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半年报。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半年报包括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和2021中期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