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一年九月
5-1-2-1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1年7月19日下发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股份”、“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含义相同;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1-2-2
目录
问题1 ...... 3
问题2 ...... 13
问题3 ...... 25
问题4 ...... 35
问题5 ...... 41
问题6 ...... 45
问题7 ...... 47
问题8 ...... 73
问题9 ...... 80
问题10 ...... 110
问题11 ...... 115
问题12 ...... 126
问题13 ...... 132
5-1-2-3
问题1
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申请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对方是否提供反担保;(3)申请人是否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4)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5)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是否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6)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独立董事是否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8)担保对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20万元,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小于0.01%,均系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合法、合规,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渠道建设、帮助包括经销商在内的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下游客户资金压力,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345010)浙商分A字(2020)第00001号”《分销通业务合作协议(A类)》、“(345010)浙商分A字(2020)第00001-1号”《分销通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前述协议以下简称“《分销通协议》”),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担保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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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债权人 | 担保期间 | 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宿州市中豪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6.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3/31-2020/9/30 | 是 |
阜阳兄弟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6.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4/27-2020/10/26 | 是 |
宣城市尚俊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14-2020/11/13 | 是 |
武汉欣瑞盛佳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14-2020/11/13 | 是 |
杭州旺海缝纫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15-2020/11/14 | 是 |
宿州市丰裕缝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22-2020/11/21 | 是 |
玉林市杰和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27-2020/11/26 | 是 |
杭州旺海缝纫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5/28-2020/11/24 | 是 |
杭州旺海缝纫 | 保证金质 | 3.00 | 浙商银行 | 2020/6/1-2020/11/2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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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债权人 | 担保期间 | 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机有限公司 | 押担保 |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武汉欣瑞盛佳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8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6/1-2020/11/28 | 是 |
武汉欣瑞盛佳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7/1-2020/12/28 | 是 |
杭州旺海缝纫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0/30-2021/4/28 | 是 |
阜阳兄弟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1/6-2021/5/5 | 是 |
杭州旺海缝纫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1/20-2021/5/19 | 是 |
玉林市杰和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1/27-2021/5/26 | 是 |
上海杰耀缝纫机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2/10-2021/6/7 | 是 |
宣城市尚俊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0/12/22-2021/6/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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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债权人 | 担保期间 | 报告期末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阜阳兄弟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2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1/6-2021/7/5 | 否 |
杭州旺海缝纫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6.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9-2021/12/6 | 否 |
安徽精准智能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6.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15-2021/12/13 | 否 |
宣城市尚俊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18-2021/12/15 | 否 |
玉林市杰和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1.5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18-2021/12/15 | 否 |
宿州市丰裕缝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3.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21-2021/12/18 | 否 |
武汉欣瑞盛佳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质押担保 | 6.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6/29-2021/12/2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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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管理制度》,在《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对担保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生的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针对担保事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了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为符合各件的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同日,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公告,并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充分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为符合各件的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同日,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公告,并在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充分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
针对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以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公司负责人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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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三、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对方是否提供反担保
经核查,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以连带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并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上述反担保合同的关键条款情况具体如下:
(一)反担保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反担保保证人反担保范围包括: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2、被担保人依《分销通协议》或其他协议应向担保人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以及担保人为实现《分销通协议》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3、担保人为实现本合同详细的抵押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4、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二)反担保保证期间及债务履行期限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全部款项时止;反担保保证人应于担保人根据《分销通协议》约定向融资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10日内向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为履行担保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三)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融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被担保人未如约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分销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责任,担保人均有权直接向反担保保证人追偿,反担保保证人应在接到担保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向担保人全面履行担保责任,清偿反担保保证人的全部债务。
综上所述,上述担保事项相关被担保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了反担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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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全面履行担保责任。
四、申请人是否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1月8日、2021年5月18日公告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中披露了相关担保的原因、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等事项,明确披露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系基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等因素考虑,相关担保事项存在经销商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应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已公开披露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相关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了风险。
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明确被担保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相关董事、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列示的需要回避表决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无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六、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是否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未对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规定明确限额。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一条规定:“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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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六)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七)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累计保证金额为73.5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20万元,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0.01%,不存在超过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限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亦不存在超过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限额的情形。
七、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担保涉及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对外担保的原因、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等事项,并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应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了对外担保的发生及期末余额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各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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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董事是否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规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并与年度报告一同对外披露各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公告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担保对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20万元,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小于0.01%,占比较低,且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分销通业务合作协议》、《反担保合同》、供应链融资评价表、银行系统查询页面、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等相关文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相关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等相关信息;
2、查阅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相关公告文件、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期定期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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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等相关文件;
3、查阅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文件;
4、查阅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均系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的担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就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就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相关被担保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了反担保,保证全面履行担保责任;
2、公司基于推动公司市场渠道建设、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下游客户资金压力之目的为非关联经销商提供担保。公司已公开披露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相关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了风险;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相关董事、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列示的需要回避表决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无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4、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未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规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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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并与年度报告一同对外披露各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5.20万元,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小于0.01%,占比较低,且上述担保事项均采取了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2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气、废渣、噪音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报告期内申请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如下:
废气产生污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 |||
类别 | 产生污染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处置方式 |
喷塑废气 | 喷塑生产线 | 颗粒物 | 均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 |
打磨粉尘 | 打磨抛光环节 | 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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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筑废气 | 铁水浇注 | 颗粒物 | ||
熔化烟尘 | 熔炉电加热 | 颗粒物 | ||
砂处理粉尘 | 砂处理工序 | 颗粒物 | ||
抛丸粉尘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
落沙粉尘 | 震动落砂工序 | 颗粒物 | ||
燃气废气 | 所有涉及烘干、加热等工序 | NOx |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可达标排放 | |
喷漆废气 | 喷漆工序 | 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 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 | |
浸漆废气 | 定子浸漆工序 | 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 ||
食堂油烟 | 食堂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烟囱由屋顶排放 | |
废水产生污染物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 ||||
类别 | 产生污染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处置方式 | |
生活废水 | 厂区日常生活排放 | COD、氨氮、总氮等 | 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站物化及生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
喷漆废水 | 机壳、底座、零配件、机壳内腔、装饰水帘喷漆环节 | |||
表面处理废水 | 机壳铸件表面处理 | |||
清洗废水 | 金加工线、机壳底座前处理线、零配件前处理线、超声波清洗环节 | |||
喷淋废水 | 喷淋塔和循环水池 | |||
零件防锈废水 | 零件防锈配置 | |||
固体废物产生污染物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 | ||||
类别 | 产生污染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处置方式 | |
危险固废 | 废油漆粉尘 | 喷漆后打磨抛光工序 | 废油漆粉尘 | 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
漆渣 | 喷漆台内残留残渣 | 废漆渣 | ||
废包装袋 | 机壳、底座零配件、内腔和装饰涂装使用的水性漆包装 | 废包装袋 | ||
废活性炭 | 封闭废气环节 | 废活性炭 | ||
废过滤棉 | 金加工过程 | 废过滤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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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渣 | 硅烷化 | 槽渣 | ||
设备保养更换废油 | 金工车间的机加工设备的检修保养 | 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齿轮油、废检修油 | ||
废乳化液 | 金加工 | 废乳化液 | ||
过滤废油 | 油雾处理 | 过滤废油 | ||
废水处理污泥 | 金加工线 | 废水处理污泥 | ||
一般固废 | 除尘灰 | 打磨抛光工序 | 灰尘 | 出售综合利用 |
废包装材料 | 包装 | 废纸箱、废塑料包装袋及废木箱 | ||
噪音产生环节 | ||||
类别 | 产生污染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处置方式 | |
噪音 | 各机械设备运行环节 | / | 车间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重点部位隔音间以及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
主要污染物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水 | COD | 2.21 | 2.28 | 2.09 | 2.15 | 无 |
氨氮 | 0.03 | 0.03 | 0.03 | 0.02 | 无 | |
总氮 | 0.63 | 0.73 | 1.15 | 0.80 | 无 | |
废气 | NOX | 0.52 | 3.70 | 2.01 | 1.61 | 无 |
颗粒物 | 2.36 | 3.98 | 1.27 | 1.14 | 无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1,430.35 | 2,932.10 | 3,185.05 | 5,291.13 | 无 |
危险固废 | 183.46 | 243.28 | 309.33 | 459.8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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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主要污染物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水 | COD | 0.18 | 0.22 | 0.32 | 0.74 | 无 |
氨氮 | 0.002 | 0.003 | 0.004 | 0.008 | 无 | |
总氮 | 0.05 | 0.07 | 0.28 | 0.28 | 无 | |
废气 | NOX | / | / | / | / | 无 |
颗粒物 | 9.46 | 7.04 | 17.14 | 21.81 | 无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978.50 | 1,934.40 | 2,013.80 | 2,173.50 | 无 |
危险固废 | / | 0.89 | / | / | 无 |
主要污染物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水 | COD | 0.28 | 0.42 | 0.99 | 1.67 | 无 |
氨氮 | 0.01 | 0.01 | 0.01 | 0.02 | 无 | |
总氮 | 0.14 | 0.29 | 0.68 | 1.81 | 无 | |
废气 | NOX | 0.09 | 0.19 | 0.27 | 0.24 | 无 |
颗粒物 | 0.60 | 0.85 | 1.14 | 0.72 | 无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484.11 | 810.00 | 280.00 | 233.00 | 无 |
危险固废 | 31.64 | 41.09 | 83.36 | 96.92 | 无 |
主要污染物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水 | COD | 0.06 | 0.10 | 0.15 | 0.38 | 无 |
氨氮 | 0.001 | 0.001 | 0.002 | 0.005 | 无 | |
总氮 | 0.03 | 0.07 | 0.10 | 0.41 | 无 | |
废气 | NOX | / | / | / | / | 无 |
颗粒物 | / | / | / | / | 无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66.77 | 89.73 | 95.00 | 118.82 | 无 |
危险固废 | 2.51 | 1.96 | 0.91 | 0.68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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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废水、废气、固废及噪音处理涉及的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环保设施实际运营情况如下:
1、废水处理设施
子公司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运转情况 |
杰克股份 | 下陈厂区 | COD | 污水处理站 | 120吨/天 | 正常运行 |
氨氮 | 污水处理站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 | ||||
椒江厂区 | COD | 污水处理站 | 90吨/天 | 正常运行 | |
氨氮 | 污水处理站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 | ||||
滨海厂区 | COD | 化粪池 | / | 正常运行 | |
氨氮 | 化粪池 | ||||
总氮 | 化粪池 | ||||
拓卡奔马、浙江众邦 | COD | 污水处理站 | 30吨/天 | 正常运行 | |
氨氮 | 污水处理站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 |
子公司 | 厂区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运转情况 |
杰克股份 | 下陈厂区 | NOX | 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滤芯 | 6.3万立方/小时 | |||
椒江厂区 | NOX | 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滤芯 | 3.9万立方/小时 | |||
滨海厂区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滤芯 | 26.8万立方/小时 | 正常运行 | |
拓卡奔马 | NOX | 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常运行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滤芯 | 1.4万立方/小时 | |||
浙江众邦 | 颗粒物 | 喷淋塔 | 2万立方/小时 | 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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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合同,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处理设施
针对噪声,为使厂界噪声达标,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1)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并远离厂界;(2)相关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表面使用吸声材料包裹等降噪措施;(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4)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及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公司主要污染物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
二、报告期内申请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一)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
1、环保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投资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堆场建设、节能减排设施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备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废气处理设施 | 166.80 | 123.57 | 210.94 | 260.96 |
废水处理设施 | 50.95 | 151.35 | 5.34 | 39.46 |
固废管理设施 | 309.81 | 88.69 | 66.98 | 17.02 |
节能减排设施 | 664.71 | 330.12 | 267.98 | 328.72 |
环保投资合计 | 1,192.26 | 693.73 | 551.24 | 64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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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用、固废处理费用、节能环保费用、环保服务费及环保税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废气处理费用 | 88.93 | 132.26 | 124.36 | 96.83 |
废水处理费用 | 56.80 | 36.69 | 33.57 | 47.10 |
固废处理费用 | 33.43 | 66.63 | 66.50 | 114.60 |
节能环保费用 | 113.43 | 125.35 | 102.75 | 69.01 |
环保服务费 | 57.29 | 62.55 | 62.56 | 106.30 |
环保税 | 0.45 | 1.11 | 0.88 | 0.80 |
环保相关成本支出合计 | 350.34 | 424.58 | 390.62 | 434.64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环保投入及相关成本费用(万元) | 1,542.60 | 1,118.31 | 941.86 | 1,08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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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万台) | 149.21 | 142.59 | 156.86 | 201.75 |
单位产量的环保费用支出(元/台) | 10.34 | 7.84 | 6.00 | 5.36 |
5-1-2-21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相应标准。
(二)募投项目环保投入及资金来源
根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环保的金额预计为850.00万元,主要用于除尘器、低温等离子装置、隔油沉渣+混凝沉淀+A2O+混凝沉淀系统等环保设施采购及环保设施建设,相关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投入拟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及环保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一)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1、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污染物的排放量及主要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具体参见本题“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经核查,杰克股份因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收到台州市环保局出具“台环椒罚字[2018]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杰克股份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实施了相应整改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专项证明,上述行为不属于大案要案,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相关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具体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4”之“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之“1、环保处罚”)
5-1-2-22
报告期内,除公司受到一次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实施了相应整改措施,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2、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节能减排”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节能减排设施持续投入,加强公司对污染物的处理能力。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节能减排设施的投资金额分别为328.72万元、267.98万元、330.12万元和664.71万元,节能环保费用分别为69.01万元、102.75万元、125.35万元和113.43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符合“节能减排”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修正)》第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除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国家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将项目能源消费情况告知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项目能源消费情况告知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建设项目,按照上述规定应当办理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均已取得节能审批意见,具体包括:(1)“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工业缝纫机项目”已取得“椒能评核[2015]1号”《台州市椒江区投资项目能源评估审核
5-1-2-23
表》;(2)“年产210万台联网化智能缝纫机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取得“椒(变)能评立[2018]18号”《台州市椒江区工业性变压器新建扩容批复》;(3)“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取得“台发改能源[2019]191号”《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节能减排”政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环评和能评手续,已取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台环建(新)[2021]6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以及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台发改能源[2021]84号”《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环评和能评手续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环评和能评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五、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处理情况、节能减排情况、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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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核查了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标准;
