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400109 公司简称:退市富控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除独立董事范富尧先生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范富尧先生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是基于2020年年度报告,而2020年年度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2020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持反对意见。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蔡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云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云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四、承诺或有事项”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执行“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已于2021年7月21日对公司股票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021年8月1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代办机构以及办理股份托管、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工作正在进行中,进展情况将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两网及退市公司公告”。
2、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2执恢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个人持有的公司6825000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林泽豪先生所有,其所有权自裁定送达受人林泽豪时起转移,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降至4.34%,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降为19.61%。本次司法拍卖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4月12日10时至4月15日10时止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朱蓉以人民币?52,160,000元(伍仟贰佰壹拾陆万元整)竞得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101-2128室,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冲抵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相关债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竞买人已在办理相关手续中。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7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开变卖(第三次拍卖)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2502(复式)室、国科路80号1层房产。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富控互动、*ST富控、退市富控 | 指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富控文化、富控传媒 | 指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中技集团、中技企业集团 | 指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Jagex | 指 | Jagex Limited |
尚游网络 | 指 | 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百搭网络、宁波百搭 | 指 | 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技桩业 | 指 | 上海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澄申商贸 | 指 | 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
华融江西 | 指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北京银行 | 指 |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渤海银行 | 指 | 渤海银行上海同济支行 |
芜湖扬子农商行 | 指 |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山支行 |
广州农商行 | 指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景支行 |
中技物流 | 指 | 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
策尔实业 | 指 | 上海策尔实业有限公司 |
孤鹰贸易 | 指 | 上海孤鹰贸易有限公司 |
拓兴工贸 | 指 | 上海拓兴工贸有限公司 |
鹊灵实业 | 指 | 上海鹊灵实业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富控互动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FUKONG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UKONG INTERACTIV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欣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永建 |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财富广场金座4层 | \ |
电话 | 021-63288082 | |
电子信箱 | zpz@zpzchina.com | \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215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财富广场金座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02 |
电子信箱 | zpz@zpzchina.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办公室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 | 退市富控 | 400109 | *ST富控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46,635.16 | 236,571,992.42 | -9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741,453.01 | -1,974,447,878.02 | 9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939,014.59 | -192,948,475.52 | 2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9,054.92 | -63,759,675.52 | 68.6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05,769,728.38 | -4,191,028,271.95 | -2.74 |
总资产 | 1,935,929,988.72 | 1,972,055,206.03 | -1.83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0 | -3.43 | 94.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0 | -3.43 | 94.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7 | -0.34 | 26.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993.8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664,072.07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2,567,483.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27,197,561.58 |
成功,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冲抵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部分债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竞买人已在办理相关手续中。
2021年7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开变卖(第三次拍卖)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2502(复式)室;国科路80号1层房产。若变更成功,所得价款用于冲抵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剩余债务。
届时,如公司未注入新资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46,635.16 | 236,571,992.42 | -99.47 |
营业成本 | 2,197,216.63 | 73,212,650.53 | -97.00 |
销售费用 | 9,592,640.10 | 不适应 | |
管理费用 | 12,752,859.67 | 105,775,259.16 | -87.94 |
财务费用 | 127,924,026.16 | 227,604,609.19 | -43.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9,054.92 | -63,759,675.52 | 68.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43,413,664.78 | 1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48,224.52 | -125,966.80 | -15,856.71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主要有两点:1、或有借款以及对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本期根据谨慎性原则持续计提预计负债;2、部分或有借款债权人本期对相关债务予以豁免,相应预计负债予以冲回。上述事项对利润综合影响-8,496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投资性房地产 | 97,171,250.72 | 136,860,002.68 | -29.00% | 注1 | ||
短期借款 | 900,040,000.00 | 952,200,000.00 | -5.48% | 注2 | ||
预计负债 | 2,507,322,909.36 | 2,592,290,392.67 | -3.28% | 注3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7,764.99 | 法院冻结(注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66,800,000.00 | 法院冻结(注2)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48,793,045.48 | 法院冻结(注2)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3,070,000.00 | 法院冻结(注2)、借款质押担保(注3)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法院冻结(注2)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法院冻结(注2)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法院冻结(注2) |
长期股权投资(上海海鸟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法院冻结(注2) |
投资性房产及固定资产 | 98,539,480.34 | 借款抵押担保、法院查封(注4) |
投资性房产及固定资产 | 14,163,814.79 | 借款抵押担保、法院查封(注5) |
合计 | 563,784,105.60 |
注2: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应股权已被有关法院冻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1、临2018-122、临2018-133、临2019-002、临2019-119);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如下股权也被冻结: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上海海鸟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民事裁定书(2018)陕民初100号);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沪02执115号)通知,冻结本公司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海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注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富控互动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借款合同25,00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另有颜静刚、梁秀红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4: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约为14,675.62万元(原值17,896.80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本公司7,500.00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截至目前,该房产档案信息显示其状态为已查封;该笔借款由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梁秀红和颜静刚提供担保;此外,2018年1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本公司案件过程中对债权人提出的财务保全申请作出裁定:查封本公司上述房产(产权证号:沪(2017)杨字不动产权第017434号、沪(2017)杨字不动产权第017685号)。注5: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约为1,566.68万元(原值2,109.43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截至目前,该笔抵押相应的借款已按期归还,但抵押物尚未办理解除手续,目前,该房产档案信息显示其状态为已查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购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百搭网络),同意公司与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百搭网络签署《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交易对价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北方亚事咨评字[2017]第01-169号”《估值报告》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36,680万元,收购方式为以现金收购。
根据2017年12月本公司与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沈乐签订的《关于收购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协议》的约定:尚游网络将所持有的百搭网络51%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同时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沈乐向本公司承诺:
百搭网络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25,000万元、31,30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百搭网络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14,131.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91.15万元。根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原则,百搭网络2017年度己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2018年1月3日,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百搭网络5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正式成为百搭网络持股51%的控股股东。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本公司己累计支付交易对价100,000万元,依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尚余36,680万元未支付。
但自2018年7月起,百搭网络以本公司未按照收购协议约定条款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项为由,认为收购交易尚未完成,拒绝召开百搭网络股东会并重新选举董事、委派监事、派驻相关工作人员及提供财务信息,导致公司无法对百搭网络形成实质性控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将百搭网络纳入2018年年度报告合并范围,将交易价136,680万元在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并暂按成本法核算。2018年期末发现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公司2018年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97,244.79万元减值准备。2019年4月18日公司诉百搭网络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被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浙0211民初1551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驳回公司的相关起诉,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未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及管理层尚未能就相关事宜与宁波百搭达成一致意见,也暂未能取得其相关财务信息。2019年末,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实际已支付的投资款的公允价值减记为应付未付投资款金额3.66亿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投资状况分析/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因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而可能破产的风险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6,635.16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9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41,453.01元;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1,939,014.59元。自2020年4月,公司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与55%的股权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用于抵偿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应债务后,公司主营收入为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101-2128室、国科路80号1层商铺的租金收入。国权路39号2101-2128室房产已于2021年4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公拍网”上进行的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中,以人民币?52,160,000元拍卖成功,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冲抵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部分债务。国科路80号1层商铺、国权路39号401室、2502(复式)室已于2021年7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变卖(第三次拍卖),若变卖成功,所得价款用于冲抵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剩余债务。
