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7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问题回复如下:
一、详细说明你公司在8月2日关注函回复期间,对你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进行核实的过程,并报备核实底稿,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在8月5日回函中对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进行披露的原因。
回复:
8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公司于8月3号-4号组织工作人员对公司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监高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进行询问,并于8月5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5%以上股东有2位,董监高共计14位,两名大股东同时是公司董事,因此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共计14位。14名人员中只有4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未进行问询。
上述人员详细问询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问询方式 | 答复 |
汤同奎 | 董事长 | 纸质问询 | 暂无,如有减持计划,会告知公司披露 |
郑之开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暂不确定 |
牟凤林 | 董事 | 未问询 | |
赵东京 | 董事 | 口头问询 | 表示未来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
景梓森 | 董事 | 未问询 | |
张艳丽 | 董事 | 未问询 | |
顾煜东 | 独立董事 | 未问询 | |
刘梅玲 | 独立董事 | 未问询 |
徐立云 | 独立董事 | 未问询 | |
张珊珊 | 监事长 | 未问询 | |
谢皓 | 监事 | 未问询 | |
乔梅娟 | 监事 | 未问询 | |
朱震棚 | 财务总监 | 未问询 | |
刘明洲 | 董事会秘书 | 未问询 | |
胡小琴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口头问询 |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未来6个月不存在新的减持计划 |
注:
1、未对董事牟凤林先生问询原因,因为其披露过减持计划,计划时间区间
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2月11日,恰好与问询函时间重合。
2、胡小琴女士为公司外部股东,本不在问询范围之内。但慎重起见公司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口头问询,作为一种提醒告知。其表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未来6个月不存在新的减持计划。问询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时,其表示6个月时间比较长,如果期间出现资金需求,可能会减持。其在征询函中分别回复“暂无,如有减持计划,会告知公司披露”、“暂不确定”。因此,在关注函回复中,对于“大股东、董监高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问题,表述为“若未来公司收到或知悉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将会持续关注相关主体的减持计划,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于9月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经询问汤同奎先生,其表示最近两周与一些朋友交流后,想自己在股权投资方面做点事情。由于股票质押资金用途有限制,因此计划减持股票筹集资金。在此前询问时,还没有进行股权投资的想法,也不确定未来计划,用了暂无的说法。不存在规避监管的意图。
二、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不得使用“暂无”“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回复:
9月2日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询问。因交易所要求不得使用“暂无”“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公司此次拟定的“减持计划征询函”和8月3日设计的格式有部分差异。本次只设计了两个选项“有减持计划”和“无减持计划”,
删掉了8月3日征询函中的“其他”这一选项。目的是明确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避免有“不确定”等想法,在此期间再出现减持预披露。
本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5名人员问询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问询方式 | 答复 |
汤同奎 | 董事长 | 纸质问询 | 减持不超过60万股之公告已披露 |
郑之开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 |
牟凤林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 |
赵东京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 |
景梓森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张艳丽 | 董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顾煜东 | 独立董事 | 口头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刘梅玲 | 独立董事 | 口头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徐立云 | 独立董事 | 口头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张珊珊 | 监事长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谢皓 | 监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乔梅娟 | 监事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朱震棚 | 财务总监 | 纸质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刘明洲 | 董事会秘书 | 口头问询 | 无减持计划(未持股) |
胡小琴 | 一致行动人 | 纸质问询 | 详见2021年6月11日维宏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自2021年9月2日起未来6个月无新的减持计划。 |
上述人员中只有汤同奎先生和胡小琴女士存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汤同奎先生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1.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9月7日期至2022年3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9月27日期至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2.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不超过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
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时间尚未开始。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6个月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其计划减持10万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披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至本公告日,已实施减持8.3万股,尚有1.7万股在计划中。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6个月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