3、现场查看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核查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4、查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对于新增的环保设施,检查了相关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资料;对于环保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5、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相关文件;查阅了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核查了主要建设项目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合规性;
6、获取并查阅了公司被处罚主体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缴纳罚款的凭证及关于违法行为整改措施的说明,核查了被处罚主体的罚款缴纳情况及整改具体情况;
7、检索公司及子公司所属环保等主管机关网站等公开检索网站进行网络检索,核查了公司及子公司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处罚情况;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环保等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及相关文件,并获取了公司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合法合规性的情况说明;
8、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
1、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COD、氨氮等)、废气(NOX、颗粒物等)和固体废弃物等。报告期内,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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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公司主要污染物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
2、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公司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投入拟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及环保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报告期内,除公司受到一次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公司已就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实施了相应整改措施,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问题3
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在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存在发生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温烫伤、职业病等可能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对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2)申请人目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产品安全事件;(4)有关申请人产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温烫伤、职业病等可能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铸造环节涉及机械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等可能导致机械伤害风险、烫伤风险、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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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伤风险等,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火灾、触电、职业病等可能性。如果公司发生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起诉讼、赔偿,甚至处罚或者停产整顿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5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并受到安全生产处罚,杰克股份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整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专项证明,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影响杰克股份的后续生产经营,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报告期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杰克智能于2021年8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及“台应急复查[2021]1002号”《整改复查意见书》,上述事故为一般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杰克智能已进行整改且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相关事故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相关行政处罚或事故及整改情况具体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4”之“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及本题之“二、申请人目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三)公司生产经营合规情况”之“2、报告期后安全事故情况”)
为避免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温烫伤、职业病等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生产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
(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危险源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在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多项内容,从制度及执行层面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的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公司对员工在上岗前实施严格的系统性培训,一线员工须经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车间或部门进行全员安全操作培训和考核,放假复工后的员工上岗前须通过安全操作规程考核。同时,公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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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装置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并通过播放安全生产电影、举办企业安全管理讲座、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安全基础知识问答竞赛、消防演练、安全生产月心得征文活动、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改善劳动安全保护条件,落实员工劳动保护措施
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充足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安全帽等,并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使用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公司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员工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安全保护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努力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发展。通过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温烫伤、职业病等风险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申请人目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需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范围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等工业用缝中、缝前设备,以及电机、电控、机架台板等缝制机械重要零配件。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中规定需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及相关目录中的规定需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及相关目录的规定,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无需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特许经营项目,生产、销售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具备相关资质即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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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二)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业务,公司产品不属于该目录中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国家产业政策。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公司生产经营合规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根据市场监督、税务、人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海关等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等文件,除报告期内杰克股份受到的台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和台州市椒江区应急局行政处罚、安徽杰羽受到的安徽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及报告期后杰克智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事项外,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商业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场监督、税务、人社、环保、应急管理、国土、海关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不属于大案要案、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可不视为公司存在相关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上述处罚均不属于重大处罚,发行人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均已积极整改并处理完毕,未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相关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具体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4”之“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对上述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进行有效整改,相关不利影响已经消除,不存在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基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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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后安全事故情况
报告期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杰克智能于2021年8月3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杰克智能充分吸收上述事故经验教训,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工作。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杰克智能尚未就该事故收到主管部门的正式行政处罚文件。前述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事故过程及原因
2021年8月3日,杰克智能1名员工在新设备调试过程中,因徒手拾取掉落在跑合台流水线中的内六角扳手,引发意外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启动了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理并紧急通知急救车送往医院急诊进行救治,但最终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故系在新引进设备调试环节发生,非公司日常性生产环节,相关设备的调试操作过程及方式与公司已有设备存在一定差异,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
(2)事故整改及政府部门复查情况
2021年8月5日,台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责令杰克智能暂时停产停业的决定(台应急现决[2021]1004号)。
杰克智能充分吸收上述事故经验教训,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工作,向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申请复工复产验收,具体整改及政府部门复查情况如下:
1)排查设备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后,杰克智能针对事故设备缺陷的隐患进行了整改:(1)全面更换漏电保护开关;(2)调整急停开关控制范围,从而实现按下急停开关或防护门打开后设备全部断电的功能;(3)板链之间间隙增加绝缘挡板,阻挡手部伸入导电槽;(4)将原铁质U型导轨改用绝缘板,底部导电片改成约1.5cm宽铁片嵌入绝缘板槽内,降低手部碰到导电片的可能性;(5)将导电位置往封闭区缩进,保证外部台板间隙之间无导电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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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专项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公司组织所有车间进行风险告知培训,并对所有班组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明确提出设备运转期间不得维修以及禁止工作期间串岗或离岗工作等的要求。同时,公司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由各工序、各岗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辨识。
3)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公司以此事故为戒、深刻反思,基于风险管控体系要求重新系统识别危险源。特别是在危险源清单上增加辨识员工触碰跑合台内带电区域导致触电的风险,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制定相应控制措施,要求维修调试必须在停机断电条件下进行且不得擅自维修调试,并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禁止串岗要求。同时组织所有员工按照新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培训,学习岗位风险内容,进而满足风险管控体系要求。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追责与处罚对造成工亡事故的相关领导人,公司及杰克智能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以明确安全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重视安全事故的预防及责任落实。2021年8月7日,公司与事故员工家属签订了《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2021年8月9日,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台应急复查[2021]1002号),具体复查意见如下:
“经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事故发生后,你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积极开展事故原因自查和隐患自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加强了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你公司(除发生事故的包缝机装配试制生产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3)事故性质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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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下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杰克智能上述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中的一般事故,不属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根据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根据调查情况,2021年8月3日杰克智能一名员工在新设备调试过程中,造成意外触电一人死亡事故,该事故为一起一般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已进行有效整改,不影响公司后续经营”。上述事故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杰克智能尚未就该事故收到主管部门的正式行政处罚文件。根据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杰克智能已积极开展事故原因自查和隐患自查、整改,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同意杰克智能(除发生事故的包缝机装配试制生产线)从2021年8月9日起恢复生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杰克智能已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有效整改,并已停止使用事故相关机器设备,相关整改情况已经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复查认可,上述事故不存在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基础的情况。
三、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产品安全事件
(一)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情况
1、公司执行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轻工业推荐标准,公司所遵循的质量标准领域主要包括工业用缝纫机、缝纫机零件、自动铺布机、刀式数控裁剪机、计算机控制系统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开展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经营活动,客户对公司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均予认可。
2、公司实施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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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据以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如《质量异常和客户意见处理控制程序》、《员工培训控制程序》等。此外,公司通过供应商质量管理系统,搭建QMS质量管理协同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质量信息化管控能力。发展至今,公司陆续荣获“全国质量检验工作先进企业”、“全国缝制机械行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浙江省质量奖”等奖项。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包装、运输和服务等环节,公司均按照进料检验、过程控制检验和最终检验等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采取的产品质量管理措施如下:
(1)进料检验
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并对供应商的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认证,淘汰不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供应商。在进料检验中,供应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单,以证明其产品品质。同时,公司专门设立了质量检验科对进料进行检验。公司成立供应商辅导和巡检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辅导,按照公司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供应商产品质量。
(2)生产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公司设专职检验员,检验方法分为首检、巡检和抽检三种。每天生产第一件产品时,由生产员工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检验,符合要求时方能继续生产。检验员在生产线上随机巡检,发现质量异常状况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检验员根据产量按照一定比例抽查产品质量,实际测量加工和图纸尺寸是否相符,组长按产量进行低频次的抽检,公司管理层定期走访现场。
(3)成品检验
产品包装入库前,公司品质管理部按照出厂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对于入库成品,再采用产品型式抽样检验标准定期抽查,确保产品出厂合格。此外,公司积极参加行业质量评比,通过行业评比找到质量改进点,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水平。
3、公司质量管理相关认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质量认证证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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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认证依据及范围 | 颁发 单位 | 有效期 |
1 | 杰克股份(含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众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5/20Q6708R61) | ISO9001:2015/GB/T19001-2016;缝纫设备(工业用缝纫机、自动裁床和自动铺布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设计开发和制造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2020/8/6- 2021/9/12 |
2 | 浙江衣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8921Q50353R0S) | GB/T19001-2016/ISO9001: 2015;智能吊挂机械的组装及服务 |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 2021/2/9- 2024/2/8 |
3 | 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5/20Q6708R61-1) | ISO9001:2015/GB/T19001-2016;工业用缝纫机、自动裁床和自动铺布机的设计开发和制造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2020/8/6- 2021/9/12 |
4 | 浙江众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5/20Q6708R61-2) | ISO9001:2015/GB/T19001-2016;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设计开发和制造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2020/8/6- 2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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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
2、获取并查阅了公司被处罚主体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主体缴纳罚款的凭证及关于违法行为整改措施的说明,核查了被处罚主体的罚款缴纳情况及整改具体情况;
3、查阅了杰克智能报告期后安全事故相关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整改报告、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以及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证明等与杰克智能安全事故相关的文件;
4、查阅了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危险源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以及公司及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 2018年-2020年的审计报告及 2021年1-6月的相关财务数据,并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的营业外支出明细;
6、查询了公司所属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网站,通过网络渠道检索与公司产品安全相关的媒体报道及诉讼、仲裁信息,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曾发生产品安全事件、是否存在产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核查;
7、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制度建设、相关措施及管理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合规性等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公司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努力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发展。通过安全生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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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措施,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温烫伤、职业病等风险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具备相关资质即开展经营的情形,公司经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报告期后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有效整改,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相关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相关制度,未发生产品安全事件,不存在因产品安全事件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有关产品安全的负面媒体报道,不存在有关产品安全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问题4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子公司受到多起行政处罚。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1、环保处罚
2018年8月27日,台州市环保局出具“台环椒罚字[2018]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杰克股份因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分类存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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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杰克股份处以罚款人民币2.85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杰克股份于2018年11月12日缴纳了罚款,针对上述处罚,杰克股份实施了如下整改措施:(1)扩大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容器并分割区域,对不同种类的固废进行安全分类存放;(2)制定并完善了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危险废物进行专门管理;(3)对员工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
根据处罚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受到的处罚不属于该裁量标准“从重”之情形,对环境影响影响程度不构成重大。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的说明:“杰克股份于2018年8月27日因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分类存放,被原台州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台环椒罚字[2018]72号),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肆佰陆拾捌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杰克股份已完成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对照《浙江省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认定标准(试行)》,上述行为不属于大案要案,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未对其停产整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专项证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2、安全生产处罚
2019年5月15日,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椒应急管罚[2019]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杰克股份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安排厂区清洁卫生时,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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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未按规范要求督促员工配用相应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及配备相应的防坠落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杰克股份处以罚款人民币2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杰克股份于2019年5月24日缴纳了罚款,针对上述处罚,杰克股份实施了如下整改措施:(1)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2)吸取事故经验,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3)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提高现场检查的频率,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全面梳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的系统化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五条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较高或者最高幅度确定处罚标准,但不得高于法定处罚幅度上限。”,发行人受到的处罚金额不属于处罚幅度内的较高或最高幅度处罚标准。根据台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4月8日出具的证明:“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5月15日出具“椒应急管罚[2019]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杰克股份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述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部门已进行处罚,杰克股份已进行有效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不影响杰克股份的后续经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专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3、统计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3日,安徽省统计局出具“皖统罚决字[2021]8号”《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子公司安徽杰羽2019年1-8月《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2020年1-8月《5,0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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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指标的提供数与检查数存在差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情形,决定对安徽杰羽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安徽杰羽于2021年1月13日缴纳了罚款,针对上述处罚,安徽杰羽实施了如下整改措施:(1)重新提交了修正后统计数据;(2)开展统计方法制度的理解和培训,规范相关管理流程。
根据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核查,安徽杰羽受到的2万元罚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情形严重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安徽杰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 5%),且上述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情形,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规定,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不属于大案要案、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上述处罚均不属于重大处罚,公司及子公司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均已积极整改并处理完毕,未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4、报告期后安全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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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杰克智能于2021年8月3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该事故过程及原因、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以及事故性质分析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3”之“二、申请人目前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杰克智能尚未就该事故收到主管部门的正式行政处罚文件。2021年8月7日,公司与事故员工家属签订了《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2021年8月9日,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台应急复查[2021]1002号),具体复查意见为:“经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事故发生后,你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积极开展事故原因自查和隐患自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加强了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你公司(除发生事故的包缝机装配试制生产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杰克智能上述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中的一般事故,不属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根据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根据调查情况,2021年8月3日杰克智能一名员工在新设备调试过程中,造成意外触电一人死亡事故,该事故为一起一般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已进行有效整改,不影响公司后续经营”。
上述事故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5、补充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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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已于《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之“三、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之“(二)行政处罚情况”中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二、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被处罚主体收到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2、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核查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罚款支出情况;
3、获取并查阅了公司被处罚主体缴纳罚款的凭证及关于违法行为整改措施的说明,核查了公司被处罚主体的罚款缴纳情况及整改具体情况;
4、查阅了报告期后杰克智能安全事故相关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整改报告、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以及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证明等与杰克智能安全事故相关的文件;