2、被认定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600万元罚款的风险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3号),因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当事人已申请申辩与听证,如前述行为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将面临600万元的罚款。
3、资产受限的风险
公司期末受限资产合计5.63亿元,主要系借款保证金、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受限0.83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受限金额1.13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68亿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宁波百搭股权被法院冻结。如公司未能履行前述偿债责任而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强制执行,将影响公司对受限资产控制权的稳定性,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对子公司失去控制的风险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尚游网络持有的宁波百搭51%股权。2018年1月3日,宁波百搭51%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8年7月起,宁波百搭、尚游网络及沈乐一直以公司未按照收购协议约定条款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项36,680万元为由,认为公司收购宁波百搭51%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拒绝公司向宁波百搭派出董事和监事的相关提议,导致公司无法对宁波百搭形成实质控制(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81)。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范围进行调整,暂时不将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88)。目前,公司及管理层尚未能就相关事宜与百搭网络达成一致意见,亦未能对百搭网络实现有效控制,且公司已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5、关于公司部分不动产被处置的风险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7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开变卖(第三次拍卖)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2502(复式)室;国科路80号1层房产。如被拍卖成功,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借款。
6、涉及诉讼纠纷及民事裁定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共计60笔,涉及金额约81.20亿元:其中表内借款及合规担保共18笔,涉及金额约37.41亿元;涉及或有借款、或有担保共计42笔,涉及金额约41.51亿元。经公司自查,未查见上述或有借款、或有担保事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盖章程序,公司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对法院已判决生效需偿还债务的案件,按照会计规则要求公司已计提负债;对尚未完结的案件,如法院最终判定公司应当还本付息,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也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努力寻求和平解决相关债务的方法,且部分案件已取得成效。
7、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
2015年12月2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为原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69,500万元的担保。2016年7月2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技桩业94.4894%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轶鹏,上海轶鹏以其持有的中技桩业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中技集团承诺与上海轶鹏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对中技桩业有效担保本金余额为89,574.18万元。其中,已有9家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本金92,715.64万元。截止目前,涉及案件法院均已判决,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已计提了预计负债。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 2021-049 | 2021年6月16日 | 详见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 | 2021年2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2021-013 | 2021年2月25日 | 详见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 | 2021年3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2021-020 | 2021年3月25日 | 详见公告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http://www.sse.com.cn/ 2021-031 | 2021年4月30日 | 详见公告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出于对股东利益长远考虑,公司决定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富控传媒、颜静刚 | 详见注1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富控传媒、颜静刚 | 详见注2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富控传媒、颜静刚 | 详见注3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其他 | 富控传媒、颜静刚 | 详见注4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颜静刚 | 详见注5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颜静刚 | 详见注6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颜静刚 | 详见注7 |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其他 | 中技桩业 | 详见注8 | 中技桩业股权交割完成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披露的中技控股为中级桩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的到期日止。 | 是 | 是 | |||
其他 | 中技集团 | 详见注9 | 中技桩业股权交割完成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披露的中技控股为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的到期日止。 | 是 | 是 | |||
其他 | 颜静刚 | 详见注10 | 中技桩业股权交割完成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披露的中技控股为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的到期日止。 | 是 | 是 | |||
其他 | 颜静刚 | 详见注11 | 中技桩业股权交割完成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中披露的中技控股为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相关借款提供担保的 | 是 | 是 |
到期日止。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尚游网络、沈乐 | 详见注12 | 2017年至2019年 | 是 | 否 | 宁波百搭尚未并表,无法获悉其经营情况 | |
其他 | 颜静刚、中技集团 | 详见注13 | 无限期 | 否 | 是 | |||
其他 | 中技集团、富控文化 | 详见注14 | 无限期 | 否 | 是 |
注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作出的关于保证公司“五分开”的承诺函:保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注6: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中技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中技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技控股造成的损失。注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注8:(1)本公司应当维持自身的偿债能力,对于本公司拥有的货币资金的使用,如果该等货币资金来源于相关银行、信托等金融债权人,则本公司首先应当遵守相关融资协议的约定;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应当仅限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做出出售或变相出售本公司有形或无形经营性资产、处置子公司或孙公司股权等导致本公司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的行为。如果发生经中技控股同意的处置行为,本公司应当自收到相关处置所得后的5个工作日内存入经中技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3)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增加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负债;(4)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除本公司的母、子公司之间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拆借外,乙方确保在标的资产完成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至中技控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不得对外向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孙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出借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资金或提供担保;(5)在《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存续期间,如果本公司取得新增的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中技控股有权要求本公司将新增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抵押予中技控股,用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注9:鉴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与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如果中技控股因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而导致中技控股承担担保责任的,中技控股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追偿,如果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无法偿还的,则交易对方承担补偿责任。本公司作为颜静刚所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同意在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向中技控股偿还前述借款时,本公司与交易对方、颜静刚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10:如果中技控股因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而导致中技控股承担担保责任的,中技控股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追偿,如果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子公司无法偿还的,则交易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本人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同意在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向中技控股偿还前述款项时,本人与交易对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11:1.本人将督促目标公司进行如下行为:(1)目标公司应当维持自身的偿债能力,对于目标公司拥有的货币资金的使用,如果该等货币资金来源于相关银行、信托等金融债权人,则目标公司首先应当遵守相关融资协议的约定;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应当仅限用于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做出出售或变相出售目标公司有形或无形经营性资产、处置子公司或孙公司股权等导致目标公司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的行为。如果发生经中技控股同意的处置行为,目标公司应当自收到相关处置所得后的5个工作日内存入经中技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以下简称“《主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3)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增加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负债;(4)未经中技控股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除目标公司的母、子公司之间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拆借以及相互提供担保外,上海轶鹏确保在标的资产完成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至中技控股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间,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不得对外向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孙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出借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的资金或提供担保;(5)在《主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存续期间,如果目标公司取得新增的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中技控股有权要求目标公司将新增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抵押予中技控股,用于《主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措施。
2.本人将督促目标公司及上海轶鹏如下行为:自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存续期间,将不提议目标公司进行分红。如果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必须进行分红的,上海轶鹏应当自收取分红金额后5个工作日内存入经中技控股同意的银行账户,并将目标公司分红的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文件报备至中技控股,用于《主协议》第7.2.3条项下中技控股向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经对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状况的了解,上海中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设备主要为融资租赁设备,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为相关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其资产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已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应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2、其他承诺
注12:尚游网络及沈乐向公司承诺:百搭网络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25,000万元、31,300万元。如果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中有任何一个年度的业绩未完成,则业绩承诺方应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现金补偿义务,业绩补偿金应于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该年度公司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的资金来源为业绩承诺方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足的,由业绩承诺方将其当年分红所得支付给公司予以补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对百搭网络形成实质性控制.
