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ST商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快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晓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商业城、公司、本公司 | 指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兆投资、控股股东 | 指 |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茂业商厦 | 指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茂业集团 | 指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商业城(集团) | 指 | 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 |
中兴集团 | 指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琪创能 | 指 | 深圳市琪创能商贸有限公司 |
深旅股份 | 指 |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之旅 | 指 | 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西丽湖 | 指 | 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
领先半导体 | 指 | 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 |
铁西百货 | 指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商业城百货 | 指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铁西百货店 | 指 | 由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门店 |
商业城店 | 指 | 由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门店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2021年,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
新收入准则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ST商城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YANG COMMERCIAL CITY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快主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震 | 张智 |
联系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号茂业中心写字间23楼CD单元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号茂业中心写字间23楼CD单元 |
电话 | 024-24865832 | 024-24865832 |
传真 | 024-24865832 | 024-24865832 |
电子信箱 | sycgf3801@sina.com.cn | sycgf3801@sina.com.cn |
公司注册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10011 |
公司办公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号茂业中心写字间23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16 |
公司网址 | www.sysyc.cn |
电子信箱 | sycgf3801@sina.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商城 | 600306 | 商业城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1,308,978.58 | 99,019,200.63 | -2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576,389.91 | -65,703,463.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030,956.86 | -60,664,066.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7,482.68 | -42,119,731.8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1,987,356.99 | -233,625,005.13 | |
总资产 | 1,426,476,739.85 | 1,327,018,965.10 | 7.49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3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2 | -56.00 | 增加40.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4 | -51.70 | 增加39.06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305.30 | 主要为水源热泵补贴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590,887.33 | 主要为借款利息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1,222.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2,053.38 | 主要为诉讼事项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05.32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29,974.13 | |
合计 | -7,545,433.05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商品零售,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场和超市。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及商户租金收入。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联营、租赁和自营三种模式。
1、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涉及的商品品类主要有服装鞋帽、床上用品、户外运动用品、部分化妆品、部分黄金珠宝等。
2、租赁模式指商户在公司的门店内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的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报告期内,采取租赁模式的业态除餐饮、休闲、娱乐、配套维修服务等以外,商业城店由于经营模式调整后,场内大部分供应商的合作模式一并转为租赁模式。
3、自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并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其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司目前采用自营模式经营的商品品类主要有超市以及部分奢侈品、部分黄金珠宝、家电和部分化妆品等。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全国2021年上半年零售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1年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9万亿元,同比增长
23.0%。
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41万亿元,同比增长2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8万亿元,同比增长21.4%。
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19.02万亿元,同比增长20.6%;餐饮收入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48.6%。
2021年1-6月全国网上零售额达6.11万亿元,同比增长23.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
5.03万亿元,同比增长18.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
2、沈阳市2021年上半年社会消费情况
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发布数据,2021年1-6月沈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4.9亿元,同比增长15.9%;网上商品零售额218.8亿元,同比增长10.0%。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信誉优势:商业城店及铁西百货店为沈阳市两家传统老店,在沈阳市家喻户晓,多年来在消费者心中积累了较高的声誉,形成了“商业城,城中求诚”、“铁百买金,终身放心”、“铁百家电,人人点赞” 、“铁百珠宝,人人说好”等等脍炙人口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口碑。
2、区位优势:公司各门店均在沈阳市核心商圈,其中商业城店位于沈阳商业最繁华的中街商圈,铁西百货店位于沈阳铁西广场商圈。随着地下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地铁出行已经成为大部分沈阳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商业城店与地铁中街站无缝连接,铁西百货店紧邻地铁铁西广场站,给市民购物提供了及其便利的交通条件。
3、物业优势:公司下属两家门店物业均为自有物业,在行业竞争加剧、商铺租金日趋上涨的背景下,公司优质物业成本优势显著。
4、人才优势:公司注重经营管理人员培养和团队建设,从业人员均有较强的行业经验,同时经过知识观念更新、创新机制完善,能够适应行业形势变化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线下实体零售业受新冠疫情影响有所缓解,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有所回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持续增长并且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继续放大。作为
传统实体零售企业,公司经营即经受着网络电商的持续冲击,同时又持续受到疫情的影响,加上资金压力大,使得报告期内自营产品的收入规模出现下滑。
面对内部资金不足、外部竞争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强化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水平。
公司的价值观中,排在首位的就是“真诚服务每一天”,公司倡导和践行主动、用心、高效服务于客户、服务于供应商、服务于员工,通过企业文化宣导统一员工思想、目标和行动。公司在对客户的服务中将继续强化“心”式服务,将用心服务体现在售前、售中和售后各个环节,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认同感,增加客户黏性。
2、强化与供应商关系,持续精诚合作
公司拥有一批诚实、守信、担当的供应商伙伴,在上半年,公司与供应商持续风雨同舟、共渡难关。公司将本着利益一致、目标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与供应商合作,关注供应商经营业绩和面临困难,对临界供应商给予点对点帮扶,对重点品牌提供量身定制商务条件。通过与供应商的真诚合作、良性互动,获得供应商支持,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货品和销售政策。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宣传
公司将继续做好传统节假日促销、品类营销和事件营销,增加促销活动时间和场次,保持热点轮动、促销持续,同时铁西百货店增加会员活动的政策和力度,提升会员服务品质、增加会员归属感。公司下辖门店均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和自媒体手段对公司及门店的品牌、产品和活动进行推广和宣传,活跃粉丝,为销售助力。在线上销售方面,公司将继续开展与寺库、珍品网等电商平台合作,增加营销渠道,在线下营销中将努力挖掘卖场内外的创收点位,增加创利。
4、推动各门店合理调改升级,加强特色经营。
目前公司下属两家门店经营定位和口碑定位已经形成,公司下属两家门店将继续推动合理调改升级,加强特色经营,巩固口碑定位。
公司下辖的商业城店在资金紧张、人员减少等叠加创伤下,谋划调改,创新求变。2021年借助中街5A景区开街成功,结合地铁经济,优化品类组合,顺势而为,重新定位、重组业态、增加场景、转换流量,深耕商业城,聚焦大中街,重新塑造沈阳新零售的商业名片。
公司下辖的铁西百货店2020年12月29日起由于疫情的影响被迫闭店,直至1月15日才开始正常营业,商场客流减少,促销活动受制约,销售额锐减,给铁百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影响。经过一段时间的齐心协力,克服了种种困难,门店终于又恢复了人气。
5、积极推动定增工作,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最终取得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发行,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实现7,130.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71.02万元,下降幅度为27.98%,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性资金紧张导致自营业务经营规模下降所致。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725.58万元和-3,95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减亏2,687.86万元和2,612.70万元,减亏幅度分别为41.91%和39.77%,减亏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司折旧摊销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未来做强主业的资金投入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
安全性、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投融资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领先半导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强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在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在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在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照要求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1,308,978.58 | 99,019,200.63 | -27.98 |
营业成本 | 34,129,301.50 | 85,573,188.21 | -60.12 |
销售费用 | 1,942,945.97 | 1,664,458.54 | 16.73 |
管理费用 | 17,563,090.57 | 23,671,916.44 | -25.81 |
财务费用 | 43,467,130.63 | 38,965,139.77 | 11.55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7,482.68 | -42,119,731.85 | 119.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63.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97,730.91 | 38,036,189.17 | 38.02 |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9,599,789.96 | 5.58 | 20,996,846.53 | 1.58 | 279.10 | |
应收款项 | 1,337,626.99 | 0.09 | 1,077,968.72 | 0.08 | 24.09 | |
存货 | 28,638,975.13 | 2.01 | 34,040,587.43 | 2.57 | -15.8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3,020,017.53 | 74.52 | 主要为本期全资子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
固定资产 | 196,821,294.97 | 13.80 | 935,520,319.99 | 70.50 | -78.96 | 主要为本期部分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34,707,083.61 | 2.43 | 313,374,468.77 | 23.61 | -88.92 | 主要为本期部分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271,198.19 | 0.44 | 主要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应确认使用权资产 | |||
短期借款 | 974,251,062.32 | 68.30 | 966,245,929.57 | 72.81 | 0.83 | |
合同负债 | 7,313,253.15 | 0.51 | 6,509,386.97 | 0.49 | 12.35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5,651,042.39 | 主要为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应确认使用权资产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803,764.69 | 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13,8037,64.69元 |
固定资产 | 183,206,979.25 | 注1、2 |
无形资产 | 34,707,083.61 | 注1、2 |
投资性房地产 | 972,916,338.97 | 注1 |
合计 | 1,204,634,166.52 | / |
212号建筑面积为53,196.00平方米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01.11平方米的营业楼和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建筑面积为38,326.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37.40平方米的营业楼二期地下负三层至地上六层在建工程抵押给盛京银行沈阳正浩支行为母公司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取得79,500万银行借款,期限至2021年10月8日。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将其所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16号及16-1号的铁西百货大楼地上1-7层建筑面积为23,722.00平方米的房产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取得14,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自2015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9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15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2020年12月31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授信额度为5,950万,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2015年1月27日,该项地产为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进行第二次抵押,增加授信额度16,800万元,期限至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0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15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5日。2020年12月31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授信额度为9,650万元,变更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99.82%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712万元,业务性质:商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69,723.48万元,净资产:35,635.3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3,961.53万元,营业利润: 379.45万元,净利润: 280.10万元。
2、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表决权,该公司注册资本:87,038.4772万元,业务性质:商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 126,842.85万元,净资产:81,485.7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154.18万元,营业利润:-306.01万元,净利润:-307.51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零售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紧密关联,宏观经济形势虽出现明显好转,但消费者对于实体零售百货的消费信心明显不足,抑制实体零售市场的整体发展,将会对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零售企业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
2、零售市场竞争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区域市场处于较强的竞争态势,国内零售知名品牌企业家数众多,加剧了市场竞争主体对各要素资源的争夺,企业运营成本呈上升趋势,此外电商、品牌经销商自建零售渠道的冲击分流也都使公司承受一定程度的竞争风险。公司历史形成的负债沉重,公司整体面临的竞争态势将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3、企业运营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面临的客观形势,企业运营难度也随之加大,对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财务运作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公司整体竞争力及对商圈发展的综合掌控能力仍显不足,对新业态组合创新发展及互联网营销模式的协同综合运用尚显落后,公司面临的运营风险日益突出。
4、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股票在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23,362.50万元,同时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营运资金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也已连续三年为负数。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7.46万元,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669.2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被冻结金额为1,380.38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9.74亿元,应付账款余额为1.43亿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39亿元。公司现阶段面临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和债务偿还压力。
6、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发布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5,000.5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为领先半导体,发行价格为6.5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强。因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还需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地区 | 经营业态 | 自有物业门店 | 租赁物业门店 |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 (万平米)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 (万平米) | ||
沈阳 | 百货业态 | 2 | 12.81 | 0 | 0 |
序号 | 地区 | 名称 | 地址 | 物业权属 | 面积(平米) | 开业日期 |
1 | 沈阳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 | 自建 | 102,953.76 | 1999.07.26 |
2 | 沈阳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16号 | 自建 | 25,109.62 | 1953.02.08 |
合计 | 128,063.38 |
业态 |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元) | 去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元) | 销售增长率(%) |
百货业态 | 55,667,420.33 | 81,128,689.30 | -31.38 |
超市业态 | 5,531,206.81 | 8,370,337.45 | -33.92 |
地区 | 业态 | 主营收入 | 主营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同比变动(%) | 主营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
沈阳 | 百货 | 55,667,420.33 | 29,019,225.65 | 47.87 | -31.38 | -62.41 | 43.02 | 78.07% |
超市 | 5,531,206.81 | 5,110,075.85 | 7.61 | -33.92 | -35.50 | 2.27 | 7.76%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
费用额 | 费用率(%) | 费用额 | 费用率(%) | 费用额 | 费用率(%) |
租赁费 | 436,072.74 | 0.71 | 319,637.32 | 0.36 | 116,435.42 | 0.35 |
