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其他生产基地的产能情况、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天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