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92)。
截至2021年8月26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在后续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在2021年2-8月中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05、2021-006、2021-012、2021-032、2021-036、2021-042,2021-047)。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02%,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截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12.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5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44,070.76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7月26日。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刘静华在2020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其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要,其减持行为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所提及的减持计划一致。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提议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438,48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859,62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92,000股,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公司截至2021年8月26日的股本结
构为基数,假设公司后续将本次回购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全部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490,958 | 39.24% | 86,682,958 | 40.2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826,019 | 60.76% | 128,634,019 | 59.74% |
总股本 | 215,316,977 | 100.00% | 215,316,977 | 100.00% |
注: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了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东IPO时承诺锁定的股份数。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92,000股,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3、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全部授予或转让,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成,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