rf+β×MRP+R
s
式中:Re──股权收益率Rf──无风险收益率β──企业风险系数MRP ──市场风险溢价Rs
──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对于苏州广慈,该类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医疗服务业务,其收益期主要考虑的因素是经营年限。故采用无限年期评估。
2、预测期的确定
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基准日至2025年为明确预测期,2025年以后为永续期。
在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资本结构、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为5年,
即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益期为无限期。
(三)收益预测说明
对未来年度收益的预测由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根据中长期规划提供,经分析管理层提出的预测数据并与管理层讨论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程,基本采纳管理层的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苏州广慈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为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食堂收入。
①门诊医疗收入
门诊医疗收入主要包括挂号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药品及耗材收入等。苏州广慈近两年的门诊医疗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门诊医疗收入 | 5,856.02 | 7,769.89 |
A.就诊人次预测
本次评估通过苏州广慈历史上各项收入的就诊人次统计,结合医院未来的各科室发展方向,预测未来的各项收入对应的就诊人次。
苏州广慈近年的门诊医疗就诊人次如下:
单位:人次
项目 | 历史数据 | |
2019年 | 2020年 | |
门诊就诊人次 | 113,819 | 136,636 |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年医院门诊量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随着医院实际控制人变更,新的管理团队的组建及对医院的组织管理进行调整,增加人员积极性,实施有效的奖励机制和政策;部分社保医保结算款采取预支付、后结算模式,保
证苏州广慈账期健康,相关治疗药品及耗材的供应稳定,间接促使门诊量和住院量上升。
结合历史数据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判断、医院发展战略等,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门诊就诊人次预测如下:
单位:人次
项目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门诊就诊人次 | 148,022 | 162,856 | 172,197 | 182,821 | 192,482 |
B. 门诊人均花费预测
本次评估通过苏州广慈历史上各项收入的门诊人均花费统计,结合医院未来的各科室发展方向,预测未来的各项门诊医疗收入对应的人均花费。近年的门诊医疗人均花费如下:
单位:万元/人次
项目 | 历史数据 | |
2019年 | 2020年 | |
门诊人均花费 | 0.05 | 0.06 |
苏州广慈继续优化结构调整,在增强各科室技术水平与软、硬件配置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扩大医院影响,吸引患者就诊,预计以后年度门诊医疗人均花费会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门诊医疗人均花费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人次
科室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门诊人均花费 | 0.06 | 0.06 | 0.06 | 0.07 | 0.07 |
C.门诊医疗收入预测
门诊医疗收入=∑各项收入的门诊医疗就诊人次×门诊医疗人均花费
综上分析,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门诊医疗收入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门诊收入 | 年门诊量 | 人次 | 148,022 | 162,856 | 172,197 | 182,821 | 192,482 |
次均费用 | 万元/人次 | 0.06 | 0.06 | 0.06 | 0.07 | 0.07 | |
年门诊收入 | 万元 | 8,481.15 | 9,727.69 | 10,788.62 | 12,007.16 | 13,268.44 |
D.血透科室进度及预测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血透科室尚未投入使用,苏州广慈血透科室设备及经营场所已基本设置完毕,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投入使用。苏州广慈血透科室较预测工期有所延期,主要系2020年以来疫情多次反复,医院对人员进出实施严格管理,预计2021年下半年装修工期完成后可具备投入运营使用条件。
根据建设进度及业务规划,本次评估假设为2021年下半年血透科室投入运营、开始接诊,根据医保指导价及市场价格考察,预计苏州广慈血透服务单次定价为血透相关400元/次,血滤相关650元/次,2021年下半年实现合计1,200人次以上的就诊目标,2022年-2025年血透科室门诊人次增加,收入逐步提升并趋于稳定。
②住院医疗收入
苏州广慈的住院医疗收入分为床位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耗材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等。
苏州广慈近年的住院医疗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住院医疗收入 | 27,539.83 | 31,202.24 |
A.住院人次预测
本次评估通过苏州广慈历史上各项收入的住院人次统计,结合医院未来的各科室发展方向,预测未来的各项收入对应的住院人次。苏州广慈近年的住院医疗就诊人次如下:
单位:人次
项目 | 历史数据 | |
2019年 | 2020年 | |
住院就诊人次 | 19,107 | 20,421 |
由上表可看出,近年医院住院量总体稳步增长。未来苏州广慈会在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率等方面不断努力。
结合历史数据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判断、医院发展战略等,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住院医疗就诊人次预测如下:
单位:人次
项目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住院就诊人次 | 21,020 | 22,096 | 22,943 | 23,926 | 23,926 |
B. 住院人均花费预测
本次评估通过苏州广慈历史上各项收入的住院人均花费统计,结合医院未来的各科室发展方向,预测未来的各项住院医疗收入对应的人均花费。近年的住院医疗人均花费如下:
单位:万元/人次
项目 | 历史数据 | |
2019年 | 2020年 | |
住院人均花费 | 1.44 | 1.52 |
考虑到医院现有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并考虑到居民健康意识增强及老龄化带来的系统检查及早期治疗增多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医院既有的改革效果已逐渐显现,医院继续优化结构调整,在加强医院整体软、硬件配置的基础上,提升各科室医疗技术水平,增加新的检查项目以满足患者需求,在稳固已有技术的基础
上,开展新的治疗方法。预计以后年度住院医疗人均花费会有一定比例的增长。通过提高对患者的服务能力和诊疗能力,增强治疗效果,城镇职工及居民患者的人均住院费用上升。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住院医疗人均花费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人次
项目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住院人均花费 | 1.67 | 1.75 | 1.89 | 1.98 | 2.11 |
C.住院医疗收入预测住院医疗收入=∑各项收入的住院医疗就诊人次×住院医疗人均花费综上分析,未来年度,苏州广慈的住院医疗收入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住院收入 | 住院人数 | 人次 | 21,020 | 22,096 | 22,943 | 23,926 | 23,926 |
人均住院费用 | 万元/人次 | 1.67 | 1.75 | 1.89 | 1.98 | 2.11 | |
年住院收入 | 万元 | 35,013.61 | 38,673.02 | 43,329.70 | 47,323.34 | 50,470.06 |
③其他业务收入
苏州广慈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食堂收入。2019年食堂收入进入稳定经营阶段,2020年因疫情等影响当年食堂收入增加,预计2021年随着疫情等外部因素逐渐平稳后,食堂收入回归正常水平并根据医院就诊量的上升而稳步增长。综上分析,苏州广慈其他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其他业务收入 | 384.00 | 403.20 | 423.36 | 444.53 | 466.75 |
2、营业成本预测
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与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有关的药品费、耗材费、送检费、人工费用、分摊的房屋租赁费、折旧摊销等。
①药品费
苏州广慈药品费用主要与药占比和药品毛利率有关。随着苏州广慈预测期增加大型医疗设备后,检测治疗收入上升会导致医院整体药占比下降。药品毛利率历史期随着医院的发展逐步增加,未来苏州广慈将进一步推行统一议价采购制度,提高议价能力,带动药品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②耗材费
耗材费主要为日常经营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等材料的消耗,预测期耗材费按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预测期成本额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增加大型医疗设备后,进一步提高诊疗能力和水平,预计手术量增加,将使得耗材使用量增加,耗材成本相应提升。
③送检费
送检费主要为日常经营中需要送外部检测项目的花费,预测期送检费按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苏州广慈正常经营检测收入占到总收入的8%左右,医院外出送检成本比例正常不超过总检测收入的5%。
④人工费用
医院的直接人工主要与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的人数及未来薪酬的增长幅度相关。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人数根据企业未来年度预期需求确定,人均薪酬水平则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工资上涨结合企业自身工资涨幅及奖金政策测算。
⑤折旧摊销
对折旧及摊销费,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续和新增情况,采用直线法计提。
⑥其他费用
营业成本中的组织运营费、房屋租赁费、物业费、能源动力费,均为维持医院日常经营的分摊费用。对于固定费用部分,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
用的状况,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按一定的年增长率进行预测。对于可变费用部分,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分析合理占收入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占比,结合预测期收入进行预测。
如上分析,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主营业务成本 | 35,867.52 | 39,189.31 | 43,388.52 | 47,022.03 | 50,100.63 |
企业的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食堂运营成本,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食堂成本的水平状况,确定合理的成本金额,按一定的增长趋势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其他业务成本 | 216.00 | 222.00 | 228.00 | 234.00 | 240.00 |
3、税金及附加预测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医疗服务、养老等40个项目在营改增过渡期免征增值税,本次评估假设该免税政策能够持续。
苏州广慈的印花税按照未来签约成本的比例进行测算。有关税金及附加的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明细项 | 单位 | 未来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一 | 附加税金 | ||||||
1 | 印花税 | 万分之三 | 5.18 | 5.46 | 6.21 | 6.81 | 7.32 |
4、销售费用预测
苏州广慈最近两年无销售费用,未来广告宣传费预测在管理费用中考虑,不在单独列示。
5、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管理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折旧及摊销、租赁费等,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进行测算。
对于未来年度职工薪酬,主要根据标的公司预计未来年度职工人数、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未来工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对于折旧及摊销费,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续和新增情况,采用直线法计提。
对于租赁费,按每年实际签订合同价格的15%分摊至管理费用。
其他管理费用主要是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办公费、修理费等,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企业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中的其他管理费用。
有关管理费用的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明细项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管理费用 | 2,772.97 | 2,868.72 | 2,977.74 | 3,084.51 | 3,204.14 |
6、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带来的活期利息,根据近两年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预测未来年度利息收入水平;手续费根据其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以企业发展规模和收入水平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中的手续费。
有关财务费用的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明细项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利息收入 | -16.96 | -18.87 | -21.08 | -23.11 | -24.82 |
手续费 | 34.50 | 39.68 | 45.63 | 52.47 | 60.34 |
合计 | 17.54 | 20.81 | 24.54 | 29.36 | 35.52 |
7、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形成,标的公司近年来逐年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减值准备金额呈下降趋势。预测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与历史经营数据并无直接关系,且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未预测资产减值损失。
8、所得税预测
本次按苏州广慈所得税法定税率25%进行预测,并考虑了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税前抵扣情况。
9、租赁费用预测
苏州广慈向长桥合作社租赁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80号的建筑面积约18,321平方米的房屋,含门诊大楼、医技楼、住院楼、附属楼及连廊,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7年2月15日起至2027年2月14日止。其中,2019-2020年约定租金498.37万元/年,预测期内2021年约定租金498.37万元,2022年2月15日以后均按538.37万元/年支付。本次评估预测期全部处于租赁期之内,可依约正常使用房屋,本次预测期内租金数根据实际租赁协议金额预测。
2019年度、2020年度及本次评估预测期间,苏州广慈支付的租赁费用及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历史数据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房屋租金 | 498.37 | 498.37 | 498.37 | 533.37 | 538.37 | 538.37 | 538.37 |
2 | 营业收入 | 33,715.08 | 39,455.29 | 43,878.76 | 48,803.91 | 54,541.69 | 59,775.03 | 64,205.25 |
3 | 租金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8% | 1.26% | 1.14% | 1.09% | 0.99% | 0.90% | 0.84% |
(四)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 = 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折旧及摊销+税后资产减值损失-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1、净利润的预测
根据以上各收益指标的预测值,可以直接求得未来每年的净利润。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2、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根据企业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调整情况表,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折旧及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型 | 资产数额 | 残值率 | 折旧/摊销年限 | |
原值 | 净值 | ||||
1 | 房屋建筑物 | - | - | - | - |
2 | 机器设备 | 4,954.31 | 2,838.12 | 5% | 10 |
3 | 车辆 | 185.83 | 50.03 | 5% | 8 |
4 | 其他设备 | 422.35 | 45.15 | 5% | 5 |
5 | 其他无形资产 | 50.00 | 15.33 | - | 5 |
6 | 长期待摊费用 | 1,639.75 | 786.90 | - | 10 |
对于今后每年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各类资产,其折旧年限按以上年限计算折旧。
3、资本性支出预测
企业资本性支出的预测,主要是对新设备购置和资产更新投资等部分支出的测算。新设备购置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确定的。
4、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按照企业每年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析和判断,本次评估过程中,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年来的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等指标,通过计算资金周转周期内所需的资金,确定标的公司每年营运资金需求量。根据预测被评估企业未来付现成本以及年资金周转次数预估年营运资金需求量,确定年营运资金的占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未来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稳定期 | |
经营现金流 | 4,706.44 | 5,954.37 | 6,971.70 | 7,982.08 | 8,840.96 | 8,840.96 |
减:资本性支出 | 3,113.30 | 100.00 | 0.00 | 0.00 | 0.00 | 817.20 |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 4,147.89 | 444.54 | 500.68 | 481.77 | 406.95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 | -2,554.75 | 5,409.83 | 6,471.02 | 7,500.30 | 8,434.01 | 72,156.14 |
(五)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折现率采用加权资金成本WACC,即期望的总投资收益率,为期望的股权收益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值。
1、股权收益率的确定
股权收益率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 “CAPM”)确定,计算公式为:
Re=Rf+β×MRP+Rs
其中:Re为股权收益率;R
f
为无风险收益率;β为企业风险系数;MRP为市场风险溢价;Rs为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同花顺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年期以上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96%,本次评估以该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β的确定
本次评估选取同花顺资讯公司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值,对比公司的β值为含有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将其折算为不含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如下:
1)计算对比公司的βu
βU=βL/[1+(1-T)×D/E]
式中: 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β
U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
U。
2)计算被评估单位βL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被评估单位βL
βU=βL/[1+(1-T)×D/E]
将被评估单位β
L
作为计算被评估单位WACC的β。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采用中国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因此选用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年末收盘价为包含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收益的复权价。一般认为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根据Wind资讯数据系统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后复权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测算市场风险溢价为7.25%,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7.25%。
(4)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Rs的确定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收益率,资本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
超额收益率。公司特别风险溢价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本次评估考虑了以下因素的风险溢价:
规模风险报酬率:通过与入选沪深300指数中的成份股公司比较,考虑到被评估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评估机构认为有必要做规模报酬调整,认为追加2%的规模风险报酬率是合理的。个别风险报酬率:个别风险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主要有:①企业所处经营阶段;②历史经营状况;③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④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⑤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⑦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⑧财务风险。出于上述考虑,评估机构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综合被评估企业的规模风险报酬率和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本次评估中的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为3%。
2、债权收益率的确定
债权收益率实际上是被评估企业的债权人期望的投资收益率。
不同的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状态不同、资本结构不同等,企业的偿债能力会有所不同,债权人所期望的投资收益率也应不尽相同,因此企业的债权收益率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即资本结构密切相关。
鉴于债权收益率需要采用复利形式的到期收益率;同时,在采用全投资现金流模型并且选择行业最优资本结构估算WACC时,债权收益率Rd应该选择该行业所能获得的最优的Rd,因此,一般应选用投资与标的企业相同行业、相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债权收益率指标。
本项目采用基准日LPR一年期贷款利率3.85%。
3、被评估单位折现率的确定
加权平均收益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 WACC为加权平均收益率;E为股权价值;Re为股权收益率;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收益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上述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1.12%,以其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折现率。
4、预测期后折现率的确定
预测期后永续期折现率与预测期取值一致。
(六)预测期后的价值确定
本次评估经分析,企业预测期末基本进入稳定期,因此,预测期后的现金流按预测期末年确定。
(七)经营性资产评估值测算结果
经营性资产具体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TEDDREDERWACC
de
?????项目
项目 | 未来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稳定期 | |
经营现金流 | 4,706.44 | 5,954.37 | 6,971.70 | 7,982.08 | 8,840.96 | 8,840.96 |
减:资本性支出 | 3,113.30 | 100.00 | 0.00 | 0.00 | 0.00 | 817.20 |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 4,147.89 | 444.54 | 500.68 | 481.77 | 406.95 | |
企业自由现金流 | -2,554.75 | 5,409.83 | 6,471.02 | 7,500.30 | 8,434.01 | 72,156.14 |
折现率 | 0.1112 | 0.1112 | 0.1112 | 0.1112 | 0.1112 | 0.1112 |
折现系数 | 0.95 | 0.85 | 0.77 | 0.69 | 0.62 | 0.62 |
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 -2,423.55 | 4,618.44 | 4,971.56 | 5,185.68 | 5,247.70 | 44,896.06 |
经测算,经营性资产价值评估值为62,495.90万元。
(八)收益法测算结果
1、溢余资产价值
经分析核实,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为319.10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经分析核实,企业在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824.26万元,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503.86万元,差值为320.40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62,495.85 + 319.10 + 320.40
= 63,100.00(万元,取整)
四、特别事项说明
(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报告引用由信永中和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1QDAA20166号)的审计结论。
(二)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三)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目前所使用的位于苏州市宝带东路80号主要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约18,321平方米,均为租赁使用,租赁期至2027年2月14日止,合同约定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被评估单位可优先续租。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
被评估单位截至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诉讼请求 | 案件审理进展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顾伟男 | 诉请赔偿残疾用具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约 44.2万元 | 未鉴定,法院调解中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杨忠明、杨静怡、秦天福 | 判令被告赔偿患者秦卫芬人身损害各项赔偿费用暂定为10万元(损失赔偿具体金额根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再行调整) | 已提交病历,尚未鉴定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冯婷婷 | 赔偿各项损失约9.6万元(其他费用待鉴定结论确定后另行计算) | 已鉴定, 待法院开庭审理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刘培国、刘长庆、 刘士标、周灯平 | 赔偿各项损失合计约118万元(赔偿金额为暂计,待鉴定后确定具体金额) | 已鉴定,尚未出鉴定结论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刘士洋 | 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后续的治疗费等损失 | 待鉴定 |
侵权责任纠纷 | 张凯 | 原告及被告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追加苏州广慈为第三人 | 已鉴定,尚未出鉴定结论 |
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 | 苏州广慈 | 因被申请人花晨平长期拖欠医疗费用并处昏迷状态,苏州广慈1、请求宣告花晨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指定花晨平弟弟为其监护人。 | 待鉴定 |
(五)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其他事项特别说明
