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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华熙生物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2,556股,发行价格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4.0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0,066.902023年6月19,651.62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110,692.432021年6月底80,911.75
3华熙生物生命健164,678.5074,136.112023年第二季度20,189.01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康产业园项目
合计315,437.83224,895.44-120,752.38

注:以上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调整后日期。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115126000000096212,459,363.54
北京银行东长安街支行20000041791400030773476330,718,982.9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门支行1803000103000009210290,049,881.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531902278110905139,221,280.51
合 计972,449,508.46

注:1、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775万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国际信用证开立;有10,000万元转出用于购买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度利息及理财收入16,578,029.35元,已扣除2021年1-6月手续费6,450.00元。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1、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0,692.4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587.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05.12万元,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比
1工程费用
1.1建筑工程费43,085.1038.92%
1.2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费52,922.2547.81%
序号项目金额占比
1.3其它工程费4,552.004.11%
1.4预备费5,027.974.54%
2铺底流动资金5,105.124.61%
合计110,692.43100.00%

天津项目建成后原计划每年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设计产能
原料产品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300吨1
2、透明质酸衍生物152吨
3、透明质酸溶液类500吨2
终端产品4、透明质酸次抛原液2亿支
5、透明质酸洗眼液1000万支

注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设计产能中122吨计划继续用于透明质酸衍生物、透明质酸溶液类的生产,其余部分对外销售;

注2:透明质酸溶液浓度通常为1%左右。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已完成厂区办公楼、生产调度中心、发酵车间、纯化车间、精制车间、动力车间、原辅料库、成品库、污水处理设施、罐区、厂区管网等主体的建设,生产设备基本到位并陆续开始调试。透明质酸原料生产线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全部可使用,届时透明质酸原料(外用级、食品级)、透明质酸衍生物及透明质酸溶液类产品将按项目计划实现新增产能。终端产品生产线尚未开始建设。

天津项目实际建设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规格产品名称设计产能
原料产品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300吨1
2、透明质酸衍生物152吨
3、透明质酸溶液类500吨

注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设计产能中122吨计划继续用于透明质酸衍生物、透明质酸溶液类的生产,其余部分对外销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预计未来支出
1工程费用29,780.6835,431.44
1.1建筑工程费43,085.1060,639.18
1.2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费52,922.2517,071.82
1.3其它工程费4,552.002,583.88
1.4预备费5,027.97616.87
2铺底流动资金5,105.12-
总额110,692.4380,911.7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73.10%,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780.68万元,包含现金理财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71.9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已签合同尚未支付尾款以及预计未来试生产相关支出为35,431.44万元,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手续费)为33,071.90万元,在暂不建设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前提下,募集资金缺口为2,359.54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前述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系:①项目地块靠近海边,土层承载力无法满足建设需求,需要对地基额外进行打桩处理,与地基等相关的建筑工程费大幅增加;②由于疫情及物价上涨原因,工程建设实际支出较当初预算有所增加。

3、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建设规划调整情况及原因

天津项目原计划建设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计划产能分别为透明质酸次抛原液2亿支和透明质酸洗眼液1,000万支。结合公司终端产品布局规划、现有产能储备、对市场需求的评估,并综合考虑成本费用,公司拟调整天津项目中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

2020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济南新建两条次抛原液生产线,新增产能4亿支/年,且公司透明质酸次抛原液的自动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次抛原液整体生

产线已实现全面自动化,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公司目前次抛原液产能可达5亿支/年,预计现有产能可满足未来2-3年市场需求。同时,预计于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也包含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新增产能的建设,且统一在济南地区进行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的生产、发货将有利于提高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此外,基于对洗眼液市场需求的评估以及公司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公司决定暂不布局透明质酸洗眼液终端产品。

4、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天津项目原计划2021年6月底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的房屋建筑物等主体建设已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设备调试周期略有延长,部分生产设备尚需进行调试。因此,根据公司实际试生产节奏安排,天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将略有延后,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对天津项目部分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自身最新产能规划以及市场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天津项目未来将专注于原料产品的生产,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公司整体产能的实现,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可以有效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成本费用,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津项目进行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津项目建

设规划的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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