5、检索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市场监督、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等主管机关网站进行网络检索,核查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6、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公安、市场监督、税务、人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海关等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就安徽杰羽统计行政处罚事项与地方统计局进行了访谈,并获取了公司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合法合规性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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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
7、检索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及证券交易所网站,核查了公司及董事、高管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立案调查的情形;
8、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公安机关对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承诺、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不属于大案要案、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可不视为公司存在相关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上述处罚均不属于重大处罚,公司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均已积极整改并处理完毕,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报告期后公司下属子公司杰克智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杰克智能已进行整改且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相关事故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2、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3、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问题5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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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取土地使用权证,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完全取得。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2)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3)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8.72亩。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取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土地面积 (m2) | 坐落 | 用途 |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29号 | 116,377.00 | 台州湾新区聚洋大道以西、海城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33号 | 60,536.00 | 台州湾新区聚贤路西侧、海城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34号 | 82,231.00 | 台州湾新区海循路以南、聚贤路西侧 | 工业用地 | |
合计(注) | 259,144.00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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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填海项目,填海形成土地后,海域使用权人可以凭海域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洋主管部门出具的填海面积和填海形成土地界址的确认文件等材料,向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换发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海域不动产权对应海域的填海工作、验收测量等程序均已完成,公司已完成上述海域不动产权证书的换领并取得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的“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29号”、“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33号”和“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734号”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二、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根据《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1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3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5号)》及公司所取得的相关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系经人民政府批准,由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公司使用上述土地建设智能缝制装备生产线,项目建设和开发情况与规划用途一致。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根据《台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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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取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不存在无法落实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1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3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海(土)告字[2020]015号)》;
2、查阅了《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台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
3、查阅了公司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对应的海域不动产权证书及换领后的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并查阅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查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备案文件,了解了项目建设内容及用地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公司已换领并取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不存在无法落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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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1年3月31日,申请人及其子公司共有三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证。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2)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合规;(3)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三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前述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主要系上述三处房屋建筑物的验收工作及房产证办理手续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相关产证未于2021年3月末取得。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三处房屋建筑物的产证均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主体名称 | 建筑物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 | 对应土地证 | 产证办理进展情况 |
1 | 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 | 杰克智能厂房 | 台州湾新区海城路1009号 | 156,250.40 | 浙(2018)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891号 | 2021年3月末处于竣工验收备案阶段,2021年6月已取得证书 |
2 | 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拓卡奔马3号厂房 | 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81号 | 13,130.11 | 浙(2017)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06863号 | 已于2021年8月取得证书 |
3 | 浙江众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众邦机电10号厂房 | 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81号 | 14,967.97 | 浙(2018)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85号 | 已于2021年8月取得证书 |
合计 | 184,348.4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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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已于2021年8月分别取得“浙(2021)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42130号”、“浙(2021)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41085号”不动产权证书。
二、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3处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均系公司子公司在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之上建设。前述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系公司子公司合法建造,2021年3月末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不会导致该等房屋建筑物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三处房屋建筑物的产证均已办理完成,相关房屋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根据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杰克智能、拓卡奔马、浙江众邦遵守国家和地方房屋建设和工程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章搭建、未批先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未经验收即开始使用等违规情况。上述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被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或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报告期末公司不涉及持有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相关土地的情形。
三、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土地与2021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无关,2021年3月末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5-1-2-47
1、查阅了报告期末公司未办理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房屋的证书办理进度及使用情况;
3、获取并查阅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查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备案文件、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了解了项目用地计划以及相关土地与未办理产证房屋建筑物的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2021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有三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前述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主要系上述三处房屋建筑物的验收工作及房产证办理手续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三处房屋建筑物的产证均已办理完成。
2、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或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土地与2021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无关,2021年3月末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问题7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1年3月31日,申请人及其子公司的境内房产租赁包括厂房、办公室和员工宿舍租赁。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5-1-2-48
(1)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合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2)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向申请人出租房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3)申请人租赁房屋实际用途是否符合房屋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4)是否存在出租方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给申请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合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租赁13处境内厂房、仓库、办公室和105处境内员工宿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房屋出租方均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重点说明事项如下:
(一)厂房、仓库、办公室租赁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厂房、仓库、办公室租赁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5-1-2-49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 使用年限 | 租用年限 (注4)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
1 | 浙江众邦 | 浙江正泰中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钱塘新区6号大街260号13幢 | 办公 | 77.13 | 2054/5/28止 | 2021/2/1- 2024/1/31 | 到期续租 | 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364号 |
2 | 杰克股份 |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99号商会大厦4号楼D座23F-24F | 办公 | 268.76 (注1) | 2054/1/6止 | 2021/2/1- 2022/9/30 | 到期续租 |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29208、0029211、0029214、0029219、0039393、0039421、0039463、0039441号 |
3 | 杰克股份 | 海宁市金涛丝绸布艺有限公司 |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景许路30号2号楼1楼 | 办公 | 10.00 | 2057/7/15止 | 2021/3/15- 2024/3/14 | 到期续租 | 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7566号 |
4 | 灵图慧视 | 深圳市汇纳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磡村大磡科技园一期B栋厂房1楼02 | 厂房 | 30.14 (注2)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19/4/26- 2022/4/25 | 不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 | 拓卡奔马 | 西安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企业一号公园J272东半部分 | 办公 | 79.80 (注3) | 2053/3/16止 | 2018/8/1- 2021/7/31 | 到期续租 |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050098011- |
5-1-2-50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 使用年限 | 租用年限 (注4)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
5-1号 | |||||||||
6 | 浙江众邦 | 北京筑梦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院D座1601 | 办公 | 38.40 | 1995/4/13起 2045/4/12止 | 2020/8/31- 2021/9/30 | 不续租 | 京(2017)丰不动产权第0015558号 |
7 | 杰克股份 | 浙江振盛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 台州湾新区蓬北大道1155号 | 仓库 | 203.09 | 2068/7/4止 | 2021/5/29- 2022/5/28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74号 |
8 | 杰克股份 | 浙江利阳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湾新区蓬北大道1299号 | 仓库 | 533.70 | 2068/7/8止 | 2021/6/20- 2022/6/19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888号 |
9 | 杰克股份 | 浙江百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7号 | 仓库 | 80.31 | 2062/2/28止 | 2021/6/15- 2022/6/14 | 到期续租 | 台房权证椒字第15002249号 |
10 | 安徽杰瑞 | 池州市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池州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号厂房第一层、第二层 | 办公 | 免租 (注5) | 2018/3/1起 2068/2/29止 | 2021/5/1- 2023/4/30 | 到期续租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616号 |
11 | 江西智能缝制 | 江西杰克机床有限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禾埠新村333号 | 厂房 | 300.00 | 2055/5/11止 | 2020/8/1- 2021/7/31 | 到期续租 | 吉市房权证吉州字第00101035、00101036、 |
5-1-2-51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 使用年限 | 租用年限 (注4)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
00101037、00101038、00101039、00101040、00101041号 | |||||||||
12 | 浙江众邦 | 上海茸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399号茸锦浦江科技园C座402 | 办公 | 15.59 | 2012/12/24起 2062/12/23止 | 2020/10/20-2022/10/19 | 不续租 |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第020923号 |
13 | 奔马自动 | 北京市东升电焊机厂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19号4号楼三层301/303室 | 办公 | 15.77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1- 2021/12/31 | 不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1-2-52
2、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和原因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厂房、办公室租赁中第4项及第13项租赁房产存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合计租赁房产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比例为0.69%,占比较低,且该等租赁用房不属于公司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可替代性强,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第4项租赁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情况
上述第4项租赁房产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产证,根据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人为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4项租赁房产的转租事宜亦获得了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承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情形。因此,公司承租上述房产不存在因此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
(2)上述第13项租赁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情况
上述第13项租赁房产因所在土地为集体土地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该项租赁房产产权人为北京市东升电焊机厂,房屋用途为办公,该地址为合法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承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情形。因此,公司承租上述房产不存在因此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员工宿舍租赁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员工宿舍租赁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5-1-2-53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1 | 杰克股份 | 丁伟伟 | 碧水东苑45栋5号 | 员工宿舍 | 4.46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4-2022/4/14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244号 |
2 | 杰克股份 | 胡志明 | 东辉小区5幢3号6楼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2-2022/4/21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1464号 |
3 | 杰克股份 | 王钦满 | 碧水东苑36栋3-5层 | 员工宿舍 | 4.7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30-2022/4/30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321号 |
4 | 杰克股份 | 阮昌宝 | 碧水东苑8栋3层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3-2022/5/3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096号 |
5 | 杰克股份 | 胡仙庆 | 东辉小区13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2-2022/6/1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2885号 |
6 | 杰克股份 | 管康明 | 东辉小区8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2-2022/6/1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6838号 |
7 | 杰克股份 | 叶萌蘖 | 海城佳苑128幢4-5层 | 员工宿舍 | 3.4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4-2022/6/13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8 | 杰克股份 | 胡彩云 | 海门街道东辉小区6号五楼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8-2022/3/8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98号 |
9 | 杰克股份 | 王尚云、王美玉 | 碧水西苑36号东3-5层 | 员工宿舍 | 4.66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25-2022/6/25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533号 |
10 | 杰克 | 胡义法 | 东辉小区 | 员工宿舍 | 5.3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 | 2021/6/30-2022/6/2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 |
5-1-2-54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股份 | 109幢4号东3-4层、西3-4层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9 | 动产权第0013033号 | |||||
11 | 杰克股份 | 周荷招 | 东辉小区11幢东5层 | 员工宿舍 | 1.5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9/6-2021/9/5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263号 |
12 | 杰克股份 | 管云来 | 东辉小区5幢东2-4层 | 员工宿舍 | 8.3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9/8-2021/9/7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13 | 杰克股份 | 胡志明 | 东辉小区5幢西4-6层 | 员工宿舍 | 3.2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9/9-2021/9/8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1464号 |
14 | 杰克股份 | 阮盛徽 | 下陈街道三顶桥新华西路7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3.96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9/20-2021/9/19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15 | 杰克股份 | 王金贝 | 下陈街道三顶桥村54幢1-2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8.00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9/21-2021/9/20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16 | 杰克股份 | 阮孟桔 | 下陈街道三顶桥村12幢6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9.96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0/13-2021/10/12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17 | 杰克股份 | 王于福 | 碧水东苑39幢3号四层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3-2022/4/13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1916号 |
5-1-2-55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18 | 杰克股份 | 阮志红 | 下陈街道前阮村4区80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2.46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1/11-2021/11/10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19 | 杰克股份 | 阮吉明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48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8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2/14-2021/12/13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20 | 杰克股份 | 刘良玉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42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10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2/16-2021/12/15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21 | 杰克股份 | 管小听 | 碧水西苑9幢4-6层 | 员工宿舍 | 4.5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2/26-2021/12/25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571号 |
22 | 杰克股份 | 王友志 | 碧水东苑63号2-4层 | 员工宿舍 | 4.6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2/25-2021/12/25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4489号 |
23 | 杰克股份 | 王猜玲 | 朝晖小区7幢二单元102室 | 员工宿舍 | 2.38 | 2083/11/20止 | 2020/12/6-2021/12-5 | 到期续租 |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6385号 |
24 | 杰克股份 | 胡秋菊、邱仙春 | 东辉小区135幢3-4号1-4层 | 员工宿舍 | 4.6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6-2022/1/5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6893号 |
25 | 杰克股份 | 叶连桂 | 海城佳苑123幢1号2-6层 | 员工宿舍 | 5.1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8-2022/1/8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1-2-56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26 | 杰克股份 | 王仙法 | 碧水西苑39幢1号2层、5层 | 员工宿舍 | 3.0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12-2022/1/12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27 | 杰克股份 | 王于福 | 碧水东苑39幢3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18-2022/1/18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1916号 |
28 | 杰克股份 | 陆明华 | 碧水西苑36幢3-4号4-6层 | 员工宿舍 | 4.56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20-2022/1/20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233号 |
29 | 杰克股份 | 刘补江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32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5.23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23-2022/1/22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0 | 杰克股份 | 刘仙忠 | 下陈街道广兴村刘洋12幢1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5.41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25-2022/1/24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1 | 杰克股份 | 阮西根 | 下陈街道广兴村刘洋42幢5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3.87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1/27-2022/1/26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2 | 杰克股份 | 应友顺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54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1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3-2022/2/2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1-2-57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33 | 杰克股份 | 阮敏霞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51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1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17-2022/2/16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4 | 杰克股份 | 王岳明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56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1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17-2022/2/16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5 | 杰克股份 | 刘池昌 | 下陈街道刘洋东区44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5.01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18-2022/2/17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36 | 杰克股份 | 盛文兴 | 碧水西苑47幢东4-6层 | 员工宿舍 | 4.5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1-2022/2/2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996号 |
37 | 杰克股份 | 王建军 | 碧水西苑47幢西4-6层 | 员工宿舍 | 4.5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1-2022/2/2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695号 |
38 | 杰克股份 | 林东方 | 碧水西苑47幢中4-6层 | 员工宿舍 | 4.5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1-2022/2/2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045号 |
39 | 杰克股份 | 王子骏 | 碧水西苑57幢1-2号3-6层 | 员工宿舍 | 6.1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2-2022/2/22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40 | 杰克 | 陈良友 | 下陈街道横 | 员工宿舍 | 4.71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 | 2021/2/23-2022/2/22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1-2-58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股份 | 塘村二区19号整栋 | 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
41 | 杰克股份 | 潘新元 | 碧水东苑3幢5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4-2022/2/24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4150号 |
42 | 杰克股份 | 陈普德 | 碧水东苑11幢6号4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6-2022/2/26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246号 |
43 | 杰克股份 | 应友保 | 下陈街道横塘村三区76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5.01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6-2022/2/25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44 | 杰克股份 | 阮昌宝 | 碧水东苑8幢4-5层 | 员工宿舍 | 3.1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8-2022/2/28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096号 |
45 | 杰克股份 | 胡彩云 | 东辉小区6号4层、6层 | 员工宿舍 | 3.0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8-2022/2/27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98号 |
46 | 杰克股份 | 王庆顺 | 东辉小区17幢1号4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8-2022/2/28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19号 |
47 | 杰克股份 | 周荷招 | 东辉小区11幢1-2号4层、6层 | 员工宿舍 | 3.0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8-2022/2/28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263号 |