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后影响评估结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1、对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分析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瑞世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中瑞世联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苏州广慈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2、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
的估计主要根据苏州广慈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苏州广慈的历史经营数据和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的判断,评估机构选取的预测期相关参数合理,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准确,对苏州广慈的成长预测合理,评估测算金额符合苏州广慈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评估参数选取合理,评估依据充分,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苏州广慈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同、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上市公司未来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主要指标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收益法中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变动对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幅度 | 收益法评估值 | 评估值变动幅度 |
5% | 66,400.00 | 5.23% |
2% | 64,400.00 | 2.06% |
0% | 63,100.00 | - |
-2% | 61,800.00 | -2.06% |
-5% | 59,800.00 | -5.23% |
2、收益法中预测期内毛利率变动对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幅度 | 收益法评估值 | 评估值变动幅度 |
5% | 67,500.00 | 6.97% |
2% | 64,900.00 | 2.85% |
0% | 63,100.00 | - |
-2% | 61,300.00 | -2.85% |
-5% | 58,600.00 | -7.13% |
3、收益法中折现率变动对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幅度 | 收益法评估值 | 评估值变动幅度 |
5% | 59,700.00 | -5.39% |
2% | 61,700.00 | -2.22% |
0% | 63,100.00 | - |
-2% | 64,500.00 | 2.22% |
-5% | 66,800.00 | 5.86% |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盈康生命旗下共计多家“大专科小综合”肿瘤特色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为盈康生命搭建全国范围内的肿瘤医疗服务网络奠定了基础。未来,盈康生命将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的方式,以长三角、成渝、京津冀、西北、珠三角五大经济圈开展,不断完善肿瘤特色医院的布局,打造以放疗为特色的肿瘤一站式全场景医疗服务第一联想度品牌。本次交易后苏州广慈注入上市公司后,将会大幅扩充盈康生命在长三角经济圈的肿瘤医疗能力,进一步打造区域中心旗舰医院,并通过中心旗舰医院资源的共享、上下联动,发挥协同效应,搭建从“N”个卫星医院到“n”个体验中心的全国性肿瘤医疗服务网络平台。
(六)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及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
苏州广慈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3,100.00万元,本次交易中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3,100.00万元。
苏州广慈100%股权本次交易定价市盈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预测 |
苏州广慈净利润 | 2,907.49 | 3,744.64 |
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价格 | 63,100.00 | |
市盈率(倍) | 21.70 | 16.85 |
2、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来看,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苏州广慈主要提供肿瘤治疗服务,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市盈率 |
300015.SZ | 爱尔眼科 | 179.06 |
300347.SZ | 泰格医药 | 79.84 |
600763.SH | 通策医疗 | 179.98 |
603882.SH | 金域医学 | 38.99 |
002044.SZ | 美年健康 | 80.06 |
000516.SZ | 国际医学 | 546.20 |
300244.SZ | 迪安诊断 | 26.49 |
002524.SZ | 光正眼科 | 174.37 |
000150.SZ | 宜华健康 | -4.16 |
600896.SH | *ST海医 | 67.23 |
002173.SZ | 创新医疗 | -8.16 |
算术平均 | 58.52 | |
中位数 | 67.23 | |
标的公司市盈率 | 21.70 |
注1:上市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总市值/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2:标的公司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标的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3: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及中位值计算过程中剔除市盈率为负及大于100倍的上
市公司。
结合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高于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3、从可比收购案例情况看,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盈康生命主要从事肿瘤诊疗服务,经查阅近期医疗服务类标的收购案例,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价格对应市盈率倍数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动态市盈率 |
1 | 麦迪科技 | 海口玛丽医院 | 34.32 |
2 | 莎普爱思 | 泰州医院 | 16.15 |
3 | 爱尔眼科 | 奥理德视光 | 15.91 |
宣城眼科医院 | 17.16 | ||
万州爱瑞 | 18.76 | ||
4 | 中珠医疗 | 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 | 13.04 |
5 | 常宝股份 | 什邡第二医院 | 27.60 |
6 | 宜华健康 | 余干仁和医院 | 14.40 |
7 | 盈康生命 | 四川友谊医院 | 15.79 |
平均值 | 19.24 | ||
中位数 | 16.15 | ||
本次交易动态市盈率 | 16.85 |
注:动态市盈率为预测期第一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水平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估值相较于近期国内提供诊疗服务类标的资产收购案例平均估值水平基本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合理。
单位:万元
序号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净资产 | 企业价值 | 净资产增值率 |
1 | 麦迪科技 | 海口玛丽医院 | 3,053.42 | 22,704.20 | 643.57% |
2 | 莎普爱思 | 泰州医院 | 13,249.53 | 50,200.00 | 278.88% |
3 | 爱尔眼科 | 奥理德视光 | 3,068.36 | 21,700.07 | 607.22% |
宣城眼科医院 | 487.55 | 11,625.44 | 2,284.44% | ||
万州爱瑞 | 1,033.51 | 24,240.24 | 2,245.43% |
序号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净资产 | 企业价值 | 净资产增值率 |
4 | 中珠医疗 | 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 | 7,159.99 | 32,000.00 | 346.93% |
5 | 常宝股份 | 什邡第二医院 | 9,302.44 | 22,800.00 | 145.10% |
6 | 宜华健康 | 余干仁和医院 | 8,386.71 | 28,800.00 | 243.40% |
7 | 盈康生命 | 四川友谊医院 | 19,349.29 | 180,240.00 | 831.51% |
平均值 | 847.39% | ||||
本次交易净资产增值率 | 5,456.58 | 63,100.00 | 1,056.40% |
从上表可以对比看出,本次交易标的净资产增值率处在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净资产增值率合理范围之内。本次交易苏州广慈净资产增值率较高主要由于:
1、苏州广慈采取轻资产经营方式,无自有土地、房屋,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轻资产模式运营下的医院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经营场所问题,医院房产一般具有租赁期限长、租赁面积大的特点,对于承租方有一定的议价优势,一方面降低了自有房产对报表折旧摊销影响,另一方面长期租赁一般可通过议价压缩租赁费用支出。
2、苏州广慈盈利能力较强,随着管理水平、人员实力、硬件设备、服务种类等持续进步,未来现金流量仍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增加大型医疗设备,壮大医护团队,硬件水平及管理团队运营能力均处于上升阶段,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稳步提升。预测期内,苏州广慈的收入规模、经营现金流呈增长态势。
综上所述,苏州广慈本次净资产增值率处于合理区间。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重要变化事项。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基于独立立场,现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中瑞世联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苏州广慈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允、准确,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由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于中国青岛市崂山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由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于中国青岛市崂山区签署。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盈康医管将其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10万元)转让给盈康生命。
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盈康生命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中瑞世联对目标公司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547号)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经盈康生命和盈康医管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31,000,000.00元。
(三)支付方式
1、第一笔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的50%支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2、第二笔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交割日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的10%支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3、剩余40%股权转让对价的分期支付
剩余40%股权转让对价按照如下方式分四期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各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各年度)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期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还应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每期分别由盈康生命向盈康医管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10%。双方同意,根据各期的《专项审核意见》(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如存在盈康医管需向盈康生命承担《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款支付业务的情形,该等补偿款应当从盈康生命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不论付款义务是否到期)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以现金向盈康生命履行补偿义务;如扣除后股权转让对价仍有剩余的,盈康生命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盈康医管履行冲抵后剩余的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次交易的交割,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交割时或交割之前获得满足或被盈康生命书面豁免(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盈康生命无权豁免的条件除外)为前提:
1、交易文件的签署双方及目标公司已获得签署和履行交易文件所有必要的内部和外部批准和同意(包括必要的决议程序、对于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或其他相关程序(如涉及));
2、《股权转让协议》中盈康医管的声明和保证在作出时并且截至交割日在所有方面均是真实和正确的,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但明确说明仅在特定日期作出的声明和保证除外)。
3、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任何交易文件拟议之交易不合法或另外限制或禁止交易文件拟议之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苏州广慈的业务、运营、资产、财务或其他状况没有发生单独或共同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
(五)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以下条件均被满足的当日(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确定的其他日期)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交割日”):
①经盈康生命确认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各项条件均被满足(或被盈康生命豁免(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盈康生命无权豁免的条件除外))
②盈康生命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盈康医管支付首笔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315,500,000.00元并且盈康医管已确认收到前述款项。
2、本次交易的交割应当在交割日进行。盈康医管应于交割日向盈康生命交付:
显示盈康生命为目标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权的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自交割日起,盈康生命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获得标的股权的全部权利、权属和权益,依据中国法律及交易文件享受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盈康医管应于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促使目标公司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盈康生命应为办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签署必要的文件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尽快将标的股权过户至盈康生命名下并办理完毕反映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六)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双方同意,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盈康生命享有。如前述期间产生亏损,由盈康医管以现金形式向盈康生命补足。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盈康生命可适时提出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盈康生命和盈康医管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盈康医管应当于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交割审计报告所确定的过渡期内亏损金额(如有)以现金方式向盈康生命支付。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交割日后,本次交易前的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盈康生命享有。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盈康医管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八)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目标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九)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其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等继续有效,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
(十)违约责任条款
一方(“违约方”)因其下列事项使得《股权转让协议》任何一方承受或发生的所有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用和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包括律师和顾问的付费和开支,以及由任何主体提起或以其他方式引发的任何诉求)(“损失”),违约方应向该方及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合称为“被赔偿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1、违反交易文件中所载的其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或保证;
2、违反交易文件中所载的其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约定;
3、被赔偿方由于任何政府部门的诉求或第三方的任何权利主张或诉求而承受或产生的所有实际损失,而该等权利主张或诉求是由于违约方的任何行为、不行为、事件、条件、债务或负债导致的。
如盈康生命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自逾期之日起,盈康生命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一)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成立,生效条件具体如下:(1)本次交易经盈康生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2)盈康医
管就本次交易履行完成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业绩补偿协议
(一)业绩承诺期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年度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四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将作相应顺延。
(二)业绩承诺
经双方协商确认,由盈康医管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业绩作出如下承诺:
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盈康生命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44.64万元、4,867.92万元、5,931.96万元、7,042.92万元。
(三)业绩差额的确定
盈康生命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进行审计并在当年度审计报告中单独披露,并对业绩承诺期内各期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等《专项审核意见》应当与盈康生命当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双方同意,(1)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获得盈康生命提供的无息或低息(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借款而减少的融资成本;若存在盈康生命在业绩承诺期内以自有资金投入目标公司的情形也应剔除因该等投入而减少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盈康生命已投入资金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2)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对目标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
励(如实施)而产生的激励费用。
(四)补偿义务实施方案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盈康医管应进行补偿。盈康医管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盈康医管累积已补偿金额。
每年度应补偿的业绩承诺补偿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结算应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盈康医管无需向盈康生命补偿现金。但盈康医管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五)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盈康生命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以下简称“期末”)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则盈康医管需另行补偿盈康生命,目标公司减值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
为明确起见,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应承担的目标公司减值应补偿金额与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的总额(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盈康医管违约而需承担的延迟利息或违约金)不超过盈康医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获得的股权转让对价。
(六)补偿方式
盈康医管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确定应履行补偿义务时,应在收到盈康生命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七)延迟补偿利息
盈康医管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将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若盈康医管未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相关期限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盈康医管若未能在《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期限之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三向盈康生命计付延迟补偿部分的利息。
(八)生效条件
《业绩补偿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苏州广慈100%股权。苏州广慈是以提供诊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肿瘤专科医院。
苏州广慈业务不涉及具体生产,所属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环保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标的公司租赁土地的情况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3、主要租赁房产”。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不存在土地管理、住建、规划领域相关行政处罚,苏州广慈已取得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最近两年在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无违规证明。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
本次收购为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股票发行,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提出交易方案,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确保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并最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中瑞世联及经办评估师与标的公司、交易双方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已针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相关专业报告。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拟购买资产为苏州广慈100%的股份。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结、权益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相关法律程序能够顺利履行,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标的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苏州广慈进入上市公司体系,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肿瘤业务板块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因此,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并根据前述内部治理制度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经营和财务管理。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变化的情形。本次上市公司向关联方盈康医管购买资产,相关指标未触发《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规定的比例,具体分析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主要提供肿瘤相关特色医疗服务,所处行业属于医疗服
务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本次交易将会推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以及深度融合。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的实质条件,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1GZAA3009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0GZA301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数据摘自上市公司的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根据前述数据计算所得,如非特别说明,本章有关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1、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7,840.95 | 6.69% | 48,363.78 | 18.25% | 9,655.41 | 4.9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 | 18.75% | 30,013.74 | 11.32% | - | - |
应收账款 | 12,435.45 | 4.66% | 17,493.07 | 6.60% | 17,355.54 | 8.87% |
预付款项 | 2,025.26 | 0.76% | 1,912.80 | 0.72% | 2,258.38 | 1.15% |
其他应收款 | 1,268.26 | 0.48% | 1,588.18 | 0.60% | 1,836.72 | 0.94% |
存货 | 2,506.49 | 0.94% | 2,503.93 | 0.94% | 3,047.54 | 1.56% |
其他流动资产 | 341.91 | 0.13% | 219.99 | 0.08% | 395.74 | 0.20% |
流动资产合计 | 86,418.32 | 32.41% | 102,095.48 | 38.52% | 34,549.32 | 17.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42.13 | 2.38% | 6,316.13 | 2.38% | 6,316.13 | 3.23% |
长期应收款 | 300.00 | 0.11% | 300.00 | 0.11% | - | - |
固定资产 | 15,651.19 | 5.87% | 19,503.85 | 7.36% | 15,696.68 | 8.02% |
在建工程 | 536.11 | 0.20% | 2,847.14 | 1.07% | 2,542.53 | 1.30% |
使用权资产 | 21,419.30 | 8.03% | - | - | - | - |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无形资产 | 9,865.01 | 3.70% | 9,345.56 | 3.53% | 10,264.25 | 5.24% |
开发支出 | 458.70 | 0.17% | 458.70 | 0.17% | 377.15 | 0.19% |
商誉 | 114,168.74 | 42.82% | 114,164.10 | 43.07% | 116,527.17 | 59.54% |
