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