48 | 杰克 | 王钦友 | 碧水东苑 | 员工宿舍 | 3.0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 | 2021/3/1-2022/3/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 |
5-1-2-59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股份 | 36幢1-2号4层、5层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动产权第0017320号 | ||||||
49 | 杰克股份 | 胡志健、王彩玲 | 东辉小区66幢1-2号1-5层 | 员工宿舍 | 9.8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1-2022/3/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210号 |
50 | 杰克股份 | 曹勇华 | 下陈街道湖田小区89幢8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5.96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4-2022/3/3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1 | 杰克股份 | 王美清 | 东辉小区11幢5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5-2022/3/4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70号 |
52 | 杰克股份 | 阮积兵 | 下陈街道三顶桥村新华东路7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6.39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8-2022/3/7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3 | 杰克股份 | 王洋春 | 东辉小区19幢6号4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15-2022/3/14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167号 |
54 | 杰克股份 | 王琴香 | 下陈街道横塘村二区22号整栋 | 员工宿舍 | 4.1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22-2022/3/21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5 | 杰克 | 王力 | 碧水西苑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 | 2021/3/23-2022/3/23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 |
5-1-2-60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股份 | 57幢5号4层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动产权第0017535号 | ||||||
56 | 杰克股份 | 王钦军 | 碧水西苑35栋5号2层、5层、6层 | 员工宿舍 | 4.6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31-2022/3/31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7 | 杰克股份 | 管云德 | 东辉小区39幢1号5-6层 | 员工宿舍 | 3.0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2/28-2022/2/28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0523号 |
58 | 杰克股份 | 邱克友 | 东辉小区13幢1-2号5层 | 员工宿舍 | 1.5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8/9-2021/8/8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88号 |
59 | 杰克股份 | 王庆顺 | 东辉小区17幢1号5-6层 | 员工宿舍 | 3.1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8/16-2021/8/15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019号 |
60 | 杰克股份 | 潘新元 | 碧水东苑3幢5号6层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5-2022/4/5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4150号 |
61 | 杰克股份 | 台州禧仕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农场路1501号厂区内西北角B号整栋宿舍楼 | 员工宿舍 | 95.00 | 2055/3/21止 | 2017/8/1-2022/7/30 | 到期续租 |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3208号 |
5-1-2-61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62 | 安徽杰羽 | 池州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临港新城公租房23楼205、206、305、306、405、406、505、506室 | 员工宿舍 | 1.4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3/1-2023/2/28 | 到期续租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048号 |
63 | 安徽杰羽 | 池州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临港新城公租房18楼401、402室;19楼302室 | 员工宿舍 | 0.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0/12/25-2021/12/24 | 到期续租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133883号 |
64 | 杰克股份 | 许国芳 | 海宁市许村镇红星小区9号 | 员工宿舍 | 2.20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5-2022/4/4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65 | 杰克股份 | 许水忠 | 海宁市许村镇红星小区26号 | 员工宿舍 | 2.20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5-2022/4/4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66 | 杰克股份 | 胡福友、胡宏斌 | 民辉西苑二幢楼四五楼 | 员工宿舍 | 2.2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9-2022/4/18 | 到期续租 | 浙(2018)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4122号 |
67 | 杰克股份 | 叶正友 | 海城佳苑北区78幢东 | 员工宿舍 | 1.7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9-2022/4/18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1-2-62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边1-2号五层 | |||||||||
68 | 杰克股份 | 叶宗国 | 海城佳苑北区73-3号二楼 | 员工宿舍 | 1.7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9-2022/4/19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69 | 杰克股份 | 潘国军 | 东辉小区19幢3号四楼五楼 | 员工宿舍 | 3.0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19-2022/4/19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70 | 杰克股份 | 吴海勇 | 海城佳苑北区82-3号四五楼 | 员工宿舍 | 3.4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0-2022/4/19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71 | 杰克股份 | 叶美玲、叶志卫、叶忠福 | 海城佳苑116-5号五楼 | 员工宿舍 | 1.7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0-2022/4/20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72 | 杰克股份 | 管仙春 | 碧水西苑42幢1号三四楼 | 员工宿舍 | 3.0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1-2022/4/2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230号 |
73 | 杰克股份 | 陈普法、周春娟 | 民辉小区西苑34-5号5楼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2-2022/4/21 | 到期续租 |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5801号 |
74 | 杰克 | 徐海 | 碧水东苑 | 员工宿舍 | 1.6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 | 2021/4/23-2022/4/2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1-2-63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股份 | 红、王于国 | 30幢3号五层 | 无明确使用年限 | 2 | |||||
75 | 杰克股份 | 潘云国 | 碧水东苑33幢3号二、四层 | 员工宿舍 | 3.3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3-2022/4/22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317号 |
76 | 杰克股份 | 潘万明 | 碧水西苑37幢五层 | 员工宿舍 | 1.6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3-2022/4/22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873号 |
77 | 杰克股份 | 徐世增 | 碧水东苑14幢1号五六楼 | 员工宿舍 | 3.3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3-2022/4/22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181号 |
78 | 杰克股份 | 丁其友、洪林刚 | 碧水西苑23幢5-6号六楼 | 员工宿舍 | 1.7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3-2022/4/22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997号 |
79 | 杰克股份 | 王国林 | 碧水东苑3幢3号3楼 | 员工宿舍 | 1.7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3-2022/4/22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275号 |
80 | 杰克股份 | 管诚龙、管云正 | 碧水西苑14幢5-6号六楼 | 员工宿舍 | 1.6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5-2022/4/25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623号 |
81 | 杰克股份 | 陶小富 | 民辉小区6号二楼、三楼北面、四楼、五楼南 | 员工宿舍 | 3.0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8-2022/4/27 | 到期续租 | 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5936号 |
5-1-2-64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面 | |||||||||
82 | 杰克股份 | 丁祝来 | 碧水西苑64幢3-4号六楼 | 员工宿舍 | 1.7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4/28-2022/4/7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83 | 杰克股份 | 周荷领 | 民辉小区西苑13幢1-2号5楼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2022/4/30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84 | 杰克股份 | 胡舜敏 | 海门街道东辉小区116幢3-4号三楼 | 员工宿舍 | 1.5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6-2022/5/5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2320号 |
85 | 杰克股份 | 陈云楚 | 下陈街道广兴东路118号 | 员工宿舍 | 4.46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7-2022/5/6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86 | 杰克股份 | 杨霞娟 | 东辉小区128幢1-2号二楼 | 员工宿舍 | 1.5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1-2022/5/10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87 | 杰克股份 | 王尚德、阮领梅 | 碧水西苑55幢3号5楼一层 | 员工宿舍 | 1.65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3-2022/5/12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88 | 杰克股份 | 徐国青 | 光辉村102号四面4楼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5-1-2-65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89 | 杰克股份 | 丁军飞 | 光辉村100号3层 | 员工宿舍 | 1.5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0 | 杰克股份 | 李志敏、李恩祝 | 光辉村79号五楼六楼 | 员工宿舍 | 3.0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1 | 杰克股份 | 张萍娟 | 光辉村102号四面4楼5楼 | 员工宿舍 | 3.0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2 | 杰克股份 | 徐明民、徐昌祝 | 光辉村71号西面两间3-5层 | 员工宿舍 | 7.38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3 | 杰克股份 | 李昀燃 | 光辉村99号北面第3间 | 员工宿舍 | 4.6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4 | 杰克股份 | 徐官富 | 光辉村71号东面两间3-6层 | 员工宿舍 | 9.84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5 | 杰克股份 | 徐昌兵 | 光辉村71号中间两间2-6层 | 员工宿舍 | 11.89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16-2022/5/15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6 | 杰克股份 | 刘补金 | 下陈街道横塘村三区8 | 员工宿舍 | 4.72 |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5/26-2022/5/25 | 到期续租 | 农村宅基地 |
5-1-2-66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号 | |||||||||
97 | 杰克股份 | 甘月法 | 民辉小区东苑86-1号2楼 | 员工宿舍 | 1.60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2022/5/31 | 到期续租 |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1042号 |
98 | 杰克股份 | 贺群丹 | 光辉村99号北面第5间 | 员工宿舍 | 4.41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2022/5/31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99 | 杰克股份 | 李恩明 | 光辉村103号四楼五楼 | 员工宿舍 | 3.07 | 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屋,无明确使用年限 | 2021/6/1-2022/5/31 | 到期续租 | 未办理房产证 |
100 | 杰克股份 | 台州市帅龙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2幢25间员工宿舍 | 员工宿舍 | 21.00 | 2067年3月29日止 | 2021/4/7-2023/4/6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3670、0013673、0011480、0011478、0011483、0011503、0011502、0011500、0011492、0011519、0011515、0011517号 |
101 | 杰克股份 | 台州市万云服饰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4幢8间员工宿舍 | 员工宿舍 | 5.76 | 2067年3月29日止 | 2021/4/1-2022/3/31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6360、0016323号 |
102 | 杰克股份 | 台州市椒江德 | 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 | 员工宿舍 | 4.54 | 2067年3月29日止 | 2021/6/15-2022/6/14 | 到期续租 |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7488、 |
5-1-2-67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地址 | 用途 | 租金 (万元/年) (注1) | 使用年限 | 租用期限 | 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 | 房产证号 (注2) |
鑫针织服装厂 | 园44幢6间员工宿舍 | 0007489号 | |||||||
103 | 杰克股份 | 台州经济开发区亿阁制衣厂 | 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4幢6间员工宿舍 | 员工宿舍 | 4.32 | 2067年3月29日止 | 2021/6/15-2022/6/14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0990、0020991号 |
104 | 杰克股份 | 台州市普朗克服饰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4幢16间员工宿舍 | 员工宿舍 | 11.52 | 2067年3月29日止 | 2021/6/15-2022/6/14 | 到期续租 | 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5702、0015703、0015704、0015705号 |
105 | 安徽杰瑞 | 池州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池州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租房4号楼5间员工宿舍 | 员工宿舍 | 0.85 | 2091年2月20日止 | 2021/05/01-2023/04/30 | 到期续租 | 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687号 |
5-1-2-68
2、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员工宿舍租赁中第7、12、25-26、
39、56、67-71、74、82-83、86-95、98-99项租赁房产存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合计租赁房产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比例为4.73%,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可替代性强,前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7、12、25-26、39、56、67-71、74、82-83、86-87项租赁房产系出租方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证书,上述租赁房产所属村委会已出具相应证明,证明出租人合法拥有前述租赁房产,该等房屋不存在共有、公有或其他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被责令拆除或改建的情形。上述租赁中第88-95、98-99项租赁房产的房产证由光辉村统一办理,根据光辉村委会出具的说明,相关房产证书仍在办理中,上述房屋不存在共有、公有或其他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被责令拆除或改建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承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情形。因此,公司承租上述房产不存在因此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该等租赁房产不属于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可替代性强,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向申请人出租房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经核查,部分出租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出租房屋存在一定法律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房屋租赁存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其中厂房、办公室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明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0.69%,员工宿舍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明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4.73%,占比较低。该等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租赁事项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之“一、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合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用途、使用年限、
5-1-2-69
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的处置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上述房产不存在因此遭受重大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该等租赁房产不属于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可替代性强,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部分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厂房、仓库、办公室和员工宿舍租赁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况,其中:(1)公司上述厂房、仓库、办公室租赁列表中第1、2、5、7-9、11项租赁房产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厂房、仓库、办公室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2.42%;(2)公司上述员工宿舍租赁列表中第36-38项、第61项租赁房产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员工宿舍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16.49%,公司总体未办理租赁备案的面积占比相对较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发行人未办理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不因尚未履行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无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法律瑕疵,相关承租主体存在因该等瑕疵而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的法律风险,但该等法律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相关租赁合同使用该等房屋。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未办理租赁备案事项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并督促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三)部分员工宿舍租赁的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员工宿舍租赁列表中第61、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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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租赁的出租方将规划用途为厂房或办公的房产用作员工宿舍,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7.86%。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③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但在该等情况下,公司作为承租方不属于主管部门处罚的责任主体,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此外,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可替代性强,前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员工宿舍租赁房产建于划拨用地之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租赁的位于碧水东苑、碧水西苑、光辉村、民辉小区、东辉小区及海城佳苑的员工宿舍及子公司安徽杰羽租赁的位于临港新城的员工宿舍均建于划拨用地之上,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比例为11.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该等规定中,租金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义务主体为出租方,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没有上缴收益的义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租赁房产所有权人或出租方暂未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上缴土地收益的证明文件,可能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从而影响承租方继续承租该等房屋的可能。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承租方,不属于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履行批准手续或主管部门处罚的责任主体,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此外,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可替代性强,前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出租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出租房屋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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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
针对上述存在法律瑕疵的租赁房产,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如果因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无法继续使用现有租赁的房产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进行搬迁和/或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要求支付其他款项、被有关权制人追索的,控股股东将对公司及子公司因该等租赁瑕疵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出租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出租的部分房屋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鉴于:(1)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瑕疵的租赁房屋面积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员工住宿或办公场所,而非公司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可替代性较强,即使需要搬迁更换相关房产,公司亦可在短期内找到适合的房产;(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不存在因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备案、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租赁房产建于划拨用地之上等法律瑕疵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3)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对可能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公司上述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三、申请人租赁房屋实际用途是否符合房屋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员工宿舍租赁列表中第61、100-104项租赁的出租方存在将规划用途为厂房的房产用作员工宿舍的情况,相关情况具体参见本题之“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向申请人出租房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之“(三)部分员工宿舍租赁的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
经核查,除上述第61、100-104项租赁房产外,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租赁房屋实际用途与房屋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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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存在出租方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给申请人的情形
(一)土地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向第三方租赁土地,也不涉及租赁划拨土地的情形。
(二)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租赁的位于碧水东苑、碧水西苑、光辉村、民辉小区、东辉小区及海城佳苑的员工宿舍及子公司安徽杰羽租赁的位于临港新城的员工宿舍存在出租方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向公司租赁的情况,相关情况具体参见本题之“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向申请人出租房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之“(四)部分员工宿舍租赁房产建于划拨用地之上”。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房屋租赁事项不存在系出租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律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承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出租方产权证、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租方出具的说明、产权人同意出租方转租的说明等证明文件;
2、查阅了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3、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
4、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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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报告期末,部分出租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出租房屋存在一定法律瑕疵。相关法律瑕疵具体包括:(1)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其中厂房、仓库、办公室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明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0.69%,员工宿舍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明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4.73%;(2)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其中厂房、仓库、办公室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2.42%,员工宿舍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的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16.49%;(3)部分员工宿舍租赁的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存在将规划用途为厂房的房产用作员工宿舍的情形,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7.86%;(4)部分员工宿舍租赁房产建于划拨用地之上,合计面积占公司总租赁面积的比例为
11.53%。除前述事项外,出租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出租房屋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租赁房屋实际用途与房屋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相符,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房屋或土地租赁事项不存在系出租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情况;
2、鉴于:(1)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瑕疵的租赁房屋面积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员工住宿或办公场所,而非公司核心生产经营场所,同等条件的房产在当地供应较为充分,可替代性较强,即使需要搬迁更换相关房产,公司亦可在短期内找到适合的房产;(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不存在因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备案、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租赁房产建于划拨用地之上等法律瑕疵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3)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对可能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公司上述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瑕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障碍。
问题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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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3)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4)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5)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一、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相关的业务资质,亦不存在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等工业用缝中、缝前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未拥有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亦无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或在售楼盘,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5,150.07万元、360,805.74万元、352,141.65万元和336,842.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9%。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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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37.81万元、631.43万元、362.96万元和
192.95万元,主要为技术服务收入、废品收入及租赁收入,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其中报告期各期租赁收入分别为65.63万元、103.89万元、74.37万元和16.99万元,系公司将少量自有房产对外出租产生的租赁收入。
四、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般项目: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黑色金属铸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缝制机械及工业机器人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兼营其他一切合法业务,其中属于依法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 否 |
浙江众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仪器仪表、机电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特种电动机、控制仪器、电子产品研究、开发、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否 |
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自动裁床、铺布机、缝纫机、服装机械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研发、租赁;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除电子出版物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上海来租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Bullmer GmbH | 控股子公司 | CAD/CAM系统及其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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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
培训及相关产品生产
台州市布鲁斯缝制设备有限
公司
台州市布鲁斯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缝制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研发、租赁,缝制机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Jack Europe S.a r.l. | 控股子公司 | 参与卢森堡或国外其他公司的收购、控股、管理和处置相关利益的活动 | 否 |
