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