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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挂牌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挂牌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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