广告及促销费 | 1,394,906.44 | 2.28 | 922,910.39 | 1.03 | 471,996.05 | 1.25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2月18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6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和新增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0、《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4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5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陈快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钟鹏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 关于选举吴雪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 关于选举吕晓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6 关于选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关于选举崔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马秀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张剑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卢小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刘晓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17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投向;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安排; 2.1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同意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条件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茂业集团签署<借款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领先半导体签署<借
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孙庆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崔君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王强、深旅股份、深之旅、西丽湖 | 截止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的数量不低于178万股。 | 承诺时间是2020年12月1日,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5640号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正采取以下改善措施解决面临的困难:
1、2020年12月,公司完成了盛京银行7.95亿元借款的续借事宜; 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中信银行1.56亿元的续借事宜,有效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将与贷款行保持积极沟通,力争贷款到期后通过市场有效方式完成续借事宜。
2、公司持续获得公司重要股东提供的资金支持。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向间接控股股东茂业商厦申请1.4亿元的借款额度;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茂业集团申请不超过1.2亿元借款额度。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铁西百货分别向关联方茂业集团和领先半导体申请分别不超过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公司重要股东对公司的持续资金支持,有助于公司缓解资金缺口压力。
3、公司长期以来信用状况保持了良好记录,与相关金融部门也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拥有地处中街步行街和铁西广场两个主要商圈核心位置的自有物业,对公司实施融资计划能够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2021年度公司将充分使用抵押资产,积极争取扩大信用额度。
4、公司旗下两家门店在当地百姓心中分别形成根深蒂固的品牌形象和口碑定位。商业城百货店的建筑外立面为英伦风格,卖场面积较大,具备一定的升级改造条件,通过近几年来的招商调改已经在百货商场的基础上增加了观影、运动、休闲等多种功能业态。铁西百货历史悠久,在当地百姓心中拥有不可动摇的形象地位,将继续坚持传统百货商场定位,在商品定位上特殊关注中年以上客群,持续强化对黄金、家电等主力品类的营销投入,为消费者呈现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体验,以改善未来的盈利能力。
5、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在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照要求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最终取得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发行,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孙桂霞等原告112份诉商业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展公告 | 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达公告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后续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中相关所述。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茂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 www.sse.com.cn |
公司与茂业商厦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1.4亿元人民币 | www.sse.com.cn |
铁西百货与茂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 | www.sse.com.cn |
铁西百货与领先半导体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 | www.sse.com.cn |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7,913.29 | 2021-1-1 | 2021-12-31 | 27,913.29 | 协议价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13,309.62 | 2021-1-1 | 2021-12-31 | 113,309.62 | 协议价 | 是 | 其他关联人 |
锦州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2021-1-1 | 2021-12-31 | 协议价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合计 | 141,222.91 | 141,222.91 |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65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65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65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1.7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公司及商业城百货共同为铁西百货在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650万元。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筹划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股权和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论证商议后,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安全性、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投融资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领先半导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强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在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在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在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照要求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9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43,141,624 | 24.2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强 | 0 | 13,600,340 | 7.6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13,200 | 10,820,195 | 6.07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琪创能商贸有限公司 | 0 | 5,925,090 | 3.33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 0 | 5,014,021 | 2.81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4,777,093 | 2.6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欣立 | 0 | 4,600,000 | 2.5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4,243,483 | 2.38 | 9,905 | 冻结 | 4,243,483 | 国有法人 | |
王四海 | 2,198,818 | 3,498,818 | 1.9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孙伟 | -396,000 | 2,010,063 | 1.1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141,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41,624 |
王强 | 13,60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00,340 |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20,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0,195 |
深圳市琪创能商贸有限公司 | 5,925,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5,090 |
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 5,014,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4,021 |
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77,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7,093 |
李欣立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000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33,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33,578 |
王四海 | 3,498,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8,818 |
孙伟 | 2,010,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0,06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书面确认,王强与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其他股东 | 666,372 | 该笔股份由**名股东持有,尚未支付股改对价,待对价偿还完毕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改说明书规定,为其办理相关上市手续。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9,599,789.96 | 20,996,846.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37,626.99 | 1,077,968.7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123,170.98 | 1,373,397.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029,929.50 | 8,901,565.05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
应收股利 | 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638,975.13 | 34,040,587.43 |
合同资产 | 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836,858.54 | 9,592,134.23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566,351.10 | 75,982,499.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063,020,017.53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96,821,294.97 | 935,520,319.9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271,198.19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4,707,083.61 | 313,374,468.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040,241.21 | 1,091,123.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50,553.24 | 1,050,553.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2,910,388.75 | 1,251,036,465.78 | |
资产总计 | 1,426,476,739.85 | 1,327,018,965.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74,251,062.32 | 966,245,929.5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9,505,501.99 | 23,632,900.58 |
应付账款 | 七、36 | 143,158,833.27 | 158,013,716.42 |
预收款项 | 七、37 | 1,548,300.17 | 2,804,420.78 |
合同负债 | 七、38 | 7,313,253.15 | 6,509,386.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02,569.90 | 2,509,662.5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9,225,284.05 | 28,250,748.7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39,247,195.75 | 348,877,142.39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应付股利 | 1,618,014.13 | 1,621,830.8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06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50,722.89 | 846,220.3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16,402,723.49 | 1,537,695,191.5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651,042.39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0.00 | 1,080,599.8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3,770,504.90 | 3,770,504.90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550,148.44 | 16,306,085.05 |
递延收益 | 七、51 | 913,124.70 | 996,085.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3,376,125.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260,945.43 | 22,153,275.59 | |
负债合计 | 1,657,663,668.92 | 1,559,848,467.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8,138,918.00 | 178,138,9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4,051,467.44 | 204,051,467.4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0,028,375.00 | -100,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73,019,167.34 | -634,528,440.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1,987,356.99 | -233,625,005.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800,427.92 | 795,503.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1,186,929.07 | -232,829,502.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6,476,739.85 | 1,327,018,965.1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692,716.54 | 16,222,655.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100.00 | 856,212.1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9,509,644.69 | 38,339,975.67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72,679.06 | 8,826,982.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188,140.29 | 64,245,825.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921,968,183.32 | 921,968,183.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5,780.42 | 726,716.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271,198.19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8,825,161.93 | 922,694,899.64 | |
资产总计 | 982,013,302.22 | 986,940,725.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77,587,816.49 | 869,065,428.7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178,731.15 | 5,759,183.05 | |
应付账款 | 19,759,463.30 | 25,523,549.6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9,953.84 | ||
应交税费 | 23,022,790.78 | 23,066,339.18 | |
其他应付款 | 515,838,689.79 | 488,038,486.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3,224.79 | 477,041.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39,387,491.51 | 1,411,918,004.64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651,042.39 | ||
长期应付款 | 1,080,599.8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550,148.44 | 16,306,085.0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201,190.83 | 17,386,684.89 | |
负债合计 | 1,462,588,682.34 | 1,429,304,689.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8,138,918.00 | 178,138,9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2,115,177.77 | 202,115,177.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
未分配利润 | -879,542,525.80 | -841,331,110.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0,575,380.12 | -442,363,964.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2,013,302.22 | 986,940,725.1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1,308,978.58 | 99,019,200.63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1,308,978.58 | 99,019,200.6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8,644,591.44 | 160,251,769.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34,129,301.50 | 85,573,188.2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542,122.77 | 10,377,066.49 |
销售费用 | 七、63 | 1,942,945.97 | 1,664,458.5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563,090.57 | 23,671,916.4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43,467,130.63 | 38,965,139.77 |
其中:利息费用 | 43,098,289.17 | 38,422,103.73 | |
利息收入 | 23,226.61 | 54,280.5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3,305.30 | 353,995.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525.81 | -752,360.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 | -2,503,496.3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255,833.37 | -64,134,429.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974.27 | 209,020.5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26,027.65 | 234,470.2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577,886.75 | -64,159,879.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93,578.31 | 1,535,218.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571,465.06 | -65,695,098.5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571,465.06 | -65,695,098.5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576,389.91 | -65,703,463.8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24.85 | 8,365.3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571,465.06 | -65,695,098.5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576,389.91 | -65,703,463.8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24.85 | 8,365.3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7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51,807.7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
税金及附加 | 42,765.31 | 7,005,717.9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601,018.58 | 14,312,629.4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1,505,363.73 | 35,116,735.04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519,008.68 | 35,128,456.97 | |
利息收入 | 15,294.71 | 12,100.93 | |
