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电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进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中国电研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中国电研经营情况,对中国电研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1上半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年上半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中国电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1年上半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上半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1年上半年度,中国电研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1年上半年度,中国电研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升级迭代风险、侵权和泄密风险、质量控制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风险、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境外经营风险、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中国作为电器制造大国,电器行业相关新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公司需及时跟踪行业前沿技术并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如果公司对相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及预期,将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

2、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其正常运营依赖于公司多年来在电器领域建立起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公司需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公司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合规。如果公司因管理失当、违规检测、数据舞弊等原因导致出具的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损害公司声誉、公信力,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中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公司少量的环保涂料业务涉及易燃化学品的使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2021年上半年度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来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公司将面临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停产整顿的风险。

5、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若宏观经济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行业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面临多种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的拓展。

7、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8、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外汇政策、当地疫情防控不利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9、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和间苯二甲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宗原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于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如果短期内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项目

1-6

2020

1-6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58,136.69 108,620.08 4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52.89 12,919.52 2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369.07 9,369.25 21.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2.36 1,223.21 -449.27%

项目

2021

项目

2020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3,016.80 229,501.33 1.53%总资产 421,778.89 399,402.14 5.60%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1

主要财务指标

1-6

2020

1-6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2 21.8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2 21.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3 21.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9 5.99 增加0.6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3 4.38 增加0.4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56 8.15 减少0.59个百分点

2021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59%,主要系疫情缓和,以及新技术、新产

品陆续投入市场、新产能充分释放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在执行合同额增

加,使得公司产品和原材料备货增加,而合同收款少于备货付款所致。综上,公司2021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由国家级研究院所转制,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和多层次的研发平台,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2个国家级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长期开展应用基础与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产品技术开发,取得了一系列行业领先的技术成果,拥有22项核心技术。公司始终以“支撑国家战略、引领行业进步、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己任,致力于科技和市场相结合的应用型研究,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加强基础共性技术与产业应用技术的结合,具备快速的市场需求响应能力以及高效的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能力,从而加快技术转化,更好满足市场与用户需求,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2、突出的技术标准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15个IEC国际标准对接平台、11个国家标准平台以及1个国家技

术标准创新基地。自2010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超过600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制修订,有效提升行业影响力,技术标准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化竞争力,不断争取国际话语权。目前公司共主持及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42项,其中主导研制并已发布实施5项IEC国际标准。公司拥有1名标准化专家担任IEC/SC59L小家电性能测试方法分技术委员会主席,1名标准化专家担任IEC/SC32C小型熔断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共有3名标准化专家获得IEC1906奖,充分体现了公司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引领优势。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持研制的IEC 60335-2-115: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的安全-第2-115部分:皮肤美容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已于2021年3月发布实施;公司组织申报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电饭锅性能测试方法》及《电自动控制器 电流敏感控制器特殊要求》IEC标准提案获批立项;公司持续推进IEEEP2898“智能水平评价”系列标准的制订工作。

3、行业公信力与技术资质优势。

(1)在检测认证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优势

公司建有国家日用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两个国家质检中心,已累计为全国32个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政府采购验收等相关服务。

公司拥有多个层面的资质授权,是国家认监委指定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及CCC认证指定实验室,同时是国家工信部授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检测机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国推认证机构、政府采购节能认证机构。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获批成为国内首批国推绿色建材分级认证机构;获批成为电动自行车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获批成为新版平板电视和机顶盒中国能效备案实验室。

在国际方面,公司已获得包括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E、海湾标准化组织GSO、沙特政府SASO、德国DAkkS、美国FCC、美国A2LA、美国CPSC等在内的认可与授权,获得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多个权威机构的认可。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获批成为乌拉圭官方机构认可的乌拉圭符合性认证合格评定机构、埃

及EOS授权的全球首家埃及境外能效检测检验机构、巴林政府授权的中国本土首家巴林能效认证机构,并获得新加坡电机能效备案实验室资质,在“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持续加强。

