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贵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