加:其他收益 | 7,382.6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36.0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989,957.20 | -56,439,518.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6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07,173.18 | 2,410.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297,078.76 | -56,441,928.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297,078.76 | -56,441,928.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297,078.76 | -56,441,928.8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297,078.76 | -56,441,928.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2,410,261.95 | 252,405,956.5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24,285.7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620,191.77 | 6,493,312.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954,739.48 | 258,899,269.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816,338.93 | 244,014,144.1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070,441.37 | 17,147,468.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94,635.00 | 22,713,377.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405,841.50 | 17,144,010.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687,256.80 | 301,019,001.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7,482.68 | -42,119,731.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3,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136.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36.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63.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922,170.78 | 15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0,000,000.00 | 78,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922,170.78 | 23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000,000.00 | 162,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424,439.87 | 34,963,810.8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424,439.87 | 196,963,810.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97,730.91 | 38,036,189.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06,077.49 | -4,083,542.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89,947.78 | 11,957,530.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96,025.27 | 7,873,988.2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8,652.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24,285.7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20,862.97 | 90,710,668.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233,800.80 | 90,710,668.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6,719.2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24,087.81 | 8,532,980.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060.19 | 9,032,023.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4,117.44 | 70,933,262.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63,984.69 | 88,498,266.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69,816.11 | 2,212,402.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422,170.78 | 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422,170.78 | 88,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6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418,791.72 | 31,956,873.3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418,791.72 | 94,956,873.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96,620.94 | -6,956,873.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73,195.17 | -4,744,471.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756.68 | 5,546,713.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8,951.85 | 802,242.4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100,000.00 | 18,813,049.91 | -634,528,440.48 | -233,625,005.13 | 795,503.07 | -232,829,502.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85,663.05 | 1,085,663.05 | 1,085,663.0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100,000.00 | 18,813,049.91 | -633,442,777.43 | -232,539,342.08 | 795,503.07 | -231,743,839.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128,375.00 | -39,576,389.91 | 551,985.09 | 4,924.85 | 556,909.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128,375.00 | -39,576,389.91 | 551,985.09 | 4,924.85 | 556,909.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40,028,375.00 | 18,813,049.91 | -673,019,167.34 | -231,987,356.99 | 800,427.92 | -231,186,929.0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100,000.00 | 18,813,049.91 | -485,386,807.95 | -84,483,372.60 | 775,923.68 | -83,707,448.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100,000.00 | 18,813,049.91 | -485,386,807.95 | -84,483,372.60 | 775,923.68 | -83,707,448.9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 | 0 | -65,703,463.84 | -65,703,463.84 | 8,365.32 | -65,695,098.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703,463.84 | -65,703,463.84 | 8,365.32 | -65,695,098.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4,051,467.44 | -100,000.00 | 18,813,049.91 | -551,090,271.79 | -150,186,836.44 | 784,289.00 | -149,402,547.4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841,331,110.09 | -442,363,964.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85,663.05 | 1,085,663.0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840,245,447.04 | -441,278,301.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297,078.76 | -39,297,078.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297,078.76 | -39,297,078.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879,542,525.80 | -480,575,380.12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712,948,727.61 | -313,981,581.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712,948,727.61 | -313,981,581.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441,928.86 | -56,441,928.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441,928.86 | -56,441,928.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138,918.00 | 202,115,177.77 | -100,000.00 | 18,813,049.91 | -769,390,656.47 | -370,423,510.79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沈阳商业城(集团)【2009年8月26日更名为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商业城(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沈阳市联营公司、沈阳储运集团公司、沈阳铁西商业大厦、沈阳化工原料总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沈阳市人民政府[1999]68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7月正式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100000084939。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7157228599。200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2000]164号文件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00万股,股票代码:600306。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703万元。2001年10月26日经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7,814万元。 2007年度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公司原控股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的20,3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008年度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无限售流通股5,359,477股,累计持有公司25,659,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本公司25,068,010股,占总股本的14.07%,成为第二大股东。2009年度沈阳商业城(集团)整体改制,由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取得沈阳商业城(集团)100%股权。 2010年3月7日,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偿还对价协议书》,同意向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偿还相应对价股份3,368,813股。已于201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办理了偿还对价手续。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3,198,604股,其中直接持有股权22,290,664股,间接持有公司股权20,907,94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5%。2013年11月12日,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兆投资)购买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54,309股,累计持有公司25,290,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4年2月16日,中兆投资与沈阳商业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907,940股流通股及相关权益。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兆投资,持有本公司股权52,048,4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2%,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茂如。该项股份已于2014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2015年6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兆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906,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减持后中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41,6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2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814万股,注册资本为17,814万元。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法定代表人:陈快主。总部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母公司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方为黄茂如先生。
(二) 营业期限有限的特殊企业信息
营业期限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四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酒类零售;烟草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箱包皮具、钟表眼镜、金银珠宝及饰品、家居用品、五金电料、家电、音像器材、手机、数码产品、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儿童玩具、家具、花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运动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纪念品、宠物用品、宠物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含蔬菜)、水产品销售,滑冰场管理服务,房屋、场地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材销售
(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属商品流通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商品零售。
(四)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四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 | 99.82 | 99.82 |
沈阳商业城苏家屯超市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沈阳商友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 | 51 | 51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 | 100 |
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存货减值的估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3)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本公司在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 1)影响资产减值的事项是否已经发生;2)资产继续使用或处置而预期可获得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3)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的重要假设是否适当。本公司所采用的用于确定减值的相关假设,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方法中所采用的盈利状况、折现率及增长率假设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现值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司的上述长期资产出现减值。
(4)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5)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交易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
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4)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5)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4)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6)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十二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组合一外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
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除组合一外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十二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45 | 0-5 | 4.75-2.11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4-18 | 5 | 23.75-5.28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8-14 | 5 | 11.88-6.78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10 | 5 | 31.67-9.5 |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和软件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土地使用权 法定权属年限 土地使用证其他使用权 5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5年 | |
房屋租赁支出 | 受益期限 |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
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3.5万元的租赁。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
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 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996,846.53 | 20,996,846.5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77,968.72 | 1,077,968.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73,397.36 | 1,373,397.3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901,565.05 | 8,901,565.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040,587.43 | 34,040,587.4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592,134.23 | 9,592,134.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982,499.32 | 75,982,499.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5,520,319.99 | 935,520,319.9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490,485.16 | 6,490,485.16 | |
无形资产 | 313,374,468.77 | 313,374,468.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1,123.78 | 1,091,123.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0,553.24 | 1,050,553.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1,036,465.78 | 1,257,526,950.94 | 6,490,485.16 |
资产总计 | 1,327,018,965.10 | 1,333,509,450.26 | 6,490,485.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66,245,929.57 | 966,245,929.5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632,900.58 | 23,632,900.58 | |
应付账款 | 158,013,716.42 | 158,013,716.42 | |
预收款项 | 2,804,420.78 | 2,804,420.78 | |
合同负债 | 6,509,386.97 | 6,509,386.9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09,662.57 | 2,509,662.57 | |
应交税费 | 28,250,748.77 | 28,250,748.77 | |
其他应付款 | 348,877,142.39 | 348,877,142.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21,830.83 | 1,621,830.8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3.21 | -5,06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6,220.31 | 846,220.3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7,695,191.57 | 1,537,690,128.36 | -5,063.2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490,485.16 | 6,490,485.16 | |
长期应付款 | 1,080,599.84 | -1,080,599.8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770,504.90 | 3,770,504.90 | |
预计负债 | 16,306,085.05 | 16,306,085.05 | |
递延收益 | 996,085.80 | 996,085.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153,275.59 | 27,563,160.91 | 5,409,885.32 |
负债合计 | 1,559,848,467.16 | 1,565,253,289.27 | 5,404,822.1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8,138,918.00 | 178,138,9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4,051,467.44 | 204,051,467.4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34,528,440.48 | -633,442,777.43 | 1,085,663.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3,625,005.13 | -232,539,342.08 | 1,085,663.05 |
少数股东权益 | 795,503.07 | 795,503.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2,829,502.06 | -231,743,839.01 | 1,085,663.0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27,018,965.10 | 1,333,509,450.26 | 6,490,485.16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22,655.43 | 16,222,655.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56,212.11 | 856,212.11 | |