长期待摊费用 | 8,638.97 | 3.24% | 8,542.50 | 3.22% | 7,113.33 | 3.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9.65 | 0.34% | 936.55 | 0.35% | 873.44 | 0.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35.65 | 0.73% | 565.02 | 0.21% | 1,450.35 | 0.7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235.45 | 67.59% | 162,979.55 | 61.48% | 161,161.04 | 82.35% |
资产总计 | 266,653.76 | 100.00% | 265,075.03 | 100.00% | 195,710.36 | 100.00% |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95,710.36万元、265,075.03万元和266,65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65%、38.52%和32.4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2.35%、
61.48%和67.59%。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2019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在2020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及确认业绩补偿款项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2020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新租赁准则下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从资产构成看,上市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非流动资产中商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商誉主要系公司收购玛西普100%股权、友谊医院75%股权和友方医院51%股权而形成。同时,公司加大了医疗健康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逐期增加。
(1)流动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4,549.32万元、102,095.48万元和86,418.3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65%、38.52%和32.41%,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9,655.41万元、48,363.78万元和17,840.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3%、
18.25%和6.69%。2020年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增长38,708.37万元,增幅为400.90%,主要系2020年度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上市公司资金储备相比上年同期更加宽裕。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减少30,522.83万元,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偿还部分到期债务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30,013.74万元和50,00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1.32%和18.75%。2020年末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比2019年末增加30,013.74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确认友谊医院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款项所致。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比2020年末增加19,986.26万元,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结构化存款规模增加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355.54万元、17,493.07万元和12,435.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7%、
6.60%和4.66%,金额及占比基本略有下降,主要由于2021年1-6月销售款项回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1,161.04万元、162,979.55万元和180,235.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35%、61.48%和67.59%。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商誉金额分别为116,527.17元、114,164.10万元和114,168.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54%、43.07%和42.82%,商誉规模及占比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收购玛西普100%股权、友谊医院75%股权和友方医院51%股权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15,696.68万元、19,503.85万元和15,651.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2%、
7.36%和5.87%,2020年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较2019年增长3,807.17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加大了医疗健康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10,264.25万元、9,345.56万元和9,865.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
3.53%和3.70%,无形资产金额及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10,010.69 | 22.10% | - | - | 8,000.00 | 13.57% |
应付账款 | 6,314.15 | 13.94% | 6,713.23 | 16.37% | 8,081.10 | 13.70% |
预收款项 | - | - | - | - | 780.67 | 1.32% |
合同负债 | 941.56 | 2.08% | 764.85 | 1.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8.64 | 3.55% | 1,951.15 | 4.76% | 2,094.38 | 3.55% |
应交税费 | 1,046.31 | 2.31% | 3,002.58 | 7.32% | 1,275.08 | 2.16% |
其他应付款 | 3,062.14 | 6.76% | 1,479.56 | 3.61% | 2,053.12 | 3.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7.31 | 2.60% | 6,071.72 | 14.81% | 10,000.00 | 16.96%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16 | 0.22% | 75.29 | 0.18%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61.98 | 53.56% | 20,058.39 | 48.91% | 32,284.34 | 54.75% |
长期借款 | - | - | 18,033.38 | 43.97% | 25,000.00 | 42.40% |
长期应付款 | - | - | 1,221.69 | 2.98% | - | - |
租赁负债 | 19,356.47 | 42.73%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4.80 | 3.61% | 1,653.04 | 4.03% | 1,611.16 | 2.73% |
递延收益 | 43.71 | 0.10% | 43.71 | 0.11% | 72.00 | 0.1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034.99 | 46.44% | 20,951.83 | 51.09% | 26,683.16 | 45.25% |
负债合计 | 45,296.97 | 100.00% | 41,010.21 | 100.00% | 58,967.50 | 100.00% |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58,967.50万元、41,010.21万元和45,296.97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分别为54.75%、48.91%和53.56%,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分别为45.25%、51.09%和46.44%,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2,284.34万元、20,058.39万元和24,261.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75%、48.91%和53.56%。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8,000.00万元、0万元和10,010.6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7%、0.00%和22.10%。2020年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金额比2019年末减少8,000.00万元,主要系2020年上市公司偿还借款所致。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金额比2020年末增加10,010.69万元,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上市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新增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8,081.10万元、6,713.23万元和6,314.1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0%、
16.37%和13.94%,金额及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6,071.72万元和1,177.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16.96%、14.81%和2.60%。2020年末上市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比2019年末减少3,928.28万元,主要系贷款规模下降,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减少;同时新增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小幅增加所致。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比2020年末减少4,894.41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6,683.16
万元、20,951.83万元和21,034.9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25%、51.09%和46.44%。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5,000.00元、18,033.38万元和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40%、43.97%和0.00%。2020年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较2019年末减少6,966.62万元,降幅为
27.87%,主要系2020年末贷款规模下降,以及部分长期借款即将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少18,033.38万元,主要系偿还部分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16.99% | 15.47% | 30.13% |
流动比率 | 3.56 | 5.09 | 1.07 |
速动比率 | 3.46 | 4.97 | 0.98 |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货币资金及流动资产规模整体大幅上升,同时贷款规模下降,因此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上升。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小幅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上半年新增了短期借款,流动负债占比有所提升。
(2)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77 | 3.38 | 3.84 |
存货周转率 | 8.37 | 15.79 | 10.82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注3: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上市公司营运管理较为成熟稳健,营运能力保持相对稳定,最近两年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表主要数据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29,874.13 | 66,105.44 | 57,293.64 |
营业成本 | 20,967.51 | 43,826.89 | 34,353.59 |
营业利润 | 3,801.26 | 3,813.83 | -67,259.52 |
利润总额 | 3,905.47 | 17,097.66 | -66,464.35 |
净利润 | 2,924.36 | 12,932.35 | -69,243.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4.94 | 12,811.05 | -70,341.12 |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为负的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对此前收购的玛西普及友谊医院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因战略优化和经营策略调整,短期内费用上升,贷款形成的当期利息费用增加。2020年度上市公司利润总额较营业利润高的原因,主要为当期确认1.30亿元业绩承诺补偿款营业外收入所致。2021年1-6月,上市公司利润表较去年同期不存在重大变化,营业成本增速较快,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度 |
销售毛利率 | 29.81% | 33.70% | 40.04% |
销售净利率 | 9.79% | 19.56% | -120.86% |
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2 | -1.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7.51% | -41.63% |
注: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2019度上市公司部分盈利能力指标为负,主要系当年上市公司计提商誉减值规模较大,以及因战略优化和经营策略调整,短期内费用上升,贷款形成的当期利息费用增加,导致当期利润为负。2020年度上市公司毛利率略有降低主要由于当期销售的医疗器械类型结构变化,以及疫情导致的医疗服务毛利率下降。2021年1-6月,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大型医疗设备销售的执行周期、转化周期长以及放疗设备配置证的影响,上市公司医疗器械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7.90 | 8,810.90 | 2,978.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7.36 | -19,770.94 | -1,373.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50.52 | 49,721.00 | -1,367.7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22.83 | 38,708.37 | 257.83 |
2020年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回笼医疗器械销售款项增加。2020年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下降18,397.80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当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6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当期销售款项回款增加所致。2021年1-6月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完全赎回所致。2021年1-6月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系当期取得的借款减少所致。
二、交易标的资产的行业情况分析
标的公司苏州广慈主要提供诊疗服务,其所处的行业属于医疗服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属
行业为“Q83卫生”。
(一)行业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1、我国医疗服务行业总体呈上升趋势
医疗行业是卫生健康相关的医院、药品、器械、健康管理等一系列相关行业的总体。医疗服务指的是有医疗专业人士及其支援人员提供的针对人类疾病、损伤或功能障碍的诊断、治疗与预防的业务。从医疗机构的绝对数量的不断增加可以看出医疗服务行业竞争逐步加剧。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2.3万个,其中医院3.5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2.4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1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6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万个,门诊部(所)29.0万个,村卫生室61.0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736个。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医疗服务行业相关人员的增加也体现了该行业呈现出扩张的趋势。截至2020年末,全国卫生技术人员1,06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08万人,注册护士471万人。从下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各类别医疗服务相关人员数量总体呈增加趋势,体现了医疗服务行业扩张。
单位:万人
983,394986,649
986,649997,433
997,4331,007,579
1,007,5791,023,000
1,023,000
960,000970,000980,000990,0001,000,0001,010,0001,020,0001,030,000
960,000 970,000 980,000 990,000 1,000,000 1,010,000 1,020,000 1,030,000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医疗卫生机构数(个) |
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卫生人员数 | 1,346.70 | 1,292.83 | 1,230.03 | 1,174.90 | 1,117.29 |
卫生技术人员数 | 1,067.10 | 1,015.40 | 952.92 | 898.82 | 845.44 |
执业(助理)医师数 | 408.20 | 386.69 | 360.72 | 339.00 | 319.10 |
执业医师数 | - | 321.05 | 301.04 | 282.90 | 265.14 |
注册护士数 | 470.70 | 444.50 | 409.86 | 380.40 | 350.72 |
药师数 | - | 48.34 | 46.77 | 45.30 | 43.92 |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 - | 84.23 | 90.71 | 96.86 | 100.03 |
其他技术人员数 | - | 50.39 | 47.66 | 45.15 | 42.62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注:“-”表示相关数据尚未发布
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 | 911.30 | 880.70 | 840.41 | 794.03 | 741.05 |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 - | 87.20 | 83.08 | 81.83 | 79.32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注:“-”表示相关数据尚未发布
苏州广慈地处于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包括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是我国三大超级城市群之一。苏州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苏州凭借独特区位优势加速对接上海,推进沪苏同城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长三角地区常住人口规模近2.3亿,经济总量占全国1/4,居民预期寿命、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城镇化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人口密度、老龄化程度和经济发展均领跑全国。苏州常住人口突破千万,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国第五,人口老龄化率近26%,医疗服务发展具备良好社会经济基础。
2、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扩大,持续旺盛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末,中国人口总数为14.12亿人,比上年末增加1,173万人,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
1.91亿人,占总人口的13.5%,超出国际上通常对于老龄化的规定(即65岁以上人口占比7%)。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及慢性病患病率不断上升,居民对医疗服
务的需求逐步增加。另一方面,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大大提升了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受此推动,我国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卫生总费用由2010年的19,980 亿元增至2019年59,12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2%。与此同时,我国人均卫生总费用水平近年来也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速,从2010年的1,490元增至2018年的4,237元,复合增长率为13.95%。
2011年至2020年,我国医院数量从2011年2.1万个增长至3.5万个;同期,各类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由2011年的62.71亿人次增长至2019年的87.20亿人次,住院人数及比例也不断提高,对医院及诊所的需求增大。
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卫生总费用(亿元) | 65,841.39 | 59,121.91 | 52,598.28 | 46,344.88 |
政府卫生支出(亿元) | 18,016.95 | 16,399.13 | 15,205.87 | 13,910.31 |
社会卫生支出(亿元) | 29,150.57 | 25,810.78 | 22,258.81 | 19,096.68 |
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亿元) | 18,673.87 | 16,911.99 | 15,133.6 | 13,337.9 |
人均卫生费用(元) | 4,702.79 | 4,236.98 | 3,783.83 | 3,351.74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肿瘤医疗服务资源需求不断扩大。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发布的《全球癌症报告》显示,全球每6个死亡病例中就有1个癌症患者,2020年全球癌症患者高达1,929万,预计2040年将达到2,900万~3,700万,死亡病例996万例。根据全球癌症负担估计结果,2020年中国新发癌症病例457万例,死亡病例300万例,中国癌症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分别占全球的24%和30%,其中,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发病病例和死亡病例约占全球的一半。
3、医疗服务供给不足,仍未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肿瘤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增长缓慢。与快速增长的肿瘤患者人数相比,我国肿瘤医院的床位数增长缓慢,且两者的差距不断拉大。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我国肿瘤医院床位数从2011年的13.4万张增长至2019年的24.2万张,年复合增长率为7.67%。同时,我国历年肿瘤医院入院人数持续增长,2011年为131.9万人,而2019年为344.5万人,复合增长率为12.75%,床位数明显小于肿瘤医院入院
人数的增长。从2011年开始,我国肿瘤医院的病床使用连年超过100%。2019年我国肿瘤医院病床使用率为106.1%,肿瘤医院床位供不应求,呈现出肿瘤医疗服务供给的巨大缺口。长三角省会城市及苏锡常苏南区域医疗资源较为丰富,人均医疗服务利用较高。上海是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医疗高地,对地区居民就医产生了明显的虹吸效应。苏州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在姑苏区和虎丘区,苏州广慈所在的苏州市吴中区医疗资源相对较少。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促进
医疗卫生事业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一直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补短板、补漏洞,构建强大公卫体系,强化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注重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其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并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
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一系列相关政策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推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多元化发展等方面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为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医保、商保体系更加完善
一方面,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和城乡医疗救治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包含了医疗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等。商业健康保险通过设计不同的费率和产品,给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补充,可以更好实现人们的健康风险管理,也将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高端医疗服务的快速发展引起高端医疗保险市场的高度重视,高端医疗保险逐渐与民营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建立新的合作,并带动民营高端医疗市场需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均增强了居民医疗支付承受力,推动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3)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我国的人口规模大且老龄化趋势加快,老龄人口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将推动医疗服务市场迅速扩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达到2.64亿,占总人口比例1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1.91亿,占总人口的13.5%。老年人发病率高,疾病医治疗程长且常伴有并发病,同时老年人也多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护理和用药,因此是医疗服务的高消费群。人口老龄化预计将会从医院就诊人次增加、诊断及医疗的需求提高、治疗时间的延长等方面促进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
(4)居民医疗支付能力逐步提高
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834元,比2010年增长129.39%;2020年农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2010年增长189.42%。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支付能力的增强,成为推动我国肿瘤医疗服务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5)居民健康保健意识逐步增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居民对自身健康状况越来越关注,其健康意识也逐步增强。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威胁日益加大,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烈性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职业伤害、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此外,居民健康保健意识的增强为医疗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提供了“主动”增量。这种更多由患者主导的增量带动了高端、特色诊疗服务的快速发展。这将极大提升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市场需求,为行业未来的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的创新与改进带来巨大的空间。
2、不利因素
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包括:
(1)我国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合理
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绝大部分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大医院。这种状况导致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下,普遍缺乏肿瘤诊治的能力,以至于相当多的肿瘤患者不能及时就医。
