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以2021年9月1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4.15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