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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珑1: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专项说明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珑科技”)2019年度财务报表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0)第P05136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规定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德勤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天珑科技公司之子公司于2019年与境外某公司(以下简称“境外客户”)签署委托研发协议,接受该公司委托为其开发若干机型方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珑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对该境外客户手机研发收入折合人民币62,086,140.00元,并作为应收账款核算。我们已对上述金额向境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尚未收到该境外客户的书面回复。同时,我们获悉该境外客户已于审计报告日前支付天珑科技公司之子公司款项折合人民币13,796,920.00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由于该交易性质特殊、金额重大,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交易及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恰当性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天珑科技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及合并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实施情况及结果如下:

2020年度,公司通过审慎评估合同实际情况获得进一步证据,表明前述技术开发合同跟后续产品订单的交付和结算紧密相关,因此,公司将技术开发和产品交付作为一揽子交易处理更加合理,对原有收入确认方法做出修正,冲减了2019年度确认的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并在实际分批交付产品之时分摊确认收入。

至此,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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