此外,我国医疗专业人才分布不均。医疗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医疗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医疗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医疗机构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医疗机构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培训机会和激励机制等差异过大,导致大多优秀医疗人才和专家集中在大中型医院,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
我国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3)民营医院生存空间有待扩大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有效破除,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三)行业进入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医疗服务是指对患者所进行诊断、治疗、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和病房住宿等的业务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是人类基本的需求,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事业,有非常高的行业准入和行业管理要求,新办医疗机构的设置具有较高的审批标准。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行业经验以及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2、人才壁垒
优质的人才是医疗服务行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拥有优秀的医学人才和专业的医疗团队的医疗服务机构才能赢得市场,而成为医学专业人才须长时间的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专业本科以下学历者则需要更长工作年限,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导致我国医疗
人才较为稀缺。目前我国的优秀医疗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较缺乏,尤其是在一些高端前沿医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才较为稀缺。 因此健全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人才引进途径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发展至关重要,形成行业较高壁垒。
3、资金壁垒
肿瘤医疗行业同时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与资本密集型行业,一方面新建医院前期需要庞大的资本支出,用以支付租金、装修成本、设备购置及其他开支,而肿瘤医疗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多为价格高昂的海外进口设备,初始投资金额非常巨大,而社会办医在资金来源上缺少政府支持,需要较强的社会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肿瘤医疗机构需要在品牌建设、渠道建设、学术研究以及人才培育方面进行持续投入,新进机构需要充足的资本实力,因此新设肿瘤医疗机构存在极高的资金壁垒。
4、品牌壁垒
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至关重要,而肿瘤治疗对患者生存率有较大影响,消费者在肿瘤医院的选择上更谨慎,对口碑要求更高。新进入者短期内很难在社会中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因此既有医疗机构的品牌成为新进入者开展肿瘤医疗服务的壁垒。
5、管理经验壁垒
医疗服务事关患者生命安全,医院管理对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除需要在治疗服务方面制定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外,还需要在安全防范、病房管理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体系化的管理模式,才能降低医疗风险和安全隐患,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良好的治疗效果和就医体验。
(四)医疗服务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
医疗服务由于是居民的刚性需求,因此医疗服务的供给不容易受经济周期波
动或者人们的支付能力改变,故而医疗服务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但是医疗服务的需求会受到居民支付能力的变化影响,当支付能力提升时,对高质量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会有所上升。
2、季节性
肿瘤诊疗服务从整体上看不存在季节性,每个季度没有明显的发病特征。
3、区域性
医疗卫生机构受制于区域限制,除全国性的医疗卫生机构外,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辐射范围是医疗机构所在区域及其周边区域。因此,医疗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较大,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的医疗水平较高,诊疗人数相对更多。
(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医疗服务行业的上游行业为药品、耗材及医疗设备行业,下游为患者及其家属。医疗器械和医药分销是重要的中游行业,医院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需求,是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单位。医药分销行业的上游是制药行业,包括原料药、中药材种植到中间的化学药和中成药,再到经销商,医疗机构和零售两大终端,最终到消费者。
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苏州广慈是按照二级标准筹建的具有肿瘤特色的医院,近年来业务快速发展,床位趋向饱和。未来,苏州广慈拟以二期建设为契机,创建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带动硬件环境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并依托肿瘤、慢病、康复及中医四大场景,打造肿瘤治疗康复综合生态。苏州广慈经营时间长,品牌知名度、业务管理规范性较高,在苏州本地患者中树立了较好的口碑。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苏州九龙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九龙医院是投资13.5亿人民币兴建,并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合作管理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2006年开业,占地面积
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可开放床位2,050张。拥有640层CT、128排PET-CT、3.0T-MRI、西门子Zeego Q DSA血管造影机、西门子Floor DSA心脏血管造影机等大批现代化诊疗设备。年门急诊诊疗人次107万,出院人次
3.8万,手术例次1.7万。
2、苏州沧浪医院
作为上市公司海吉亚旗下肿瘤特色二级综合医院,苏州沧浪医院广泛引进苏州本地知名医院专家资源,与苏大附一院合作紧密,多科室引进上级医院专家多点执业。同时,海吉亚收购后在业务协同、人才资源、设备引进和管理支持等多方面为医院提供发展保障。
(三)标的公司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苏州广慈前身为原广慈医院、原广慈有限成立至今已超过1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苏州广慈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知名度,业务管理规范性较高,是一所以肿瘤为特色的经营稳健的二级医院。
2020年9月,经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定,苏州广慈成为苏州市首家获评信用评价AAA级、能力评价五星级医院。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系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唯一从事社会办医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国家级行业组织,该机构定期根据卫健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对社会办医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
其中信用评价反映医疗机构合法存续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医疗行业所必需的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社会责任能力,最高等级为AAA。能力评价反映医疗机构诚信、服务、建设、管理、质量等,最高等级为五星级,作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标杆单位。
苏州广慈作为苏州市首家获评信用评价AAA级、能力评价五星级非公立医院,具有行业认可的较高服务能力及信用水平,在苏州当地具有较强口碑效应。
2、管理优势
肿瘤医院属于医疗服务行业,事关患者的生命健康,并且不可避免地存在程度不一的医疗风险,因此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尤为重要,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的经营。
苏州广慈于2018年被海尔集团公司收购后,在海尔集团管理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制度体系,保障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坚持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有机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成熟的管理模式,为患者提供高品质、人性化的肿瘤医疗服务。
3、设备优势
苏州广慈为适应患者对医疗技术需要,引进了一批高、精、尖的医疗诊断设备,配备有3.0T核磁共振、64排CT、多层螺旋CT、DR机、数字胃肠机、彩色数字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功能康复训练设备、钬激光碎石系统、电子胃镜、电子十二肠镜、电子腹腔镜等各种先进的诊疗设备。
后续苏州广慈拟建设并投入直线加速器等先进诊疗设备,进一步提升苏州广慈设备技术水平。
4、人员优势
苏州广慈拥有较多拥有较高理论修养和丰富诊疗经验的优秀医疗人才,核心医疗团队在复杂肿瘤及相关疾病诊疗领域实力突出,长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精准的肿瘤、康复医疗服务,拥有较好的口碑及认可度。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全职医生人数合计17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约40%,副高级职称以上医生占比超过10%,各个科室主任等核心医疗人员执业经验丰富。
苏州广慈被盈康医管收购后,在管理、运营规范性的同时,充分发挥民营医院机制灵活的优势,完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管理,通过“高增值高分享”机制,提供医生等专家人才较好的待遇和上升通道,发展空间大,提高员工积极性,吸引、稳定优秀医疗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5、服务优势
苏州广慈肿瘤科、康复科等核心科室成立时间较长,在苏州当地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及知名度。部分科室具备独立开展多项先进诊疗方式的实力,在恶性肿瘤、麻醉手术、术后康复等多个领域,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在当地具有较强竞争力。苏州广慈充分发挥其作为苏州市区唯一一家肿瘤专科医院优势,为肿瘤患者提供从诊疗服务到后期康复的高质量诊疗服务,具备肿瘤筛查、肿瘤手术、肿瘤康复、肿瘤护理为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让患者享受一站式的肿瘤治疗和康复体验。
苏州广慈肿瘤科室对恶性肿瘤根治治疗后辅助治疗方案制定、化疗管理、病人跟踪随访、肿瘤病情评估等有丰富的经验,可以规范细致的完成辅助治疗,保证前期根治效果。能够使用靶向及免疫治疗等方法治疗恶性肿瘤,并对恶性肿瘤危急重并发症,具有丰富的诊断和治疗经验。
四、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1QDAA201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7,053.60 | 31.96 | 3,312.01 | 23.55 | 4,661.76 | 43.16 |
应收账款 | 4,267.41 | 19.33 | 3,055.98 | 21.73 | 1,746.34 | 16.17 |
预付款项 | 0.12 | 0.00 | 0.13 | 0.00 | 32.44 | 0.30 |
其他应收款 | 2.38 | 0.01 | 4.97 | 0.04 | 103.77 | 0.96 |
存货 | 1,318.13 | 5.97 | 1,267.93 | 9.01 | 1,055.76 | 9.77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0 | 0.10 | 84.18 | 0.60 | 84.00 | 0.7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62.63 | 57.37 | 7,725.19 | 54.93 | 7,684.07 | 71.13 |
固定资产 | 3,233.60 | 14.65 | 2,933.30 | 20.86 | 1,395.21 | 12.92 |
在建工程 | 1,819.30 | 8.24 | 1,785.00 | 12.69 | - | - |
使用权资产 | 2,755.11 | 12.48 | - | - | - | - |
无形资产 | 12.83 | 0.06 | 15.33 | 0.11 | 3.83 | 0.04 |
长期待摊费用 | 766.03 | 3.47 | 786.90 | 5.59 | 760.33 | 7.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20 | 0.55 | 66.02 | 0.47 | 32.35 | 0.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0.00 | 3.17 | 753.10 | 5.35 | 926.50 | 8.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09.08 | 42.63 | 6,339.66 | 45.07 | 3,118.22 | 28.87 |
资产总计 | 22,071.71 | 100.00 | 14,064.85 | 100.00 | 10,802.29 | 100.00 |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总资产分别为10,802.29万元、14,064.85万元和22,071.71万元,总体呈现增长趋势。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各期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13%、54.93%和
57.37%。从资产构成分析,苏州广慈的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661.76万元、3,312.01万元和7,053.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16%、
23.55%和31.9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库存现金 | 10.97 | 9.95 | 10.13 |
银行存款 | 7,042.62 | 3,302.06 | 4,651.63 |
其他货币资金 | 0.00 | - | - |
合计 | 7,053.60 | 3,312.01 | 4,661.76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不存在受限货币资金。
(2)应收账款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46.34万元、3,055.98万元和4,267.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17%、
21.73%和19.33%。按照坏账计提准备方法的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2021年6月末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4 | 0.03 | 1.54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92.01 | 99.97 | 224.60 | 5.00 | 4,267.41 | |
其中:医院业务的往来款项 | 4,492.01 | 99.97 | 224.60 | 5.00 | 4,267.41 | |
除医院业务以外的公司往来款 | - | - | - | - | - | |
合计 | 4,493.55 | 100.00 | 226.14 | - | 4,267.41 | |
2020年末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2 | 0.05 | 1.5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16.82 | 99.95 | 160.84 | 5.00 | 3,055.98 | |
其中:医院业务的往来款项 | 3,216.82 | 99.95 | 160.84 | 5.00 | 3,055.98 | |
除医院业务以外的公司往来款 | - | - | - | - | - | |
合计 | 3,218.34 | 100.00 | 162.36 | - | 3,055.98 | |
2019年末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38.25 | 100.00 | 91.91 | 5.00 | 1,746.34 | |
其中:医院业务的往来款项 | 1,838.25 | 100.00 | 91.91 | 5.00 | 1,746.34 | |
除医院业务以外的公司往来款 | - | - | - | - | - | |
合计 | 1,838.25 | 100.00 | 91.91 | - | 1,746.34 |
2020年末苏州广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1,309.64万元,同比增长74.99%,主要系2020年苏州广慈业务增长,相应的应收款项随之增加导致。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1,211.43万元,增长39.64%,主要系2021年1-6月苏州广慈业务增长较快,住院患者人均费用上升,应收医保及病人款项增加所致。
从账龄结构来看,应收账款主要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广慈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名称 | 账龄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数的比例 | |
2021年6月末 | 1 |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2,862.11 | 67.07 |
2 |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 1年以内 | 792.93 | 18.58 | |
3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566.05 | 13.26 | |
4 | pos机刷卡及第三方支付结算款 | 1年以内 | 43.33 | 1.02 | |
5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年以内 | 1.76 | 0.04 | |
合计 | - | 4,266.19 | 99.97 | ||
2020年末 | 1 |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2,263.73 | 74.08 |
2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512.99 | 16.79 | |
3 |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 1年以内 | 218.89 | 7.16 | |
4 | pos机刷卡及第三方支付结算款 | 1年以内 | 53.35 | 1.75 | |
5 | 苏州弘慈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 | 1年以内 | 4.11 | 0.13 | |
合计 | - | 3,053.07 | 99.90 | ||
2019年末 | 1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1,349.63 | 77.28 |
2 |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1年以内 | 246.09 | 14.09 | |
3 |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 1年以内 | 96.62 | 5.53 | |
4 | 苏州弘慈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 | 1年以内 | 29.76 | 1.70 | |
5 | pos机刷卡及第三方支付结算款 | 1年以内 | 24.23 | 1.39 | |
合计 | - | 1,746.34 | 100.00 |
注:上表中“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为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各在院病人应收医疗款的集合。
(3)存货
苏州广慈存货包括耗材、药品等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55.76万元、1,267.93万元和1,318.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7%、9.01%和5.97%,金额较为稳定,2021年6月末占比下降主要由于当期货币资金有所提升,以及新租赁准则下因房屋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广慈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1,104.24 | - | 1,104.24 | 1,064.99 | - | 1,064.99 | 931.25 | - | 931.25 |
周转材料 | 213.89 | - | 213.89 | 202.94 | - | 202.94 | 124.52 | - | 124.52 |
合计 | 1,318.13 | - | 1,318.13 | 1,267.93 | - | 1,267.93 | 1,055.76 | - | 1,055.76 |
(4)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95.21万元、2,933.30万元和3,233.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92%、20.86%和14.65%。2020年苏州广慈固定资产的增长主要系因业务规模扩张,苏州广慈购买了DSA、64排CT、胃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
苏州广慈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医疗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其中医疗设备占比最高。报告期各期末医疗设备占固定资产比例分别为90.19%、96.76%和95.4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医疗设备 | 3,085.10 | 95.41 | 2,838.12 | 96.76 | 1,258.32 | 90.19 |
运输工具 | 94.80 | 2.93 | 50.03 | 1.71 | 70.77 | 5.0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3.70 | 1.66 | 45.15 | 1.54 | 66.12 | 4.74 |
合计 | 3,233.60 | 100.00% | 2,933.30 | 100.00 | 1,395.21 | 100.00 |
(5)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2,755.11万元,为新租赁准则下由于房屋租赁确认的相关资产。
(6)在建工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为0万元、1,785.00万元和1,819.30万元。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购买的尚未投入使用的3.0T核磁共振设备及升级改造HIS系统开支。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3.0T核磁共振 | 1,650.00 | 90.69 |
HIS系统 | 135.00 | 7.42 |
贝斯特快速电梯 | 29.80 | 1.64 |
望海康信EHR系统 | 4.50 | 0.25 |
合计 | 1,819.30 | 100.00 |
(7)长期待摊费用
苏州广慈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医院装饰装修费用、机房装修及防护费用构成。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余额分别为760.33万元、786.90万元和766.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4%、
5.59%和3.47%,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余额 | 2020年末余额 | 2019年末余额 |
医院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 539.74 | 612.40 | 760.33 |
CT、DSA机房装修及防护 | 64.04 | 77.29 | - |
数据中心 | 80.56 | 97.22 | - |
3.0核磁机房 | 81.70 | - | - |
合计 | 766.03 | 786.90 | 760.33 |
(8)其他非流动资产
苏州广慈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及租赁款。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926.50万元、753.10万元和700.00万元。其中,2020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系公司采购DSA设备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预付设备款 | - | 53.10 | 226.50 |
二期房屋租赁定金 | 700.00 | 700.00 | 700.00 |
合计 | 700.00 | 753.10 | 926.50 |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应付账款 | 7,657.19 | 56.39 | 5,487.16 | 63.74 | 4,320.86 | 52.35 |
预收款项 | - | - | - | - | 343.14 | 4.16 |
合同负债 | 373.47 | 2.75 | 114.17 | 1.33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1.84 | 8.11 | 1,512.35 | 17.57 | 1,237.91 | 15.00 |
应交税费 | 448.80 | 3.31 | 556.72 | 6.47 | 530.97 | 6.43 |
其他应付款 | 867.00 | 6.39 | 867.87 | 10.08 | 1,820.31 | 22.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69 | 4.26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26.99 | 81.21 | 8,538.27 | 99.19 | 8,253.20 | 100.00 |
租赁负债 | 2,416.44 | 17.80 | - | - | - | - |
预计负债 | 135.00 | 0.99 | 70.00 | 0.81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1.44 | 18.79 | 70.00 | 0.81 | - | - |
负债合计 | 13,578.43 | 100.00 | 8,608.27 | 100.00 | 8,253.20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科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1)应付账款
苏州广慈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药品、耗材及设备货款。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付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4,320.86万元、5,487.16万元和7,657.1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35%、63.74%和56.39%。应付账款规模及占比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有所上升。从账龄来看,苏州广慈应付账款以一年以内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443.75 | 97.21 | 5,239.18 | 95.48 | 4,127.92 | 95.53 |
1年以上 | 213.44 | 2.79 | 247.98 | 4.52 | 192.94 | 4.47 |
合计 | 7,657.19 | 100.00% | 5,487.16 | 100.00 | 4,320.86 | 100.00 |
(2)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237.91万元、1,512.35万元和1,101.8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00%、17.57%和8.11%。苏州广慈应付职工薪酬均为应付职工短期薪酬,金额及占比与业务经营规模相匹配。
(3)应交税费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交税费账面金额分别为530.97万元、556.72万元和448.8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3%、
6.47%和3.31%。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应交税费规模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当期企业所得税金额和业务规模相关及结算的周期性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增值税 | - | - | 4.93 |
企业所得税 | 448.23 | 542.75 | 516.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 | 0.35 |
教育费附加 | - | - | 0.25 |
印花税 | 0.57 | 13.98 | 8.93 |
合计 | 448.80 | 556.72 | 530.97 |
(4)其他应付款
苏州广慈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东借款及其他。其中,2020年末苏州广慈其他应付款下降主要系归还股东借款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股东借款 | - | - | 1,118.66 |
其他 | 867.00 | 867.87 | 701.65 |
合计 | 867.00 | 867.87 | 1,820.31 |
2019年末,苏州广慈其他应付款中应付盈康医管的股东借款系2018年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100%股权时,一并从原股东处承继的对苏州广慈的债权关系,即债权人由原股东变为盈康医管。该款项已经于2020年度支付完毕。
(5)租赁负债
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2,416.44万元,为新租赁准则下由于房屋租赁确认的相关负债。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分析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资产原值 | 坏账准备 | 资产原值 | 坏账准备 | 资产原值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4,493.55 | 226.14 | 3,218.34 | 162.36 | 1,838.25 | 91.91 |
其他应收款 | 34.00 | 31.62 | 36.67 | 31.70 | 141.27 | 37.50 |
总计 | 4,527.55 | 257.76 | 3,255.01 | 194.06 | 1,979.52 | 129.42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
