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郑忠先生、刘云贵先生、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邱小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和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字: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