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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9月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时根据上海市企业经营范围申报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修改: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医

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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