组合1 | 医院业务的往来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除医院业务以外的公司往来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5.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2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4年 | 100.00 |
4-5年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
组合1 | 一般的往来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押金、各类保证金、应收政府款项等 | 余额百分比法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4年 | 100.00 |
4-5年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2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 计提比例(%) |
押金、各类保证金、应收政府款项等 | 3.00 |
(2)存货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存货主要为药品及耗材,其中药品根据与供货商的约定,对于过期或者出现质量异议的药品可进行换货处理;其余医用耗材在报告期内未出现明显价格波动,不存在存货跌价迹象,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广慈不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3)固定资产
苏州广慈主要固定资产为医疗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故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4、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 2021年6月末/2021年1-6月 | 2020年末/2020年度 | 2019年末/2019年度 |
流动比率 | 1.15 | 0.90 | 0.93 |
速动比率 | 1.03 | 0.76 | 0.80 |
资产负债率(%) | 61.52 | 61.20 | 76.4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136.17 | 4,301.40 | 3,827.30 |
利息保障倍数 | 32.30 |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3,444.99 | 1,831.66 | 3,440.74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6、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①偿债能力指标变动趋势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流动比率分别为0.93、0.90和1.15,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76和1.03,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由于苏州广慈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有所增长。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无对外借款,2019年及2020年无利息支出故不适用利息保障倍数;2021年上半年由于新租赁准则下,苏州广慈部分房屋租金形成小额利息费用以及存在向盈康医管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费用,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②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40.74万元、1,831.66万元和3,444.99万元。2020年度苏州广慈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苏州广慈当期偿还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股权时从原股东处承继的股东借款,约1,118.66万元,导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6.14 | 15.61 | 28.40 |
存货周转率 | 14.97 | 28.04 | 23.36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注3: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苏州广慈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40、
15.61和6.14,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运营能力较强。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下降主要系苏州广慈与当地医保于次年汇算清缴,苏州广慈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期末待结算医保款增加所致。存货周转率指标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较2019年出现的小幅增长系公司运营能力增强。2021年上半年苏州广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年化后与2020年度基本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1、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2019年度 | 占比 | |
一、营业收入 | 23,681.07 | 100.00% | 39,455.29 | 100.00% | 33,715.07 | 100.00% |
减:营业成本 | 19,361.60 | 81.76% | 32,583.83 | 82.58% | 27,982.91 | 83.00% |
税金及附加 | 3.21 | 0.01% | 4.73 | 0.01% | 4.89 | 0.01% |
销售费用 | -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 1,547.64 | 6.54% | 2,696.77 | 6.84% | 2,042.81 | 6.06% |
研发费用 | - | - | - | - | - | - |
财务费用 | 95.28 | 0.40% | 29.55 | 0.07% | 23.41 | 0.07% |
其中:利息费用 | 79.65 | 0.34% | - | - | - | - |
利息收入 | 8.38 | 0.04% | 16.34 | 0.04% | 12.10 | 0.04% |
加:其他收益 | 34.18 | 0.14% | 15.35 | 0.04%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35 | -0.35% | -95.17 | -0.24% | -137.83 | -0.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 | 0.00% | - | - | - | - |
二、营业利润 | 2,625.31 | 11.09% | 4,060.60 | 10.29% | 3,523.22 | 10.45% |
加:营业外收入 | 0.34 | 0.00% | 1.14 | 0.00% | 1.38 | 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34 | 0.56% | 157.30 | 0.40% | 114.64 | 0.34% |
三、利润总额 | 2,493.31 | 10.53% | 3,904.45 | 9.90% | 3,409.96 | 10.11% |
减:所得税费用 | 666.61 | 2.81% | 996.96 | 2.53% | 860.99 | 2.55% |
四、净利润 | 1,826.70 | 7.71% | 2,907.49 | 7.37% | 2,548.97 | 7.56% |
2、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23,567.52 | 99.52% | 38,972.13 | 98.78% | 33,395.84 | 99.05% |
其他业务收入 | 113.55 | 0.48% | 483.16 | 1.22% | 319.23 | 0.95% |
营业收入合计 | 23,681.07 | 100.00% | 39,455.29 | 100.00% | 33,715.07 | 100.00% |
苏州广慈的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住院医疗收入和门诊医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食堂收入。2020年,苏州广慈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5,740.22万元,增幅为17.03%,主要系通过经营提升业务规模。2021年1-6月,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8%,经营规模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住院收入 | 19,193.96 | 81.44% | 31,202.24 | 80.06% | 27,539.83 | 82.46% |
门诊收入 | 4,373.56 | 18.56% | 7,769.89 | 19.94% | 5,856.02 | 17.54% |
合计 | 23,567.52 | 100.00% | 38,972.13 | 100.00% | 33,395.84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门诊和住院业务的增长。
3、利润来源及盈利驱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住院收入 | 19,193.96 | 15,542.40 | 19.02% | 31,202.24 | 25,673.79 | 17.72% | 27,539.83 | 22,987.46 | 16.53% |
门诊收入 | 4,373.56 | 3,757.96 | 14.08% | 7,769.89 | 6,797.88 | 12.51% | 5,856.02 | 4,914.66 | 16.08% |
合计 | 23,567.52 | 19,300.36 | 18.11% | 38,972.13 | 32,471.67 | 16.68% | 33,395.84 | 27,902.12 | 16.45%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毛利率保持稳定提升趋势,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5%、16.68%和18.11%。其中,住院业务为
苏州广慈毛利主要来源。
4、其它利润表项目变化分析
(1)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19,300.36 | 99.68% | 32,471.67 | 99.66% | 27,902.12 | 99.71% |
其他业务成本 | 61.23 | 0.32% | 112.16 | 0.34% | 80.78 | 0.29% |
营业成本合计 | 19,361.60 | 100.00% | 32,583.83 | 100.00% | 27,982.91 | 100.00%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药品费 | 8,421.35 | 43.63% | 13,748.04 | 42.34% | 11,806.37 | 42.31% |
人工费用 | 5,253.20 | 27.22% | 9,374.00 | 28.87% | 8,867.33 | 31.78% |
耗材费 | 1,827.41 | 9.47% | 2,763.22 | 8.51% | 3,007.13 | 10.78% |
技术服务费 | 1,735.70 | 8.99% | 3,316.82 | 10.21% | 1,802.21 | 6.46% |
管理费 | 1,066.50 | 5.53% | 1,463.43 | 4.51% | 1,078.75 | 3.87% |
房屋租赁费 | 204.84 | 1.06% | 505.24 | 1.56% | 543.65 | 1.95% |
折旧摊销 | 276.34 | 1.43% | 345.37 | 1.06% | 366.14 | 1.31% |
送检费 | 202.12 | 1.05% | 352.00 | 1.08% | 90.62 | 0.32% |
其他成本 | 312.89 | 1.62% | 603.54 | 1.86% | 339.93 | 1.22% |
合计 | 19,300.36 | 100.00% | 32,471.67 | 100.00% | 27,902.12 | 100.00% |
注: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80.78万元、112.16万元和61.23万元,主要为食堂成本
苏州广慈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药品费、人工费用等,与苏州广慈诊疗业务匹配。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营业成本随业务规模提升同步增加,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销售费用 | -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 1,547.64 | 6.54% | 2,696.77 | 6.84% | 2,042.81 | 6.06% |
财务费用 | 95.28 | 0.40% | 29.55 | 0.07% | 23.41 | 0.07% |
研发费用 | - | - | - | - | - | - |
合计 | 1,642.92 | 6.94% | 2,726.32 | 6.91% | 2,066.22 | 6.13% |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066.22万元、2,726.32万元和1,642.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3%、
6.91%和6.94%,占比基本稳定,主要为管理费用。
苏州广慈管理费用中占比较高的为职工薪酬,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8.05%、72.77%和81.18%。报告期内,苏州广慈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256.43 | 81.18% | 1,962.45 | 72.77% | 1,390.09 | 68.05% |
卫生清理费 | 115.03 | 7.43% | 245.47 | 9.10% | 164.94 | 8.07% |
办公费 | 26.60 | 1.72% | 119.57 | 4.43% | 65.54 | 3.21% |
水电费 | 32.03 | 2.07% | 88.84 | 3.29% | 72.80 | 3.56% |
折旧及摊销 | 75.38 | 4.87% | 51.59 | 1.91% | 51.21 | 2.51% |
业务招待费 | 10.67 | 0.69% | 47.89 | 1.78% | 80.70 | 3.95% |
租金 | - | - | 42.87 | 1.59% | 48.29 | 2.36% |
修理费 | 1.59 | 0.10% | 41.28 | 1.53% | 21.00 | 1.03% |
中介机构费 | 5.86 | 0.38% | 20.79 | 0.77% | 15.50 | 0.76% |
差旅费 | 5.22 | 0.34% | 9.95 | 0.37% | 22.92 | 1.12% |
其他 | 18.84 | 1.22% | 66.07 | 2.45% | 109.83 | 5.38% |
合计 | 1,547.64 | 100.00% | 2,696.77 | 100.00% | 2,042.81 | 100.00% |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罚款、滞纳金 | 25.11 | 1.30 | - |
赔偿款 | 106.86 | 155.47 | 114.3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0.32 | - | - |
其他 | 0.04 | 0.52 | 0.33 |
合计 | 132.34 | 157.30 | 114.64 |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14.64万元、157.30万元和132.34万元,主要为赔偿款。赔偿款主要为包含诉讼赔款、未提起诉讼的医疗纠纷赔偿款以及预计负债。2021年1-6月,苏州广慈罚款、滞纳金主要为因审计调整形成的所得税变化而相应补缴的滞纳金。
(4)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3.43 | -100.97 | -131.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0.08 | 5.80 | -6.46 |
合计 | -83.35 | -95.17 | -137.83 |
5、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毛利金额、毛利率水平呈上升趋势,其中,住院业务为苏州广慈毛利主要来源,毛利率水平略高于门诊业务。苏州广慈按业务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 | 毛利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占比 | 毛利率 | |
住院 | 3,651.56 | 85.57% | 19.02% | 5,528.45 | 85.05% | 17.72% | 4,552.37 | 82.86% | 16.53% |
门诊 | 615.60 | 14.43% | 14.08% | 972.01 | 14.95% | 12.51% | 941.36 | 17.14% | 16.08% |
合计 | 4,267.16 | 100.00% | 18.11% | 6,500.46 | 100.00% | 16.68% | 5,493.72 | 100.00% | 16.45% |
注:毛利占比=(某项业务收入-某项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6、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81 | -0.00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8 | 15.3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68 | -156.16 | -113.2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小计 | -96.69 | -140.80 | -113.2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17 | -35.20 | -28.32 |
合计 | -72.52 | -105.60 | -84.95 |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26.70 | 2,907.49 | 2,548.97 |
非经常性损益 | -72.52 | -105.60 | -84.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99.22 | 3,013.09 | 2,633.92 |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苏州广慈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633.92万元、3,013.09万元和1,899.22万元,报告期内,苏州广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上升趋势,盈利能力逐渐增强。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围绕肿瘤治疗康复综合解决方案这一主线,从肿瘤治疗设备和肿瘤治疗康复服务两个维度不断推进肿瘤服务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本次上市公司拟收购苏州广慈,属于公司原有业务的扩展,有助于实现自身的业务协同。同时,有利于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肿瘤医疗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业务规模将
进一步得到扩大和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期,加快占领市场份额,推进行业整合,扩大人才团队,增强区域医院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加快上市公司肿瘤医院的全国网络建设步伐,完善网点布局,为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强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及盈利情况报告期内保持增长,盈利能力较好,本次收购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及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表及2021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以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
资产总计 | 266,653.76 | 321,862.63 | 20.70% | 265,075.03 | 312,325.61 | 17.83% |
负债合计 | 45,296.97 | 121,980.19 | 169.29% | 41,010.21 | 112,739.19 | 174.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8,380.11 | 196,905.75 | -9.83% | 221,035.04 | 196,556.65 | -11.07% |
利润表科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备考) | 变动率 | |
营业收入 | 29,874.13 | 53,555.21 | 79.27% | 66,105.44 | 102,888.17 | 55.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4.94 | 4,158.97 | 75.86% | 12,811.05 | 14,852.49 | 15.93% |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将显著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改善。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规模的变化
根据经信永中和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化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变化率 | |
总资产 | 266,653.76 | 321,862.63 | 20.70% | 265,075.03 | 312,325.61 | 17.83% |
总负债 | 45,296.97 | 121,980.19 | 169.29% | 41,010.21 | 112,739.19 | 174.91% |
所有者权益 | 221,356.80 | 199,882.44 | -9.70% | 224,064.81 | 199,586.42 | -1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18,380.11 | 196,905.75 | -9.83% | 221,035.04 | 196,556.65 | -11.07%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均显著提高。同时,因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现金收购,交易对价高于本次交易所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于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对应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规模略有下降。总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
根据经信永中和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变化如下: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增减变动/变动百分点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增减变动/变动百分点 | |
资产负债率 | 16.99% | 37.90% | 20.91% | 15.47% | 36.10% | 20.63% |
流动比率(倍) | 3.56 | 1.01 | -2.55 | 5.09 | 1.20 | -3.89 |
速动比率(倍) | 3.46 | 0.97 | -2.49 | 4.97 | 1.16 | -3.81 |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增减变动/变动百分点=交易后-交易前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负债结构主要为经营性负债,受标的公司2021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较高以及本次对价支付63,100万元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升高,同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仍处于合
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通过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深度整合,协同效应逐步发挥,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降低,上市公司有望实现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提升偿债能力。本次收购资金上市公司拟采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截至2021年6月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6.78亿元,本次收购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整合计划
(1)业务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维持标的资产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标的资产实施以上市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盈康生命价值观为指引的业务整合计划。按照上市公司已经建立起的行之有效的子公司管理模式,快速地将标的公司纳入自身的管理体系,推动标的公司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口碑,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2)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的独立性,独立开展业务运营。同时,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其100%股权对其有效实施控制,标的公司未来在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风险管控等事项须按上市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以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将根据现行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标的公司现有的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标的公司的资产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3)财务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执行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上市公司将按照自身财务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帮助和指导标的公司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其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建立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成本费用核算、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筹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及团队建设,提高运营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4)人员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合理的人才储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则上仍将沿用原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后续上市公司将实行统一的组织架构管理,视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人员充实、调整或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人员及其人事劳动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在肿瘤诊疗服务行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为保证标的公司在重组完成后可以保持原有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及技术优势的持续性,上市公司将保持其现有技术团队及管理模式,给予管理层充分授权,并为其业务开拓和维系提供支持。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指标体系对标的公司管理团队进行考核,原则上仍保持标的公司经营稳定性和自主性。
(5)机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其子公司管理模式,对标的资产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满足上市公司“集团——省区——医院”的分级管理体系。在该体系下,上市公司直接对各省区进行管理,同时对医院经营的关键环节予以直接控制,如财务管理、设备药耗品采购、核心人才管理等,省区对辖区省会医院、地级医院进行直接管理,以实现管理的最佳幅度与深度。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将向上市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使得未来业绩得到有效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坚持原有业务的战略目标,做大做强主业,并进一步深入挖掘行业业务机会,拓展业务模式,最终实现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和
收入结构转型升级;同时,标的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行业和上下游行业的其他机会,开展多元化的业务合作模式,积极配合整体战略发展布局,依托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通过产业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努力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和优势互补,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将有较大提升;同时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和交易机会等多方面因素,审慎、合理地调整经营发展方略及资产整合计划,对现有资产业务进行优化,以提高股东回报。
上市公司未来坚持“科技引领”、“生态共创”,以“天下人一生盈康”为使命,聚焦用户最佳体验迭代为中心的医患合一模式。坚持原有业务的战略目标,做大做强主业,并进一步深入挖掘行业业务机会,拓展业务模式,最终实现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和收入结构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1+N”网络布局的实现,从患者体验、医护解决方案、医疗资源链接、医院网络布局四个维度实现1+N的拓展,目标在全国形成以区域旗舰医疗中心/医院、卫星医院、体验中心为触点的医疗服务网络,分别形成菜单式、零距离、生态式、网络式的物联网医疗生态,打造以肿瘤治疗康复为特色的一站式全场景服务第一联想品牌。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6月末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百分比 | |
总资产 | 266,653.76 | 321,862.63 | 20.70% |
营业收入 | 29,874.13 | 53,555.21 | 79.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4.94 | 4,158.97 | 75.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50.00%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数值 |
