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59证券简称:天珑
公告编号:
2021-044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14: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李小华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李小华 | 陈聪义 | 刘建云 |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