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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40,557.10万元。

鉴于当年新疆地区被列为风电红色预警区域,该项目暂停正式投资。目前,新疆区域由红色预警转为橙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要求,该项目作为存量项目,直接纳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根据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为哈密市2021年续建重大项目,要求哈密能源公司尽快复工建设该项目,项目已具备重启条件。

由于该项目暂停投资时间较长,项目投资的市场价格、

上网电价等关键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重新进行决策。

一、投资概述

公司由哈密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9,727.90万元(含项目前期已投资的1,498万元),哈密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已取得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核准的批复》(哈地发改能源〔2015〕88号)。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20号院20栋农行综合202室(百花路7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6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李开君。

6.注册资本:8,081万元。

7.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8.哈密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哈密能源公司聘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属九大风区之一的十三间房风区,平均风速和最大风速均较大。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约在835-960m,场地开阔,地形略有起伏,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

2.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4200kW的WTG136-4200型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400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800h。

3.该项目施工总工期12个月,静态总投资29,187.53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837.51元/kW;动态总投资29,727.9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945.58元/ kW。

4.该项目上网电价0.25元/kWh(含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59%,投资回收期为11.46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建设方式

哈密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投资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67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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