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茂名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3#、4#泊位工程建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实施茂名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3#、4#泊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
总概算91786.7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名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3#、4#泊位工程建设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后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