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4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74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8,000,000.00元(不含超额配售权行使部分所募资金),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7,610,377.3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389,622.6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6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30号)。
二、开立并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规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业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南京银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根据运营需要拟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的账户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并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该专户增加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门账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与南京银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告编号:2021-036对该等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 0151290000001431 | 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产品开发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76490180808620101 | 补充流动资金 |
3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 72100122000201604 | 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产品开发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 |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801001800009587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