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70 号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向参与投资的杭州星耀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智聚”)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用途为偿还公司为其担保的银行借款。同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享”)拟向公司追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并同意对前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延长12个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核查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显示,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921.71万元,较期初下降66.39%,短期借款余额28,314.45万元;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18.07万元。请你公司结合目前资金状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最近一年偿债安排等,补充说明公司在自身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如否,请说明原因及合理
性。
2. 公告显示,公司与星耀智聚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的用途为星耀智聚向银行归还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为确保本次借款的用途,公司将会控制星耀智聚银行账户、公章、营业执照,在与银行进行完全沟通后才将借款汇至星耀智聚账户;星耀智聚其他股东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请你公司结合星耀智聚的出资结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机制等,详细说明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前公司是否已实际控制星耀智聚,如否,请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请你公司结合星耀智聚的投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约定等,补充说明上述约定的保障措施是否可行、有效,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是否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星耀智聚,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3. 公告显示,星耀智聚除投资广东捷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盛通信”)外无其他业务,捷盛通信目前经营情况短期内没有改善,星耀智聚后续存在不能按期归还公司借款的可能性。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星耀智聚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借款用途、利率、到期日、偿付安排等。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后续是否还有进一步对星耀智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如有,请予以披露。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针对星耀智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拟采取的
风险应对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充分提示风险。
4.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星耀智聚业务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如有)、未收回的款项,并说明公司及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星耀智聚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资金往来或利益安排。
5.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在2021年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