浙江威比玛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缝制机械、水洗、激光以及熨烫设备及工业机器人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缝制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浙江衣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智能缝制机械、智能吊挂机械、智能分拣机械、智能仓储设备及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租赁,相关软件的研发、技术咨询、租赁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安徽杰羽制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工业电控、电机、软件、自动化缝制设备、机电一体化智能装备、机械类产品、体育用品、户外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杰克(江西)智能缝制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缝纫机及配件、五金配件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安徽杰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机电一体化智能设备、工业电控、电机、激光机、自动化缝制设备、体育用品、户外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服务,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台州拓卡奔马自动化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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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
务;缝制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深圳灵图慧视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灵图慧视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系统服务;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否 |
台州灵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苏州巨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软件技术、通讯系统和设备的研发与销售;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服饰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巨象(湖州)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Bullmer Grundstuecks verwaltungs GmbH | 控股子公司 | 经营管理自有资产(不动产为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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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
M.A.I.C.A.S.r.l. | 控股子公司 | 纺织机械和设备的生产、缝制和织布机器的辅助加工(包括配件) | 否 |
FINVER S.p.A. | 控股子公司 | 投资管理 | 否 |
VI.BE.MAC. S.p.A. | 控股子公司 | 服装行业所用缝纫机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 否 |
VIBEMAC MIDDLE EAST(FZE) | 控股子公司 | 服装行业缝纫机及相关产品交易 | 否 |
浙江亚河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机械设备、缝纫机制造领域内的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及配件、缝纫机及配件、数控设备、智能设备、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铝型材及配件、电子器件的生产制造;工业产品设计;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纸制品、智能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环保设备、家居用品、缝纫机及配件的销售;缝纫机及配件的租赁,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浙江杭创城数字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办公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否 |
赣州市华柏服装制造有限公 | 参股子公司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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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 |
司 |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饰研发,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青岛众源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机械自动化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动化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服务,模具设计、加工、维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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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了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明细,了解公司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中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业务收入;
4、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备案文件及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核查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5、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相关的业务资质,亦不存在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形;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经营范围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问题9
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投资于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4)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5-1-2-81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 174,889.17 | 6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184,889.17 | 70,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m?) | 取费标准(元/m?) | 工程费用 (万元) |
1 | 建安工程费用 | 370,860.93 | - | 64,145.97 |
1.1 | 1#2#3#自动化生产车间 | 169,207.60 | 1,500.00 | 25,381.14 |
1.2 | 1#智能化框架仓库 | 8,640.00 | 1,550.00 | 1,339.20 |
1.3 | 2#智能化钢架仓库 | 19,448.28 | 1,400.00 | 2,722.76 |
1.4 | 研发试制车间 | 54,174.02 | 1,750.00 | 9,480.45 |
1.5 | 产品工艺研发车间 | 15,796.59 | 2,500.00 | 3,949.15 |
1.6 | 员工宿舍 | 88,214.13 | 2,200.00 | 19,407.11 |
1.7 | 厂房建筑夹层 | 15,272.31 | 1,200.00 | 1,832.68 |
1.8 | 门卫 | 108.00 | 3,100.00 | 33.48 |
2 | 总图配套费用 | - | - | 5,867.17 |
2.1 | 场地填筑建设 | 259,131.61 | 60.00 | 1,55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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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绿化配套建设 | 38,021.60 | 150.00 | 570.32 |
2.3 | 道路、广场、停车场 | 75,224.27 | 250.00 | 1,880.61 |
2.4 | 综合管道建设 | 75,224.27 | 60.00 | 451.35 |
2.5 | 环卫设施 | - | - | 420.00 |
2.6 | 围墙、大门 | - | - | 800.00 |
2.7 | 低影响开发设施 | 38,021.60 | 50.00 | 190.11 |
合计 | - | - | 70,013.14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条/台) | 金额(万元) |
1 | 平缝全自动金加工生产线 | 2 | 13,603.54 |
2 | 包缝全自动金加工生产线 | 2 | 13,394.69 |
3 | 绷缝全自动金加工生产线 | 2 | 9,745.13 |
4 | 卧式立式加工中心生产线 | 2 | 4,083.19 |
5 | 智能化立体仓库全套设备 | 1 | 3,893.81 |
6 | 半自动装配流水线 | 21 | 2,973.45 |
7 | 半自动机壳、底座涂装流水线 | 3 | 1,194.69 |
8 | 打磨机械臂 | 4 | 849.56 |
9 | 全自动打包流水线 | 4 | 637.17 |
10 | 金加工自动拼装线 | 1 | 2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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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7,475.99万元,占本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9.99%,具体包括土地购置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勘察设计费、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等相关文件及本项目建设规划情况进行测算,具体费用明细及测算依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比例 | 测算依据 |
1 | 土地购置费 | 8,993.67 | 51.46% | 根据项目土地购置成本进行测算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940.31 | 16.82% | (1)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管理其他费根据项目工程费用采取差额分档累进制进行测算; (2)工程监理费按项目工程费用的0.90%进行测算。 |
3 |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 2,225.17 | 12.73% | 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基础,按60元/平方米计取 |
4 | 工程保险及临时设施费 | 1,288.80 | 7.37% | 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分别按项目工程费用的0.12%和0.80%测算 |
5 | 联合试运转费 | 1,316.26 | 7.53% | 按项目工程费用的0.94%测算 |
6 | 勘察设计费 | 711.78 | 4.07% | 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分别以总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为基础,分别按6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计取 |
合计 | 17,475.99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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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项目投产阶段购买原辅材料、支付职工工资等,保证项目正常运转。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测算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根据公司历史收入增长、经营性流动资产及负债和项目发展规划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情况,对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需求规模进行测算。经测算,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投资金额为12,599.14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2、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计划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历史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后确定,公司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具体如下:
(1)测算方法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测算以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估算为基础,按照收入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导致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变化,进而测算出公司未来三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2)测算基本假设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公司预测了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存货作为测算指标,经营性流动负债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作为测算指标。2021年至2023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流动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公司2018年至2020年上述项目占比的平均数为基础进行预测。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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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2)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3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0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3)测算过程
1)根据2018-2020年收入测算2021-2023年平均增速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15,150.07万元、360,805.74万元和352,141.65万元,较上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8.98%、-13.09%和-2.40%,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1.16%。2)测算经营现金流缺口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352,141.65 | 391,440.66 | 435,125.44 | 483,685.43 |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46,284.90 | 45,434.18 | 50,504.64 | 56,140.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854.61 | 5,982.18 | 6,649.79 | 7,391.91 | |
预付账款 | 960.48 | 1,271.30 | 1,413.17 | 1,570.88 | |
存货 | 99,492.95 | 102,100.77 | 113,495.21 | 126,161.28 | |
合计 | 157,592.94 | 154,788.42 | 172,062.81 | 191,265.02 |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应付票据 | 94.33 | 34.95 | 38.85 | 43.19 |
应付账款 | 95,578.63 | 82,140.00 | 91,306.83 | 101,496.67 | |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 16,150.16 | 10,459.68 | 11,626.98 | 12,924.55 | |
合计 | 111,823.12 | 92,634.63 | 102,972.66 | 114,464.40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45,769.82 | 62,153.79 | 69,090.15 | 76,800.61 | |
累计流动资金缺口 | - | 16,383.97 | 23,320.33 | 31,0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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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的预计投资总额为174,889.17万元,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60,000.00万元,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比例 | 是否构成资本性支出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土建工程费 | 70,013.14 | 40.03% | 是 | 21,000.00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 70,074.01 | 40.07% | 是 | 30,000.0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注) | 17,475.99 | 9.99% | 是 | 9,000.00 |
4 | 预备费 | 4,726.89 | 2.70% | 否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2,599.14 | 7.20% | 否 | - |
合计 | 174,889.17 | 100.00% | -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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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计进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的建设期为2.5年,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
1 | 策划准备阶段 | ||||||||||
2 | 工程施工阶段 | ||||||||||
3 | 竣工验收阶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1 | 土建工程费 | 70,013.14 | 49,009.20 | 21,003.94 |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 70,074.01 | 56,059.21 | 14,014.80 | -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475.99 | 11,115.15 | 5,044.58 | 1,316.26 |
4 | 预备费 | 4,726.89 | 3,065.06 | 1,622.34 | 39.49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12,599.14 | - | - | 12,599.14 |
合计 | 174,889.17 | 119,248.62 | 41,685.66 | 13,95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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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及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7日和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方案、预案等文件的修订事项,前述修订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公司尚未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为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及成套解决方案的新建产能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及体系的全面升级;(2)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持续发展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各产品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为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及成套解决方案的新建产能项目,计划购置先进的智能铸造生产线、智能金加工生产线、自动化喷涂线及装配线等设备,建设数字化车间,打造智能缝制装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智能工业缝纫机120万台、自动缝制单元2,500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850套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领域的生产及供应能力。
2、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通过公司前期在物联网、数字化管理等新兴领域的技术积累,形成以智能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及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三大产品为核心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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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品布局。
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的实施,将在现有产品和技术集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物联网设备端产品,实现公司智能工业缝纫机的规模化生产,逐步建立缝前、缝中、吊挂等全面数据的连通和交互,并实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的战略落地及加速欧洲子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转化吸收和国产化进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不断优化并提升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竞争力,不断拓展物联网、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在制造业的商业化应用,从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是实施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本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具体关系如下:
(1)智能工业缝纫机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项目中的智能工业缝纫机产品是对公司现有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等传统优势产品的优化与升级,在现有产品和技术集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物联网设备端产品,实现公司智能工业缝纫机的规模化生产。
相较于公司现有产品,本项目智能工业缝纫机产品的升级主要体现于:
产品类型 | 主要产品特点及优化领域 |
智能平缝机 | (1)多轨迹操作,数字化调控: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送布技术,通过步进电机控制上下、水平送布机构、数字化调节送布同步时序等方式,实现行业领先的四种送料轨迹,适应不同面料。 (2)新增过梗检测,自适应、自匹配:内置过梗检测传感器,自动感应面料厚度、自动匹配牙齿轨迹和针距补偿,实现过梗时,减少断针、断线、针码堆积等问题,过梗顺畅、针距均匀。 (3)数字调节针距,控制针距:可通过面板对针距进行数字化调节,调节更便捷,针距控制更精准。 (4)增加物联网选配功能:实现设备上线、数据上云,打造数字化工厂,通过数据实时分析,从而提升生产效率、缩短交货周期。 |
智能包缝机 | (1)自动适应面料厚薄缝纫:采用行业独创伺服驱动三档可调技术,可适应AUTO挡、薄、中、厚档,实现“手自一体”的缝制体验,面料适应增强、跳针断线降低。 (2)操控更为精准、舒适及高效:采用全新升级电控程序,优化算法和控制单元,选配核心零部件,启停操控实现较大提升。 (3)搭载行业领先的空缝降噪技术:空缝时压脚与牙齿不接触,起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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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牙齿下落,空缝噪音有效下降。 (4)压脚高度电子化可调,增加物联网选配功能:抬压脚/牙齿高度面板上一键调节,操作方式简单便捷,更好地保障数字化显示精准度、压脚力度,并增加物联网选配功能。 | |
智能绷缝机 | (1)增加物联网选配功能,全面提升操作效率:采用公司新架构平台,结构稳定、润滑充分,出厂使用转速显著提升,新增物联网选配功能。 (2)步进驱动剪线抬压脚,提升操作精准度:步进剪线抬压脚代替电磁铁运作,进一步降低操作噪音、提升操作精准度。 (3)放料空间大,压脚高度可调节:抬压脚高度提升至7mm,放料更轻松、不刮料,从而实现薄弹面料不起皱、厚料过骨顺畅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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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方向。
本项目中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是对公司现有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自动铺布机、自动裁床、智能吊挂、智能分拣及仓储物流等产品的高度集成升级,围绕服装产业裁剪、缝制、后道等生产环节及原材料、成品流转仓储环节,为下游服装生产厂商提供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生产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的互联互通,对生产流程实时管理、实现生产资源高效配置。
杰克股份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
(二)结合项目相关的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智能工业缝纫机120万台、自动缝制单元2,500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850套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领域的生产及供应能力,形成核心智能化产品布局,逐步替换工艺落后、生产耗用大的生产线,公司总体产能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上述产品的目标市场仍为缝制机械市场,客户群体以下游纺织服装厂商为主。
在下游产业设备更换潮来临、智能化缝制产品规模将不断提升、全球缝制机械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持续扩大,行业总体容量及公司业务体量能够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具体分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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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缝制行业长期呈现增长趋势,历经周期性调整后迎来行业增长拐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规模及周期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缝制机械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取决于下游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皮革制造等行业用户对缝制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升级周期性,2009-2020年我国工业缝纫机产量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在发展周期方面,缝制机械的更新周期一般为5-8年,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服装行业曾掀起一轮设备更新高潮。本世纪初,服装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纷纷采取了更新缝制设备的措施,特别是许多中小企业加大了设备投入力度。近年来,受国产缝纫机的部分品牌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内纺织服装等下游产业生产设备换代升级趋势明显、全球缝制机械用户行业生产基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等有利因素影响,新一轮缝制机械设备智能化改造高峰期已经到来,为中国缝制机械制造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
公司所处缝制行业长期呈现增长趋势,历经周期性调整阶段后已迎来行业增长拐点。2019年度至2020年度,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受行业周期性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呈现下降趋势;自2020年三季度起,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以及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提升,缝纫设备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2021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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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全球经济逐步恢复的背景下,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经济运行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企业生产动力强劲,产销高速增长,效益持续改善。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1-6月,行业236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8.84亿元,同比增长55.64%;累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34.4%,高于同期轻工专用设备制造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速6.1个百分点,高于国家工业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速18.5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缝制机械协会报告期内,缝制机械行业的经营环境呈现显著的先抑后扬的态势。2019年度至2020年度,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受行业周期性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呈现下降趋势;自2020年三季度起,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以及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提升,缝纫设备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建设周期为2.5年,预计2023年年底建设完成,预计达产时间与缝制机械更新周期接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规模及周期符合行业周期发展规律。
2、下游服装产业设备更换潮来临,智能化缝制产品规模不断提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1)纺织服装行业长期需求稳定,产业设备更换潮来临
从全球服装出口来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披露数据,2019年世界服装出口金额为493.39亿元,1990-2019年世界服装出口金额复合增长率为5.37%。这30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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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6年全球服装出口额同比增速为负,印证服装作为生活必需品具备需求刚性,长期来看,缝制机械设备下游需求较为稳定。
数据来源:世界贸易组织2016年以来,中国服装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对稳定,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纺织服装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有所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中国服装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为4,902亿元、4,990亿元及3,398亿元左右。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被抑制的服装消费需求在疫情结束后预计反弹,高消费需求将促进下游纺织服装企业进行扩张性的固定资产投资,从而提振缝制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缝制机械设备行业整体需求将迎来新一轮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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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减弱、纺织服装行业市场需求及其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恢复,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生产动力强劲,收入、利润规模加速恢复。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度至2021年1-6月,缝制机械行业规上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3.4亿元、276.4亿元、265.9亿元和178.84亿元。未来,随着纺织服装行业的长期持续增长,缝制机械行业的市场容量将在周期性波动基础上进入上行通道。
(2)人工成本持续提升,智能设备替代空间广阔
在全球经济持续发展、制造业加速升级、人工成本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中国传统制造业持续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在传统产品销量持续下降的趋势下,智能化、集成化、自动化缝制机械产品市场开始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缝纫机行业普通产品占比下降,智能平缝机、智能包缝机、自动类特种机及缝制单元类高技术附加值设备稳步增长,自动缝制单元、自动缝制生产线、物联网缝纫机及智能成套缝制设备得到进一步发展,技术实现不断升级,智能缝制设备占比提高约20%,自动类缝制设备占比从2015年的60%左右提升至2020年的90%左右。因此,随着国内外制造业逐渐向智能制造转型,缝制机械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在传统产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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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应用物联网技术,通过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联通,提升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精益管理,优化产品生产计划与订单的匹配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利用自动化设备、数字化技术及云化的应用,实现缝制行业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的互联互通;通过物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对生产数据智能采集、分析、对生产流程实时管理、实现生产资源高效配置;通过大数据分析,将服装行业产能精准对接消费端平台的各种订单,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整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迎合缝制行业企业的智能化发展趋势,能够有效解决缝制行业痛点,项目投产后智能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等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全球缝制机械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杰克股份凭借长期经营积累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为项目投产提供全面的人才、技术、市场等基础经过持续的培育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国缝制机械行业的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前10骨干企业销售收入占百家整机企业收入的比重达59.8%,行业前20规模以上企业比重由2015年的34%左右提升至2020年的56%左右。以杰克股份、上工申贝、标准股份、ST中捷等为代表的行业内骨干企业占据较为突出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及杰克股份、上工申贝、标准股份、ST中捷公布的年度报告,2015年至2020年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合计收入规模占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收入的比例持续提升,已从2015年的
13.43%增长至2020年的31.47%。其中,杰克股份、上工申贝的增长趋势较为良好,分别从2015年的4.05%、5.88%增长至2020年的13.24%、11.53%。
2015年主要企业在263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中的收入占比 | 2020年主要企业在238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中的收入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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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主要企业的工业缝纫机年产量在全行业中的占比 | 2020年主要企业的工业缝纫机年产量在全行业中的占比 |
公司名称 | 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上工申贝 (600843.SH) | 营业收入 | 150,489.95 | 306,461.26 | 321,045.86 | 320,052.77 |
净利润 | 9,116.08 | 10,930.56 | 9,915.02 | 15,844.96 | |
标准股份 (600302.SH) | 营业收入 | 82,525.32 | 125,580.14 | 54,166.77 | 74,715.85 |
净利润 | -1,999.51 | 14,267.67 | -16,922.43 | 3,0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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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ST中捷 (002021.SZ) | 营业收入 | 51,495.53 | 52,553.53 | 70,676.25 | 114,126.95 |
