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0)粤03破申97号《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0)粤03破申97号《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
请各债权人于2021年10月8日前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1年7月22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债权申报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债权申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
债权申报联系人:倪律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104债权申报联系电话:0755-23108102、0755-2310808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4:00至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2、《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除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也将刊登在《深圳特区报》和《人民法院报》,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