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张淑香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34 号
张淑香:
2021年8月31日,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披露的《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显示,你于8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科创新源股份3万股,交易金额117.01万元。你作为科创新源董事,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