净利润 | 1,476.82 | -7,855.02 | 1,025.68 | -23,647.41 | |
公司 | 营业收入 | 336,842.57 | 352,141.65 | 360,805.74 | 415,150.07 |
净利润 | 26,258.32 | 31,541.89 | 30,555.27 | 45,53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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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全球缝制机械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未来缝制机械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总体保持持续的增长趋势,公司将凭借自身经营优势和突出的行业地位不断扩大缝制机械领域的业务规模。综上所述,缝制机械行业总体容量及公司业务体量能够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智能工业缝纫机120万台、自动缝制单元2,500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850套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领域的生产及供应能力。本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年均营业收入388,547.49万元,新增年均利润总额41,975.39万元,投资效益较为良好。本项目的预计效益测算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预测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假设建设期不产生项目效益,项目顺利投产后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和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各类型产品销售收入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智能工业缝纫机 | 218,457.25 | 258,052.63 | 301,061.40 | 316,114.47 | 316,114.47 |
自动缝制单元 | 14,144.24 | 15,356.61 | 16,412.37 | 17,324.17 | 16,804.45 |
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 | 48,251.16 | 57,418.88 | 66,934.01 | 76,806.77 | 86,194.27 |
项目合计收入 | 280,852.66 | 330,828.12 | 384,407.78 | 410,245.42 | 419,113.19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智能工业缝纫机 | 316,114.47 | 316,114.47 | 309,792.18 | 303,596.34 | 297,524.41 |
自动缝制单元 | 16,300.31 | 15,811.31 | 15,336.97 | 15,336.97 | 15,336.97 |
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 | 87,056.21 | 87,926.77 | 87,926.77 | 87,926.77 | 87,926.77 |
项目合计收入 | 419,471.00 | 419,852.55 | 413,055.92 | 406,860.08 | 400,7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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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及预计销售量测算,各类型产品的预计销售量、销售价格及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1)智能工业缝纫机收入预测情况
智能工业缝纫机产品的预计销售量、销售价格的假设条件为:
1)销售量:产品年销售量=产品产能×预计达产率×预计产销率
①产品产能:为本项目备案的年产能120万台,公司根据历史三年平均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销售量占比及未来产品及生产规划情况,预计本项目中智能平缝机、智能包缝机、智能绷缝机的产能占比分别为70%、25%和5%,即智能平缝机、智能包缝机、智能绷缝机的年产能分别为84.00万台/年、30.00万台/年和6.00万台/年。
②预计达产率:公司综合考虑未来项目投产后产品生产及市场销售等因素,假设智能工业缝纫机在投产后前两年的达产率为80.00%和90.00%,并于投产后第三年达到满产状态。
③预计产销率:通常情况下,公司会结合在手订单情况与当下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在本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公司假设按“以销定产”原则,剔除期末库存量及生产周期等短期因素影响,假设各期预计产销率为100%。
2) 销售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1+价格变化率)
投产后第一年的销售价格参考最近一年公司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中全套产品平均市场销售均价及年涨幅5%测算;综合考虑工业缝纫机行业周期性特征和产品生命周期,公司假设项目投产后第二年至第四年的产品销售价格按各年增长5%,第五年至第七年价格持平,第八年至第十年的价格按各年减少2%。
项目顺利投产后,智能工业缝纫机各年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智能平缝机 | 销售量(台) | 672,000 | 756,000 | 840,000 | 840,000 | 84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2,048.10 | 2,150.51 | 2,258.03 | 2,370.93 | 2,370.93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5% | 5% | 5% | - |
5-1-2-101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产品收入(万元) | 137,632.32 | 162,578.18 | 189,674.54 | 199,158.27 | 199,158.27 | |
智能包缝机 | 销售量(台) | 240,000 | 27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2,555.80 | 2,683.59 | 2,817.77 | 2,958.65 | 2,958.65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5% | 5% | 5%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61,339.11 | 72,456.83 | 84,532.96 | 88,759.61 | 88,759.61 | |
智能绷缝机 | 销售量(台) | 48,000 | 54,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80% | 9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4,059.55 | 4,262.52 | 4,475.65 | 4,699.43 | 4,699.43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5% | 5% | 5%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19,485.82 | 23,017.63 | 26,853.90 | 28,196.59 | 28,196.59 | |
合计收入(万元) | 218,457.25 | 258,052.63 | 301,061.40 | 316,114.47 | 316,114.47 | |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智能平缝机 | 销售量(台) | 840,000 | 840,000 | 840,000 | 840,000 | 84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2,370.93 | 2,370.93 | 2,323.51 | 2,277.04 | 2,231.50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 | -2% | -2% | -2% | |
产品收入(万元) | 199,158.27 | 199,158.27 | 195,175.10 | 191,271.60 | 187,446.17 | |
智能包缝机 | 销售量(台)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2,958.65 | 2,958.65 | 2,899.48 | 2,841.49 | 2,784.66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 | -2% | -2% | -2% | |
产品收入(万元) | 88,759.61 | 88,759.61 | 86,984.42 | 85,244.73 | 83,539.84 | |
智能绷缝机 | 销售量(台) | 6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4,699.43 | 4,699.43 | 4,605.44 | 4,513.33 | 4,423.07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 | -2% | -2% | -2% | |
产品收入(万元) | 28,196.59 | 28,196.59 | 27,632.66 | 27,080.01 | 26,538.41 | |
合计收入(万元) | 316,114.47 | 316,114.47 | 309,792.18 | 303,596.34 | 297,524.41 |
5-1-2-102
②预计达产率:公司综合考虑未来项目投产后产品生产及市场销售等因素,假设自动缝制单元在投产后前三年的达产率为70.00%、80.00%和90.00%,并于投产后第四年达到满产状态。
③预计产销率:通常情况下,公司会结合在手订单情况与当下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在本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公司假设按“以销定产”原则,剔除期末库存量及生产周期等短期因素影响,假设各期预计产销率为100%。
2)销售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1+价格变化率)
投产后第一年的销售价格参考最近一年公司衬衫及牛仔缝制设备中自动化产品平均市场销售均价及年降幅5%测算;综合考虑公司衬衫及牛仔缝制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及产品定价等因素,公司假设项目投产后第二年至第四年的产品销售价格按各年减少5%,第五年至第八年价格按各年减少3%,第九年至第十年价格持平。
项目顺利投产后,自动缝制单元各年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自动化衬衫缝制单元 | 销售量(台) | 350 | 400 | 450 | 500 | 5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70% | 80% | 9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108,397.46 | 102,977.59 | 97,828.71 | 92,937.27 | 90,149.16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5% | -5% | -5% | -3% | |
产品收入(万元) | 3,793.91 | 4,119.10 | 4,402.29 | 4,646.86 | 4,507.46 | |
自动化牛仔缝制单元 | 销售量(台) | 1,400 | 1,600 | 1,800 | 2,000 | 2,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70% | 80% | 9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73,930.95 | 70,234.40 | 66,722.68 | 63,386.55 | 61,484.95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5% | -5% | -5% | -3% | |
产品收入(万元) | 10,350.33 | 11,237.50 | 12,010.08 | 12,677.31 | 12,296.99 | |
合计收入(万元) | 14,144.24 | 15,356.61 | 16,412.37 | 17,324.17 | 16,804.45 | |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自动化衬衫缝制单元 | 销售量(台)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87,444.68 | 84,821.34 | 82,276.70 | 82,276.70 | 82,276.70 | |
价格变动幅度 | -3% | -3% | -3% | -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4,372.23 | 4,241.07 | 4,113.84 | 4,113.84 | 4,113.84 |
5-1-2-103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自动化牛仔缝制单元 | 销售量(台)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台) | 59,640.40 | 57,851.19 | 56,115.66 | 56,115.66 | 56,115.66 | |
价格变动幅度 | -3% | -3% | -3% | -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11,928.08 | 11,570.24 | 11,223.13 | 11,223.13 | 11,223.13 | |
合计收入(万元) | 16,300.31 | 15,811.31 | 15,336.97 | 15,336.97 | 15,336.97 |
5-1-2-104
价格参考最近一年全套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等工业缝纫机产品平均直销价格及年涨幅5%测算,并预计每套方案包含60台工业缝纫机;(2)铺布机、裁床产品投产后首年价格参考最近一年高端铺布机、裁床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年降幅5%和2%测算,并预计每套方案包含1台铺布机和1台裁床产品;(3)自动化吊挂线投产后首年价格参考公司产品定价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预计每套方案包含2条自动化吊挂线。投产后第二年至第四年价格按年涨幅2%,第五年至第七年按年涨幅1%,第八年至第十年价格持平。
②大中型服装工厂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预计每套方案包含150台工业缝纫机、2台铺布机、1台裁床、5条自动化吊挂线、1套智能化仓储系统和1台验布机。上述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自动化吊挂线的价格预测方式与中小型服装工厂方案相同,智能化仓储系统和验布机价格系公司结合产品定价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顺利投产后,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各年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中小型解决方案 | 销售量(套) | 420 | 490 | 560 | 630 | 7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60% | 70% | 80% | 9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套) | 677,540.96 | 691,091.78 | 704,913.61 | 719,011.89 | 726,202.01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2% | 2% | 2% | 1% | |
产品收入(万元) | 28,456.72 | 33,863.50 | 39,475.16 | 45,297.75 | 50,834.14 | |
大中型解决方案 | 销售量(套) | 90 | 105 | 120 | 135 | 15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60% | 70% | 80% | 9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套) | 2,199,381.95 | 2,243,369.58 | 2,288,236.98 | 2,334,001.72 | 2,357,341.73 | |
价格变动幅度 | - | 2% | 2% | 2% | 1% | |
产品收入(万元) | 19,794.44 | 23,555.38 | 27,458.84 | 31,509.02 | 35,360.13 | |
合计收入(万元) | 48,251.16 | 57,418.88 | 66,934.01 | 76,806.77 | 86,194.27 | |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中小型解决方案 | 销售量(套) | 700 | 700 | 700 | 700 | 700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销售价格(元/套) | 733,464.03 | 740,798.67 | 740,798.67 | 740,798.67 | 740,798.67 | |
价格变动幅度 | 1% | 1% | - | -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51,342.48 | 51,855.91 | 51,855.91 | 51,855.91 | 51,855.91 | |
大中 | 销售量(套)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5-1-2-105
产品 名称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型解决方案 | 销售量/设计产能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销售价格(元/套) | 2,380,915.15 | 2,404,724.30 | 2,404,724.30 | 2,404,724.30 | 2,404,724.30 | |
价格变动幅度 | 1% | 1% | - | - | - | |
产品收入(万元) | 35,713.73 | 36,070.86 | 36,070.86 | 36,070.86 | 36,070.86 | |
合计收入(万元) | 87,056.21 | 87,926.77 | 87,926.77 | 87,926.77 | 87,926.77 |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5-1-2-106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
材料成本 | 160,217.15 | 188,859.80 | 219,617.64 | 234,091.34 | 238,816.99 | |
人工成本 | 17,480.00 | 19,897.00 | 22,360.59 | 22,728.44 | 23,101.41 | |
制造费用 | 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摊销费用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其他制造费用 | 17,103.93 | 20,147.43 | 23,410.43 | 24,983.95 | 25,523.99 | |
合计 | 205,593.95 | 239,697.11 | 276,181.54 | 292,596.59 | 298,235.27 |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
材料成本 | 239,041.49 | 239,277.49 | 235,349.31 | 231,712.97 | 228,149.36 | |
人工成本 | 23,332.42 | 23,565.75 | 23,801.40 | 24,039.42 | 24,279.81 | |
制造费用 | 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摊销费用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10,792.87 |
其他制造费用 | 25,545.78 | 25,569.02 | 25,155.11 | 24,777.78 | 24,408.00 | |
合计 | 298,712.57 | 299,205.13 | 295,098.69 | 291,323.04 | 287,630.04 |
项目 | 投产后年均金额 (万元) | 在项目平均收入中的占比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费用率 |
销售费用 | 21,370.11 | 5.50% | 5.50% |
管理费用 | 22,943.73 | 5.91% | 5.91% |
研发费用 | 21,311.83 | 5.49% | 5.49% |
合计 | 65,625.67 | 16.89% | 16.89% |
5-1-2-107
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可取得高新企业资质,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均所得税费用为6,556.29万元。
4、项目效益总体预测情况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年均营业收入388,547.49万元,新增年均利润总额41,975.39万元,投资效益较为良好。本项目顺利投产后,逐年的效益测算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投产后 第一年 | 投产后 第二年 | 投产后 第三年 | 投产后 第四年 | 投产后 第五年 |
营业收入 | 280,852.66 | 330,828.12 | 384,407.78 | 410,245.42 | 419,113.19 |
营业成本 | 205,593.95 | 239,697.11 | 276,181.54 | 292,596.59 | 298,235.27 |
营业毛利 | 75,258.70 | 91,131.01 | 108,226.25 | 117,648.82 | 120,877.92 |
税金及附加 | 1,824.75 | 2,148.01 | 2,494.51 | 2,652.73 | 2,717.35 |
销售费用 | 15,446.90 | 18,195.55 | 21,142.43 | 22,563.50 | 23,051.23 |
管理费用 | 16,584.35 | 19,535.40 | 22,699.28 | 24,224.99 | 24,748.63 |
研发费用 | 15,404.77 | 18,145.92 | 21,084.77 | 22,501.96 | 22,988.36 |
营业利润 | 25,997.94 | 33,106.13 | 40,805.27 | 45,705.64 | 47,372.36 |
所得税费用 | 6,499.49 | 4,965.92 | 6,120.79 | 6,855.85 | 7,105.85 |
净利润 | 19,498.46 | 28,140.21 | 34,684.48 | 38,849.80 | 40,266.50 |
项目 | 投产后 第六年 | 投产后 第七年 | 投产后 第八年 | 投产后 第九年 | 投产后 第十年 |
营业收入 | 419,471.00 | 419,852.55 | 413,055.92 | 406,860.08 | 400,788.15 |
营业成本 | 298,712.57 | 299,205.13 | 295,098.69 | 291,323.04 | 287,630.04 |
营业毛利 | 120,758.43 | 120,647.42 | 117,957.23 | 115,537.04 | 113,158.11 |
税金及附加 | 2,719.43 | 2,721.70 | 2,676.95 | 2,637.02 | 2,597.89 |
销售费用 | 23,070.90 | 23,091.89 | 22,718.08 | 22,377.30 | 22,043.35 |
管理费用 | 24,769.76 | 24,792.29 | 24,390.95 | 24,025.09 | 23,666.54 |
研发费用 | 23,007.98 | 23,028.91 | 22,656.12 | 22,316.28 | 21,983.23 |
营业利润 | 47,190.35 | 47,012.63 | 45,515.14 | 44,181.35 | 42,867.10 |
所得税费用 | 7,078.55 | 7,051.89 | 6,827.27 | 6,627.20 | 6,430.07 |
净利润 | 40,111.80 | 39,960.74 | 38,687.87 | 37,554.15 | 36,437.04 |
项目(注1) | 毛利率 | 销售利润率 | 内部收益率 | 投资回收期 |
5-1-2-108
项目(注1) | 毛利率 | 销售利润率 | 内部收益率 | 投资回收期 | |
同行业同类可比项目 | 上工申贝(600843.SH)“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技术改造整体项目” | 18.60%-31.50% (注2) | 8.30%-18.55% (注2) | 21.00% | 5.60年 |
上工申贝(600843.SH)“投资设立南翔研发与营销中心项目” | 11.00% | 7.20年 | |||
上工申贝(600843.SH)“台州制造基地项目” | 28.42% | 14.39% | 12.10% | 7.50年 | |
标准股份(600302.SH)“高效节能缝制设备制造基地”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6.30% | 6.00年 | |
标准股份(600302.SH)“扩建无油电脑工业缝纫机和特种工业缝纫机项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6.20% | 4.79年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 27.62% | 10.73% | 23.71% | 6.25年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水平 | 27.43% | 10.65% | - | - | |
上工申贝(600843.SH)最近三年平均水平 | 25.69% | 4.88% | - | - | |
标准股份(600302.SH)最近三年平均水平 | 23.86% | -3.64% | - | - | |
ST中捷(002021.SZ)最近三年平均水平 | 16.61% | -11.18% | - | - |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22.05% | -3.31% | - | - |
5-1-2-109
2、毛利率及净利率比较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的平均毛利率、销售利润率分别为27.62%和10.73%,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销售利润率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工申贝(600843.SH)同类项目的毛利率和销售利润率水平相近,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情况;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在工业缝制行业具有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产销规模相对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优势较为明显,导致本项目平均毛利率、销售利润率相对较高。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毛利率、销售利润率、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等关键经济效益指标总体与同行业同类可比项目、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水平可比,毛利率、销售利润率、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等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备案及环评文件、项目投资明细表,对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进行了分析;
2、查阅了《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查阅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缝制机械行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等权威行业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行业分析报告、产业政策文件等,了解了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产品下游的市场发展情况;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总体规划、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新增产能消化、所处行业发展竞争态势、项目投资及效益测算等事项;
5、查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结合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同行业同类业务及项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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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数据,分析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过程及结果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合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29%,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制定明确合理的进度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公司尚未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发展方向。未来缝制机械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总体保持持续的增长趋势,行业总体容量及公司业务体量能够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同类可比项目、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水平可比,效益情况良好、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具有谨慎性。
问题10
申报文件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累计金额情况与前募账户已销户的描述不符,请核实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描述是否准确。请会计师重新出具准确的前募报告,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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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文件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累计金额情况与前募账户已销户的描述不符,请核实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描述是否准确申报文件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累计金额情况与前募账户已销户的描述不符,主要系公司及会计师于2021年5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中未包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相关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以文字形式在“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说明。
为更直观、准确地描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及会计师已重新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在“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中补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情况,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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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306.8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8,495.66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8,495.66 | |||||||||
2021年1-3月: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04.69 | 2020年: | 0.00 | |||||||
2019年: | 10,563.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27% | 2018年: | 25,874.72 | |||||||
2017年: | 52,056.9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3) | |
1 | 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缝纫机项目 | 年产100万台智能节能缝纫机项目 | 64,102.90 | 70,413.59 | 67,925.04 | 64,102.90 | 70,413.59 | 67,925.04 | -2,488.55 | 2019年4月 |
2 | 年产2万台特种工业缝纫机技改项目 | 年产2万台特种工业缝纫机技改项目 | 3,198.66 | 4,892.66 | 4,892.66 | 3,198.66 | 4,892.66 | 4,892.66 | 0.00 | 2018年10月 |
3 | 年产300台自动裁床技改项目 | 年产300台自动裁床技改项目 | 10,041.00 | 6,541.00 | 3,609.57 | 10,041.00 | 6,541.00 | 3,609.57 | -2,931.43 | 2019年4月 |
4 | 年产45万台永磁伺 | 年产45万台永磁伺 | 8,964.31 | 4,459.62 | 4,459.95 | 8,964.31 | 4,459.62 | 4,459.95 | 0.33 | 2018年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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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电机技改项目 | 服电机技改项目 | 月 | ||||||||
5 | - | 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 - | - | 7,608.44 | - | - | 7,608.44 | 7,608.44 | - |
合计 | 86,306.87 | 86,306.87 | 88,495.66 | 86,306.87 | 86,306.87 | 88,495.66 | 2,188.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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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文件和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相关规定及本次反馈意见内容,公司重新编写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重新出具《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3月31日)》,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公告了上述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审阅并复核了公司重新出具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重新出具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3月31日)》以及原报告;
2、查阅了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重新出具的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申报文件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累计金额情况与前募账户已销户的描述差异系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中未包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相关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以文字形式在“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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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更直观、准确地描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重新出具《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重新出具《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3月31日)》,前述报告中关于前募资金使用的描述准确,与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的描述相符。
问题1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归母净利润也呈现下滑趋势。公司境外销售比例50%左右。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收入、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地区情况,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结合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收入、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行业经营环境及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缝制机械行业的经营环境呈现显著的“先抑后扬”态势。2018年度至2019年度,缝制机械行业由繁荣发展期步入周期性调整阶段,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受行业周期性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呈现下降趋势;自2020年三季度起,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及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提升,缝纫设备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
1、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缝制行业经历周期性调整阶段
2018年至2019年,缝制机械行业由繁荣发展期步入周期性调整阶段,伴随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及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等因素影响,与缝制设备密切相关的服装、制鞋、箱包等消费品行业对缝制设备的投资需求有所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中国规模以上服装企业服装产量为223.73亿件,较2019年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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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8.58%,我国服装行业实际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1.90%。
数据来源: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2019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1%。2020年上半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4.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6%,2020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5.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降幅相对收窄至3.49%。2016年至2019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进出口维持双向小幅增长,出口情况整体稳中有进,出口额连续四年保持增长,行业每月出口额均值为2.07亿美元。2020年,受海外疫情爆发影响中国缝制机械行业出口额有所下滑,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0年行业累计出口缝制机械产品23.63亿美元,同比下降4.94%。
2、2020年三季度起,缝制行业迎来周期性增长拐点
自2020年三季度起,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减弱、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逐渐恢复,行业面临的外部形势有所改善,我国缝制机械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复苏和增长机遇。
