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