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6,020,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5%)的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98,1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5%。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任俊江 | 36,020,329 | 8.55%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1,20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的方式、数量及比例: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1
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98,1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以届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任俊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事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0%。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的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俊江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任俊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任俊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任俊江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任俊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