随着纺织服装行业需求逐步恢复,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生产动力强劲,行业收入、利润水平加速恢复。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数据显示,自2020年9月起我国缝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月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连续4个月恢复正值;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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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在全球经济逐步恢复的背景下,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经济运行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企业生产动力强劲,产销高速增长,效益持续改善。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1-6月,行业236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8.84亿元,同比增长55.64%;累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34.4%,高于同期轻工专用设备制造规上企业6.1%,高于国家工业规上企业18.5%。
数据来源: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3、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经营环境变化趋势,相关变化具备合理性
(1)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趋势的比较情况
2018年至2019年,缝制机械行业由繁荣发展期步入周期性调整阶段。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1%。受到缝制机械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805.74万元,较上年下降13.09%,主要是由于:(1)2019年缝纫机行业总体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行业总体产销增速放缓;另一方面,全球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形势趋紧等因素进一步加深内外需市场下行。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公司主要产品工业缝纫机的生产量与销售量分别较上年下降22.30%和21.68%,导致公司工业缝纫机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58,179.10万元,降幅为16.46%;(2)公司加快产品的迭代升级,注重产品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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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提升,中高端工业缝纫机产品比例逐步提高,工业缝纫机业务增长开始从增量向增值转变。在总体收入规模下降的背景下,2019年度公司销售产品实现的毛利较上年减少11,744.73万元,降幅为10.07%,导致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下滑。
(2)2020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趋势的比较情况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缝制机械行业总体呈现“先抑后扬”态势,行业状态由2020年上半年的需求疲软转换至下半年的复苏回暖。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65.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9%。在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背景下,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稳步推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及工艺流程培训、优化销售渠道管理、打造数智化流程体系等各项经营举措,并于2020年下半年较好把握行业发展拐点,弱化了新冠疫情对全年经营业绩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141.65万元,较上年下降2.40%;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370.36万元,较上年上升4.07%,全年总体经营业绩相较于2019年度不存在较大的变化情况。
(3)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趋势的比较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减弱、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逐渐恢复,缝制机械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复苏和增长机遇。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1-6月,行业236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8.84亿元,同比增长55.64%。顺应行业复苏回暖趋势,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规模均有所上升,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36,842.57万元和25,69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5.20%和206.87%。
综上所述,在缝制机械行业经历周期性调整叠加疫情冲击影响的背景下,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下滑趋势;自2020年三季度开始,随着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减弱、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的增加以及行业整体智能化升级的加速,缝制机械行业已经迎来新一轮复苏和增长机遇,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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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经营环境变化趋势,相关变化具备合理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1、收入规模变化比较情况
(1)营业收入变化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公司 | 336,842.57 | 105.20% | 352,141.65 | -2.40% | 360,805.74 | -13.09% | 415,150.07 |
上工申贝 (600843.SH) | 150,489.95 | 3.77% | 306,461.26 | -4.54% | 321,045.86 | 0.31% | 320,052.77 |
标准股份 (600302.SH) | 82,525.32 | 185.51% | 125,580.14 | 131.84% | 54,166.77 | -27.50% | 74,715.85 |
ST中捷 (002021.SZ) | 51,495.53 | 127.83% | 52,553.53 | -25.64% | 70,676.25 | -38.07% | 114,1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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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1,883.41万元,增幅为6,575.99%。
(2)可比产品收入变化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工业缝纫机、裁床及铺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收入除销售缝制机械外还涉及大宗商品贸易、物流服务、办公机械销售等业务。剔除与公司产品存在差异的业务收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缝制机械业务的收入变化与公司的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公司 | 336,649.62 | 105.21% | 351,778.69 | -2.33% | 360,174.31 | -13.17% | 414,812.27 |
上工申贝 (600843.SH) | 89,611.69 | -5.35% | 187,257.69 | -6.69% | 200,685.39 | -7.05% | 215,913.15 |
标准股份 (600302.SH) | 29,520.39 | 5.84% | 51,738.84 | -3.52% | 53,623.86 | -18.21% | 65,560.93 |
ST中捷 (002021.SZ) | 50,043.23 | 121.95% | 52,293.26 | -25.89% | 70,563.58 | -38.13% | 114,058.31 |
5-1-2-121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公司 | 25,697.07 | 206.87% | 31,370.36 | 4.07% | 30,143.86 | -33.64% | 45,424.86 |
上工申贝 (600843.SH) | 8,046.96 | 292.87% | 8,446.48 | -1.43% | 8,568.98 | -39.15% | 14,082.80 |
标准股份 (600302.SH) | -2,172.46 | -1,139.48% | 14,140.91 | -185.91% | -16,459.44 | -680.14% | 2,837.17 |
ST中捷 (002021.SZ) | 1,476.82 | 211.25% | -7,855.02 | -865.80% | 1,025.73 | -104.31% | -23,782.53 |
5-1-2-122
入金额分别为90,359.77万元、83,793.26万元、69,920.48万元和56,704.44万元,占各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0%、42.32%、37.83%和43.26%。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前五大国家和地区的销售金额及其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国家/地区 | 销售金额 | 占外销收入比例 |
2021年1-6月 | 印度 | 17,981.02 | 13.72% |
越南 | 13,470.71 | 10.28% | |
巴西 | 9,654.80 | 7.36% | |
埃及 | 8,626.37 | 6.58% | |
伊朗 | 6,971.54 | 5.32% | |
合计 | 56,704.44 | 43.26% | |
2020年度 | 印度 | 20,429.76 | 11.05% |
越南 | 14,694.02 | 7.95% | |
埃及 | 14,097.68 | 7.63% | |
巴西 | 10,636.66 | 5.76% | |
俄罗斯 | 10,062.36 | 5.44% | |
合计 | 69,920.48 | 37.83% | |
2019年度 | 印度 | 28,957.67 | 14.63% |
越南 | 20,142.76 | 10.17% | |
孟加拉国 | 14,504.00 | 7.33% | |
伊朗 | 10,201.49 | 5.15% | |
巴西 | 9,987.34 | 5.04% | |
合计 | 83,793.26 | 42.32% | |
2018年度 | 印度 | 33,892.55 | 16.43% |
越南 | 26,090.28 | 12.65% | |
孟加拉国 | 13,152.27 | 6.37% | |
巴西 | 9,290.36 | 4.50% | |
埃及 | 7,934.31 | 3.85% | |
合计 | 90,359.77 | 43.80% |
5-1-2-123
1、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近年来,国际贸易局势趋紧、全球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外销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汇率市场的波动将影响公司境外客户的购买力,进而间接影响公司产品境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或地区包括印度、越南、孟加拉国、巴西、埃及、俄罗斯等,主要集中于东南亚、南亚、中东、南美等区域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主体,且公司的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分布相对分散,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由于经过长期的积累与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缝制机械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度行业累计生产各类家用及工业用缝制设备(不含缝前缝后)约1,050万台,为全球第一大缝制机械产品生产国。2016年至2019年,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进出口维持双向小幅增长,出口情况整体稳中有进,出口额连续四年保持增长,2020年受海外疫情爆发影响小幅下滑,但得益于欧美订单向周边产业链的释放转移和本土防疫物资生产需求的增长,我国对东亚、西亚、欧洲、美国等局部市场缝机出口显著增长。总体而言,贸易摩擦影响下的国外缝制机械市场需求依然旺盛,且公司的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分布相对分散,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对宏观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2020年度全年我国GDP同比增长2.3%,增速有所下降,全球多个主要经济体GDP出现负增长情况。得益于我国疫情防控得力、快速复工复产、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等众多利好因素推动下,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相关指标逐步回暖。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5.20%。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全球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在全球未能及时控制,进而波及国内疫情反复,将对公司业务拓展及订单执行构成影响。总体而言,后疫情背景下缝制行业总体处于复苏回暖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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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亦承受一定压力。公司采取了多种举措以应对当前疫情形势、中美贸易形势以及行业发展趋势:
(1)多方疫情防控措施并举,积极推进公司复工复产
2020年度,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方面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公司于2020年1月开始梳理摸排湖北籍员工情况,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一对一服务小组,通过电话会议、微信群等通讯方式,不断加强防疫宣传力度,每日掌握员工最新健康情况,首先确保员工及利益相关方的健康安全;另一方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制定出台《疫情形势下杰克复工复产方案》等政策,就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复工后的防疫措施进行统一部署,尽量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
(2)加快促进缝制设备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客户粘性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创新,公司在缝制机械领域建立了以IPD产品开发模式为核心的技术研发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集成开发经验和技术研发成果。发展至今,公司已在德国、意大利、台州、杭州、西安、武汉、北京、安徽、江西等地设立研发基地,通过多地联动协同研发、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不断拓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布局,加快了对缝制机械设备核心技术的专项攻关,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的同时不断迭代出新品。
2020年度,公司推出了A5E+、K5E+、S7+、MS100+等22款物联网缝纫机,实现电子凸轮、步进一拖多、包缝自适应等多项预研技术。智能裁剪业务共推出箱包、高弹面料、家纺专用高层裁床,GK高端铺布机等共计11款新品及智能裁剪管理系统,可实现裁剪房订单下发,数据收集分析、状态监控等功能,突破了边走边裁、断刀检测、刀宽实时检测、雷达降速等多项技术,为S100高端裁床开发储备了关键技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服装、箱包、皮革制造等缝制机械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的智能化升级趋势,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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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缝制机械领域的竞争优势,在优化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物联网、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在制造业的商业化应用,从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强客户的认可及依赖度。
(3)全面升级公司产品结构,扩大智能化产品生产及供应能力
公司始终专注于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立了工业缝纫机、裁床及铺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三大系列产品线,并已在缝制机械智能化领域储备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积累、产品方案及市场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通过公司前期在物联网、数字化管理等新兴领域的技术积累,形成以智能工业缝纫机、自动缝制单元及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三大产品为核心的智能化产品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智能工业缝纫机120万台、自动缝制单元2,500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850套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化缝制机械产品领域的生产及供应能力。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分布相对分散,国内外缝制机械市场需求依然旺盛,且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应对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及新冠疫情影响,国际贸易局势趋紧和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所处缝制机械行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等权威行业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行业分析报告、产业政策文件等,了解了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市场的行业发展情况;
2、查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比较分析了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化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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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分析;
3、查阅了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明细表,分析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分布及客户地域分布等事项;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国际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所处行业及其自身的影响情况,以及公司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均受缝制行业周期性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符合行业总体经营环境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经营情况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化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分布相对分散,国内外缝制机械市场需求依然旺盛,且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应对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及新冠疫情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12
2020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上升导致公司所持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外汇衍生品持有的具体情况,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采取措施规避相关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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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外汇衍生品持有的具体情况,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采取措施规避相关影响
(一)报告期内申请人外汇衍生品持有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以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对应币种为美元,外汇衍生品品种具体为远期结售汇合同及衍生组合合同等远期外汇合约,不从事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远期外汇合约尚未到期交割的合同金额及与公司业务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1.6.30/ 2021年1-6月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远期外汇合约期末尚未到期交割合同金额 | 0.00 | 16,200.00 | 22,550.00 | 23,250.00 |
以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金额 | 20,262.28 | 23,505.08 | 24,112.70 | 26,97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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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69 | -172.47 | -168.80 | -336.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1.15 | 6,179.32 | 4,916.36 | 1,967.1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3.70 | 11,198.82 | -684.77 | 55.5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61 | -213.28 | -1,202.97 | -48.03 |
小计 | 1,357.77 | 16,992.38 | 2,859.82 | 1,638.48 |
减:所得税费用 | 211.14 | 2,538.66 | 513.70 | 261.11 |
少数股东损益 | 33.41 | 99.95 | 59.16 | 18.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13.22 | 14,353.77 | 2,286.96 | 1,359.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697.07 | 31,370.36 | 30,143.86 | 45,424.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583.84 | 17,016.59 | 27,856.90 | 44,065.70 |
非经常性损益(绝对值)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4.33% | 45.76% | 7.59%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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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54 万元;(3)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存在变化,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967.16万元、4,916.36万元、6,179.32万元和791.15万元。
2、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汇率波动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5,526.24万元、-3,378.45万元、10,243.73万元和-1,564.75万元,各期变动情况与外汇汇率波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相关交易业务的对应币种为美元,各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度,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18年度减少2,147.79万元,主要系2018年至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总体趋势由大幅上升过渡至平稳上升,2019年度全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情况相对平稳,导致公司所持有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18年有所收窄。
2020年度,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9年度增加13,622.18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全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回调趋势,导致公司所持有远期外汇合约形成较大金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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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平稳,因此公司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小。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总体符合对应币种的汇率变动趋势,相关损益金额波动较大具有合理性。
(三)是否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采取措施规避相关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在产品销售中的金额占比较高,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14,812.27万元、360,174.31万元、351,778.69万元和336,649.62万元,其中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206,323.78万元、197,973.60万元、184,816.64万元和131,092.90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9.74%、54.97%、52.54%和38.94%。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局势等外部宏观环境影响,美元、欧元兑人民币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相关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从事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亦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虽公司已通过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外汇合约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强、时效性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4)销售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外汇合约交割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包括:(1)制定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管理制度,就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审批权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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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及内部操作原则、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3)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综上所述,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但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销售回款预测等风险,公司已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规避相关影响,上述风险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明细表等资料;
2、查阅了公司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相关公告及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等内部审批文件;
3、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阅了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汇率的变化情况,分析了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背景与必要性、潜在风险与应对措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等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化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的对应币种为美元,外汇衍生品品种具体为远期结售汇合同及衍生组合合同等远期外汇合约,不从事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公司外汇衍生品相关交易业务的总额度规模与公司对应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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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结算的外销收入规模相匹配、交易期限适中、风险敞口较小。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远期外汇合约已全部交割完毕;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变化主要系受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和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等因素影响,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总体符合对应币种的汇率变动趋势,相关损益金额波动较大具有合理性;
3、公司外汇衍生品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销售回款预测等风险,公司已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规避相关影响,相关风险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13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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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议案。经逐项对照,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即2020年2月25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除为内部员工提供的无息购房借款外,不存在新增拆借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目的系稳定员工队伍、吸引人才,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委托贷款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1)理财产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1年4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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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0/2/28 | 2020/8/28 | 3.60% |
2 | 中银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5,000.00 | 2020/3/20 | 2020/6/18 | 3.60% |
3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3/24 | 2020/7/22 | 3.65% |
4 | 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723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4/16 | 2021/4/13 | 3.80% |
5 | 兴业银行金雪球2020年第一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5006款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0/5/28 | 2020/8/28 | 4.20%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新客固定持有期JG600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1.63 | 2020/6/1 | 2020/8/17 | 3.65% |
7 | 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6/22 | 2021/6/22 | 4.40% |
8 | 杭州专属-“金雪球-优悦”非保开放理财(3M)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7/8 | 2020/10/9 | 3.85% |
9 | 中信建投基金-固益联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0/7/15 | 2021/1/14 | 4.00% |
10 | 共赢稳健91天(尊享)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7/15 | 2020/10/14 | 3.85% |
11 | 金雪球20年一期非保浮动理财35001-杭州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7/24 | 2021/1/25 | 3.75% |
12 | 杭州专属-“金雪球-优悦”非保开放理财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8/26 | 2020/11/26 | 3.85% |
13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0/8/28 | 2020/11/30 | 3.10% |
14 | 杭州专属-“金雪球-优悦”非保开放理财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0/9/4 | 2020/12/4 | 3.85% |
15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9/30 | 2021/3/30 | 4.20%-5.00% |
16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11/5 | 2021/5/5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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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7 | 天风证券招投致远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11/4 | 2021/3/10 | 4.05% |
18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1/5/7 | 2021/11/5 | 4.40% |
19 | 金雪球优选2021年第3期非非保本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1/3/5 | 2021/6/7 | 3.70% |
20 | 天风证券招投致远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1/3/11 | 2021/6/10 | 4.05% |
21 | 华泰如意宝2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1/4/1 | 2021/10/12 | 4.00-5.40% |
22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69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7/22 | 0.50-9.50% |
23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0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7/22 | 1.00-7.50% |
24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1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7/22 | 1.60-5.10% |
25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2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10/20 | 0.50-11.60% |
26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3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10/20 | 1.00-9.10% |
27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4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3 | 2021/10/20 | 1.60-6.40% |
28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5/7 | 2021/11/5 | 4.40% |
29 |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5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1/5/13 | 2021/11/4 | 3.70-4.00% |
30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 | 2021/8/11 | 2021/8/12 | 2.73% |
31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2 | 2020/5/13 | 3.33% |
32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6/9 | 2020/11/12 | 3.05% |
33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7/16 | 2020/11/12 | 2.98% |
34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11/19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98% |
35 | 金雪球20年一期非保浮动理财35005-杭州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5 | 2020/8/18 | 4.15% |