注13:2018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3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就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颜静刚控制的企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下:
(1)如因颜静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导致:1)富控互动(包括但不限于因归结于颜静刚原因而产生的或有事项)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或2)富控互动本身被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颜静刚均会在富控互动承担责任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富控互动予以全额赔偿。
(2)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先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先生未在前述期间内向富控互动足额赔偿,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富控互动予以全额赔偿。
注14:针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或有负债诉讼,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富控互动或有负债诉讼事宜,特此作出如下承诺:不管因何原因导致富控互动在或有负债诉讼中败诉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均会在富控互动承担责任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富控互动予以全额赔偿。本承诺函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一经签署即合法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鉴于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作出上诉承诺,中技集团进一步承诺:对富控文化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富控文化未在前述期间内向富控互动足额赔偿,本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富控互动予以全额赔偿。本承诺函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一经签署即合法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变化情况的说明
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为避免上述事项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关于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关于或有诉讼事项,公司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且部分债权人已向公司出具《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其他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其他相关事项未有变化。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崔之火、朱士民等与万某峰之民间借贷纠纷案,重审案号(2020)赣01民初50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因涉嫌刑事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已提起上诉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士民与万某志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赣01民初39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万某志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且原告已撤诉。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士民与李某升之民间借贷纠纷案,重审案号(2020)赣01民初615号。截止目前,该案件二审审理中。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李某升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蔡彩莲、朱士民与万某云之民间借贷纠纷案,重审案号(2020)赣01民初700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万某云之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截至目前,该案件一审审理中。 | |
5、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茨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任某岳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粤0304民初4487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任某岳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截至目前,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金峦(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53720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金峦(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截至目前,该案件已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7、邵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等与刘某娟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湘0523民初260号。截至目前,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8、邵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等与刘某娟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湘0523民初261号。截至目前,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9、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之金融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11280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在执行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8-026、临 2018-111、临2019-079 |
10、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吕彦东、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丁某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沪01民初289号。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等被告与原告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鄂民初27号。截至目前,此案件二审未开庭。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冯某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2018)渝民初97号。该案件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等与鞠某琼、陈某磬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23709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等被告与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赣民初41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5、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18)鲁0203民初3002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6、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冀0104民初2448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7、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民初74号。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8、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上海企业中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民初75号。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19、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民初76号。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中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民初77号。截至目前,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等与范某明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浙01民初1440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2、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等与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京仲案字第1420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等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之公证债权文书案,案号(2018)沪02执485号。目前,此案处于执行阶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8-065 |
2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与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06民初4735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在执行阶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8-070、临 2019-050、临2019-160 |
25、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彦东、颜静刚、梁秀红、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丁某文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04民初3247号。因此案件涉嫌刑事,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原告已重新提起诉讼。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江苏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47764号。截至目前,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7、深圳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关于颜静刚、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梁秀红等与许某杰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深仲受字第456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8、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等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苏01民初1228号。截至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29、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与姬某雪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01民初8733号,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0、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与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辽02民初143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截至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公司已与原告达成和解。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乔某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22024号。截至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公司已与原告达成和解。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8-086、临2019-127、临2020-099 |
3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拓兴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与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鄂01民初473号。截至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8-086、临2019-127 |
3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拓兴工贸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与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鄂01民初475号。截至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寅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8)粤03民初1815号。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蔡某寅之间不存在此借款事项。截至目前,此案件二审正在审理中。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5、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与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京03民初569号。原告已撤诉。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6、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公司公司、颜静刚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陕民初100号。原告已申请执行。 | 临2018-103、临2018-132、临2019-127、临2020-005 |
37、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中铁大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京仲案字第4111号。目前此案件已终局裁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38、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01财保12号、(2018)鲁01民初352号。截至目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前,二审已判决。 | |
39、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富控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等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浙0106民初2503号、(2019)浙0106执47号。目前此案件一审已结束,原告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40、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富控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等与华融金额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浙0106民初2505号、(2019)浙0106执48号。目前此案件一审已结束,原告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4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之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案号(2018)沪02执731号。目前此案件原告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4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粤01民初744号。目前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34、临2019-144 |
4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粤01民初745号。目前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34、临2019-144 |
44、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借款合同,案号(2019)沪74民初86号。目前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35、临2019-048 |
45、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赣民初59号。截至目前,此案件二审审理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70 |
46、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某、颜静刚、梁秀红与蔡某辉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9)沪0107民初11368号。因此案件涉嫌刑事,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原告已重新提起诉讼。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47、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2019)粤0304民初29777号。该案件原告撤诉后又重新提起诉讼。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9-097、临2020-091 |
48、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上海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鲁01民初2356号。截至目前,此案件二审已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3、其他” |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17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80263号),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先生被立案调查。2020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该事项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9号):“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120)。
2、2020年12月2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62号),公司被立案调查。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3号),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杨影先生、原总经理李欣先生、朱士民先生、原董事丁传东先生、原独立董事李继东先生、原独立董事张宁女士、原监事会主席屠琳峰先生、原监事马方健先生、原职工监事何鸣先生、原董事会秘书陶婷婷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上海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及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该事项申请申辩和听证。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公司已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根据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已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285,916.51 | 285,916.51 | ||||
合计 | 285,916.51 | 285,916.51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1,135.93 | 2015/9/17 | 2018/3/13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135.93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1,197.99 | 2016/3/8 | 2018/3/20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197.99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834.04 | 2016/3/9 | 2018/3/20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834.04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6/6/21 | 2018/4/19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30,000.00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600.00 | 2016/6/23 | 2018/3/1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47,600.00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 | 1,726.01 | 2016/1/4 | 2018/5/16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726.01 | 是 | 其他 |
司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20.20 | 2015/7/27 | 2018/3/20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2,220.20 | 是 | 其他 | |||
