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金岭南 | 股票代码 | 00006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建民 | 刘渝华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3-26楼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3-26楼 | ||
电话 | 0755-82839363 | 0755-82839363 | ||
电子信箱 | dsh@nonfemet.com.cn | dsh@nonfemet.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116,312,951.40 | 14,364,464,739.56 | 4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2,648,985.77 | 370,877,382.61 | 78.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22,245,093.27 | 395,016,363.47 | 57.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9,512,375.82 | 899,879,820.66 | -6.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0 | 9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0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9% | 3.35% | 上升1.94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009,106,725.98 | 24,348,332,710.60 | 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543,483,893.17 | 12,202,488,386.42 | 2.7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5,5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50% | 981,890,359 | 质押 | 143,887,001 |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1% | 139,715,902 | |||
中信保诚基金-浦发银行-云南国际信托-云信智兴2017-5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2.29% | 81,743,419 | |||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0% | 78,547,92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2% | 43,473,723 |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2% | 32,894,736 |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6% | 30,653,662 | 质押 | 15,000,000 | |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 0.46% | 16,447,368 | |||
上海金安国纪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16,000,000 | |||
韩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2,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中金转债 | 127020 | 2020年07月20日 | 2026年07月19日 | 380,000 |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末 | 同期变动 |
流动比率 | 153.07% | 187.77% | 下降34.70个百分点 |
资产负债率 | 49.68% | 47.26%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速动比率 | 116.12% | 142.96% | 下降26.84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62,224.51 | 39,501.64 | 57.5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9.83% | 9.34%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利息保障倍数 | 6.12 | 5.59 | 9.48%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8.61 | 10.52 | -18.1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20 | 9.51 | -13.77%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 |
三、重要事项
1、韶关冶炼厂异地升级改造事项
根据2011年4月1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号),本公司所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2,449.7亩土地被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因此,本公司将按政府要求,抓紧实施韶关冶炼厂的异地搬迁升级改造。2011年度,韶关冶炼厂一系统主流程全面停产且不再恢复生产,部分员工与冶炼厂解除劳动关系。至2021年6月30日止,停用的一系统固定资产净值为405,474,094.96元,因停产异地升级改造安置员工支出395,181,432.47元,其他支出110,369,328.26元,共计911,024,855.69元,已在报表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由于“三旧”改造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主要为本公司之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其已于2011年12月31日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1号),于2020年7月20日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可转换债券38,000,000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合计3,784,495,283.02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00%、第五年为1.50%,第六年为2.00%,每年7月20日付息。该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该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9日,初始转股价为4.71元/股,在本次发行之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因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公司调整后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63元/股,转股数量263,697股,剩余可转债37,987,580张(票面金额为37,987,58,000元)。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
30日,集团在中国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合计4.10亿元,期限由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8月26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或3.55%。其中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20亿元,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90亿元。
公司于2021年1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用款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购买国泰君安收益凭证2.00亿元,期限由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9月8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为4.725%。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合计14.00亿元,其中:在中国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余额为7.00亿元,期限由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9月8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或3.55%;在兴业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亿元,期限由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9月9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8%或3.55%或3.71%;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余额为4.00亿元,期限由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12月8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最低1.5%,最高3.70%。
4、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增资
2020年9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同意将项目投资总额20.91亿元以人民币向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增资,其中包括募集资金17.30亿元。香港矿业使用募集资金10.38亿元向佩利雅公司增资并通过佩利雅公司以资本金形式投入到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6.92亿元以及自有资金3.61亿元对多米尼加矿业公司以借款方式投入到该募投项目。本期公司共对香港矿业支付增资款人民币253,500,000.00元,香港矿业对佩利雅公司支付增资款32,846,000.00美元。
5、公司收购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公司17%股权
本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与深圳市荣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矿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4,613.74万元购买荣矿矿业所持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7%股份。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全额支付荣矿矿业股权转让款4,613.74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公司同意解散子公司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年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广晟集团内现存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广晟财务”)和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两家财务公司,不能满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现行有效的监管要求。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和有关行业监管规定,2020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解散有色财务。
2021年3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80号),中国银保监会同意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法定代表人:王碧安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