(2)在全球知名制造企业、电商平台及大宗采购企业的认可度优势

公司和全球范围内一些知名电器和汽车制造企业、电商平台、大宗采购企业、品牌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这些企业的认可,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并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大宗采购领域新增珠海采筑等头部企业合作认可。在电商平台质量治理领域公司新增京东、百度认可,并成为亚马逊平台官方认可的质量合规提供商(Amazon SPN)。截至报告期已获得国内几乎全部主流电商平台认可。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参与华为、小米等多家龙头企业在智能家居生态领域的建设。在智能汽车领域,公司新增多家车企认可,截至报告期已累计获得31家国内外品牌车企认可。在绿色低碳领域,公司获批成为国内首批国推绿色建材分级认证机构,为众多知名企业颁发碳足迹碳减排证书。在航空与轨道交通领域,新增15家国际知名航空公司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认可,截至报告期已累计获得55家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的认可。

4、独具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深耕电器领域多年,对电器产品技术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主流客户开展广泛合作,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以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为支撑、技术标准创新为引领,构建“一站式”综合服务,为电器行业质量提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具有整体竞争优势。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着手建设面向家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的国内国际测试评价互认公共服务平台、智能装备合格评定公共服务平台等系列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气候环境、机械环境、化学环境、电磁环境、生物环境的综合测试能力,着力打造以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质量基础设施(NQI)综合服务能力。

5、创新的产品质量提升模式

在电器领域,公司已经构建起从“体验(检测检验)”、“问诊(失效分析)”、到“治病(标准、研发支持、标杆对比提升、品控体系建立等)”、“鉴定(优品

认证)”的完整质量技术解决方案模型,在电器领域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获得来自政府、行业的认可。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在不同的产业集群针对当地产业的现状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下面临的迫切转型需求,提供产业转型升级整体质量解决方案,与当地政府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立综合实验室,开展标准和质量双比对,建立区域团体标准,推出优品认证,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利用质检大数据,为企业提供缺陷产品诊断与失效分析服务,支撑企业研发与品控管理;充分利用公司的行业平台资源与技术优势,为中大型企业定制整体质量提升方案,在渠道建设、品牌推广、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形成整体服务。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加强质量监管,在产业集群区域形成多方努力,多元共治,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目前,公司的产品质量提升模式已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认同,在廉江、温州、顺德、韶关等各地逐步铺开。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机构;成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机构;成为广州黄埔品牌认证的指定机构;成为韶关制造业品质领跑者品牌评价的指定机构;成为顺德政府开展“吸油烟机质量提升”服务机构。

6、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公司按照“共创、共享、共担”理念在中央企业中率先完成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约25%的公司骨干员工合计持有公司23.66%股份。通过将企业发展和员工自身利益相统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继续深化改革,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动公司治理机制、激励机制的创新,打造人才事业平台,形成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技术二等奖1项,完成重点科研项目6项;申请专利35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新增专利授权49件,其中发明专利18件;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件;新增标准发布17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704件,其中发明专利187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88件。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1,952.34万元,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56%。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行业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 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929,861.63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34,994,723.09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09,058,9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27,948,201.42 元。

单位:元

项目当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43,504,592.55873,025,943.40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10,083,018.89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

用)

43,504,592.55862,942,924.51

项目当期金额累计金额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209,058,900.00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927,000,000.00 3,012,000,000.00减:投入项目资金 46,929,861.63 225,935,823.09减:银行手续费 4,799.809,811.57

加:收到银行利息 5,385,758.6624,017,299.93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967,000,000.00 2,602,000,000.00

41,955,689.78 41,955,689.78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2021

余额(元)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3602072229201140663 3,393,442.11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3602072229201142068 9,839,715.22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3602072229201141716 119,701.14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珠支行

628872433688 12,915,852.52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684772615767 2,955,560.99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

999005900510606 5,087,281.74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120907188910202 7,644,136.06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 41,955,689.78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研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研191,430,000股,持股比例

为47.33%;中国电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上半年度,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中国电研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