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四维图新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维图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分科技”)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现追加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六分科技、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0,100万元。追加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六分科技、南京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1,200万元。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需回避表决,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已预计金额 | 本次追加预计金额 | 预计总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已预计金额 | 本次追加预计金额 | 预计总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南京智联 | 大屏机等原材料 | 市场价 | 0 | 1,000 | 1,000 | 0 | 0 |
六分科技 | GSM通讯模块等 | 100 | 3,500 | 3,600 | 0 | 0 | ||
小计 | 100 | 4,500 | 4,600 | 0 | 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南京智联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 | 市场价 | 0 | 3,000 | 3,000 | 0 | 0 |
小计 | 0 | 3,000 | 3,000 | 0 | 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南京智联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 | 市场价 | 0 | 12,600 | 12,600 | 1085.18 | 0 |
小计 | 0 | 12,600 | 12,600 | 1085.18 | 0 | |||
合计 | 100 | 20,100 | 20,200 | 1085.18 | 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注册资本:6,525万人民币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3层C402D经营范围:测绘服务;导航信息网络、位置信息网络应用、导航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半导体芯片、智慧城市系统、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在六分科技担任董事职务。六分科技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 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合园)科创大道9号A4栋3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京智联系公司参股公司图吧BVI子公司香港智联的子公司,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大屏机、GSM通讯模块等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向关联方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涛 | 许佳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