富控互动 | 公司本部 |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2016/5/3 | 2018/6/29 | 已诉讼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6,000.00 | 是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1,855.2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1,855.2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不适用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91,855.27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不适用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91,855.2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由于未取得被担保方相关数据,上表中D未能填列; 2、以上担保金额是以银行借款及其他融资项目对应的授信额度为计算口径;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保开始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而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则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合同规定的提前到期条件出现而被债权人宣告到期日或者起诉日确定。因此,上述担保开始日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因合同规定的提前到期条件出现而被债权人宣告到期日或起诉日确 |
定;
3、根据富控互动与上海轶鹏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富控互动为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的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继续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履行(担保有效期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但为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除外);同时,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仅能在截止到补充协议签署日在由富控互动为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进行实际提款和在其他担保合同项下未使用的提款额度所对应的43,000万元进行实际提款,除此之外,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进行提款。
4、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轶鹏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上海轶鹏应于交割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中技桩业全部股份质押给本公司。本公司出售中技桩业94.4894%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已于2016年10月21日完成。2016年11月4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上海轶鹏将其持有的中技桩业94.4894%股份质押给本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上海轶鹏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股东亦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中技桩业2021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尚无法对中技桩业偿债能力作出准确判断。如相关债务到期或提前偿还条件达成后中技桩业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或债权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公司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公司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不足以弥补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网上查询,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通过“阿里拍卖”,已成功转让其对湖南中技、湖北中技、江苏中技等的主债权及其他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5400万股权为前述主债权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34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87,876,590 | 15.26 | 冻结 | 87,876,59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9,720,000 | 12.11 | 未知 | 其他 |
颜静刚 | 6,825,000 | 25,000,000 | 4.34 | 冻结 | 25,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黄泽锋 | 21,234,551 | 3.69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7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023,285 | 3.48 | 未知 | 其他 | ||||
杜景葱 | 18,800,070 | 3.27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何娇 | 12,448,710 | 2.16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俊光 | 11,640,152 | 2.02 | 未知 | 其他 | ||||
秦玉全 | 5,200,000 | 0.9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岳文敏 | 5,050,588 | 0.88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87,876,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76,59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9,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20,000 | |||||
颜静刚 | 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0 | |||||
黄泽锋 | 21,234,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34,551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7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023,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23,285 | |||||
杜景葱 | 18,800,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70 | |||||
何娇 | 12,448,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48,710 | |||||
李俊光 | 11,640,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40,152 | |||||
秦玉全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0 | |||||
岳文敏 | 5,050,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0,58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第一大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第三大股东颜静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11,027.78 | 1,640,082.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
应收账款 | 七、5 | 3,535,721.87 | 2,751,279.3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
预付款项 | 七、7 | 1,778,358.57 | 851,427.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440,048,664.01 | 1,437,447,100.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
合同资产 | 七、10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28,853.60 | 7,920,643.15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4,702,625.83 | 1,450,610,533.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66,800,000.00 | 366,8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97,171,250.72 | 136,860,002.68 |
固定资产 | 七、21 | 17,228,097.52 | 17,754,499.94 |
在建工程 | 七、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8,014.65 | 30,169.97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七、2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1,227,362.89 | 521,444,672.59 | |
资产总计 | 1,935,929,988.72 | 1,972,055,206.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00,040,000.00 | 952,2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5,876.20 | 185,876.20 |
预收款项 | 七、37 | 472,955.26 | 510,489.56 |
合同负债 | 七、3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25,386.58 | 5,193,148.50 |
应交税费 | 七、40 | 471,427.75 | 591,136.4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616,882,249.05 | 2,396,196,488.32 |
其中:应付利息 | 581,573,986.86 | 1,343,348,004.78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03,415,883.19 | 203,415,883.1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16,217.8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22,193,778.03 | 3,558,609,240.0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507,322,909.36 | 2,592,290,392.67 |
递延收益 | 七、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7,322,909.36 | 2,592,290,392.67 |
负债合计 | 6,229,516,687.39 | 6,150,899,632.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75,732,081.00 | 575,732,08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87,422,679.57 | 987,422,679.57 |
减:库存股 | 七、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000,000,493.30 | -1,000,000,489.88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4,099,405.22 | 54,099,405.2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923,023,400.87 | -4,808,281,947.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05,769,728.38 | -4,191,028,271.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83,029.71 | 12,183,845.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93,586,698.67 | -4,178,844,426.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35,929,988.72 | 1,972,055,206.03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0,555.95 | 970,367.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159,701.02 | 2,673,062.9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85,913.37 | 758,982.6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578,451,809.85 | 1,574,500,524.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86,063.71 | 5,962,460.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1,324,043.90 | 1,584,865,398.53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0,363,045.48 | 80,363,045.4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9,800,000.00 | 369,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6,261,469.48 | 135,823,919.88 | |
固定资产 | 17,046,335.83 | 17,527,225.5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014.65 | 30,169.9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3,498,865.44 | 603,544,360.88 | |
资产总计 | 2,154,822,909.34 | 2,188,409,759.4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0,040,000.00 | 952,2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5,876.20 | 185,876.20 | |
预收款项 | 454,272.34 | 510,489.56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8,204.91 | 2,337,551.73 | |
应交税费 | 42,159.17 | 197,651.35 | |
其他应付款 | 2,763,345,979.69 | 2,546,384,856.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581,573,986.86 | 1,343,348,004.78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415,883.19 | 203,415,883.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67,982,375.50 | 3,705,232,308.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07,322,909.36 | 2,592,290,392.67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7,322,909.36 | 2,592,290,392.67 | |
负债合计 | 6,375,305,284.86 | 6,297,522,701.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75,732,081.00 | 575,732,08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49,731,880.03 | 1,949,731,880.0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099,405.22 | 54,099,405.22 | |
未分配利润 | -5,800,045,741.77 | -5,688,676,308.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20,482,375.52 | -4,109,112,942.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54,822,909.34 | 2,188,409,759.4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46,635.16 | 236,571,992.4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46,635.16 | 236,571,992.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3,222,677.51 | 423,817,368.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97,216.63 | 73,212,650.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8,575.05 | 853,133.73 |
销售费用 | 七、63 | 9,592,640.10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752,859.67 | 105,775,259.16 |
研发费用 | 七、65 | 6,779,076.2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7,924,026.16 | 227,604,609.19 |
其中:利息费用 | 229,540,468.11 | ||
利息收入 | 323,136.9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700,284.26 | 166,430.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044,482.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9,965.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275,758.09 | -184,154,429.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8,683,835.62 | 8,891.9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46,150,346.11 | 1,784,627,175.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742,268.58 | -1,968,772,713.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676,097.3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742,268.58 | -1,974,448,810.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742,268.58 | -1,974,448,810.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741,453.01 | -1,974,447,878.0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5.57 | -932.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42 | -1,804,894.65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2 | -1,804,894.6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 | -1,804,894.6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 | -1,804,894.6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4,742,272.00 | -1,976,253,705.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4,741,456.43 | -1,976,252,772.6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5.57 | -932.5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3.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3.43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04,923.32 | 2,421,244.8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066,522.47 | 2,284,074.01 |
税金及附加 | 343,844.29 | 366,387.2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057,855.25 | 28,731,873.6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7,907,336.12 | 229,551,002.9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9,540,468.11 | ||
利息收入 | 633.19 | ||