资产负债率 | 16.99% | 37.90% | 20.91% |
项目 | 2021年1-6月/6月末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百分比 | |
流动比率(倍) | 3.56 | 1.01 | -2.55 |
速动比率(倍) | 3.46 | 0.97 | -2.49 |
毛利率 | 29.81% | 24.62% | -5.19% |
净利率 | 9.79% | 8.81% | -0.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2.12% | 1.04% |
注: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指标未做年化处理
项目 | 2020年度/末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百分比 | |
总资产 | 265,075.03 | 312,325.61 | 17.83% |
营业收入 | 66,105.44 | 102,888.17 | 55.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811.05 | 14,852.49 | 15.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5 | 13.64%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变动数值 |
资产负债率 | 15.47% | 36.10% | 20.63% |
流动比率(倍) | 5.09 | 1.20 | -3.89 |
速动比率(倍) | 4.97 | 1.16 | -3.81 |
毛利率 | 33.70% | 27.47% | -6.23% |
净利率 | 19.56% | 14.55% | -5.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1% | 10.24% | 2.73%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规模大幅提高,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收购,盈康生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
100.00%股权,合计交易金额约为6.31亿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进度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交易对价。本次收购支付对价,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
由于苏州广慈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较快,收入持续增长,床位使用率较高,业务规模发展受其场地限制,管理层将考虑未来择机开展二期扩建计划。本次交易后,苏州广慈成为盈康生命全资子公司,如果苏州广慈开展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将纳入上市公司预算,上市公司届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体投资规划。
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整合的顺利实施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新增或变更与标的公司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广慈以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职工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或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苏州广慈财务报表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QDAA20186号),苏州广慈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053.60 | 3,312.01 | 4,661.76 |
应收账款 | 4,267.41 | 3,055.98 | 1,746.34 |
预付款项 | 0.12 | 0.13 | 32.44 |
其他应收款 | 2.38 | 4.97 | 103.77 |
存货 | 1,318.13 | 1,267.93 | 1,055.76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0 | 84.18 | 84.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62.63 | 7,725.19 | 7,684.07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3,233.60 | 2,933.30 | 1,395.21 |
在建工程 | 1,819.30 | 1,785.00 | - |
使用权资产 | 2,755.11 | - | - |
无形资产 | 12.83 | 15.33 | 3.83 |
长期待摊费用 | 766.03 | 786.90 | 760.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20 | 66.02 | 32.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0.00 | 753.10 | 926.5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09.08 | 6,339.66 | 3,118.22 |
资产总计 | 22,071.71 | 14,064.85 | 10,802.29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7,657.19 | 5,487.16 | 4,320.86 |
预收款项 | - | - | 343.14 |
合同负债 | 373.47 | 114.1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1.84 | 1,512.35 | 1,237.91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交税费 | 448.80 | 556.72 | 530.97 |
其他应付款 | 867.00 | 867.87 | 1,820.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26.99 | 8,538.27 | 8,253.20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2,416.44 | - | - |
预计负债 | 135.00 | 7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1.44 | 70.00 | 0.00 |
负债合计 | 13,578.43 | 8,608.27 | 8,253.20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210.00 | - | - |
资本公积 | 369.31 | 369.31 | 369.31 |
盈余公积 | 508.73 | 508.73 | 217.98 |
未分配利润 | 6,405.25 | 4,578.55 | 1,961.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93.28 | 5,456.58 | 2,549.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071.71 | 14,064.85 | 10,802.29 |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3,681.07 | 39,455.29 | 33,715.07 |
减:营业成本 | 19,361.60 | 32,583.83 | 27,982.91 |
税金及附加 | 3.21 | 4.73 | 4.89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1,547.64 | 2,696.77 | 2,042.81 |
研发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 95.28 | 29.55 | 23.41 |
其中:利息费用 | 79.65 | - | - |
利息收入 | 8.38 | 16.34 | 12.10 |
加:其他收益 | 34.18 | 15.35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 | - | - | -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35 | -95.17 | -137.8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25.31 | 4,060.60 | 3,523.22 |
加:营业外收入 | 0.34 | 1.14 | 1.38 |
减:营业外支出 | 132.34 | 157.30 | 114.6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3.31 | 3,904.45 | 3,409.96 |
减:所得税费用 | 666.61 | 996.96 | 860.9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6.70 | 2,907.49 | 2,548.9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6.70 | 2,907.49 | 2,548.9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26.70 | 2,907.49 | 2,548.97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72.85 | 38,026.85 | 32,488.6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2.7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17 | 224.98 | 93.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86.02 | 38,254.61 | 32,582.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292.17 | 22,112.96 | 17,315.0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02.00 | 10,727.94 | 10,096.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4.60 | 1,012.23 | 361.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28 | 2,569.83 | 1,368.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341.04 | 36,422.95 | 29,14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4.99 | 1,831.66 | 3,440.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1 | 0.03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 | 0.03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4.63 | 3,181.43 | 240.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4.63 | 3,181.43 | 240.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8.83 | -3,181.40 | -240.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10.00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10.00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0.48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94.09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4.57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43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41.58 | -1,349.75 | 3,199.8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2.01 | 4,661.76 | 1,461.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53.60 | 3,312.01 | 4,661.76 |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以经信永中和审计的2020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2021年
1-6月的公司财务报表,以及经信永中和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1-6月的苏州广慈的财务报表为依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及《26号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备考模拟合并报表。备考模拟合并报表系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之约定,并按照以下基础编制: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假设本次交易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假设公司在2020年1月1日已向盈康医管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完成苏州广慈100%股份,苏州广慈成为公司的子公司。
3、因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盈康医管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尔集团公司,本次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广慈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备考报表采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编制。
4、由于实际合并日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合并日之间会存在一定差异,为了便于理解,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所有者权益部分直接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同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不再细分项目而合并列示。
5、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过程中不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的税费影响。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894.54 | 51,675.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 | 30,013.74 |
应收账款 | 16,594.56 | 20,440.75 |
预付款项 | 2,025.37 | 1,912.92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1,270.64 | 1,593.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228.00 | 228.00 |
存货 | 3,824.62 | 3,771.86 |
其他流动资产 | 362.91 | 304.17 |
流动资产合计 | 98,972.65 | 109,712.37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300.00 | 3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42.13 | 6,316.13 |
固定资产 | 19,073.46 | 22,673.70 |
在建工程 | 1,886.38 | 4,163.11 |
使用权资产 | 24,174.41 | - |
无形资产 | 9,878.54 | 9,362.28 |
开发支出 | 458.70 | 458.70 |
商誉 | 147,694.72 | 147,690.09 |
长期待摊费用 | 9,405.00 | 9,329.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0.99 | 1,001.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35.65 | 1,318.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2,889.98 | 202,613.24 |
资产总计 | 321,862.63 | 312,325.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0.69 | - |
应付账款 | 13,857.34 | 12,086.39 |
预收款项 | - | - |
合同负债 | 1,315.03 | 879.02 |
应付职工薪酬 | 2,710.48 | 3,463.50 |
应交税费 | 1,495.11 | 3,559.31 |
其他应付款 | 67,029.14 | 65,447.43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4.1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6.00 | 6,071.72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16 | 75.29 |
流动负债合计 | 98,274.96 | 91,582.66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18,033.38 |
租赁负债 | 21,772.91 | - |
长期应付款 | - | 1,221.69 |
预计负债 | 135.00 | 70.00 |
递延收益 | 43.71 | 43.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53.60 | 1,787.7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705.23 | 21,156.53 |
负债合计 | 121,980.19 | 112,739.19 |
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96,905.75 | 196,556.65 |
少数股东权益 | 2,976.69 | 3,029.77 |
股东权益合计 | 199,882.44 | 199,586.42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21,862.63 | 312,325.61 |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3,555.21 | 102,888.17 |
其中:营业收入 | 53,555.21 | 102,888.17 |
二、营业总成本 | 50,543.77 | 93,479.35 |
其中:营业成本 | 40,369.23 | 74,623.74 |
税金及附加 | 17.96 | 227.30 |
销售费用 | 1,315.93 | 1,405.19 |
管理费用 | 6,591.47 | 13,867.11 |
研发费用 | 1,268.91 | 1,699.77 |
财务费用 | 980.27 | 1,656.25 |
其中:利息费用 | 1,123.69 | 1,960.91 |
利息收入 | 203.96 | 405.32 |
加:其他收益 | 52.70 | 611.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10.75 | 322.0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1.88 | -766.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2,470.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 | -129.5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78.00 | 6,975.57 |
加:营业外收入 | 624.37 | 13,805.36 |
减:营业外支出 | 652.17 | 677.6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50.20 | 20,103.24 |
减:所得税费用 | 1,631.82 | 5,129.4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18.39 | 14,973.7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4,718.39 | 14,973.78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18.39 | 14,973.7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4,718.39 | 14,973.78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58.97 | 14,852.4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9.42 | 121.3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40 | -119.4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40 | -119.4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40 | -119.40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40 | -119.4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697.99 | 14,854.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38.57 | 14,733.0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9.42 | 121.30 |
八、每股收益 | 0.00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2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25 |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019年海尔集团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时,为减少或避免同业竞争,海尔集团及盈康医投出具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及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基于同业竞争承诺履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等目的,海尔集团选择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质量及合规基础较好的苏州广慈本次置入上市公司,逐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除盈康生命外,海尔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与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业务存在一定同业竞争的相关主体简要情况如下:
医院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主要业务 | 主要经营地 |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25日 | 1,210万元 | 诊疗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江苏省苏州市 |
上海永慈康复医院 | 2017年6月6日 | 500万元 | 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生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上海市闵行区 |
上海盈康护理院 | 2010年1月19日 | 300万元 | 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 上海市青浦区 |
上海盈康养老院 | 2009年11月23日 | 10万元 | 1、养老机构业务;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 | 上海市青浦区 |
杭州怡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 2014年8月28日 | 3,000万元 | 服务: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限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限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 | 浙江省杭州市 |
医院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主要业务 | 主要经营地 |
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杭州市下城区怡康常青养老院 | 2015年12月04日 | 50万元 | 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生活护理等服务 | 浙江省杭州市 |
青岛盈海医院有限公司 | 2018年4月28日 | 5,666.67万元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山东省青岛市 |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2日 | 1,000万元 | 综合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湖南省长沙市 |
长沙东协盛医院有限公司 | 2012年9月10日 | 1,000万元 | 综合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湖南省长沙市 |
上海青浦区徐泾镇养护院 | 2020年12月31日 | 10万元 | 1、养老机构业务;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上海市青浦区 |
上海青浦区徐泾镇养护院护理院 | 2021年4月22日 | 10万元 | 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至2024年6月30日);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至2024年6月30日)/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 上海市青浦区 |
此外,以下两个主体的股权转让交易正在进行中,交易完成后以下主体将与上市公司医疗服务板块业务存在一定同业竞争:
医院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主要业务 | 主要经营地 |
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12日 | 4,700万元 | 服务: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急诊科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浙江省杭州市 |
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22日 | 10,000万元 | 普通内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肿瘤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放射治疗科、中医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吉林省长春市 |
注:
1、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原股东盈康生命拟将其持有的全部杭州怡康股权及相关债权出售给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主体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杭州怡康不再为盈康生命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股东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盈康生命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部长春盈康股权及相关债权出售给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主体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长春盈康不再为盈康生命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盈康生命出售杭州怡康及长春盈康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完成交割,尚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苏州广慈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广慈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但如“(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中所列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一定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并将会继续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
诺
海尔集团在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前即有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为解决及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于2019年1月23日作出承诺:
“(一)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公平对待各下属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四)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保证将在未来60个月内根据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整合各企业发展方向,按照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尽一切合理努力解决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符合条件的优质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市公司,若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托管给上市公司等一切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五)本承诺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海尔集团公司及盈康医投正在积极筹划及明确未来解决同业竞争的时间安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将会继续履行向投资者作出
“本次权益变动”是指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的公开承诺。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盈康医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盈康医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召开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关联股东也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苏州广慈的关联方情况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 | 商务服务业 | 50,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苏州广慈最终控制方是海尔集团。
