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买股权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对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银隆新能源”)部分股权的网络拍卖,并与董明珠女士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银隆新能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
由于董明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持有银隆新能源192,672,001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女士已依法回避表决。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竞价方案、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3日,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