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公开发行了7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094.5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7,2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9号)。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0日按时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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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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