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16 号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半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4,952,028.83元,同比增长15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4,058.28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汽车销售及服务收入17,042,205.04元、进出口贸易收入15,035,028.75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1.01%、
27.36%,毛利率分别为-3.99%、5.64%。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新增业务主要情况,包括涉及的具体产品或服务、业务经营主体、业务资质、主要交易对手方等,并结合新增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合同约定等说明你公司在相关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及账务处理方式,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2)说明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在手订单或合同、交易作价公允性等,说明新增的汽车销售及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收入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前述收入是否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4.3.1条规定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应收账款11,886,351.35元,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两名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414,482.32元、3,602,926.92元。请列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两名欠款方名称、与你公司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形成原因、预计收回安排,说明其截止目前是否存在逾期支付账款,或者支付能力、意愿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
3.半年报显示,自然人谢楚安多次就债务纠纷向你公司及前实际控制人练卫飞等提起诉讼仲裁申请。根据深圳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16)深仲裁字第2123号及(2019)深国仲裁3032号、3032号,练卫飞应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违约金等合计逾1亿元,你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已于2019年支付39,343,010.15元给申请执行人。你公司向深圳中级法院申请撤销(2019)深国仲裁3032号、3032号裁定已先后于2021年5月、6月被法院驳回。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对练卫飞前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保证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形成背景、审议决策过程、担保金额及期限、具体权利义务约定及各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等。
(2)结合相关诉讼仲裁的最终结果或最新进展、你公司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预计解决方案及期限等,说明前述事项是否构成违规担保,你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可能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赔偿责任、或有负债、隐
性负债或未披露债务的情形,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独立董事、律师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练卫飞、汉富控股有限公司、马达加斯加大陆矿业有限公司等方前期均承诺就你公司与王坚、吴海萌、谢楚安等人的借贷诉讼纠纷产生相关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你公司在前述案件中应当或可能承担的责任金额、已被执行或支付金额,对应的会计处理过程、时点,是否合理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或损失。
(2)说明前述承诺方截止目前履行承诺情况,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及意愿,是否存在违反承诺或逾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及原因,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13,001,383.08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说明你公司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并结合在手订单、合同或市场同类产品售价等,说明库存商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半年报显示,你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较期初增加4,402,138.12元。请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对象名称、与你公司关联关系、预付款项具体用途、预计结算安排,并分析预付金额或比例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7.半年报显示,你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43,103,502.78元。请说明前述银行存款具体存放形式、利率水平,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共管的账户,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是否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或占用、使用权受限等情况,是否建立有关资金使用内
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