加:其他收益 | 14,667,711.92 | 83,865.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95,558,745.6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57.7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3,902,922.89 | 37,121,560.8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8,683,835.62 | 94.9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6,150,346.11 | 2,003,471,867.8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369,433.38 | -1,966,350,212.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369,433.38 | -1,966,350,212.0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369,433.38 | -1,966,350,212.0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1,369,433.38 | -1,966,350,212.0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0,351.52 | 260,735,374.6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79.20 | 1,601.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96,552.93 | 65,887,660.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96,583.65 | 326,624,636.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620,250.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798,282.40 | 116,051,003.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823.12 | 8,639,191.0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598,533.05 | 246,073,867.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675,638.57 | 390,384,312.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9,054.92 | -63,759,675.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93,1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44,482.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37,582.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65,186.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0,386,060.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451,246.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413,664.7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350,000.00 | 8,466.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0,000.00 | 8,466.2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01,775.48 | 134,433.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1,775.48 | 134,433.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48,224.52 | -125,966.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74,543.5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830.40 | -210,073,850.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4,093.19 | 211,804,758.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3,262.79 | 1,730,908.3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5,675.56 | 721,546.2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7,169.05 | 169,349,260.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2,844.61 | 170,070,806.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82,592.28 | 8,971,619.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6,360.25 | 408,753.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53,704.08 | 162,005,162.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92,656.61 | 171,385,536.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79,812.00 | -1,314,730.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469.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69.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69.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50,000.00 | 8,466.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0,000.00 | 8,466.2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1,768.07 | 1,467.1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1,768.07 | 1,467.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48,231.93 | 6,999.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80.07 | -1,324,201.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203.00 | 1,583,168.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22.93 | 258,967.37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987,422,679.57 | -1,000,000,489.88 | 54,099,405.22 | -4,808,281,947.86 | -4,192,827,826.58 | 12,183,845.28 | -4,178,844,426.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732,081.00 | 987,422,679.57 | -1,000,000,489.88 | 54,099,405.22 | -4,808,281,947.86 | -4,192,827,826.58 | 12,183,845.28 | -4,178,844,426.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2 | -114,741,453.01 | -112,941,901.80 | -815.57 | -114,742,272.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2 | -114,741,453.01 | -112,941,901.80 | -815.57 | -114,742,272.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3.42 | -114,741,453.01 | -112,941,901.80 | -815.57 | -114,742,272.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987,422,679.57 | -1,000,000,493.30 | 54,099,405.22 | -4,923,023,400.87 | -4,305,769,728.38 | 12,183,029.71 | -4,293,586,698.6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 | 盈余公积 | 一 | 未分配利润 | 其 | 小计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项储备 | 般风险准备 | 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987,422,679.57 | -998,200,935.25 | 54,099,405.22 | -2,927,953,207.03 | -2,308,899,976.49 | 12,176,519.52 | -2,296,723,456.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732,081.00 | 987,422,679.57 | -998,200,935.25 | 54,099,405.22 | -2,927,953,207.03 | -2,308,899,976.49 | 12,176,519.52 | -2,296,723,456.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7,176,164.59 | -1,804,894.65 | -1,974,447,878.02 | -1,029,076,608.08 | -932.56 | -1,029,077,540.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4,894.65 | -1,974,447,878.02 | -1,976,252,772.67 | -932.56 | -1,976,253,705.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47,176,164.59 | 947,176,164.59 | 947,176,164.5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947,176,164.59 | 947,176,164.59 | 947,176,164.59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1,934,598,844.16 | -1,000,005,829.90 | 54,099,405.22 | -4,902,401,085.05 | -3,337,976,584.57 | 12,175,586.96 | -3,325,800,997.61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5,688,676,308.39 | -4,109,112,942.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5,688,676,308.39 | -4,109,112,942.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111,369,433.38 | -111,369,433.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1,369,433.38 | -111,369,433.3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111,369,433.38 | -111,369,433.38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5,800,045,741.77 | -4,220,482,375.52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2,876,290,716.85 | -1,296,727,350.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2,876,290,716.85 | -1,296,727,350.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6,350,212.02 | -1,966,350,212.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66,350,212.02 | -1,966,350,212.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5,732,081.00 | 1,949,731,880.03 | -1,000,000,000.00 | 54,099,405.22 | -4,842,640,928.87 | -3,263,077,562.62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88年8月1日由上海华成无线电厂与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1992年4月30日,本公司经上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沪经企(1992)293号文批准,采用公开募集方式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3年12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颜静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6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颜静刚等73名自然人及8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270,741股购买相关资产。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完成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变更验资,并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人民币87,207,283元变更为人民币304,478,024元。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343,363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股本由人民币304,478,024元变更为人民币383,821,387元。2014年1月2日,本公司完成此次定向增发的变更验资,并于2014年1月10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3年度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821,3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人民币383,821,387元变更为人民币575,732,081元。
本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ZHONGJIINVESTMENTHOLDINGCO.,LTD”变更为“SHANGHAIFUKONGINTERACTIVEENTERTAINMENTCO.,LTD”,同时,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和修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更名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和修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103、临2020-114)。本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截至本财务报表披露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575,732,081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187512,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215室,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欣。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网络科技与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游戏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网页设计,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制作,电影制片,动漫的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关活动策划,创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3.0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1.78%,且借款均已逾期;由于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此外,本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2.3)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9.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10.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0应收票据、五.12应收账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0.3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 |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性质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性质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4.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参考以前三个年度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性质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个别认定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内容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个别认定组合包括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0.00 |
1-2年 | 0.03 |
2-3年 | 50.05 |
3年以上 | 100.00 |
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1.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1.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1.2.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2.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0%-5% | 19%-33% |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商标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软件著作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软件 | 使用年限 | 5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
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对于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a)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b)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c)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涉及的各项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1.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 | 6%、16%、13% |
中产生的增值额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0 |
宏投网络(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511,027.78 | 1,640,082.7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1,511,027.78 | 1,640,082.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680,526.0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50,12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30,646.0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0,120.00 | 10.79 | 350,120.00 | 100 | 350,120.00 | 10.79 | 350,120.00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80,526.04 | 91.31 | 144,804.17 | 3.93 | 3,535,721.87 | 2,896,083.47 | 89.21 | 144,804.17 | 5 | 2,751,279.30 |
其中: | ||||||||||
合计 | 4,030,646.04 | / | 494,924.17 | / | 3,535,721.87 | 3,246,203.47 | / | 494,924.17 | / | 2,751,279.3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陈浩 | 350,120.00 | 350,120.00 | 100.00 | 无法联系 |
合计 | 350,120.00 | 350,120.00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3,680,526.04 | 144,804.17 | 3.93 |
合计 | 3,680,526.04 | 144,804.17 | 3.9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 | 350,120.00 | 350,120.00 | ||||
组合 | 144,804.17 | 144,804.17 | ||||
合计 | 494,924.17 | 494,924.17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86,951.11 | 77.52 | 660,020.42 | 77.52 |
1至2年 | 183,907.46 | 21.59 | 183,907.46 | 21.59 |
2至3年 | 7,500.00 | 0.89 | 7,500.00 | 0.89 |
3年以上 | ||||
合计 | 1,778,358.57 | 100 | 851,427.88 | 1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其他应收款 | 744,489,918.41 | 741,888,354.81 |
合计 | 1,440,048,664.01 | 1,437,447,100.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合计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95,558,745.60 | 1-2年 | 其他 | 否 |
合计 | 695,558,745.60 | / | /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4,426,062.02 |
1至2年 | 570,014,319.1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75,395.4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44,515,776.5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7,484.30 | 208,915.42 | 0.00 | 246,399.72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7,484.30 | 208,915.42 | 0.00 | 246,399.7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46,399.72 | 246,399.72 | ||||
合计 | 246,399.72 | 246,399.72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828,373.60 | 7,920,163.15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80.00 | 480.00 |
合计 | 7,828,853.60 | 7,920,643.15 |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66,800,000.00 | 366,800,000.00 |
合计 | 366,800,000.00 | 366,800,000.00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2,009,475.60 | 182,009,475.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350,762.84 | 47,350,762.84 | ||
(1)处置 | 47,350,762.84 | 47,350,762.84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4,658,712.76 | 134,658,712.7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201,631.03 | 40,201,631.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2,824.03 | 2,192,824.03 | ||
(1)计提或摊销 | 2,192,824.03 | 2,192,824.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54,834.91 | 9,854,834.91 | ||
(1)处置 | 9,854,834.91 | 9,854,834.91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2,539,620.15 | 32,539,620.15 | ||
三、减值准备 | 4,947,841.89 | 4,947,841.89 | ||
1.期初余额 | 4,947,841.89 | 4,947,841.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947,841.89 | 4,947,841.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171,250.72 | 97,171,250.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6,860,002.68 | 136,860,002.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228,097.52 | 17,754,499.9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228,097.52 | 17,754,499.94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859,505.05 | 2,313,256.53 | 1,116,872.30 | 24,289,633.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625.79 | 130,625.79 | |||