(2)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苏州广慈关系 |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律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1-6月发生额 | 2020年发生额 | 2019年发生额 |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 | 30,350,000.00 | -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3,340.00 | - | - |
合计 | - | 173,340.00 | 30,350,000.00 | - |
2020年发生额包括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通过中核高能(天津)装备有限公司间接销售给标的公司,金额为7,550,000.00元。2020年,苏州广慈向玛西普采购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生产厂商 | 采购价格 |
DSA血管机 | UNIQ FD20 | 飞利浦 | 755.00 |
64排CT | Ingenuity Core128 | 飞利浦 | 630.00 |
3.0T核磁共振 | 飞利浦全数字ingenia 3.0T核磁共振 | 飞利浦 | 1,650.00 |
注:DSA血管机系玛西普通过中核高能(天津)装备有限公司间接销售给苏州广慈。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1年1-6月发生额 | 2020年发生额 | 2019年发生额 |
上海律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12,450.00 | -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8,565.00 | - | - |
合计 | 18,565.00 | 12,450.00 | - |
(3)其他关联交易
截止2021年6月30日,苏州广慈在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余额为0.00元,相关账户已于2021年6月18日注销。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均为活期存款的标准化业务,不涉及定期存款或其他理财业务,苏州广慈于2019年3月20日起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报告期内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起止日为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
年12月31日,存款的利率、产生利息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利率 | 产生利息 | 利率 | 产生利息 |
0.30% | 8.77 | 0.30% | 13.78 |
(4)关联方往来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6月 30日账面余额 | 2020年末账面余额 | 2019年末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8,565.00 | - | - |
合计 | 18,565.00 | - | - |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款项已收回。
②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6月 30日账面余额 | 2020年末账面余额 | 2019年末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1,140,000.00 | 1,140,000.00 | - |
应付账款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3,340.00 | - | -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 - | 11,186,603.15 |
合计 | 1,273,340.00 | 1,140,000.00 | 11,186,603.15 |
2019年末,苏州广慈其他应付款中应付盈康医管的款项系2018年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100%股权时,一并从原股东处承继了对苏州广慈的债权关系,即债权人由原股东变为盈康医管。该款项已经于2020年度支付完毕。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1)关联采购
①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苏州广慈向玛西普采购设备主要为64排CT、DSA及3.0T核磁共振,上述设备主要用于肿瘤诊断。玛西普作为肿瘤治疗一站式综合场景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在国内头部伽玛刀市场占有率逾约50%,在为医院设计和匹配肿瘤治疗综合产品解决方案时,同步开展销售肿瘤筛查、检测、图像引导、肿瘤治疗等其他医疗设备业务。苏州广慈在医疗服务开展过程中,基于关联方设备可以满足相关业务拓展要求,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医疗设备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②定价公允性
苏州广慈向关联方采购设备主要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苏州广慈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价格在参照市场价格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
(2)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①必要性及合理性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海尔集团及其下属成员企业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为标的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标的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
②定价公允性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存款利率向苏州广慈支付相应存款利息,定价公允。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以及《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68号),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关联方情况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青岛 | 投资 | 14亿元 | 39.69 | 39.69 |
上市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海尔集团。
(2)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海尔集团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谭丽霞担任董事 |
上海永慈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彭文担任董事;沈旭东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彭文担任董事 |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 谭丽霞担任董事长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谭丽霞担任董事长 |
东莞创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股东叶运寿控制的公司 |
四川品尧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股东刘天尧控制的公司 |
成都市恒锐众泰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股东刘天尧控制的公司 |
成都市信诚忠扬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股东刘天尧控制的公司 |
成都市欣旺祥龙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股东刘天尧控制的公司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尔(上海)家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盈海医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律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关联交易情况
(1)购买商品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1-6月发生额 | 2020年发生额 | 2019年发生额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 | 1,080,000.00 | - |
青岛好品海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468,968.00 | 299,942.48 | - |
青岛盈海医院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9,000.00 | - |
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产品开发 | 318,000.00 | 159,000.00 | - |
海尔(上海)家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产品设计 | 100,000.00 | 50,000.00 | - |
合计 | - | 886,968.00 | 1,597,942.48 | -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1-6月发生额 | 2020年发生额 | 2019年发生额 |
长沙东协盛医院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7,887,168.14 | - | - |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1,424,778.36 | - | - |
上海永慈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 | 5,309,734.74 | - |
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销售 | - | 17,256,637.17 | - |
上海律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体检服务 | - | 12,450.00 | -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体检服务 | 18,565.00 | - | - |
合计 | - | 9,330,511.50 | 22,578,821.91 | - |
说明1:上述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中本期发生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说明2:2020年9月,深圳玛西普与海尔数科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对“医疗设备物联业务系统”开发进行合作,合同金额为53万元。本次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说明3:2020年11月,深圳玛西普与海尔家电研发中心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书》,双方就“医疗一体刀工业设计概念”项目开展合作,合同金额为15万元。本次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说明4:2021年1月,友方医院与好品海智签订《战略合作合同》,好品海智将作为友方医院的战略供应商,为友方医院提供采供服务。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说明5: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玛西普、控股子公司青岛玛西普、全资子公司玛西普盈康拟向海尔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玛西普数控放疗设备、玛西普伽玛刀及其他医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本期直接销售给长沙东协盛医院的合同金额合计891.25万元;直接销售给长沙协盛康复医院的合同金额合计161万元。说明6:2020年发生额包括通过青岛瑞迪间接销售给乐山老年病医院,金额17,256,637.17元。
(3)承租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1-6月确认的租赁费 | 2020年确认的租赁费 | 2019年确认的租赁费 | 备注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盈康生命 | 房屋 | 28,734.35 | 43,101.52 | - | 说明1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深圳玛西普 | 房屋 | 223,112.48 | 364,788.90 | - | 说明1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青岛玛西普 | 房屋 | 253,001.15 | - | - | 说明1 |
四川品尧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友谊医院 | 房屋 | 1,765,817.40 | 4,876,628.40 | 4,876,628.40 | 说明2、4 |
东莞创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盈康生命 | 房屋 | - | 46,560.00 | 26,280.00 | -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友方医院 | 设备 | 1,425,101.97 | - | - | 说明3、4 |
说明1:本公司的经营场所系关联方海云谷置业经营租入,租赁期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合同约定租赁期间的租金合计为93,961.35元;子公司深圳玛西普与海云谷置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合同约定月租金为60,798.15元;子公司青岛玛西普与海云谷置业、海尔创投签订的《租赁合同主体及品牌变更协议》,海尔创投将其与海云谷置业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青岛玛西普承继履行,青岛玛西普同意接受海尔创投转让的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并同意与海云谷置业继续全面履行已签署的租赁合同。承租的租赁期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 2022年4月30日,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91,923.75元。说明2:子公司友谊医院的经营场所系从关联方四川品尧锦经营租入,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为4,876,628.40元。说明3:友方医院(承租人)与海尔融资租赁(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租金及费用总额为3,276.01万元,融资租赁期限3年,自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本期偿还租金支出1,425,101.97元。说明4: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规定:友谊医院本年1-6月对关联方四川品尧锦确认“财务费用—利息费用”121.67万元;重庆友方本年1-6月对关联方海尔融资租赁确认“财务费用—利息费用”67.47万元。上表列示的“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中未包含该“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4)关联担保情况
1)2018年8月14日,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借入款项4亿人民币,借款期限4年,借款利率7.6%。已经于2020年1月10日还清借款。
该长期借款由四川品尧锦以其自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证号分别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353965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353959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353963号》《权2918718号》,地产证号为《成国用(2012)第343号(竣)》,抵押担保合同号为《公担抵字第ZH1800000091052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
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深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公担保字第ZH1800000091052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刘岳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个保字第ZH1800000091052-1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刘天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个保字第ZH1800000091052-2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深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合同号为《公担质字第ZH1800000091052-1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深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合同号为《公担质字第ZH1800000091052-2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成都市恒锐众泰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四川品尧锦45%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合同号为《公担质字第ZH1800000091052-3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成都市信诚忠扬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四川品尧锦40%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合同号为《公担质字第ZH1800000091052-4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由成都市欣旺祥龙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四川品尧锦15%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合同号为《公担质字第ZH1800000091052-5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2)2020年1月1日,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借入款项2.8亿人民币,借款期限4年,借款利率4.75%。2020年6月21日归还100万元本金,2020年12月21日归还4900万元本金。
该长期借款由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粤DG2019年保字39号》,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16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长期借款已全部归还完毕。3)2020年1月6日,公司向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款项1亿人民币,借款期限4年,借款利率4.75%,已经于2020年7月6日还清借款。
该长期借款由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保证;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BZ20200101》,担保期限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4)2019年10月18日,公司向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款项500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4.35%,已经于2020年7月6日还清借款。
该长期借款由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保证;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BZ20200101》,担保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5)2019年11月5日,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5000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借款,借款额度期限1年,借款利率4.35%,2019年12月6日,公司向海尔集团财务公司借入3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1月19日,公司向海尔集团借入2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3月2日归还2000万元本金,2020年7月6日还清借款。
该短期借款由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号为《BZ20191001》,担保期限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拆入 | 40,000,000.00 | 2021年2月18日 | 2021年2月19日 | 已归还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50,000,000.00 | 2019年10月29日 | 2020年10月17日 | 已归还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30,000,000.00 | 2019年12月06日 | 2020年11月04日 | 已归还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20,000,000.00 | 2020年01月19日 | 2021年01月19日 | 已归还 |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05日 | 已归还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1-6月发生额 | 2020年发生额 | 2019年发生额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 40,392,600.00 | - | - |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将其对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享有的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债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6,052,304.84 | - | - |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 | 105,500,000.00 | 26,700,000.00 |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海尔金额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业务融资成本由应收账款债务人承担,子公司玛西普不予承担。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2021年1-6月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薪酬合计 | 355.55万元 | 708.13万元 | 438.99万元 |
(8)其他关联交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州广慈在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余额为32,520,567.42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苏州广慈在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余额为0.00元。
(9)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6月30日账面余额 |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长沙东协盛医院有限公司 | 8,912,500.00 | - | - |
应收账款 | 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1,610,000.00 | - | - |
应收账款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8,565.00 | - | - |
预付账款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 - |
应收账款 | 上海永慈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 - |
预付账款 | 青岛海云谷置业有限公司 | 229,180.27 | 213,714.89 | - |
预付账款 | 长沙春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48,514.85 | - | - |
预付账款 | 海尔(上海)家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 - | 11,186,603.15 |
合计 | 12,018,760.12 | 263,714.89 | 11,186,603.15 |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广慈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有助于减少未来苏州广慈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制度体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于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权限分级、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利益不因为关联交易受到损害。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盈康生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根据《12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研究和协商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尽管如此,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存在因为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
(三)交易对价资金筹措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将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分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上市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交易价款,但是上市公司仍然存在无法或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的可能,从而存在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的风险。
(四)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可能提升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总计63,1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价款以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苏州广慈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鉴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额度有限,预计需要通过一定金额的债务融资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可能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同时上市公司需要为债务融资承担的财务费用将有所增长,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造成影响,降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
(五)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63,100.00万元,账面净资产合计为5,456.58万元,增值率为1,056.40%。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采取轻资产经营方式,无自有土地、房屋,具有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但
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六)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经与盈康医管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明确约定了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的预测净利润水平。根据本次交易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44.64万元、4,867.92万元、5,931.96万元、7,042.92万元。未来承诺业绩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公司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宏观经济波动、不可抗力、市场竞争形势变化、行业增速下降、标的公司市场拓展或经营管理未达预期等影响,则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情况。由于苏州广慈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较快,收入持续增长,床位使用率较高,业务规模发展受其场地限制,管理层考虑未来择机开展二期扩建计划。目前,苏州广慈二期建设规划尚未明确,二期项目建设、完工及开业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若开展二期扩建,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收入、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本次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公司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七)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与《业绩补偿协议》中已就业绩补偿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若承诺业绩无法实现,交易对方将根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但如果交易对方在承诺业绩未实现时无法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存在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八)交易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规
