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1-10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并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063),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1)京0112民初10970号《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我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北京佳乐优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乐优学”)
被执行人: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二、《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申请执行人佳乐优学与被执行人君合百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12民初685号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君合百年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2、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以人民币660,000.00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利息和应由
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5、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三、《报告财产令》相关内容法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执行佳乐优学与君合百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向你/你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四、《执行异议申请书》相关内容君合百年于收到法院(2021)京0112执10970号《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当日,提交执行异议申请,请求事项:
1、撤销(2021)京0112执10970号执行裁定书。
2、驳回强制执行申请人佳乐优学强制执行请求。
3、本案执行费用全部由强制执行申请人佳乐优学承担。
4、追究强制执行申请人佳乐优学虚假诉讼的全部责任。
五、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京0112民初10970号《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异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