其他应收款 | 38,339,975.67 | 38,339,975.6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26,982.27 | 8,826,982.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245,825.48 | 64,245,825.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21,968,183.32 | 921,968,183.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26,716.32 | 726,716.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490,485.16 | 6,490,485.16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2,694,899.64 | 929,185,384.80 | 6,490,485.16 |
资产总计 | 986,940,725.12 | 993,431,210.28 | 6,490,485.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69,065,428.74 | 869,065,428.7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759,183.05 | 5,759,183.05 | |
应付账款 | 25,523,549.63 | 25,523,549.6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9,953.84 | 459,953.84 | |
应交税费 | 23,066,339.18 | 23,066,339.18 | |
其他应付款 | 488,038,486.99 | 488,038,486.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7,041.49 | 477,041.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3.21 | -5,06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11,918,004.64 | 1,411,912,941.43 | -5,063.2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490,485.16 | 6,490,485.16 | |
长期应付款 | 1,080,599.84 | -1,080,599.8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306,085.05 | 16,306,085.05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86,684.89 | 22,796,570.21 | 5,409,885.32 |
负债合计 | 1,429,304,689.53 | 1,434,709,511.64 | 5,404,822.1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8,138,918.00 | 178,138,9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02,115,177.77 | 202,115,177.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
未分配利润 | -841,331,110.09 | -840,245,447.04 | 1,085,663.0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2,363,964.41 | -441,278,301.36 | 1,085,663.0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6,940,725.12 | 993,431,210.28 | 6,490,485.16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以及进口货物;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税方法;销售农产品; | 13%、9%、6%、5%、0% |
消费税 |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0,000.21 | 490,000.21 |
银行存款 | 79,179,789.75 | 20,506,846.32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79,599,789.96 | 20,996,846.5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3,803,764.69 | 16,006,898.75 |
合计 | 13,803,764.69 | 16,006,898.75 |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78,084.60 |
1至2年 | 467,224.78 |
2至3年 | 31.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45,341.2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5,645.71 | 23.61 | 435,645.71 | 100.00 | 435,645.71 | 27.71 | 435,645.7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9,695.49 | 76.39 | 72,068.50 | 5.11 | 1,337,626.99 | 1,136,511.41 | 72.29 | 58,542.69 | 5.15 | 1,077,968.72 |
其中: | ||||||||||
组合二 | 1,409,695.49 | 76.39 | 72,068.50 | 5.11 | 1,337,626.99 | 1,136,511.41 | 72.29 | 58,542.69 | 5.15 | 1,077,968.72 |
合计 | 1,845,341.20 | 100.00 | 507,714.21 | 27.51 | 1,337,626.99 | 1,572,157.12 | 100 | 494,188.40 | 31.43 | 1,077,968.72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 | 435,645.71 | 435,645.71 | 100.00 | 已起诉并胜诉,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35,645.71 | 435,645.71 | 100.00 | /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1年以内 | 1,378,084.60 | 68,904.23 | 5 |
账龄1-2年 | 31,579.07 | 3,157.91 | 10 |
账龄2-3年 | 31.82 | 6.364 | 20 |
账龄3-4年 | |||
账龄4-5年 | |||
账龄5年以上 | |||
合计 | 1,409,695.49 | 72,068.5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35,645.71 | 435,645.71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8,542.69 | 13,525.81 | 72,068.50 | |||
合计 | 494,188.40 | 13,525.81 | 507,714.21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元) |
1 | 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64,604.10 |
2 | 上海寺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40,686.05 |
3 | 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 | 435,645.71 |
4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 | 251,139.83 |
5 | 中言时尚(北京)百货有限公司 | 87,238.35 |
合计 | 1,679,314.0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99,092.37 | 97.86 | 1,349,318.75 | 98.25 |
1至2年 | 24,078.61 | 2.14 | 24078.61 | 1.7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23,170.98 | 100.00 | 1,373,397.36 | 100.00 |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 | 1,106,749.62 | 98.5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029,929.50 | 8,901,565.05 |
合计 | 4,029,929.50 | 8,901,565.05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26,819.95 |
1至2年 | 2,493,385.75 |
2至3年 | 1,480,032.02 |
3至4年 | 3,516,929.20 |
4至5年 | 438,754.76 |
5年以上 | 3,360,202.95 |
合计 | 12,916,124.6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差旅费借款 | 27,116.62 | |
保证金 | 1,060,000.00 | 1,345,550.00 |
外部往来款 | 3,431,354.03 | 2,330,164.04 |
其他 | 772,657.75 | 411,274.82 |
供应商费用 | 7,652,112.85 | 13,673,654.70 |
合计 | 12,916,124.63 | 17,787,760.1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95,038.00 | 965,353.82 | 7,625,803.31 | 8,886,195.13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95,038.00 | 965,353.82 | 7,625,803.31 | 8,886,195.13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徐钦 | 供应商费用 | 2,369,633.62 | 5年以上 | 18.34 | 2,169,633.62 |
哈尔滨祥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221,652.95 | 5年以上 | 17.19 | 2,221,652.95 |
刘喜杰 | 供应商费用 | 1,920,660.63 | 1年内、1-2年、2-3年,3-4年 | 14.86 | 1,920,660.63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7.74 | 500,000.00 |
大连嘉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费用 | 675,723.18 | 1年以内 | 5.23 | 33,786.16 |
合计 | / | 8,187,670.38 | 63.36 | 6,845,733.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5,373,470.14 | 6,792,440.51 | 28,581,029.63 | 43,494,388.39 | 9,511,746.46 | 33,982,641.9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57,945.50 | 57,945.50 | 57,945.50 | 57,945.50 | ||
合计 | 35,431,415.64 | 6,792,440.51 | 28,638,975.13 | 43,552,333.89 | 9,511,746.46 | 34,040,587.4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511,746.46 | 2,719,305.95 | 6,792,440.5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9,511,746.46 | 2,719,305.95 | 6,792,440.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424,715.13 | 4,179,990.82 |
法院暂存资金 | 5,412,143.41 | 5,412,143.41 |
合计 | 8,836,858.54 | 9,592,134.23 |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一、联营企业 | |||||||||||
杭州捷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833.48 | 300,833.48 | 300,833.48 | ||||||||
合计 | 300,833.48 | 300,833.48 | 300,833.4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中: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
合计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100,000.00 | 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且是战略投资长期持股,不是以近期出售短期获利为目的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
二、本期变动 | 785,125,800.31 | 277,894,217.22 | 1,063,020,017.53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731,621,300.31 | 277,894,217.22 | 1,009,515,517.53 | |
企业合并增加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53,504,500.00 | 53,504,500.00 | ||
三、期末余额 | 785,125,800.31 | 277,894,217.22 | 1,063,020,017.5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96,821,294.97 | 935,520,319.9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96,821,294.97 | 935,520,319.99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9,793,953.10 | 231,567,777.90 | 2,171,371.32 | 8,398,009.70 | 1,451,931,112.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36.10 | 12,136.10 | |||
(1)购置 | 12,136.10 | 12,136.1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6,180,993.74 | 147,154,774.36 | 455,925.00 | 1,073,791,693.10 | |
(1)处置或报废 | 455,925.00 | 455,925.00 | |||
其他减少 | 926,180,993.74 | 147,154,774.36 | 1,073,335,768.10 | ||
4.期末余额 | 283,612,959.36 | 84,413,003.54 | 1,715,446.32 | 8,410,145.80 | 378,151,555.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5,445,070.23 | 177,144,235.71 | 1,800,782.58 | 7,337,405.59 | 511,727,494.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72,956.29 | 2,537,502.72 | 50,805.69 | 15,564.45 | 6,976,829.15 |
(1)计提 | 4,372,956.29 | 2,537,502.72 | 50,805.69 | 15,523.47 | 6,976,788.17 |
其他增加 | 40.98 | 40.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1,158,871.99 | 110,555,595.80 | 342,893.34 | 342,057,361.13 | |
(1)处置或报废 | 342,893.34 | 342,893.34 | |||
其他减少 | 231,158,871.99 | 110,555,595.80 | 341,714,467.79 | ||
4.期末余额 | 98,659,154.53 | 69,126,142.63 | 1,508,694.93 | 7,352,970.04 | 176,646,962.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264,269.18 | 419,028.74 | 4,683,297.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264,269.18 | 419,028.74 | 4,683,297.9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4,953,804.83 | 11,022,591.73 | 206,751.39 | 638,147.02 | 196,821,294.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884,348,882.87 | 50,159,273.01 | 370,588.74 | 641,575.37 | 935,520,319.99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
其中:繁荣新都7栋5号 | 1,497,587.97 | 待开发商统一办理 |
车库 | 19,994.21 | 资料不全尚未办理 |
小五路车库 | 6,312.75 | 资料不全尚未办理 |
合计 | 1,523,894.93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90,485.16 | 6,490,485.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490,485.16 | 6,490,485.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286.97 | 219,286.97 |
(1)计提 | 219,286.97 | 219,286.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9,286.97 | 219,286.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71,198.19 | 6,271,198.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90,485.16 | 6,490,485.16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4,721,633.24 | 384,602.41 | 435,106,235.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1,757,498.52 | 381,757,498.52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381,757,498.52 | 381,757,498.52 | |||
4.期末余额 | 52,964,134.72 | 384,602.41 | 53,348,737.1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1,347,164.47 | 384,602.41 | 121,731,766.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3,167.94 | 773,167.94 | |||
(1)计提 | 773,167.94 | 773,167.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863,281.30 | 103,863,281.30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103,863,281.30 | 103,863,281.30 | |||
4.期末余额 | 18,257,051.11 | 384,602.41 | 18,641,653.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707,083.61 | 34,707,083.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3,374,468.77 | 313,374,468.7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16,090.88 | 51,601.42 | 164,489.46 | ||
地铁出口改造 | 875,032.90 | 159,590.64 | 158,871.79 | 875,751.75 | |
合计 | 1,091,123.78 | 159,590.64 | 210,473.21 | 1,040,241.2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47,593.36 | 161,898.34 | 647,593.36 | 161,898.3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32,206.68 | 8,051.67 | 32,206.68 | 8,051.67 |
税法规定当期必须缴税的收益 | 637,666.20 | 159,416.55 | 637,666.20 | 159,416.55 |
辞退福利 | 2,884,746.70 | 721,186.68 | 2,884,746.70 | 721,186.68 |
合计 | 4,202,212.94 | 1,050,553.24 | 4,202,212.94 | 1,050,553.2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376,125.00 | |||
合计 | 13,376,125.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425,500,602.27 | 425,542,047.23 |
资产减值准备 | 13,547,451.02 | 13,547,451.02 |
预计负债 | 16,306,085.05 | 16,306,085.05 |
税法不允许的当期扣除的费用 | 4,559,415.51 | |
信用减值准备 | 9,361,702.66 | 9,348,176.85 |
合计 | 464,715,841.00 | 469,303,175.66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6,151,988.32 | ||
2022 | 2,600.29 | 2,600.29 | |
2023 | 136,337,575.31 | 136,337,575.31 | |
2024 | 139,782,978.54 | 139,782,978.54 | |
2025 | 143,266,904.77 | 143,266,904.77 | |
2026 | 6,110,543.36 | ||
合计 | 425,500,602.27 | 425,542,047.23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950,922,170.78 | 95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3,328,891.54 | 14,245,929.57 |
合计 | 974,251,062.32 | 966,245,929.57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9,505,501.99 | 23,632,900.58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9,505,501.99 | 23,632,900.5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43,158,833.27 | 157,993,132.47 |
应付工程款 | 20,583.95 | |
合计 | 143,158,833.27 | 158,013,716.4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辽宁中潮百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10,758,725.15 | 未结货款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河萃华金店 | 9,909,798.02 | 未结货款 |
沈阳天力金网通讯有限公司 | 7,289,674.02 | 未结货款 |
周大福珠宝金行(沈阳)有限公司 | 5,137,258.15 | 未结货款 |
时全饰美(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 4,284,567.07 | 未结货款 |
合计 | 37,380,022.41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548,300.17 | 2,804,420.78 |
合计 | 1,548,300.17 | 2,804,420.78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元) |
1 | 沈阳市铁西区新冬冬食品店 | 257,600.00 |
2 | 沈阳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 | 243,638.22 |
3 | 辽宁浩联中凡商贸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6,554.84 |
4 | 沈阳丽森服饰有限公司 | 121,065.33 |
5 | 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 | 120,268.85 |
合计 | 879,127.2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会员积分 | 712,898.35 | 712,898.35 |
储值卡 | 6,600,354.80 | 5,796,488.62 |
合计 | 7,313,253.15 | 6,509,386.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803,134.30 | 14,803,134.3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39,856.14 | 1,039,856.14 | ||
三、辞退福利 | 2,509,662.57 | 354,706.03 | 1,661,798.70 | 1,202,569.9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509,662.57 | 16,197,696.47 | 17,504,789.14 | 1,202,569.9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73,317.09 | 9,873,317.09 | ||
二、职工福利费 | 253,874.00 | 253,874.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54,832.55 | 1,054,832.5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7,566.96 | 977,566.96 | ||
工伤保险费 | 77,265.59 | 77,265.59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4,524.84 | 1,094,524.8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6,976.81 | 196,976.81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329,609.01 | 2,329,609.01 | ||
合计 | 14,803,134.30 | 14,803,134.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09,023.04 | 1,009,023.04 | ||
2、失业保险费 | 30,833.10 | 30,833.1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39,856.14 | 1,039,856.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85,401.61 | 2,467,592.80 |
消费税 | 629,963.45 | 466,260.00 |
营业税 | 8,661,827.15 | 8,661,827.15 |
企业所得税 | 335,998.73 | |
个人所得税 | 38,404.34 | 59,151.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3,852.76 | 1,072,746.04 |