模将得到显著提高。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业务层面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整合。但是,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业务覆盖区域扩展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管控的能力提出挑战。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整合工作的实施程度及效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九)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20年1月1日已经完成,上市公司2020年末将新增3.35亿元商誉。上述商誉为2018年底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时形成的相关商誉。鉴于盈康生命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8年底盈康医管收购苏州广慈时形成的相关商誉体现在本次重组的备考财务报表中,上述商誉未来也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报告期内,盈康医管合并报表层面苏州广慈商誉不存在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行业发生较大波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其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届时可能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政策方向有利于医疗服务和社会办医的发展,但存在慢于预期的可能,有可能对标的公司业务或盈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近几年苏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了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继续保持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或者未来国家对肿瘤及相关医疗服务相关医保政策发生变化,如降低支付比例、收窄医保结算范围,将会降低患者支付能力,造成就诊患者数量减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面临医疗事故风险和医疗纠纷风险,其中包括手术失误、医生误诊、治疗检测设备故障等带来的医疗事故,以及造成的医患投诉和纠纷。在临床医学上,诊疗过程需依赖医生的职业判断和专业技能,且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医院条件及诊疗设备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医疗风险。如果标的公司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相关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社会声誉和口碑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
(三)行业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同时面临来自公立医疗的竞争和来自社会办医的竞争。一方面部分公立医院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一直以来处于行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数量大幅增加,资本涌入,推动了社会办医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如果标的公司未来无法在品牌口碑、人才团队、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可能会在未来竞争中损失市场份额。
(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治理等内部控制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但是短期内,标的公司仍然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租赁物业风险
1、租赁房产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苏州广慈所租赁的房屋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所租赁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用途为工业用地;所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登记的权利人和房屋产权人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部分自建房屋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上述租赁物业瑕疵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尽管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而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的,由其予以全额补偿,但若因上述租赁瑕疵问题,导致公司在租赁期内被强制搬迁,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租金上涨的风险
鉴于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开展医院业务,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租赁期限至2027年2月到期,租赁期间内年租金有一定上涨。房屋租赁到期后续租时若租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标的公司所租赁房屋不能续租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使用房屋主要系租赁取得,若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可能会对标的公司医院的经营稳定性构成影响。
(六)交易标的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交易标的曾受到涉及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五)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占交易标的收入及净利润比例较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苏州广慈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合规经营,可能存在受到主管部门处罚风险,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七)与苏大附一院《合作协议》续约的风险
作为医联体医院,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已合作十余年,双方合作紧密、模式成熟。目前正在执行的苏州广慈与苏大附一院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双方在专家坐诊、疑难会诊、临床指导、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人才进修培养、特色学科建设、推荐人才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前述《合作协议》将在2024年9月到期,《合作协议》已约定合作期满后根据合作情况,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若届时不进行续约,苏州广慈将不再作为苏大附一院的医联体医院,
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疫情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虽然我国在疫情防控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经济活动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但假如未来发生较大范围内的第二波疫情,可能会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居民消费等造成不利影响,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产生一定影响。
(九)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及短缺风险
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执业水平和医院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因此,优秀的医生团队和管理团队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人才在医疗行业竞争中也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医疗服务行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培养、吸引并积累了大批拥有专业技术的优秀医学人才,但人才流失风险仍然存在。目前,我国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考虑到未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医院需通过自身培养或外部引进充足的专业人才。如果不能吸引和保留足够数量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标的医院的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会由于专业人才不足受到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无法持续的风险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目前,标的公司享受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关于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未来无法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
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结合相关信息披露资料做出适当判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苏州广慈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苏州广慈在海尔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苏州广慈在海尔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余额为0.00元,相关账户已于2021年6月18日注销。海尔财务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海尔集团及其下属成员企业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标的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在海尔财务公司具有合理性。
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45,296.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99%。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37.90%,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良好。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主要资产交易情况
盈康生命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转让其持有的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39.26万元。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关于长沙盈康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了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盈康生命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对杭州怡康享有的债权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34.61万元,债权转让的价格为公司对杭州怡康享有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借款上限金额为8,200万元,具体金额以截至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日的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及根据《借款合同》相应发生的全部利息(计算至债权转让对价支付日)对应金额之和。该次交易完成后,盈康生命将不再持有杭州怡康的股权,杭州怡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将其对长春盈康享有的债权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5,218.12万元;债权转让的价格为公司对长春盈康享有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借款上限金额为2,800万元,具体金额以截至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日的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及相应发生的全部利息对应金额之和。该次交易完成后,星玛康将不再持有长春盈康的股权,长春盈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1年8月30日,上述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交易尚未完成交割。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资产出售行为与本次交易分别计算。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并根据前述内部治理制度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不会因为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积极对上市公司的股东给予回报。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公司当年盈利,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时间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
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
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1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如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2)公司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且现金分红将对该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五)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给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八)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安排股票停牌。盈康生命于2021年4月12日首次披露《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至本次重组报告书公告前一日止(即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5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前述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及其他有关知情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前述主体在自查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查询期间内,各查询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情形如下:
1、盈康生命回购股份
自查期间内,盈康生命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上市公司股份2,507,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2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79,288.48元(不含交易费用)。就上述回购行为,上市公司出具说明如下:
“1、就上述买入盈康生命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自查期间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单位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2、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以下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人姓名 | 职务/身份 | 交易记录 | |||
交易日期 | 交易类型 | 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
段亚辉 | 苏州广慈监事段然的直系亲属 | 2020/10/13 | 买入 | 2,000 | 2,000 |
2020/11/9 | 买入 | 1,000 | 3,000 | ||
2020/11/16 | 卖出 | -3,000 | 0 | ||
2020/11/27 | 买入 | 500 | 500 | ||
2020/12/1 | 卖出 | -500 | 0 | ||
2020/12/2 | 买入 | 500 | 500 | ||
2020/12/3 | 买入 | 500 | 1,000 | ||
2020/12/4 | 卖出 | -1,000 | 0 | ||
2020/12/7 | 买入 | 500 | 500 | ||
2020/12/8 | 买入 | 500 | 1,000 | ||
2020/12/9 | 买入 | 1,000 | 2,000 | ||
2020/12/10 | 卖出 | -2,000 | 0 | ||
2020/12/11 | 买入 | 1,000 | 1,000 | ||
2020/12/14 | 卖出 | -1,000 | 0 | ||
2020/12/17 | 买入 | 500 | 500 | ||
2020/12/23 | 买入 | 500 | 1,000 | ||
2020/12/24 | 买入 | 1,000 | 2,000 | ||
2021/1/18 | 买入 | 2,000 | 4,000 | ||
2021/2/3 | 卖出 | -4,000 | 0 | ||
2021/2/25 | 买入 | 2,000 | 2,000 | ||
2021/3/2 | 卖出 | -2,000 | 0 | ||
李卫东 | 评估机构中瑞世联经办人李博阳的直系亲属 | 2020/11/3 | 买入 | 400 | 400 |
2020/11/5 | 卖出 | -200 | 200 | ||
2020/11/6 | 卖出 | -200 | 0 | ||
夏红云 | 苏州广慈财务部员工 | 2020/10/23 | 买入 | 700 | 700 |
张昊 | 苏州广慈业务院长张正春的直系亲属 | 2020/12/30 | 买入 | 49,700 | 49,700 |
2020/12/31 | 卖出 | 49,700 | 0 |
上述股票买卖相关人员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段亚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段亚辉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广慈监事段然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父亲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父亲买入及卖出股票时本人尚未担任苏州广慈监事,本人亦尚不知悉本次交易。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2)夏红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夏红云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核查期间内买入盈康生命股票时并不知悉盈康生命本次交易。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3)李卫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李卫东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瑞世联员工李博阳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父亲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且买入后即于后两日卖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父亲买入及卖出股票时本人亦尚不知悉本次交易。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4)张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张昊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苏州广慈业务院长张正春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之子张昊在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发布预披露公告之日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盈康生命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盈康生命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盈康生命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直至盈康生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盈康生命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盈康生命的股票。”
七、上市公司首次披露前股价无异常波动说明
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敏感重大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上市公司股价、深证综指(399106.SZ)、创业板指(399006.SZ)以及申万医疗服务指数II(801156.SI)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 | 波动幅度 |
上市公司股价(元/股) | 21.32 | 19.81 | 7.62% |
深证综指指数(399106.SZ) | 2,188.89 | 2,220.26 | -1.41%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2,719.95 | 2,756.81 | -1.34% |
申万医疗服务指数II(801156.SI) | 12,182.51 | 12,097.39 | 0.70% |
剔除深证综指指数影响涨跌幅 | - | - | 9.04% |
剔除创业板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8.96%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6.92% |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综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盈康医投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盈康生命股份。
2、若盈康生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盈康生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除上述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
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和信永中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1QDAA20187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6 | 0.22 | 0.25 |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然而,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
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中规定了相关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摊薄可能的影响。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承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zse.cn)浏览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意见。
十、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公司、交易对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一、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交易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盈康医管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 我们同意《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5、公司拟与盈康医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8、本次交易不会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如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效的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9、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工作,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中瑞世联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
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苏州广慈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 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评估公允、准确,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盈康生命、盈康生命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和《2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相关协议生效后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双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授权及备案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青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电话:010-8393 9182传真:010-6616 2609项目经办人员:魏鹏、丁寒玉、贾博文、成晓辉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玲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电话:010-5878 5588传真:010-5878 5566项目律师:宋彦妍、李强
三、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谭小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电话:010-6554 2288传真:010-6554 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志扬、王民
四、交易标的评估机构
名称: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源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3层1606-1电话:010-6655 3366传真:010-6655 3380经办资产评估师:李磊、王勇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盈康生命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盈康生命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盈康生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4、国泰君安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信永中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6、中瑞世联出具的评估报告
7、金杜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一)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云谷创新大楼A座6楼
联系电话:86-532-55776787
传真:86-532-55776787
联系人:胡园园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联系电话:010-83939182
传真:010-66162609联系人:魏鹏、丁寒玉、贾博文、成晓辉另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上查阅《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或其摘要全文。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谭丽霞 倪小伟 彭 文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潘绵顺 沈旭东 卢 军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霄仑 唐功远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保证《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龚雯雯 王旭东 张 霖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彭 文 聂正钢 李洪波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谈 波 胡园园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述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谢乐斌 | ||||||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丁寒玉 | 魏 鹏 | |||||
项目协办人: | ||||||
贾博文 | 成晓辉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 |||
王 玲 | |||
经办律师: | |||
宋彦妍 | 李 强 |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 |||
谭小青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许志扬 | 王 民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 |||
何源泉 | |||
签字资产评估师: | |||
李 磊 | 王 勇 |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之盖章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