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弘方”)在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到期,为保证天津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天津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周辉拟共同为天津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合同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1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 (单位: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 比例 |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现金 | 51% |
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0 | 现金 | 49% |
合计 | 5,000 | 100% |
股权结构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津弘方经审计总资产120,257,344.33元,负债58,042,940.34,资产负债率48.27%;净资产53,499,089.18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6,259,522.14元,净利润-16,118,937.57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弘方未经审计总资产111,289,795.07元,负债54,235,865.76元,资产负债率48.73%,净资产53,551,031.07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2,915,707.32元,净利润1,425.81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36,85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9,49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5%,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4%,占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46%。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调整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