房产税 | 2,904,608.87 | 1,515,880.67 |
土地使用税 | 115,253.41 | 63,972.86 |
土地增值税 | 12,854,437.54 | 12,854,437.54 |
教育费附加 | 733,075.05 | 732,284.54 |
印花税 | 28,459.87 | 20,597.16 |
合计 | 29,225,284.05 | 28,250,748.7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618,014.13 | 1,621,830.83 |
其他应付款 | 437,629,181.62 | 347,255,311.56 |
合计 | 439,247,195.75 | 348,877,142.3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618,014.13 | 1,621,830.8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618,014.13 | 1,621,830.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10,000.00 | 338,938.06 |
押金及保证金 | 23,838,211.09 | 23,712,033.11 |
留用人员工龄补偿金 | 15,075,554.66 | 14,815,442.95 |
关联方往来 | 361,348,021.24 | 273,700,081.24 |
代收款 | 6,593,562.17 | 3,021,522.48 |
外部往来款 | 6,099,936.42 | 9,878,369.90 |
装修改造工程款 | 13,815,741.16 | 13,815,741.16 |
其他 | 10,848,154.88 | 7,973,182.66 |
合计 | 437,629,181.62 | 347,255,311.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艾耶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879,500.00 | 未结算 |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8,661.00 | 未结算 |
辽宁万家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87,651.05 | 未结算 |
北京中技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29,504.49 | 未结算 |
沈阳市大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328,204.82 | 未结算 |
合计 | 7,523,521.36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估待转销项税 | 950,722.89 | 846,220.31 |
合计 | 950,722.89 | 846,220.31 |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651,042.39 | 6,490,485.16 |
合计 | 5,651,042.39 | 6,490,485.1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5,454,937.92 | 5,454,937.92 |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未折现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684,433.02 | 1,684,433.02 |
合计 | 3,770,504.90 | 3,770,504.90 |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6,306,085.05 | 17,550,148.44 | 按照法院判决文件计提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6,306,085.05 | 17,550,148.44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7,654.77 | 117,654.77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吴国臣 | 88,069.53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上海古今内衣集团 | 32,704.11 | 8,928.69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辽宁金昊消防 | 26,551.61 | 7,074.97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沈阳美景户外运动有限公司 | 6,886.03 | 4,285.49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沈阳梦寐家纺有限公司 | 4,515.46 | 1,042.11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山东正嘉服饰有限公司 | 21,114.41 | 1,893.58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博尼时尚 | 6,795.71 | 1,857.53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沈阳天骄圣锦商贸有限公司 | 110,817.36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沈阳玉冰江商贸有限公司 | 136,459.84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 24,842.76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帕罗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 39,006.34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铭源沐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 49,385.46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辽宁谢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02,313.00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任玉梅 | 12,903.67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刘冬梅 | 28,522.50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刘威 | 40,334.03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王国巍等12名 | 424,763.00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林丽 | 89,300.00 | 按照法院判终审决计提预计负债 | |
合计 | 1,474,870.06 | 230,806.6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96,085.80 | 82,961.10 | 913,124.70 | 详见其他说明 | |
合计 | 996,085.80 | 82,961.10 | 913,124.70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水源热泵项目补贴款 | 996,085.80 | 82,961.10 | 913,124.70 | 与资产相关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8,138,918.00 | 178,138,918.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3,146,314.53 | 203,146,314.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905,152.91 | 905,152.91 | ||
合计 | 204,051,467.44 | 204,051,467.44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000.00 | 40,128,375 | 40,128,375 | 40,028,375.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000.00 | 40,128,375 | 40,128,375 | 40,028,375.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0,000.00 | 40,128,375.00 | 40,128,375 | 40,028,375.00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8,813,049.91 | 18,813,049.91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34,528,440.48 | -485,386,807.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085,663.0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33,442,777.43 | -485,386,807.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576,389.91 | -149,141,632.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3,019,167.34 | -634,528,440.4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198,627.14 | 34,129,301.50 | 89,499,026.75 | 85,117,907.55 |
其他业务 | 10,110,351.44 | 9,520,173.88 | 455,280.66 | |
合计 | 71,308,978.58 | 34,129,301.50 | 99,019,200.63 | 85,573,188.2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2,062,166.29 | 2,698,504.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4,314.86 | 339,685.81 |
教育费附加 | 295,939.17 | 242,632.71 |
房产税 | 8,335,969.98 | 5,885,916.71 |
土地使用税 | 307,740.56 | 238,986.08 |
印花税 | 125,991.91 | 971,340.70 |
合计 | 11,542,122.77 | 10,377,066.4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91,037.88 | 153,036.02 |
广告费 | 1,394,906.44 | 922,910.39 |
业务宣传费 | 9,500.00 | 600.00 |
商品损耗 | 26,531.92 | |
其他 | 447,501.65 | 561,380.21 |
合计 | 1,942,945.97 | 1,664,458.5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34,573.65 | 107,236.69 |
管理部门人员经费 | 14,785,473.87 | 19,452,481.53 |
租赁费 | 436,072.74 | 319,637.32 |
折旧费 | 40,782.48 | 351,073.24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0,473.21 | 221,933.37 |
修理费 | 487,769.54 | 315,040.39 |
办公费 | 13,084.35 | 14,587.33 |
水电燃气费 | 13,545.84 | 367,170.61 |
物业及保洁费 | 3,463.00 | 9,848.00 |
审计咨询费 | 857,735.83 | 783,018.85 |
服务费 | 144,921.68 | 1,378,888.32 |
通讯费 | 126,680.33 | 126,585.65 |
其他 | 408,514.05 | 224,415.14 |
合计 | 17,563,090.57 | 23,671,916.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3,098,289.18 | 38,422,103.73 |
减:利息收入 | -23,226.61 | -54,280.51 |
汇兑损益 | -6,490.64 | -25,201.57 |
其他 | 398,558.70 | 622,518.12 |
合计 | 43,467,130.63 | 38,965,139.7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2,961.10 | 344,354.8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344.20 | 9,641.09 |
合计 | 93,305.30 | 353,995.92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525.81 | -63,832.7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8,527.91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3,525.81 | -752,360.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03,496.39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03,496.39 |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3,974.27 | 9,020.54 | 3,974.27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00 | ||
合计 | 3,974.27 | 209,020.54 | 3,974.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1,210.79 | 61,210.7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1,210.79 | 61,210.79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20,753.47 | 234,470.26 | 20,753.47 |
诉讼事项预计负债 | 1,244,063.39 | 1,244,063.39 | |
合计 | 1,326,027.65 | 234,470.26 | 1,326,027.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93,578.31 | 1,926,347.4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1,128.53 | |
合计 | 993,578.31 | 1,535,218.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8,577,886.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644,471.6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638,050.00 |
所得税费用 | 993,578.3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23,223.74 | 53,088.15 |
收押金保证金 | 65,000.00 | |
与外部单位往来款 | ||
法院冻结 | 2,203,134.06 | 1,994,782.34 |
其他 | 21,328,833.97 | 4,445,442.14 |
合计 | 23,620,191.77 | 6,493,312.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20,397.51 | 32,863.45 |
支付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 13,495,297.40 | 12,541,951.72 |
法院冻结 | 3,642,081.65 | |
保证金、押金 | 500,480.05 | 508,334.60 |
其他 | 1,389,666.54 | 418,779.11 |
合计 | 15,405,841.50 | 17,144,010.5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 50,000,000.00 | 78,000,000.00 |
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00 | 78,000,0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9,571,465.06 | -65,695,098.5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525.81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36,046.67 | 24,718,365.2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9,286.96 | |
无形资产摊销 | 773,167.94 | 5,715,989.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0,473.21 | 177,740.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210.7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3,098,289.17 | 38,422,103.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961.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01,612.30 | 11,636,273.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11,977.28 | -423,641.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486,642.39 | -56,754,424.7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7,482.68 | -42,119,731.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5,796,025.27 | 7,873,988.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89,947.78 | 11,957,530.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06,077.49 | -4,083,542.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5,796,025.27 | 4,989,947.78 |
其中:库存现金 | 420,000.21 | 490,000.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376,025.06 | 4,499,947.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96,025.27 | 4,989,947.7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已剔除受限货币资金,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3,803,764.69 | 16,006,898.75 |
合计 | 13,803,764.69 | 16,006,898.75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803,764.69 | 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13,8037,64.69元 |
固定资产 | 183,206,979.25 | 注1、2 |
无形资产 | 34,707,083.61 | 注1、2 |
投资性房地产 | 972,916,338.97 | 注1 |
合计 | 1,204,634,166.52 | / |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2,961.10 | 82,961.10 | |
合计 | 82,961.10 | 82,961.10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零售 | 99.82 | 投资设立 | |
沈阳商业城苏家屯超市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商友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服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0.18 | 5,041.79 | 624,561.75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64,452.95 | 5,270.53 | 69,723.48 | 33,897.02 | 191.1 | 34,088.12 | 56,167.51 | 5,431.56 | 61,599.07 | 26,052.72 | 191.1 | 26,243.82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3,961.53 | 280.10 | 280.10 | -1,644.20 | 7,003.32 | 467.25 | 467.25 | -4,302.47 |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借款、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
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1,845,341.20 | 507,714.21 |
其他应收款 | 12,916,124.63 | 8,886,195.13 |
合计 | 14,761,465.83 | 9,393,909.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974,251,062.32 | 974,251,062.32 | |||
应付票据 | 19,505,501.99 | 19,505,501.99 | |||
应付账款 | 88,342,826.20 | 36,574,453.39 | 2,139,641.05 | 16,101,912.63 | 143,158,833.27 |
应付职工薪酬 | 1,202,569.90 | 1,202,569.90 | |||
其他应付款 | 241,395,557.78 | 16,696,786.15 | 153,217,494.66 | 26,319,343.03 | 437,629,181.62 |
其他流动负债 | 950,722.89 | 950,722.8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770,504.90 | 3,770,504.90 | |||
合计 | 1,325,648,241.08 | 53,271,239.54 | 155,357,135.71 | 46,191,760.56 | 1,580,468,376.89 |
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资金管理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依据市场状况本期银行借款均选择的是固定利率。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投资管理 | 5,000.00 | 24.22 | 24.2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15年6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906,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减持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3,141,6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2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茂如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4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捷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保定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太原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茂业数智联合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业百货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珠海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锦州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茂业科技零售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867.92 | |
茂业数智联合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7,640.12 | |
深圳茂业科技零售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8,034.62 | 84.91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4,810.62 | |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79,245.28 | |
合计 | 167,279.90 | 70,403.57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2,465.59 | 252,476.64 |
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36,062.31 | 1,224,585.30 |
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6,991.15 | |
合计 | 2,278,527.90 | 1,654,053.09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发行预付卡在本公司消费 | 10,128.22 | 5,237.03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发行预付卡在本公司消费 | 1,738.47 | 1,049.47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发行预付卡在关联方消费 | 97,752.00 | 906.20 |
合计 | 109,618.69 | 7,192.70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1-1-1 | 2021-12-31 | 协议价 | 113,309.62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1-1-1 | 2021-12-31 | 协议价 | 27,913.29 |
锦州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1-1-1 | 2021-12-31 | 协议价 | |
合计 | 141,222.91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写字楼 | 158,095.24 | 237,340.52 |
合计 | 158,095.24 | 237,340.52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96,500,000.00 | 2015-1-27 | 2022-1-5 | 否 |
合计 | 96,500,000.00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795,000,000.00 | 2020-10-9 | 2021-10-8 | 否 |