36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 | 2020/7/1 | 2020/7/2 | 2.47% |
37 | 杭州专属-“金雪球-优悦”非保开放理财(3M)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00 | 2020/8/19 | 2020/11/19 | 3.85% |
38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0/9/2 | 2020/9/11 | 2.30% |
39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20.00 | 2020/10/27 | 2020/11/4 | 2.10% |
40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0 | 2020/10/29 | 2020/11/17 | 2.10% |
41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65.00 | 2020/12/11 | 2020/12/25 | 2.97% |
42 | 中银日积月累_日计划(对公)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0/6/22 | 2020/8/21 | 2.60% |
43 | 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2 | 2020/5/13 | 3.60% |
5-1-2-136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44 | 兴业银行金雪球2020年第一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5005款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3 | 2020/8/18 | 4.15% |
45 | 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6/2 | 2020/7/16 | 3.19% |
4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 | 2020/6/2 | 2020/6/17 | 3.02% |
4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00 | 2020/6/3 | 2020/6/17 | 3.00% |
48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2.00 | 2020/6/4 | 2020/6/19 | 3.00% |
49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4.00 | 2020/6/5 | 2020/6/19 | 3.00% |
50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2.00 | 2020/6/8 | 2020/6/19 | 2.96% |
51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 | 2020/6/10 | 2020/6/19 | 2.99% |
5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31.00 | 2020/6/12 | 2020/7/16 | 3.00% |
53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6/19 | 2020/7/16 | 3.01% |
54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5.00 | 2020/6/23 | 2020/7/16 | 3.09% |
5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4.00 | 2020/6/24 | 2020/7/16 | 3.09% |
5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1.00 | 2020/6/30 | 2020/7/16 | 3.21% |
5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68.00 | 2020/7/1 | 2020/7/16 | 3.16% |
58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0 | 2020/7/2 | 2020/7/16 | 3.07% |
59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00 | 2020/7/3 | 2020/7/16 | 3.01% |
60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0/7/13 | 2020/7/16 | 2.77% |
61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50.00 | 2021/3/1 | 2021/3/16 | 3.16% |
62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 | 2021/8/31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3.00% |
63 | 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2 | 2020/5/13 | 3.60% |
64 | 兴业银行金雪球2020年第一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5005款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13 | 2020/8/18 | 4.15% |
65 | 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6/2 | 2020/7/16 | 3.19% |
5-1-2-137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型理财产品 | ||||||
6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0/6/2 | 2020/6/24 | 3.02% |
6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95.00 | 2020/6/12 | 2020/7/14 | 3.00% |
68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20/7/9 | 2020/7/14 | 2.68% |
69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6/22 | 2021/7/5 | 3.11% |
70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1/6/22 | 2021/7/5 | 3.07% |
71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5.00 | 2021/1/20 | 2021/3/1 | 2.99% |
7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5.00 | 2021/3/1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3.16% |
73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2.00 | 2021/8/30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3.01% |
74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5.00 | 2021/1/20 | 2021/3/1 | 2.99% |
7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1/3/1 | 2021/5/18 | 3.16% |
7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21/4/1 | 2021/5/18 | 3.28% |
7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8.00 | 2021/4/29 | 2021/8/11 | 3.01% |
78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 | 2021/7/21 | 2021/8/16 | 2.98% |
79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00 | 2021/8/20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3.15% |
80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 | 2020/3/4 | 2020/3/27 | 2.70% |
81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5/6 | 2020/5/28 | 2.68% |
82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00 | 2020/6/15 | 2020/6/19 | 2.68% |
83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0.00 | 2020/7/8 | 2020/7/28 | 2.60% |
84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8/12 | 2020/9/21 | 2.35% |
85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 | 2020/8/31 | 2020/9/29 | 2.30% |
86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00 | 2020/9/29 | 2020/11/9 | 2.80% |
87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 | 2020/10/14 | 2020/11/27 | 2.80% |
88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11/5 | 2020/12/31 | 2.80% |
5-1-2-138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89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11/30 | 2020/12/31 | 2.80% |
90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0/12/25 | 2020/12/31 | 2.80% |
91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12/25 | 2020/12/31 | 2.80% |
92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0/12/31 | 2021/3/23 | 2.80% |
93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5.00 | 2020/12/31 | 2021/3/23 | 2.80% |
94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21/1/29 | 2021/3/23 | 2.80% |
95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 | 2021/2/5 | 2021/3/26 | 2.80% |
96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1/3/11 | 2021/3/26 | 2.80% |
97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3/12 | 2021/4/23 | 2.80% |
98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1/4/2 | 2021/4/23 | 2.80% |
99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0 | 2021/4/16 | 2021/5/28 | 2.80% |
100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0.00 | 2021/4/30 | 2021/5/13 | 2.80% |
101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 | 2021/5/20 | 2021/6/29 | 2.80% |
102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 | 2021/6/1 | 2021/6/29 | 2.80% |
103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6/24 | 2021/7/23 | 2.80% |
104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20.00 | 2021/6/30 | 2021/7/23 | 2.80% |
5-1-2-139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05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1/7/1 | 2021/7/23 | 2.80% |
106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1/7/9 | 2021/7/29 | 2.80% |
107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7/22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80% |
108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21/8/6 | 2021/8/25 | 2.70% |
109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50.00 | 2021/8/18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70% |
110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8.00 | 2020/3/3 | 2020/4/10 | 2.20% |
111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 | 2020/3/4 | 2020/4/10 | 2.50% |
112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 | 2020/3/10 | 2020/4/10 | 2.50% |
113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34.00 | 2020/3/17 | 2020/10/9 | 2.20% |
114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00 | 2020/3/23 | 2020/10/9 | 2.34% |
115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 | 2020/3/24 | 2020/9/4 | 2.26% |
116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53.00 | 2020/4/24 | 2020/4/30 | 2.69% |
117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58.00 | 2020/4/30 | 2020/5/26 | 2.68% |
118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 | 2020/4/30 | 2020/5/7 | 2.68% |
119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76.00 | 2020/5/15 | 2020/5/26 | 2.68% |
120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0/5/26 | 2020/10/9 | 3.01% |
121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3.79 | 2020/7/21 | 2020/10/9 | 3.01% |
12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0 | 2020/5/26 | 2020/7/10 | 2.82% |
123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00 | 2020/6/17 | 2020/7/24 | 2.82% |
124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6.21 | 2020/7/22 | 2020/8/17 | 2.82% |
12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25.00 | 2020/8/13 | 2020/9/4 | 2.82% |
12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0/9/10 | 2020/9/30 | 2.64% |
127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 | 2020/5/29 | 2020/6/1 | 2.67% |
128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20/6/9 | 2020/6/12 | 2.67% |
129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5.00 | 2020/6/17 | 2020/6/23 | 2.64% |
130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7.00 | 2020/7/16 | 2020/7/24 | 2.52% |
131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2.00 | 2020/7/22 | 2020/7/24 | 2.45% |
132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 | 2020/8/11 | 2020/9/1 | 2.34% |
133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 | 2020/8/25 | 2020/9/4 | 2.30% |
134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0/8/31 | 2020/10/9 | 2.30% |
135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00 | 2020/9/8 | 2020/9/23 | 2.30% |
136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6.00 | 2020/9/11 | 2020/12/4 | 2.30% |
5-1-2-140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37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7.00 | 2020/9/14 | 2020/9/23 | 2.30% |
138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00 | 2020/10/10 | 2020/10/13 | 2.29% |
139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8.00 | 2020/10/21 | 2020/10/23 | 2.29% |
140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00 | 2020/10/27 | 2020/11/9 | 2.29% |
141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0/10/14 | 2020/11/9 | 2.29% |
14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 | 2020/10/14 | 2020/10/29 | 2.29% |
143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85.00 | 2020/10/16 | 2020/11/6 | 2.29% |
144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0/11/12 | 2020/11/27 | 2.29% |
145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7.00 | 2020/11/12 | 2020/12/22 | 2.17% |
146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9.00 | 2020/11/17 | 2020/12/4 | 2.14% |
14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85.00 | 2020/11/13 | 2020/11/27 | 2.14% |
148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6.00 | 2020/12/8 | 2020/12/21 | 2.16% |
149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12/11 | 2020/12/23 | 2.16% |
150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0/12/11 | 2020/12/21 | 2.93% |
151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78.00 | 2020/12/14 | 2020/12/21 | 3.08% |
152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1/4 | 2021/1/15 | 2.99% |
153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 | 2021/1/4 | 2021/1/13 | 2.74% |
154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1/19 | 2021/3/22 | 3.08% |
15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1/20 | 2021/2/1 | 3.08% |
15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00 | 2021/1/29 | 2021/2/18 | 3.08% |
15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2.00 | 2021/2/5 | 2021/2/26 | 3.08% |
158 | 本利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1/3/1 | 2021/3/19 | 1.35% |
159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 | 2021/3/5 | 2021/3/30 | 3.08% |
160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90.00 | 2021/3/5 | 2021/3/22 | 3.08% |
161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 | 2021/3/15 | 2021/3/19 | 2.15% |
16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70.00 | 2021/3/24 | 2021/4/6 | 2.96% |
163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21/3/30 | 2021/4/7 | 1.86% |
164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4/9 | 2021/4/19 | 3.10% |
16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25.00 | 2021/4/9 | 2021/4/26 | 2.68% |
16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77.00 | 2021/4/12 | 2021/4/30 | 2.68% |
16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1/4/13 | 2021/5/14 | 2.68% |
168 | 安心快线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 | 2021/4/13 | 2021/4/20 | 2.12% |
169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5/7 | 2021/8/20 | 3.11% |
170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50.00 | 2021/5/7 | 2021/6/4 | 3.10% |
5-1-2-141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品 | ||||||
171 | 江西银行“优盛理财--小幸福” 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6/9 | 2021/6/25 | 2.94% |
172 | 江西银行“优盛理财--小幸福” 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1/6/10 | 2021/8/23 | 2.94% |
173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290.00 | 2021/6/10 | 2021/7/21 | 2.89% |
174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40.00 | 2021/7/9 | 2021/8/6 | 2.91% |
175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99.00 | 2021/8/17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89% |
176 | 江西银行“优盛理财--小幸福” 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8/25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94% |
177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7.00 | 2021/8/31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3.00% |
178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3/25 | 2020/6/3 | 2.70% |
179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4/26 | 2020/7/16 | 2.70% |
180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 | 2020/4/29 | 2020/8/12 | 2.70% |
181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 | 2020/5/28 | 2020/8/18 | 2.40% |
182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00 | 2020/6/15 | 2020/8/21 | 2.40% |
183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20/6/22 | 2020/8/25 | 2.40% |
184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20/6/29 | 2020/8/25 | 2.40% |
185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0/6/30 | 2020/8/25 | 2.40% |
186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 | 2020/7/7 | 2020/8/27 | 2.40% |
187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 | 2020/8/1 | 2020/9/7 | 2.40% |
188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0/8/31 | 2020/9/7 | 2.40% |
189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 | 2020/9/16 | 2020/9/29 | 2.40% |
190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20/9/17 | 2020/10/20 | 2.40% |
191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20/9/30 | 2020/10/27 | 2.40% |
192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20/10/9 | 2020/11/6 | 2.40% |
193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0 | 2020/10/26 | 2021/2/2 | 2.40% |
194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 | 2020/11/27 | 2021/2/5 | 2.60% |
195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20/11/30 | 2021/2/5 | 2.60% |
196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12/28 | 2021/2/5 | 2.60% |
197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0/12/31 | 2021/2/26 | 2.60% |
198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1/1/8 | 2021/2/26 | 2.35% |
199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0 | 2021/2/4 | 2021/4/27 | 2.35% |
200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1/3/9 | 2021/4/27 | 2.35% |
201 | 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201809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200.00 | 2020/4/23 | 2020/7/22 | 2.80% |
202 | 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201809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0/7/24 | 2020/10/26 | 3.00% |
203 | 智能定期理财12号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30.00 | 2020/9/9 | 2021/3/8 | 3.02% |
5-1-2-142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04 | 净值型理财1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0/9/5 | 2020/9/14 | 2.80% |
205 | 2020封闭式私募净值型13124号(秋日丰收专属理财)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0/10/30 | 2021/2/4 | 3.55% |
206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800.00 | 2021/6/15 | 2021/6/22 | 2.82% |
207 | 朝招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1/2/9 | 2021/3/19 | 2.95% |
合计 | 145,176.63 |
5-1-2-143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衬衫及牛仔自动缝制设备等工业用缝中、缝前设备,以及电机、电控、机架台板等缝制机械重要零配件,主营业务不涉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投资情况。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计划。
综上所述,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属于财务性投资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174.17 | - |
其他应收款 | 5,590.65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74.27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9.71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0.5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104.22 | - |
合计 | 82,403.51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06,845.70 |
5-1-2-144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比 | - |
项目 |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理财产品原值 | 24,019.00 | 否 |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 155.17 | 否 |
合计 | 24,174.17 | - |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赎回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1/5/6 | 2021/11/5 | 4.40% |
2 | 华泰如意宝2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1/3/29 | 2021/10/12 | 4.00-5.40% |
3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69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7/22 | 0.50-9.50% |
4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0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7/22 | 1.00-7.50% |
5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1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7/22 | 1.60-5.10% |
6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2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10/20 | 0.50-11.60% |
7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3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10/20 | 1.00-9.10% |
8 |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074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1/4/22 | 2021/10/20 | 1.60-6.40% |
9 | 中信建投期货-固益联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5/6 | 2021/11/5 | 4.40% |
10 |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5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1/5/12 | 2021/11/4 | 3.70-4.00% |
11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 | 300.00 | 2021/6/22 | 2021/7/5 | 3.11% |
5-1-2-145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赎回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收益型 | ||||||
12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1/6/22 | 2021/7/5 | 3.07% |
13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630.00 | 2021/6/24 | 2021/7/23 | 2.80% |
14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20.00 | 2021/6/30 | 2021/7/23 | 2.80% |
15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0/11/19 | 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 2.98% |
16 | 江西银行“优盛理财--小幸福” 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0 | 2021/6/10 | 2021/8/23 | 2.94% |
17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72.00 | 2021/6/10 | 2021/7/21 | 2.89% |
18 | 添利小微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1/5/7 | 2021/8/20 | 3.11% |
19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7.00 | 2021/3/1 | 2021/8/20 | 3.16% |
合计 | 24,019.00 |
项目 |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代扣代缴款 | 503.63 | 否 |
备用金 | 780.70 | 否 |
保证金 | 2,546.95 | 否 |
出口退税款 | 2,251.77 | 否 |
个人借款 | 1,528.77 | 否 |
账面余额 | 7,611.81 | - |
坏账准备 | 2,021.17 | - |
5-1-2-146
账面价值 | 5,590.65 | -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账面价值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浙江亚河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绷缝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产业投资 | 489.71 | 否 |
合计 | 489.71 | - |
5-1-2-147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账面价值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赣州市华柏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鞋服箱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业投资 | 150.00 | 否 |
青岛众源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 帽子面料的裁剪加工 | 产业投资 | 20.50 | 否 |
合计 | 170.50 | - |
5-1-2-148
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49,104.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预付设备款 | 20,064.48 | 否 |
长期定期存单 | 27,600.00 | 否 |
长期定期存单应计利息 | 1,439.74 | 否 |
合计 | 49,104.22 | - |
5-1-2-149
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和技术集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物联网设备端产品,实现公司智能工业缝纫机的规模化生产,逐步建立缝前、缝中、吊挂等全面数据的连通和交互,并实现服装智能制造成套解决方案的战略落地及加速欧洲子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转化吸收和国产化进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不断优化并提升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从而全面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亦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盈利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需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及依据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过程及依据具体如下:
1、查阅了《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查阅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明细表、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理财产品明细表及相关公告等资料,并获取了公司出具的有关财务性投资说明;
3、查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并分析了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1-2-150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之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5-1-2-151
(此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2-152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虞天成 邵宪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2-153
关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