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因董事李志刚、刘瑞玲、尚中锋、高延明、杨昌再属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因董事李志刚、刘瑞玲、尚中锋、高延明、杨昌再属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因董事李志刚、刘瑞玲、尚中锋、高延明、杨昌再属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结合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许可项目: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鉴于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规范、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条
款进行部分修改。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