合计 | 795,000,000.00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1-24 | 2022-1-23 | (1)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4-19 | 2022-4-18 | (2)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11-8 | 2021-11-7 | (3)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8-1-23 | 2022-1-22 | (4)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8-2-7 | 2022-2-6 | (5)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5-8 | 2022-5-6 | (6)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6-21 | 2022-5-6 | (6)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12-5 | 2022-5-6 | (6)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3-6 | 2022-1-23 | (7)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0-4-30 | 2022-1-23 | (8)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6-18 | 2022-6-17 | (9)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7-27 | 2021-7-26 | (10)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2020-9-23 | 2021-9-22 | (11)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2020-9-21 | 2021-9-17 | (12)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5-24 | 2022-5-17 | (13)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5-25 | 2022-5-17 | (14)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5-18 | 2021-12-31 | (15) |
合计 | 285,600,000.00 |
月6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1,5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利息490,208.32元。
(6)2018年2月7日,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由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3,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利息1,049,166.69元。 2016年度,公司与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金廊分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四方协议、因前述四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经协商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金廊分公司的名义用债务低抵消方式偿还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金廊分公司所欠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及利息作为抵消上线。深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金廊分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主要为使用储值卡销售形成,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发布“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金廊分公司、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签署关于使用购物卡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2021年1-6月抵消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往来款金额768,051.53元。
(7)2020年3月26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6%、期限至2022年1月23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1,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389,444.44 元。
(8)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10%、期限至2022年1月23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8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332,000.00元。
(9)2020年6月18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2年6月17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1,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402,222.22 元。
(10)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1年7月26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1,000万元、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402,222.22 元。
(11)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1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1年9月17日。截至2020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51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205,133.33 元。
(12)2020年9月21日、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25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的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1年9月17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1,25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502,777.78元。
(13)2020年5月24日、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2年5月17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3,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1,206,666.68元。
(14)2020年5月25日、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8%、期限至2022年5月17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2,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804,444.41元。
(15)2021年6月18日、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与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作为公司经营周转资金、年利率
7%、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拆借资金余额5,000万元,本期计付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136,111.11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9.33 | 145.7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业百货分公司 | 31,579.07 | 3,157.91 | 31,579.07 | 3,157.91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64,604.10 | 23,230.21 | 667,411.36 | 33,370.57 |
应收账款 | 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 | 31.82 | 6.36 | 921.1 | 184.22 |
应收账款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251,139.83 | 12,556.99 | 126,509.69 | 6,325.48 |
应收账款 |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 49,050.94 | 2,452.55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2,830.65 | 207.72 | 4,154.35 | 207.72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13,694.86 | 1,081.45 | 21,629.00 | 1,081.45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68,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业百货分公司 | 17,0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 161,465,165.33 | 157,336,916.9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0,977,800.00 | 107,596,777.76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茂业酒店有限公司 | 16,387.54 | 16,387.54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1,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茂业数智联合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7,876.00 | 20,374.24 |
其他应付款 |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业百货分公司 | 2,132,755.56 | 2,132,755.56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614,312.74 | 4,614,312.74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342,035.30 | 256,556.50 |
其他应付款 |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42,000.00 | 126,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茂业科技零售有限公司 | 68,022.10 |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情况如下:
(1)孙桂霞等108人因房屋租赁合同,起诉本公司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回购商铺、支付商铺占有使用费及逾期利息,合计47,511,627.00元;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项
孙桂霞等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3,592,012.50元;截至报告日止,申请继续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2,885,586.3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陆续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出的民事判决书108份,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商铺回购款46,249,131.00元;如果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本判决书第一项给付义务,则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给付商铺回购款的利息;原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将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3号内的商铺交付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并协助被告办理该商铺的变更过户手续,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抗辩。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公司及部分原告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2019年度至2020年,公司陆续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的民事裁定书109份,裁定如下:撤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陆续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出的民事判决书108份,判决如下:1)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商铺回购款46,257,993.00元;2)如果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本判决书第一项给付义务,则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商铺回购款的利息;3)原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将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3号内的商铺交付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并协助被告办理该商铺的变更过户手续,更名到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更名过户的相关税收由原告负担,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4)被告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抗辩。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2,935.00元、财产保全费108,611.38元由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公司对此判决提起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2021年3月21日收到林丽因房屋租赁合同,起诉本公司1.被告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第4条第三项即租期满十年,以人民币247055元回购原告产权商铺;2.被告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担保函中条款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赔偿利息35205.34元,上诉费用共计282260.34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年5月21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回购款247055元;2.如被告逾期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义务,则被告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3.沈阳商业城(集团)承担本判决第一、第二项连带责任;4.原告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3号5层29号,建筑面积为21.9平方米的商铺交付被告,并协助被告搬离上述商铺产权的更名过户手续,更名到被告名下,更名过户相关税收由原告承担,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负担;5.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租金人民币14247.58元;6.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33元由被告商业城股份公司、沈阳商业城(集团)公司承担
本案我司已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2)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因房屋租赁事项起诉本公司支付其商铺租赁费、违约金等诉讼事项,详情如下:
1)任玉梅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铺位租金12,903.67元(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支付违约金25,523.46元(2017年12月1日至实际给付日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7月28日,共计989天,计算依据《商铺租赁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按应付租金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案件正在审理中。
2)刘冬梅因房屋租赁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三个商铺租金共28,522.50元(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支付其租金违约金(从2017年12月1日至起诉日2020年6月1日止,共计913天,违约金按《商铺租赁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每日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共计52,082.00元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1年1月12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3民初160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商铺租金28,522.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反诉原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7.00元、由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提起上诉,案件审理中。
3)万守荣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铺位租金11,873.0元、支付违约金25,523.46元,自2017年6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7月28日为3,614.00元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1年3月2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3民初811号民事调节书,调节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支付原告租金11.873.00元、支付违约金1,5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4) 梁秋起诉本公司支付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2135313.2元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LPR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1年5月28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中梁秋撤诉。
5)金顺子起诉本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房租33712.14元(房租至实际给付之日起);其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2021年6月30日接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传票,定于2021年8月23日开庭审理。
2021年8月11日,收到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1.原告金顺子与2021年8月10日前向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租金增值税发票;2.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金顺子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租金13624.75元,3.诉讼费643元减半收取321.5元由原告金顺子承担,4.双方无其他争议。
(3)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等,案件尚在审理中的诉讼事项,详情如下:
1)大连雅文内衣有限公司(原名称“大连桑扶兰实业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返还其货款650,538.00元、返还押金6,000.00元及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项。
2021年4月2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原告当庭撤诉。
2)辽宁谢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3日内支付因被告违约而导致原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239,972.01元;3日内返还原告交纳的保证金170,000.00元;3日内赔偿原告对租赁物添附投入的已装修设施损失70,000.00元(具体以评估鉴定数额为准 );3日内返还多收取原告的电费83,063.00元;判令被告开具原告缴纳的全部租金数额的发票及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0年4月,本公司反诉辽宁谢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反诉被告立即支付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239,972.04元、立即支付前述款项自应付之日起至反诉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按每日1%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判令反诉被告的保证金170,000.00元不予退还及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2020年11月30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3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反诉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保证金170,000.00元、赔偿原告(反诉被告)装修物损失276,958.00元;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辽宁谢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反诉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抗辩和反诉请求。如被告(反诉原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37.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004.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辽宁谢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533.00元,反诉费7,449.00元由反诉原告(反诉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鉴定费9,902.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公司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5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我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21年6月8日,我司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该案件在再审审理中。
3)上海古今内衣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382,574.05元及逾期利息1,977.33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2020年7月14日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计算至付款之日止)、返还履约保证金5,000.00元、质保金3,000.00元、电表押金1,000.00元、装修押金5,000.00元,合计14,00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0年10月30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12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货款382,574.0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货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返还履约保证金5,000.00元、质保金3,000.00元、电表押金1,000.00元、装修押金5,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公司已提起上诉。
2021年5月21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下达(2021)辽01民终4775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沈阳璐希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381,036.99元,返还质保金10,000.00元、装修保证金5,000.00元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1年3月26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调经并出具(2021)辽0103民初5012号调解书:1.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万元货款;2.被告于2021年5月31日给付原告货款10万元;3.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117,959.99元;4.如被告就上诉一至三项给付内容出现人以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及质保金申请执行;5.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4)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等,案件已经调解或判决,但银行存款尚在冻结中及未及时支付相应款项需支付罚息的事项,详情如下:
