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侨香路网上天虹分拣中心进行更新改造,并与深圳市信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合作完成。2019年7月30日,公司与信义集团签订了该项目《合作更新协议》;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信义集团签订了该项目《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合作更新协议》、《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统称“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2019-042)、《关于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公告》(2020-030)。
信义集团在申请该项目专项规划期间,因项目高压燃气管道(LNG管道)安全评估、片区交通统筹规划以及方案优化调整等原因,专项规划的审批完成时间超出约定期限。项目专项规划于2021年7月27日获得南山区政府批准,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专规规划审批的复函,确认该项目专项规划已审批通过。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信义集团于2021年9月3日签订《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协议所约定时限统一向后相应顺延330个自然日。信义集团应在2025年4月4日前向公司交付回迁物业,在2026年4月5日前将不动产登记证书交付公司。
二、信义集团在原协议约定外向公司增加提供商业用途物业246平方米作为返迁物业。根据原协议约定及已批复项目专项规划,信义集团增加提供返迁物业
后,公司可取得的配套商业物业产权面积调整为15156平方米。
根据专项规划的批复以及上述补充事项等情形,公司与信义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虹控股实业有限公司同时签署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备查文件:
1. 《合作更新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2.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