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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容知日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容知日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8.2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15,6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98,54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6,317,055.9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0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购买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蒋贻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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