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通”)50.19%股权转让给江苏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江苏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华东重机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华林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期间,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的问题。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军 黄盼盼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