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简称:华东重机,股票代码:002685)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以下简称“128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深证综合指数(399106)及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股票/指数名称 | 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2021年4月29日) | 公告披露当日(2021年5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华东重机收盘价(元/股)(002685) | 3.79 | 3.65 | -3.69% |
深证综合指数(点)(399106) | 2,305.65 | 2,419.76 | 4.95% |
深证制造业指数(点)(399233) | 2,857.92 | 3,007.28 | 5.23% |
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002685)收盘价累计变动幅度为-3.69%,同期深证综合指数(399106)累计涨幅为4.95%,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累计涨幅为5.2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20%的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