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邓勇监事长主持。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
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结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