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4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环保运营项目规模迅速增加且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部分渗滤液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土地由甲方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原因及对项目建设与运营稳定性的影响;(2)尚未取得项目用地产权的原因,是否存在产权无法办理的风险,以及对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投资人签订附条件解除的对赌协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如今年底发行人未能上市,相关对赌条款的恢复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与大族激光之间在报告期内存在房产租赁、商品销售、共用商标、大额资金往来和资金拆借等多类型的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以及独立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主要产品和在手订单说明试用发出商品的销售模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潜在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生产经营场所面积的比例,相关建筑涉及发行人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2)以上建筑是否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主要场所,是否存在搬迁风险,是否有必要且充足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持有南创中心46%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起设立南创中心的商业逻辑,以及南创中心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2)对南创中心投资的减值测试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尚未取得产权项目用地的情况、影响及相关承诺,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风险,以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持独立性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涉及的收入金额与占比情况,以及潜在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