(1)处置或报废 | 130,625.79 | 130,625.79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0,859,505.05 | - | 2,313,256.53 | 986,246.51 | 24,159,008.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38,617.87 | - | 1,414,135.82 | 882,380.25 | 6,535,133.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485.18 | - | 187,604.58 | 66,357.84 | 489,447.60 |
(1)计提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670.97 | 93,670.97 | |||
(1)处置或报废 | 93,670.97 | 93,670.97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4,474,103.05 | - | 1,601,740.40 | 855,067.12 | 6,930,910.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85,402.00 | - | 711,516.13 | 131,179.39 | 17,228,097.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20,887.18 | - | 899,120.71 | 234,492.05 | 17,754,499.94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882.94 | 46,882.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46,882.94 | 46,882.9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712.97 | 16,712.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5.32 | 2,155.32 | |||
(1)计提 | 2,155.32 | 2,155.32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8,868.29 | 18,868.2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14.65 | 28,014.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169.97 | 30,169.97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22,840,000.00 | 7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627,200,000.00 | 627,2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900,040,000.00 | 952,200,000.00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8.00% | 3.99% | |
西藏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9.60% | 14.4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27,200,000.00 | 1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1,200.00 | 1,200.00 |
2-3年 | ||
3年以上 | 184,676.20 | 184,676.20 |
合计 | 185,876.20 | 185,876.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0,661.77 | 78,196.07 |
1-2年 | 0.00 | 0.00 |
2-3年 | 0.00 | 0.00 |
3年以上 | 432,293.49 | 432,293.49 |
合计 | 472,955.26 | 510,489.5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60,332.98 | 5,612,589.95 | 10,104,992.35 | 667,930.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351,477.17 | 294,021.17 | 57,456.00 |
三、辞退福利 | 32,815.52 | 1,207,384.88 | 1,240,200.4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193,148.50 | 7,171,452.00 | 11,639,213.92 | 725,386.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045,692.21 | 4,384,458.18 | 8,933,234.21 | 496,916.1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8,064.00 | 8,064.0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7,939.77 | 1,091,701.77 | 1,025,133.14 | 124,508.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295.50 | 1,091,701.77 | 1,018,488.87 | 124,508.40 |
工伤保险费 | - | - | - | - |
生育保险费 | 6,644.27 | - | 6,644.27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6,701.00 | 128,366.00 | 138,561.00 | 46,50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160,332.98 | 5,612,589.95 | 10,104,992.35 | 667,930.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340,506.47 | 284,791.57 | 55,714.90 |
2、失业保险费 | - | 10,970.70 | 9,229.60 | 1,741.1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 | 351,477.17 | 294,021.17 | 57,456.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29,268.58 | 238,896.29 |
消费税 | ||
房产税 | 154,588.82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42,159.17 | 197,651.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合计 | 471,427.75 | 591,136.4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81,573,986.86 | 1,343,348,004.78 |
应付股利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2,035,308,262.19 | 1,052,848,483.54 |
合计 | 2,616,882,249.05 | 2,396,196,488.32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81,573,986.86 | 1,343,348,004.78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581,573,986.86 | 1,343,348,004.78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借款机构1 | 177,003,414.66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2 | 114,422,555.81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3 | 97,856,789.89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4 | 88,010,117.19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5 | 59,007,245.31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6 | 23,080,571.70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7 | 21,287,769.88 | 已到期未支付 |
借款机构8 | 905,522.42 | 已到期未支付 |
合计 | 581,573,986.86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800,000.00 | 股权未交割 |
合计 | 366,800,000.00 | /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3,415,883.19 | 203,415,883.1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203,415,883.19 | 203,415,883.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16,217.80 | |
合计 | 316,217.80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570,698,899.91 | 1,689,144,149.15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或有借款、或有担保损失 | 1,021,591,492.76 | 818,178,760.21 | |
合计 | 2,592,290,392.67 | 2,507,322,909.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75,732,081.00 | 575,732,081.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87,422,679.57 | 987,422,679.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87,422,679.57 | 987,422,679.57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998,200,935.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98,200,935.25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98,200,935.25 | -998,200,935.2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99,554.63 | -3.42 | 0.00 | 0.00 | 0.00 | -3.42 | 0.00 | -1,799,558.05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99,554.63 | -3.42 | -3.42 | -1,799,558.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00,000,489.88 | -3.42 | 0.00 | 0.00 | 0.00 | -3.42 | 0.00 | -1,000,000,493.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4,099,405.22 | 54,099,405.2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4,099,405.22 | 54,099,405.22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08,281,947.86 | -2,927,953,207.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08,281,947.86 | -2,927,953,207.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4,741,453.01 | -1,880,328,740.8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23,023,400.87 | -4,808,281,947.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46,635.16 | 2,197,216.63 | 236,359,540.52 | 73,184,174.89 |
其他业务 | 212,451.90 | 28,475.64 | ||
合计 | 1,246,635.16 | 2,197,216.63 | 236,571,992.42 | 73,212,650.5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35.91 | 2,573.09 |
教育费附加 | 722.51 | 1,837.9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37,004.47 | 365,823.75 |
土地使用税 | 1,554.76 | 2,166.15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5,766.00 | |
车船税 | 1,680.00 | |
其他 | 611.40 | 480,732.81 |
合计 | 348,575.05 | 853,133.7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社保费用 | 2,121,878.66 | |
宣传推广费 | 1,036,562.00 | |
销售推广费 | 6,029,799.85 | |
公关代理费 | ||
营销费用 | 67,156.68 | |
中介费 | ||
其他 | 337,242.91 | |
合计 | 9,592,640.1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18,019.30 | 44,502,914.54 |
办公费 | 35,334.18 | 2,291,545.99 |
中介服务费 | 4,091,371.45 | 32,907,363.92 |
业务招待费 | 568,160.85 | 2,613,886.00 |
汽车费用 | 126,961.34 | 341,654.56 |
折旧费 | 445,196.40 | 1,833,986.19 |
差旅费 | 211,680.33 | 3,507,935.25 |
无形资产摊销 | 2,155.32 | 3,331,359.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4,125.86 | |
房屋租赁费 | 35,604.88 | 5,841,314.99 |
会议费 | 264,191.74 | |
技术服务费 | 84,128.17 | 360,563.24 |
软件费 | 2,123,257.01 | |
社区费用 | 1,090,514.38 | |
外包合同 | 1,047,247.17 | |
修理费 | 19,561.07 | 46,411.47 |
信息披露费 | 6,180.38 | 415,094.33 |
装修费 | 733,284.43 | |
其他 | 8,506.00 | 1,998,608.36 |
合计 | 12,752,859.67 | 105,775,259.1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支出 | 6,779,076.23 | |
合计 | 6,779,076.2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7,905,130.55 | 229,540,468.11 |
减:利息收入 | 1,283.20 | -323,136.99 |
手续费 | 20,178.81 | -281,535.25 |
汇兑损益 | -1,331,186.68 | |
合计 | 127,924,026.16 | 227,604,609.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32,572.34 | 58,111.50 |
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 14,664,072.07 | |
残疾人补助 | 108,318.72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639.85 | |
合计 | 14,700,284.26 | 166,430.2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044,482.1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044,482.19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091.73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6,057.31 | |
合计 | -119,965.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94.9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94.96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8,797.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58,683,835.62 | ||
合计 | 258,683,835.62 | 8,891.9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
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3,993.8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3,993.80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损失 | 1,600,335,307.66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46,116,352.31 | 184,291,867.81 | |
合计 | 246,150,346.11 | 1,784,627,175.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482,252.72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06,155.34 | |
合计 | 5,676,097.3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及其他收现 | 5,195,269.73 | 65,751,684.51 |
利息收入收现 | 1,283.20 | 97,348.16 |
政府补助和其他收益收现 | 0.00 | 38,627.84 |
合计 | 5,196,552.93 | 65,887,660.5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8,212,806.70 | 138,868,687.49 |
财务费用付现 | 15,253.02 | 72,905.05 |
资金往来及其他付现 | 5,370,473.33 | 107,132,274.51 |
合计 | 13,598,533.05 | 246,073,867.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外提供借款 | 9,790,340.00 | |
子公司抵债现金净流出 | 140,595,720.83 | |
合计 | 150,386,060.8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 | 22,350,000.00 | |
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变动 | 8,466.24 | |
保证金到期收回 | ||
合计 | 22,350,000.00 | 8,466.2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外部借款 | 2,500,000.00 | |
冻结保证金变动 | 1,775.48 | 134,433.04 |
合计 | 2,501,775.48 | 134,433.0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3,262.79 | 724,093.1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3,262.79 | 724,093.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3,262.79 | 724,093.1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7,764.99 | 银行冻结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6,800,000.00 | 法院冻结 |
长期股权投资 | 83,363,045.48 | 法院冻结 |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产 | 112,703,295.13 | 借款抵押担保 |
合计 | 563,784,105.60 | /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海鸟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业投资 | 10 | 8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倡建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0 | 81 | 设立 | |
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90 | 9 | 设立 |
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100 | 设立 | |
上海澄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物流 | 100 | 设立 | |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 | 设立 | |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游戏开发 | 100 | 设立 | |
成都酷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深圳市酷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惊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文化产业 | 250,000.00 | 15.26 | 15.26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王永建 | 董事长 |
蔡云华 | 总经理 |
王云鹏 | 董事 |
梁秀红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4/19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600.00 | 2018/3/1 | 已诉讼 | 否 |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018/6/29 | 已诉讼 | 否 |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1,226.01 | 2018/5/16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70.00 | 2018/1/22 | 已诉讼 | 否 |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1,135.93 | 2018/3/13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80.20 | 2018/3/20 | 已诉讼 | 否 |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834.05 | 2018/3/20 | 已诉讼 | 否 |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1,197.99 | 2018/3/20 | 已诉讼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注1] | 2,284.00 | 2018/1/23 | 已诉讼 | 否 |
颜静刚、梁秀红[注2] | 25,000.00 | 2018/10/9 | 2021/10/9 | 否 |
颜静刚、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3] | 32,720.00 | 2018/8/9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4] | 10,000.00 | 2018/2/9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 10,000.00 | 2018/5/26 | 已诉讼 | 否 |
