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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事项:选举贾连军先生任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事项: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审核意见:
(1)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
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2)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徐敏丽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公司实控股东违规担保和巨额资金占用没有解决,且存在多项诉讼及存在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