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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5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1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53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2019年起新增系统级封装业务,2019年、2020年业务收入分别为1,242.39万元、11,587.32万元,毛利率由

8.16%提升至16.4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系统级封装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收入和毛利率的快速增长是否可持续;(2)说明系统级封装业务是否构成加工和产品销售两项履约义务,按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2018年经销收入较2017年增长较快的原因。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020年6月,发行人引入天合智慧能源、无锡中元、浙创好雨等新股东。天合智慧能源由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天合光能全资控股,无锡中元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朋友设立的企业,浙创好雨系保荐人全资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私募投资基金。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目前对天合光能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天合智慧能源入股后对天合光能销售增长的影响;

(2)说明无锡中元的基本情况及引入无锡中元的原因。请保荐

人代表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签署《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前保荐人是否已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以及为保障保荐业务独立性所采取的措施。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提升,2021年1-6月出现下降。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毛利率波动原因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于2021年6月30日将部分应收票据按照持有目的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背书贴现的时间、频率及金额,说明上述调整的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鑫腾电子、常熟铭奇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事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个人银行卡对外收付款等行为,实际控制人存在利用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多次出现上述财务不规范行为的原因及整改情况,招股说明书是否对上述情况反映出的内控风险及整改措施进行了适当披露。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了原材料贸易、商品期货交易、供应链融资等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开展上述业务的商业背景、产生较大亏损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将2020年度原材料贸易形成的亏损29,335.06万元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申报后调整认定为经常性损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调整的原因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系统级封装业务的业务模式、定价原则和核心技术等相关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财务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内控风险及整改措施。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申报后将与原材料贸易相关的损益调整为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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