梁秀红[注5] |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注6] | 10,000.00 | 2018/5/26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注7] | 17,900.00 | 2018/12/25 | 已诉讼 | 否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注8] | 2,441.59 | 2018/1/30 | 已诉讼 | 否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为本公司担保的款项余额为10,000.00万元。根据信托贷款合同,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5月26日。注6: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为本公司于2017年5月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18年7月23日将债权转让给广州农商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为本公司担保的款项余额为10,000.00万元,根据信托贷款合同,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5月26日。
注7: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于2017年5月向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园区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梁秀红为本公司担保的款项余额为17,900.00万元。根据业务提前到期提示通知书,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12月25日。
注8: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为本公司于2017年2月向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为本公司担保的款项余额2,441.59万元。根据民事起诉状,担保起始日为2018年1月30日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85,916.51 | 2018年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8.2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1,471.49 | 101,471.49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85,916.51 | 285,916.51 |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光大银行 | 房产 | 17,896.80 | 14,776.37 | 7,500.00 | 已到期 |
房产拍卖情况: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2日10时至4月15日10时止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开拍卖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502(复式)室、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101—2128室、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上海市杨浦区国科路80号1层。网络拍卖竞价结果:根据“公拍网”平台显示的《竞价成功确认书》,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朱蓉,竞买号I9848以最高应价竞得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101—2128室,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2,160,000元(伍仟贰佰壹拾陆万元整)。根据“公拍网”的规则,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需按照拍卖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为准。其他拍卖标的: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2502(复式)室、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上海市杨浦区国科路80号1层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标。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 | 质押物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
本公司 | 西藏信托 | 股权投资 | 2,307.00 | 2,307.00 | 25,000.00 | 已到期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百搭网络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14,131.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91.15万元。根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原则,百搭网络2017年度己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2018年1月3日,宁波尚游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百搭网络5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正式成为百搭网络持股51%的控股股东。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本公司己累计支付交易对价100,000万元,依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尚余36,680万元未支付。
但自2018年7月起,百搭网络以本公司未按照收购协议约定条款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项为由,认为收购交易尚未完成,拒绝召开百搭网络股东会并重新选举董事、委派监事、派驻相关工作人员及提供财务信息,导致公司无法对百搭网络形成实质性控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将百搭网络纳入2018年年度报告合并范围,将交易价136,680万元在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示,并暂按成本法核算。2018年期末发现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公司2018年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97,244.79万元减值准备。2019年4月18日公司诉百搭网络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被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浙0211民初1551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驳回公司的相关起诉,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未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及管理层尚未能就相关事宜与宁波百搭达成一致意见,也暂未能取得其相关财务信息。2019年末,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实际已支付的投资款的公允价值减记为应付未付投资款金额3.66亿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仲裁及其他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为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18年本公司相继收到诉讼通知,部分诉讼已判决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如下:
2018年6月29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苏01民初1228号)。2019年7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主要如下: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利息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对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0%股权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安徽中技
桩业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5月16日,上海中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融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15民初4776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确认《回租租赁合同》于2018年9月28日解除,相关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原告中成融资,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返还上述租赁物并赔偿未付租金1,226.01万元及延迟履行金等损失,中成融资可与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协议折价或将该等设备拍卖、变卖用于清偿付款义务,本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沪74民终181号),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主要判决内容((2018)沪0115民初47764号)。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4月19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赣民初41号)。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时称:“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亿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诉讼费用,本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原告有权就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号为“中江国际2016信托147第7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项下质押的应收账款全部债务优先受偿;本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2020年1月16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最高法民终894号)。2020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亿元,截止2018年4月16日利息人民币8,243,155.07元及逾期利息(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4月17日起至本金及利息全部付清之日止,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计算),并支付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3月13日,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2018)鲁0203民初3002号),请求法院判令山东中技支付租金1,385.93万元、期末购买价款5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同时要求本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9月5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如下: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偿还付租金1,385.93万元及逾期利息(含违约金)283.41万元,并支付相关律师费用,原告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抵押的编号为滨城工商抵登(2015)第3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抵押财产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本金及利息;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追偿。2021年2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1)鲁民终78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2018年3月20日,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冀0104民初2448号)。2019年4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要如下: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剩余未付租金、第十期租金的违约金,共计1,596.05万元,本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019年9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冀01民终9476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3月20日,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浙0106民初2503号)。2018年8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34.05万元、名义货价104.5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本公司、颜静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月8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出具执行通知书((2019)浙0106执48号),执行通知如下:支付申请执行标的942.16万元以及相关利息、执行费、诉讼费,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3月20日,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浙0106民初2505号)。2018年8月31日,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197.99万元、名义货价150.10元、并承担违约金及诉讼费用,本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前,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支付1,353.91万元以及相关利息、执行费及诉讼费。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广东粤财信托根据依据公证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其保证合同,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二中院受理广东粤财信托的执行申请,并于2018年9月10日向富控互动提供《执行通知书》(稿)((2018)沪02执731号),上海二中院责令颜静刚、梁秀红、中技桩业、本公司偿还借
款本金47,600.00万元、并支付贷款利息、执行证书的公证费、违约金、罚复利、增值税、律师费、执行费用等。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或有担保事项针对未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内部审议程序审议通过的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事项,根据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并参照相关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除许某杰二审已判决,公司将按照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外,剩余其他案件公司很可能无需承担该类案件的还款义务。但公司针对许某杰债务的计提只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暂时性判断,并不意味着公司已经认可并打算承认这些债务,公司仍将采取各种手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利益。2018年5月30日,恒丰银行烟台分行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2018)鲁民初74号、(2018)鲁民初75号、(2018)鲁民初76号、(2018)鲁民初77号)。2020年3月5日,山东高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合计18.00亿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10%的赔偿责任。2018年11月,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鲁01民初352号)。2020年8月26日,山东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主要如下: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7,000.00万元、并支付到期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对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9月,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鲁01民初2356号)。2020年8月26日,山东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主要如下: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3,000.00万元、并支付到期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本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2019年1月,西藏鼎鑫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朱某某等5人,保证人为本公司、颜静刚,申报债权包括未付本金11,900.00万元及利息。
2018年2月23日,许某杰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018深仲受字第456号)。2018年12月25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裁决,主要如下:颜静刚偿还借款本金2,214.13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诉讼相关费用,本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梁秀红对颜静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3)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或有借款事项2018年4月2日,姬某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01民初8733号)。2019年9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公司归还借款本金93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在付款通知书中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2018年7月24日,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京03民初569号)。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00亿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同时要求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在委托收付资金协议中指定收款人为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6月19日,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提交书面申请撤回对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的各项诉讼请求。2020年7月16日,北京三中院出具相关裁定书,准许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019年2月15日,陆某平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保证人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颜静刚,申报债权为未付本金2.00亿元。借款人在借款通知书指定收款人为上海剩财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陈某明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保证人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颜静刚,申报债权为未付本金1.00亿元。借款人在付款通知书中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某债权人向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民初289号)请求法院判令:共同借款人本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吕某东共六位偿还借款本金4.15亿元、并支付利息、迟延履行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同时要求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债权人对质押物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沪01民初28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该债权人的起诉,因系民间借贷纠纷与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所涉当事人和案件事实具有同一性,本案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民事裁定后,该债权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受理。2020年10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驳回该债权人的起诉。
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某债权人提起的诉讼((2018)沪0104民初3247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500.0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同时要求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彥东、颜静刚、梁秀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2020年3月27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沪0104民初32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该债权人的起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审判决后,该债权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法院于2020年8月27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8年1月22日,某债权人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赣01民初38号)。2019年6月1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崔某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2月31日,江西高院对本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月22日,某债权人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赣01民初51号)。2019年7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9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蔡某莲、朱某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7月29日,江西高院对本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49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月22日,某债权人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赣01民初39号)。2019年7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3,333.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7月29日,江西高院对本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9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月22日,某债权人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赣01民初49号)。2019年7月2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1,150.00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颜静刚、朱某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7月29日,江西高院对本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定,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49号民事判决,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月30日,某公司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07民初3189号)。2019年4月29日,浦东法院审理后如出判决((2018)沪0115民初53720号),主要如
