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