1)沈阳天骄盛锦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1,113,897.38元、支付违约拖欠货款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4月1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50元(以上合计1,113,947.38元),承担因实现债权支出的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事项。
2020年5月8日,沈阳天骄盛锦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113,897.38元。
2020年8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75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113,897.3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货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提起上诉。
2021年2月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终13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沈阳玉冰江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我司联营合同纠纷案由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2,815,152.1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按贷款利率5%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被告实际全部履行之日止:(1)贷款1,041,105.44元,利息自2019年10月10日起算,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83,459.6元;(2)、贷款433,039.91元,利息自2020年1月23起算,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27,862.9元;
(3)贷款650,106.71元,利息自2020年2月10日起算,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40,066.2元;(4)贷款679,485.61元,利息自2020年4月10日起算,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35,733.3元;(5)贷款11,414元利息自2020年4月10日起算,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600.3元;以上利息合计187,722.4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本次诉讼产生相关费用。
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9842号判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玉冰江商贸有限公司2,695,152.1元及利息(其中,1,041,105.44元的利息,自2020年7月20日起;313,039.91元的利息自2020年1月24日起,650,106.71元的利息自2020年2月25日起;679,485.61元的利息,自2020年4月16日起;11,414元的利息,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受理费14,931元由被告承担
我司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3)沈阳金源鞋业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质保金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14442号裁定,驳回起诉
4)沈阳益昌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954.0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15044号裁定驳回起诉
5)佛山市南海区承明贸易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388,800.9元及利息(利息以388,800.9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贷款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5,000元;3.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电表抵押金1000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作出(2021)辽0103民初9922号调解书:1.被告支付原告共394,800.9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54,800.9元;2.如被告逾期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6)北京威派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货款249,566.86元及赤炎支付货款利息19,916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质保金5,000元;以上共计274,483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作出(2021)辽0103民初14027号调解书:1.被告于2021年月15日前给付原告货款10万元;2.被告于2021年11月15日前给付原告货款87,260.49元;双方无其他纠纷,诉讼费原被告更承担一半1,354.25元。
7)王宁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欠款166,998.5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7,932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9056号文书,准许原告撤诉。
8)沈阳信诚实业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6,389.24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96,389.2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罚息计算,自2019年5月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质保金5,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10497号民事调解书:1.被告于2021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96,389.24元;2.被告于2021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质保金5000元;3.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327元减半1163.5元由原告负担。
9)祥尔瑞(天津)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货款333,460.16,并赔偿原告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5382号调解书:1.经原被告双方确认欠款总额为333,460.16元;2.被告于2021年8月15日前给发原告166,730.08元,于2021年9月15日给付欠款166,730.08元;3.如被告人以一期未按上诉调解书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4.双方无其他争议。10)北京哈瑞斯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281,102.09元;2.诉讼费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并作出(2021)辽0103民初1500号调解书1.经原、被告确认欠款总额为280,768.09元。2.被告于2021年8月15日前给付欠款10万元,2021年9月15日给付欠款10万元,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给付欠款80,768.09元;3.双方无其他争议。
11)沈阳鹿王羊绒销售中心诉我司合同纠纷,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支付货款601,507.03;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03民初7114号调解书:1.被告上千原告货款422,807.83元,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货款20万元;2.被告于2021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货款222,807.83元;3.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12)内蒙古莱悦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诉请:1.被告返还原告货款424,938.81元及利息,承担双方签订合同条款所涉相应违约金;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民初8824号调解书:1.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日前给付原告110,761.81元,2、被告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货款174,290.6元;3、双方无其他争议。
13)北京西贝伦服饰有限公司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支付货款185249.26元
2.支付违约金自2019年5月1日治清偿之日,年率6%3.质保金10,000元4.诉讼费被告承担。
原告撤诉。
14)络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284842.22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质保金3000元3.笨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92民初1006号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84,842.22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元。
15)帕罗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4,152.32元并赔偿损失2.潘林被告返还原告质保金6,000元3.诉讼费用由于被告承担。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书(2020)辽0103民初15839号1.被告于2021年1月4日前支付原告支付货款227,724.76元;2.双方无其他争议。
16)辽宁新宇三宝钟表有限公司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支付货款32,971.9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27,138.36元合计:360,110.35元;2。返还电费17513.28元,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元,以上共计:20,513.28元及450元合计:20,963.28元;3.以上合计:
381,073.63元。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03民初8517号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货款32,971.99元2.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质保金30,00元,电费余额17,513.28元;4.驳回原被告其他请求。
(5)公司员工因离职补偿等起诉本公司的诉讼事项,详情如下:
1)田婉妹、张丽娜、杨海滨、崔淼、张育军、韩松、赵丽、秦丽、郭丹、杨旭、刘昕、吴士娇、尹宏、许智斌、焦龙、王宇舟因离职补偿事项向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金额合计2,279,821.23元。
①2021年1月至3月,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本公司分别与田婉妹、张丽娜、杨海滨、崔淼、张育军、王宇舟、赵丽、秦丽、郭丹、杨旭、刘昕、吴士娇达成调解协议,由本公司支付补偿金343,153.13元。
②2021年1月至3月,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韩松、焦龙、尹宏、许智斌案件出具了仲裁裁决书,裁决本公司支付各项补偿金516,010.25元。
③王宇舟案件正在审理中。
2021年4月28日经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沈劳人仲字(2021)24号(终)被申请人与本裁定生效后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6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3,475.86元;沈劳人仲字(2021)24号,仲裁如下: 1.被申请人与本裁定生效后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1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26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4688.42元;2.对申请人的其他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2)金明学因离职补偿金事项起诉本公司,支付其离职补偿金、加班费等2020年8月7日,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等120,580.10元。
金明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5月28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2021)辽0103民初58号判决:1.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金明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8,166.63(9833.33X11个月);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10元由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金明学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3)王国巍因离职补偿金事项起诉本公司,支付其离职补偿金、加班费等2020年8月7日,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等105,617.44元。
王国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03民初12064号判决: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01,244元(9204X11个月),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承担。
王国巍向二审法院申请上诉,2021年7月16日二审法院作出(2021)辽01民终10995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陈新颖因离职补偿金事项起诉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支付其离职补偿金、加班费等。
2020年12月3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6民初8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2,232.00元、给付改制前的经济赔偿金110,600.00元、给付2020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2,274.57元、给付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法定休假日劳动报酬30,080.79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承担。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6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2021)辽0103民终6332号判决:1、维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6民初8594号判决第三项;2、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3、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陈新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2,232元为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发陈新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6,048元;4、变更一审判决第四项沈阳铁西百货大楼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陈新颖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法定休假劳动报酬30,080.79元为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陈新颖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3,272.99元;5、驳回沈阳铁西百货大楼其他上诉请求,驳回陈新颖其他诉讼请求。
5)刘威起诉我司劳动争议案件,对方诉请:1.支付1991年10月至2020年10月31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2,400元,2.支付2020年未休年假工资3,862.1元;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待通知金2,800元;4.祝福语2020年采暖费1,950元;5.申请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8,054元。
经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沈劳人仲字(2021)267号调解书,内容为:1.被申请人于2022年1月7日前给付申请人40,334.03元;2.申请人放弃本案全部诉讼请求,3.双方自愿放弃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争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行政部门提起仲裁、诉讼或者行政救济的权利,双方无其他争议。
6)李世宁起诉我司劳动争议案件,对方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回复双方劳动关系;2.请求法院判令补发2019年9月至金拖欠工资及法定保险、公积金(每月工资按4,500元并加25%);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20)辽0103民初6827号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李世宁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1)辽01民终10990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郭宏光起诉我司劳动争议案件,对方请求:1.请求被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要求被告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部分条款,补缴自2009年10月至2017年10月法定保险人民币15万元;3.要求被告依据决出劳动合同协议书中条款,报销2009年10月至2017年10月年度取暖费9,600元。
该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21)辽0103民初9492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郭宏光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件等待二审开庭审理中
(6)公司银行存款被申请冻结,至报告日尚未收到起诉状事项,详情如下:
1)2020年10月,祥尔瑞(天津)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6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2)洛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297,762.62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等,案件在期后经调解或判决的诉讼事项,详情如下:
1)沈阳聚兴宇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给付其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货款
431.400.71元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1年1月21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1)辽0103民初422号民事调节书,调节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原告356,132.91元,被告分别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50,0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100,00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0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6,132.91元,原告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装修押金收据原件给付被告。案件受累分减半收取,原告承担1,660.50元,被告承担1,660.50元。
2)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支付其2019年3月至7月货款1,008,621.98元及利息39,121.00元(自2019年8月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6月17日);返还保证金15,00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项。
2021年3月10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1)辽0103民初390号民事调节书,调节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给付原告货款100,0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货款100,00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货款200,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货款469,389.14元;本案诉讼费12,493.00元,减半收取6,246.5元,由原告承担3123.25元,由被告承担3,123.25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双方无其他争议。
(8)2021年1-4月,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或冻结公司银行存款等事项,详情如下:
1)北京兴浪鱼工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102,951.32元、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返还电表押金1,000.00元;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以102,951.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1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事项;
2)深圳市佳康服饰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及质保金307,431.50元;赔偿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307,431.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计算,自2020年8月1日计算至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违约金2,920.6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项。
3)上海艳姿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812,952.94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段计算);返还其质保金、押金14,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上述两项暂共计:826,952.94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项。
4)沈阳市沈河区玉石记饰品店起诉本公司支付其结算款899,818.20元及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事项。2021年3月16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1)辽0103民初2715号民事调节书,调节如下:原告与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785,921.32元;被告2021年5月15日前支付原告160,000.00元,2021年6月15日前支付原告160,000.00元,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原告160,000.00元,2021年8月15日前被告支付原告160,000.00元,2021年9月15日前支付原告145,921.32元;如被告任意一期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欠全部款项予以执行;双方无其他争议。
5)辽宁金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给付其工程款450,037.85元并按人民银行规定支付利息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0年12月17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10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450,037.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8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公司已提起上诉。
