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