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6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34,65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165,794.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114,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1,294.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8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 金额(元) |
2020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总额 | 363,165,794.60 |
减:发行费用(含尚未支付部分) | 13,114,500.00 |
2020年12月2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50,051,294.60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0.00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0.00 |
减:本报告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300,000,000.00 |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62,876.85 |
减:本报告期补充流动资金 | 50,114,171.45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各项目具体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总裁审批,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2366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账号:38440188000092155)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25日销户,将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27日销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356.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356.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7日以募集金额对上述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1580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5.13(注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1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1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偿还银行借款 | 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5,005.13 | 5,005.13 | 5,005.13 | 5,011.42 | 5,011.42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5,005.13 | 35,005.13 | 35,005.13 | 35,011.42 | 35,011.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34,6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16.5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11.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5,005.13万元;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6.29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