2021年3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5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6)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立即支付其货款751,602.9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4,842.76元(以每月应付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15%暂计算至2020年5月10日,实际请求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详见后附计算清单 )、返还保证金10,000.00元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项。
2020年7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3民初7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货款本金751,568.10元、给付原告逾期支付货款751,568.10元的利息24,842.76元、返还原告质保金10,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的其他抗辩。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64.00元,减半收取5,832.00元,由被告负担。
公司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3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7)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货款,支付拖欠日截止至2020年3月份货款人民币2,118,122.48元及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人民币43,341.51元(暂自计至2020年6月30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35%/年计算),共计人民币2,161,463.99元,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事项
2021年3月10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1)辽0103民初3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8)沈阳盛泰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及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其被拖欠的货款397,038.84元、质保金5,000.00元,合计402,038.84元;支付其逾期付款利息(以402,038.84元为本金,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判令被告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0年9月,沈阳盛泰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402,038.84元。
2021年7月1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2020)辽0103民初2223号民事调节书,调节如下:经双方确认,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共欠被告货款392,038.84元,装修押金5,000.00元;被告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货款100,0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100,000.00元,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余款197,038.84元,原告指定收款账户工
商银行大南支行3301007309249036732;如被告任意一期未付约定时间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欠全部款项予以执行;双方无其他争议。
2、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安全性、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投融资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领先半导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强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在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在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及银行存款冻结事项
(1)本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情况如下:
①2021年1月,刘冬梅因商铺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
②2021年3月,万守荣因商铺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公司收到法院调解书;
③2021年1-4月,公司员工因离职补偿等事项,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协议等;
④2021年1-4月,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等事项;
5)安雪起诉我司劳动争议案件,对方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代通知金108,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7,790.59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假折算工资7,448.28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病假工资1,350元;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产假工资4673.1元;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疫情期间多扣工资3723.84元;7、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还人事档案、党关系档案。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
6)郝氏维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2015年-2020年货款425,349.75元及利息47,630.83元,合计472,980.58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29日,后续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
7) 丹东宏军商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2015年-2020年货款425,349.75元及利息47,630.83元,合计472,980.58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29日,后续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
8)沈阳市盛迪欧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对方诉请:1.判令而被告向原告支付233,802.51元及押金10,000元及逾期利息合计243,802.51元的资金占用损失;2.备案诉讼费、律师费30,000元由被告一与被告二承担。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9)上海艾莱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共计186,944.92元,并支付该款项计算至全部结清之日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0年12月29日为5,847.91元;2.判令被告支付承兑汇票96,635.64元,并支付该款项占用利息暂计至2020年12月29日17.2元;3.判令支付保证金8,000元;4.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0)沈阳昌亿翔钟表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支付经营期间收入71,456.39元质保金10,000元;2.诉讼费被告承担。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1)牛志超起诉我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对方请求:1.支付2011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5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000元;2.支付年假补偿金1,900元。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12)合肥珈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承兑汇票金额99,432.34元;2.请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2,454.6元(以99,432.34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后利息按被告实际支付日止;合计:101,886.9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3)李桂荣起诉沈阳铁西百货大楼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748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2,2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该案件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14)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2.判令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就侵权事实向原告公开致歉;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著作权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元。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5)武汉红人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与被告2项原告支付货款463,477.76元,返还保证金3,000元合计463,477.76元。2.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6)江苏堂皇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62,439.28元并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从2021年3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利息;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该案件因我司剔除管辖权异议,正在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7)沈阳诗影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我司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被告支付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货款714,690.78;2.被告支付利息89,437.96;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8)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我司案件,对方诉请: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财产损失1,500万元整及利息,起息日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按判决生效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利率计算;2.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19)无锡清凡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我司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对方诉请: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798.52元;2、诉讼费油被告承担。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中。20)刘海洋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72,000;2回复2009年转制补偿金100,000元;3.支付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2,000元;4.支付2020年假补偿金26,300元;5.要求办理领取失业金。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1)胡晓波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72,000元;
2.支付2009年改制补偿金120,000元;3.支付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养老、医疗保险7,000元;4.支付2020年年假补偿金6,300元;5.两年实业金手续。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2)柳沃荣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1991年10月至2020年8月26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6,800元;2.支付维修年假工资4,268.6元;3.支付2020年采暖费1,280元;4.支付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保险费用8,806元;5.支付由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损失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36,800元;6.办理保险手续。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3)汤华军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1986年9月至2020年8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6,000元;2.支付2020年度工龄假工资9,405元,3.支付2020年度采暖费2,380元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4)张鹏辉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72,000元,
2.支付2020年假工资6,300元,3.支付2009年商业城转制补偿金10,000元。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5)刘馨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69,600元;2.支付2020年年假工资6,000元;3.支付2009年商业城转制补偿金95,0007元;4.支付失业金21,000元。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6)梁大龙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7)丛钢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8)王建海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1.撤销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关系,2.要求支付2020年度年假工资8,400元。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29)李红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30)蔡进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31)金威起诉我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对方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该案件等待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中。
(2)因涉诉事项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至报告日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金额13,803,764.59元,详情如下:
①孙桂霞等108人因诉讼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事项;
②至报告日尚未收到起诉状,公司银行存款已被冻结;
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等,案件在期后经调解或判决的诉讼事项;
④2021年7-8月,供应商起诉本公司支付其货款、押金及相应利息或冻结公司银行存款等事项。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起诉他人,诉讼情况如下:
(1)因租赁事项,本公司起诉辽宁汇智启明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租金341,506.34元(2020年2月1日-2020年3月31日);被告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29,198.79元(2月份租金的延期付款违约金以以170,753.17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当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3月份租金的延期付款违约金以170,753.17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0日哲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当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12259.51元延期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逾期利息(以512,259.51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当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 );被告将场地恢复交接时原状交还原告,否则每逾期一日,被告应按日租金标准的双倍承担占用费23,563.94元(请求法院判令至被告将商铺返还原告之日止),以上费用共计906,528.58元;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事项
案件正在审理中。
(2)因租赁事项,本公司起诉刘喜杰欠付租金事项
1)本公司起诉刘喜杰支付所欠租金617,880.58元、支付违约金162,499.88元,起诉于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事项
2019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3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损失请求。案件受理费11,603.00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已提起上诉。
2019年12月25日止,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民终147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①撤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7)辽0103民初8550号民事判决;②本案发回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正在审理中。
2)2020年8月本公司起诉刘喜杰、于娜,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双方合同解除、支付所欠租金130,328.22元(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请求法院判令至合同解除之日);支付违约金28,650.11元(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请求法院判令至报告实际还清上述欠款之日);被告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至交付使用时完好无损的状态,并归还原告;如报告未按期撤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法院判令合同解除之日至被告实际撤场交还场地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2倍日租金标准的场地使用费;被告于娜对上述诉求承担连带责任,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事项
2020年10月29日止,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03民初6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原告与被告刘喜杰签订的《配套项目租赁合同》;被告刘喜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5月1日至《配套项目租赁合同》解除之日的租金(按月租金36,500.00元计息);被告刘喜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给付原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当月欠付租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被告刘喜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腾空租赁场地,归还原告;被告于娜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79.00元,由被告刘喜杰、于娜负担。
本公司对判决提起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509,644.69 | 38,339,975.67 |
合计 | 29,509,644.69 | 38,339,975.67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857,840.77 |
1至2年 | 2,182,262.04 |
2至3年 | 1,344,987.0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930,396.66 |
4至5年 | 438,754.76 |
5年以上 | 3,664,943.59 |
合计 | 38,419,184.8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往来款 | 31,172,850.59 | 37,969,747.11 |
租赁费 | 6,006,082.22 | 8,202,762.94 |
其他 | 240,252.06 | 77,005.80 |
合计 | 38,419,184.87 | 47,249,515.8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7,961.33 | 3,487,428.49 | 5,404,150.36 | 8,909,540.18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7,961.33 | 3,487,428.49 | 5,404,150.36 | 8,909,540.18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往来款 | 26,503,618.44 | 1年内、3-4年 | 68.99 | |
沈阳商业城苏家屯超市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往来款 | 2,664,943.59 | 5年以上 | 6.94 | 2,664,943.59 |
徐钦 | 供应商费用 | 2,369,633.62 | 5年以上 | 6.17 | 2,169,633.62 |
刘喜杰 | 供应商费用 | 1,920,660.63 | 1年内、1-2年、2-3年,3-4年 | 5.00 | 1,920,660.63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2.60 | 500,000.00 |
合计 | / | 34,458,856.28 | / | 89.70 | 7,255,237.8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22,468,183.32 | 500,000.00 | 921,968,183.32 | 922,468,183.32 | 500,000.00 | 921,968,183.3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922,468,183.32 | 500,000.00 | 921,968,183.32 | 922,468,183.32 | 500,000.00 | 921,968,183.32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57,022,948.08 | 57,022,948.08 | ||||
沈阳商业城苏家屯超市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
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 | 864,792,235.24 | 864,792,235.24 | ||||
沈阳商友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
合计 | 922,468,183.32 | 922,468,183.32 | 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1,222.89 | |||
其他业务 | 10,584.88 | |||
合计 | 151,807.77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305.30 | 主要为水源热泵补贴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590,887.33 | 主要为借款利息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1,222.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2,053.38 | 主要为诉讼事项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29,974.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05.32 | |
合计 | -7,545,433.05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62 | -0.22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64 | -0.18 | -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