下: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返还借款本金712.04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他诉讼费用,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0月31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沪01民终10345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2019年,某债权人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保证人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吕某东,申报债权包括未付本金1,200.00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该债权人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对公司提起借贷纠纷诉讼((2019)沪0107民初11368号),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该债权人的起诉。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5月31日,范某明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浙01民初1440号)。2019年10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返还范某明借款本金7,686.01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施某国。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7年8月22日出借人耿某与借款人、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保证人颜静刚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出借人耿某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向借款人指定收款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合计转入5,000.00万元。2021年4月26日,耿某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017年6月12日,顾某正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约定该《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最高借款金额为1.00亿元。2020年4月16日,顾某正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筱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此后,上海筱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017年9月25日,出借人周某荣与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17借字第7号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并于2018年1月18日支付借款人民币3,000.00万元,收款人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4月26日,周某荣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2019年2月14日,吴某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保证人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申报债权包括未付本金5,0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于2017年6月23日将借款本金50,000,000元汇入合同指定银行账户,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剩财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吴某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王某英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本公司以及保证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3,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王某英于2017年11月16日将借款本金3,000.00万元支付至指定人(颜静刚)账户。2018年10月17日,王某英与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GTJK-WWY的《协议书》,确认王某英对借款人(本公司)与保证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本金1,000.00万元的债权。2020年4月16日,王某英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筱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年5月25日,上海筱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018年3月5日,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鄂01民初475号)。2019年8月22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1,481.25万元、偿还借款本金1975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费用,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2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0)鄂民终223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提取了预计负债。
2018年5月23日,某债权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粤03民初1815号)。2019年6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颜静刚、梁秀红、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拓兴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提取了预计负债。
2018年11月20日,中铁大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8)京仲案字第4111号)。2019年7月11日和2019年12月17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两次就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终局裁决((2020)京仲裁字第0455号),主要如下: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0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收款函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杰佩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提取了预计负债。
2018年1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提起的诉讼立案((2018)辽02民初143号)。2019年7月1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偿还所欠本金5,00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和相关诉讼费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3月1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0)辽民终166号),撤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2民初143号民事判决,判决本公司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借款本金4900万为基数自2018年1月28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6月9日,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此后,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
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018年1月22日,某债权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粤0304民初4487号)。2019年8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应返还借款本金1,434.5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颜静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付款委托书指定收款人为颜静刚。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2019年1月23日,林某风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颜静刚、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秀红、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申报债权为未付本金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林某风依约于2017年6月27日将借款本金60,000,000元汇入合同指定银行账户,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叶某军。于2019年3月8日,晶茨文化与林某风签订了编号为HD-LJF-20190308的《协议书》,确认林某风对本公司、颜静刚、中技集团、上海轶鹏、梁秀红、山东宏达(现更名为“宏达矿业”,以下称为“被豁免主体”)拥有10,000,000元的标的债权。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1月9日,王某涛、郑某华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本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保证人颜静刚、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梁秀红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约定,最高额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9日至自2019年1月8日,借款人于2018年1月10日将借款本金2,000.00万元支付至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8月10日,王某涛、郑某华与苏州正悦签订了编号为GTJK-ZYH、WWT的《协议书》,确认王某涛、郑某华对借款人(本公司、中技集团、尤夫股份、攀定工程)与保证人(颜静刚、富控文化、梁秀红)拥有本金20,000,000元的债权。2021年4月26日,王某涛、郑某华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上海漾瑞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豁免函》:将不可撤销地、永久地免除并放弃对受影响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其他类似行为,也不会将任何已免除或放弃的诉讼主张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受影响方无需就本公司所受让的被转让债权相关的债务文件及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2018年1月30日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冻结本宫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9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法院裁决冻结本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建行上海广灵路支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2018年2月28日,湖北永泰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60亿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同时要求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本公司或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2019年2月7日,上海益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借款合同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保证人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包括未付本金4.50亿元及未付利息。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委托收款人为上海剩财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2018年2月11日,某债权人向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2018)湘0523民初260号、(2018)湘0523民初261号)。2019年3月21日,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对(2018)湘0523民初260号诉讼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应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11.36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2019年7月24日,邵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湘05民终1270号、(2019)湘05民终1268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2018年3月12日,某债权人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渝民初97号)。2019年6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偿还借款本金4,461.16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最高法民终1774号),驳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3月30日,某债权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沪0115民初23709号)。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主要如下: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740.50万元、利息377.66万元、并支付相关诉讼费用,颜静刚、梁秀红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指定收款人为吴某青、上海剩财贸易有限公司等。2021年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0)沪01民终5453号),主要如下:本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740.50万元、利息298万元、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40.50万元为基数按照24%为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并支付相关诉讼费用,颜静刚、梁秀红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
2018年5月22日,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8)京仲案字第1420号)。2019年2月1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对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2019)京仲案字第0342号)作出裁决主要如下: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70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因诉讼或仲裁的结果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7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开变卖(第三次拍卖)公司名下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2502(复式)室;国科路80号1层房产。如被拍卖成功,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木支行的借款。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300,388.5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50,12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50,508.5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0,120.00 | 11.07 | 350,120.00 | 100 | 350,120.00 | 11.07 | 350,120.00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00,388.54 | 92.47 | 140,687.52 | 3.27 | 4,159,701.02 | 2,813,750.43 | 88.93 | 140,687.52 | 5 | 2,673,062.91 |
合计 | 4,650,508.54 | 100 | 490,807.52 | 15.51 | 4,159,701.02 | 3,163,870.43 | 100 | 490,807.52 | 15.51 | 2,673,062.9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陈浩 | 350,120.00 | 350,120.00 | 100.00 | 对方失去联系,预计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
合计 | 350,120.00 | 350,120.00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计提 | 4,300,388.54 | 140,687.52 | 3.27 |
合计 | 4,300,388.54 | 140,687.52 | 3.2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50,120.00 | 350,120.00 | ||||
组合计提 | 140,687.52 | 140,687.52 | ||||
合计 | 490,807.52 | 490,807.52 |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其他应收款 | 882,893,064.25 | 878,941,779.06 |
合计 | 1,578,451,809.85 | 1,574,500,524.66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合计 | 695,558,745.60 | 695,558,745.60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95,558,745.60 | 1-2年 | ||
合计 | 695,558,745.60 | / | /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40,254,045.12 |
1至2年 | 42,614,319.1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4,7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82,893,064.25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7,484.30 | 37,484.3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7,484.30 | 37,484.3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7,484.30 | 37,484.30 | ||||
合计 | 37,484.30 | 37,484.30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363,045.48 | 80,363,045.4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80,363,045.48 | 80,363,045.48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48,793,045.48 | 48,793,045.48 | ||||
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上海富控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3,070,000.00 | 23,070,000.00 | ||||
合计 | 80,363,045.48 | 80,363,045.4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04,923.32 | 2,066,522.47 | 2,283,191.72 | 2,255,598.37 |
其他业务 | 138,053.08 | 28,475.64 | ||
合计 | 1,804,923.32 | 2,066,522.47 | 2,421,244.80 | 2,284,074.0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5,558,745.6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95,558,745.6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993.8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664,072.07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2,567,483.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27,197,561.58 |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200 | -0.2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247 | -0.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