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高乐股份股票代码:002348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金丰园D幢东起第12号门市1-2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1: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7楼
一致行动人2: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广南路(老镇政府)68号华南学校北楼三楼
一致行动人3: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流沙广南路63号门市二楼
一致行动人4:杨广城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
号楼
签署日期:2021年9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 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 指 |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高乐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香港兴昌 | 指 |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新鸿辉实业 | 指 |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新南华实业 | 指 | 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园林文化 | 指 | 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普宁市流沙金丰园D幢东起第12号门市1-2层 |
注册资本 | 4,5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05年11月3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782982888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参与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杨旭恩 | 3150 | 70 |
马辉龙 | 1350 | 30 |
合计 | 4500 | 100 |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住所 | 香港九龙尖沙咀东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7楼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港币) |
成立时间 | 1973年2月23日 |
商业登记证号码 | 003844916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业务
主要经营业务 | 目前主要业务为投资及房产租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兴昌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港币 | 认缴出资比例(%) |
新鸿辉实业 | 418 | 83.6 |
杨镇欣 | 53.7 | 10.74 |
杨镇裕 | 3.3 | 0.66 |
杨镇凯 | 25 | 5 |
合计 | 500 | 100 |
2、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普宁市流沙广南路(老镇政府)68号华南学校北楼三楼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05年11月3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782982896T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参与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南华实业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杨镇凯 | 700 | 70 |
杨锡洪 | 300 | 30 |
合计 | 1000 | 100 |
3、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住所 | 普宁市流沙广南路63号门市二楼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04年6月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763804533A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出版物零售;销售:文具用品,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体育用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园林文化业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杨楚丽 | 300 | 60 |
杨康华 | 200 | 40 |
合计 | 500 | 100 |
4、杨广城
杨广城先生为香港永久性居民。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企业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在高乐股份任职情况 |
杨旭恩 | 男 | 新鸿辉实业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兼总经理 |
香港兴昌 | 董事 | |||||
杨镇凯 | 男 | 新南华实业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杨楚丽 | 女 | 园林文化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否 | 无 |
杨广城 | 男 | - | - | 中国 香港 | 否 | 董事兼 副总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香港兴昌、新鸿辉实业、新南华实业、园林文化为杨氏家族成员所控制企业,
“杨氏家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包括杨旭恩先生、杨镇欣先生、杨镇凯先生、杨镇裕先生、杨广城先生及杨楚丽女士、杨康华女士。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香港兴昌、杨广城先生、新南华实业、园林文化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方框图: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财务需求,拟通过减持来偿还股票贷款,化解质押风险,确保本公司债务良性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15.2%。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4,745,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11月21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本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上市公司股份9,471,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二)2021年3月16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海通证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本公司持有的高乐股份共计
947.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
(三)2021年7月2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减持股份达到1%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上市公司股份9,471,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四)2021年9月3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为化解质押风险,本公司对质押在海通证券的部分股票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838,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5,584,10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115,584,095股质押在海通证券。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方式 | 占上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鸿辉实业 | 2021-03-09 | 1.92 | 274.30 | 集中竞价交易 | 0.29 |
新鸿辉实业 | 2021-03-10 | 1.84 | 189.51 | 集中竞价交易 | 0.20 |
新鸿辉实业 | 2021-03-11 | 1.83 | 300.00 | 集中竞价交易 | 0.317 |
新鸿辉实业 | 2021-03-12 | 1.82 | 183.39 | 集中竞价交易 | 0.194 |
新鸿辉实业 | 2021-06-30 | 2.39 | 947.20 | 集中竞价交易 | 1.00 |
合计 | 1894.40 | 2.00 |
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旭恩
签署日期:2021年9月3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高乐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663-234805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 |
股票简称 | 高乐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普宁市流沙金丰园D幢东起第12号门市1-2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44,000,000股 持股比例:15.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94,745,701股 变动数量:49,254,299股 变动比例:5.2% 变动后比例: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确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本公司所持有的高乐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杨旭恩日 期:2021年9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